主持人: 我感觉今天我们请来了一位女侦探,但是犯罪心理学的侦探。我有一个题外话,就是研究您这个学科的应该不止您一个,但是为什么一出现杀人案,好像新闻界都喜欢请教您呢?
李玫瑾: 犯罪心理学有不同的领域,比如说监狱也可以去研究犯罪心理,公安也可以研究,监狱的研究比公安的研究容易一点。比如我到监所去,发一个问卷,跟他们相处一段时间,就知道他们都是什么人了,可是那个研究是“罪犯”心理,不是动词的“犯罪”心理。公安所面对的更多的是动态的,比如我现在怀疑你了,你肯定想尽一切办法说不是你,所以我要研究的是一个动态的心理。这就有难度了,就是我们的司法程序规定侦查阶段外人是接触不了的。侦查初期,抓住犯罪嫌疑人以后,马上就要进行一系列证据的确定,你是外人不能介入。然后起诉,再到审判,外人还是不能介入,除了律师。所以研究者难在哪儿?就是我们这个领域特别难进行,你很难接触到犯罪嫌疑人。我是属于乌龟赛跑那样的,人家干不下去都走了,我还在这儿泡着,泡了三十多年,慢慢地,我的同行接受我了。因为有些案件他们有时候吃不准心理问题就来找我分析,这一分析,我就成他们自己人了,于是破了案之后,我就可以直接跟这个嫌疑人进行核实。这样的话,我在这个滚动过程当中就获得很多非常动态的东西。
我比较擅长的是不见人的行为分析。为什么叫犯罪心理画像呢?就是你没有见过这个人。很多案件会遇到这种情况,就是现场的物证非常少,比如脚印、指纹、血型、DNA,这些东西都没有。有的现场本身就不是第一现场,就是你发现尸体的地方不是他作案的地方,所以除了一具尸体,就没有太多的东西了。像这种情况,你基本就只能用其他的方式来分析了。往往就是遇到这种案件,来找我的就比较多了。
在2004年前后,因为一篇媒体报道,当时那个标题比较吸引人,用的是《中国犯罪心理画像第一人》,结果大量的媒体来找我。那个时候其实我挺抗拒的,因为我觉得我刚刚开始研究,并不希望大家这样带着一个好奇的心态来找我,而且我觉得我也没有那么多东西可讲。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让我特别意外的是有大量的疑难案件开始来找我。另外,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是我们公安领域哪一位领导看到了,也可能不是一位啊,然后就听到说:这样的研究应该支持。所以,我在2004年前后得到了公安部很多领导和部门的支持。记得有一段时间我能大量接触到实案,但后来领导不断地在更换,有的退休了,有的离开了这个岗位,近几年我感觉到这个领域的研究又困难起来。我就在想,如果专业人员都接触不上案件,接触不上研究对象,这项研究就会停滞甚至萎缩。这实际上是相关部门的认识问题。因为仅有公安部门的领导支持是不够的,还要涉及检察院和法院,需要整个政法系统的人认识到犯罪心理研究对犯罪预防、刑事侦查甚至心理疾病治疗和保持心理健康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我从满头青丝干到现在一头白发,可是我觉得我的研究到目前为止仍然举步维艰,真的特别难。心理学研究有不同的方向,比如像我们现在最常见的教育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等,这些研究容易接触到研究对象,你在现场发一批问卷,然后收回,你的数据材料就有了,你就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怎么看的、怎么反应的。可是,犯罪心理学不是这样,我所研究的对象全在诉讼程序当中。人家说你可以到监狱去研究呀,我要告诉大家,那不叫犯罪心理,那叫罪犯心理。什么意思呢?“犯罪”是动词,“罪犯”是名词,也就是说,在罪犯那里很少见到真实的犯罪表现。真正需要研究的是进行时态的犯罪,就是侦查起来非常困难的那一类。这种犯罪人往往比较擅长作案。他们擅长作案有两点原因:第一是由于侦破困难,他们可以反复作案;第二就是他们犯罪经验越来越丰富。有时经验丰富的人不需要多聪明,有的案件之所以难侦破,并不是作案人有多聪明,而是他经验丰富。