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传讯了。周四上午十点整。
我被传讯越发频繁:周二上午十点整,周六上午十点整,周三或者周一。仿佛几年就是一周似的,我感到惊讶的是,夏末一过,冬天又即将来临。
在去有轨电车的路上,结着白色浆果的灌木丛又从篱笆上垂挂下来了。犹如下面被缝上的珠光纽扣,也许一直长到地里,或者犹如小馒头。对转动鸟嘴的白色鸟头来说,这些浆果太小了,尽管如此,我还是忍不住想到白色鸟头。想得人直犯晕。我宁愿去想草地上那点点积雪,可一想到积雪,人就无望了,而想到粉笔,就会让人昏昏欲睡。
有轨电车没有固定的行车时刻表。
有轨电车尽管不是叶子质地很硬的杨树,但我还是觉得它在呼呼作响。车子驶近,今天它会马上把我带走。我本来打算让戴草帽的老人先上车。我到达车站时,他已经等在那里了,谁知道他究竟等了多久。虽然他并不显得老弱,但像影子一样瘦长,驼背而且有气无力。他的裤子里没有屁股,没有髋部,只有膝盖鼓起来了。可是,既然偏偏现在他在车门打开时往地上吐唾沫,我只好在他前面上车了。车里几乎所有的座位都空着,他的眼睛往车厢里扫视一遍,然后他就站住不动了。年龄这么大,却不觉得累,不是因为无法坐下来而站在那里。人们时而听到老人们说道:到了墓地,有你躺着的时候呢。他们根本没有想到过死亡,他们说得也对。这种事永远不会跟着顺序走,也有年纪轻轻说走就走的。只要不必站着,我总是会坐着。坐在座位上行驶,仿佛坐着可以走路一样。那个人打量我,车厢里空荡荡的,你马上就会感觉得到。我没有空闲的脑袋可以说话,否则我倒要问问,我究竟有什么好看的。他才不会去想,是否他的观瞻打搅了我。外面,半座城市从我身旁走过,在树林和房屋之间不断地转换。有人说,老年人的感觉要比年轻人的更多。或许甚至我也有这种感觉,所以今天我的手提包里放上了一条小毛巾、一支牙膏和一把牙刷。但我没带上手绢,因为我不想哭。保罗没有察觉到,当阿布今天有可能将我带到他办公室下面那个小房间时,我有多担心。我什么话也不跟他说,如果果真如此,恐怕他很快就会知道的。有轨电车开得很慢。老人的草帽上有一根脏兮兮的带子,可能是被汗渍或是雨水弄成这样的吧。阿布每次和我打招呼,总是用唾沫吻我的手。
阿布少校将我的手举到他的指尖处,压住我的指甲,差点儿让我大吼一声。他用下唇吻我的手指,留出上唇和我说话。他总是以同样的方式吻我的手,但说话时却总是说不同的话:
啊哟,你的眼睛今天发炎了。
我觉得你长胡子了,在你这个年纪有点早了。
嘿,你的小手今天冰凉,但愿不是循环系统有问题。
哎呀,你牙龈萎缩,好像你是你奶奶一样。
我奶奶没有活到很老,我说,她还没到掉牙的年龄就走了。阿布想知道我奶奶的牙齿,所以才提及这个问题。
女人知道自己今天该有怎样的外表。而且行吻手礼的时候,第一不能痛,第二不能湿,第三应该吻在手背上。至于吻手礼如何做,男人比女人知道得更清楚,阿布当然也是。他的整个身体散发出“艾薇儿”香水的味道,这是一种法国香水,我的公公,那个香水共产党员也使用这种香水。可我认识的所有其他人,并不会购买这种香水。这种香水在黑市上的价格要比商店里的一套西装还贵。或许它叫“九月”香水吧,这种树叶燃烧后带苦涩的有烟熏味的气味我可是不会搞混的。
我坐在小桌子旁的时候,阿布注意到我在裙子上擦手指,我不仅是为了重新感受这些手指,而且也是为了擦掉上面的唾沫。他转动他的印章戒指,心满意足地微笑着。我也无所谓,唾沫是可以擦掉的,它们甚至还会自动晾干,而且没有毒。每个人的嘴里都有唾沫。其他人在人行道上吐唾沫,然后用鞋子踩掉,因为唾沫本来就不该出现在人行道上。阿布当然不会往人行道上吐唾沫,在这个人们不认识他的城市里,他扮演的是谦谦君子的角色。我的指甲很疼,但他还从没有把它们压到发紫的程度。它们重新活跃起来了,好像冰冷的双手突然有了温暖一样。我觉得如果我的眼前漆黑一片、脑子晕乎乎的,那才叫惨呢。假如感觉全身赤条条的,那就是耻辱啊,难道还能以别的言辞描述吗?只是,倘若难以用言语来形容,倘若最好的话也很糟,那又该怎么办呢?
从今天凌晨三点开始,我就侧耳细听闹钟嘀嗒嘀嗒的声音:传讯,传讯,传讯……保罗在睡梦中横踩整张床,突然抽搐了一下,动作迅猛至极,尽管没醒来,却把自己吓了一大跳。这是一种不良习惯。我也睡意全无了。我醒着,知道只有闭上眼睛才能重新入睡。可我没有闭眼。我常常荒废了我的睡眠,必须重新学习如何入睡。这个做起来轻而易举,或者根本做不到。凌晨时分,万物沉睡,连猫狗在垃圾桶周围也仅仅溜达至半夜就歇脚了。要是知道自己睡不着觉,那么与其徒劳地闭着眼睛,还不如在黑漆漆的房间里想着那些亮堂堂的事情来得更轻松些呢。想到大雪纷飞,白雪皑皑的树干,白色的屋子,许多的风沙——我很高兴盼望天明,就这样常常消磨了时光。今天早上,我照例可以想到向日葵,并且也如愿以偿了,可是忘记我上午十点整被传讯的事,对此我无能为力。自从闹钟响起“传讯”“传讯”“传讯”的嘀嗒声以来,我不得不首先想到阿布少校,之后才会想到保罗和我自己。今天,保罗抽搐的时候,我已经醒来。当窗户灰暗的时候,我在天花板上看到了阿布的大嘴巴,和下面那排牙齿后面的粉红色舌尖,听见了那个挖苦的声音:
为什么你要失去控制能力呢,我们才刚刚开始呢。
只有当我两三周不被传讯的时候,我才会被保罗的大腿弄醒。然后我就很高兴,证明我重新学会如何睡觉了。
我重新学会睡觉后,每天早上都要问保罗:你做过什么梦了。可他一点儿都想不起来。我给他比画,他如何叉开脚趾乱踢乱蹬,然后迅速收回大腿,再弯曲脚趾。我把桌子跟前的椅子拖到厨房中央,坐下来,两条腿腾空,把整个动作演示一遍。保罗不禁笑了起来,于是我说:
你在笑你自己呢?!
哦,是啊,可能我在梦中开着摩托车带你外出呢,他说。
抽搐像是向前飞奔然后中途逃跑一样,我自认为是他喝酒的缘故。但我没有说出来。