这两类人做的往往都是系列案件,还会涉及命案,而只要一涉及命案,基本就是极刑。这就有一个问题了:这类人是不进监狱的,所以你到监狱里根本找不到这类人。你就需要在这样一个特殊的背景下去研究他。可是,抓着他以后,第一步就是侦查和讯问,核实各方面的证据材料;第二步就是起诉,然后检察院再一次核实材料,还看有没有冤情;第三步就是法庭审判。这三步都是在我们法定的程序当中,而它有一个规定就是外人不让接触。我算“外人”?记得曾经有一个案件,我都到了看守所,他们说:“不行,律师可以见,你不能见。”结果我再扭脸一看,新闻媒体都让见了!所以我有时候特别郁闷,有无力感,选择了一个如此艰难的专业。各国的司法情况是不一样的。据我了解,国外这方面的专家是很被认可的。国外会聘请一个专家顾问组,在遇到疑难案件的时候,会去寻求专家的意见。我们不是这样,我们是只要证据充分就审判,然后就执行判决。到这个人被执行判决了,我都没有机会见他。这是我们研究当中遇到的一个困难,也是我们国家犯罪心理专家非常少的一个原因。我认为专家少不是因为我们没有聪明人,而是因为这个领域在做研究的时候,几乎没有机会接触到所要研究的对象。在20世纪80年代,我们公安大学心理学室就有很多名牌大学心理学专业毕业的人,后来要么离开这个教研室了,要么改去研究其他专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没有机会去接触研究对象,在专业领域当中就很难出成果。我特别希望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我们的社会需要有人去研究犯罪人。研究他们不仅仅是为了侦查,我们会发现这些人实际上是“人性”出了问题,也可以说他们心理上出现了严重的问题。研究这些问题,最最重要的是要了解他们这种心理问题的形成路径,也就是它是怎么发生的,然后我们才知道如何去帮助其他人不再出现这样的心理问题。
有些犯罪人的犯罪心理,根据我的专业背景就很容易理解,知道他是出了什么心理问题。但是也有的人我不太明白,比如像复旦大学投毒案的案犯林某某 。他这个投毒是分几个阶段的,第一个阶段,他想以愚人节开玩笑的方式,只想做一个恶作剧,他还稀释过毒液,说明他并不是非要置人于死地。如果说第一阶段他是以一种恶作剧的心理和行为方式来做的投毒,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他进入第二阶段性质就变了,当他看到黄某发病时那么痛苦,而且他们住在同一个宿舍,最重要的是黄某还去找他做了一个检查,我认为这个时候他应该唤醒内心那种良知,或称“不忍”,他应该想办法,哪怕发一条短信、一个暗示,或者发给另外一个人也行,可以不让你知道他是谁,但是他要提醒你赶快去做什么样的治疗,而他居然一直没有任何反应,眼睁睁地看着同窗多年的同学走向死亡……我认为这种心理特别值得研究:林某某为什么这么麻木,任凭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因他的行为走向死亡?他学的是医学,为什么面对一个已经出现生命危险的人时,居然没有专业养成的反应,毫无职业素养?我在想,如果这个心理问题不研究清楚了,那我们如何去相信现在学医的人?如何放心地把自己的性命交给这样的医学毕业生?
因此,我当时非常想研究这个个案,也得到了我们公安的支持,就赶到了上海监所,结果就是不让见。我后来跟他们讲,我可以跟你们签保密协议,那也不让见。后来我在网上看到律师披露出来和媒体发表的一些访谈材料,内心特别不能理解,为什么媒体都可以见,而研究这一专业的学者不让见?犯罪是全社会面临的危险,减少危险不是只将犯罪人绳之以法的事情。这是我在专业研究当中最为痛苦的一件事情,因为很无助。我希望更多的人知道,这个领域的研究不是为我个人,是为这个社会所有的人,因为我们都需要医生。
——摘编自凤凰卫视《名人面对面》专访李玫瑾之《谜案背后》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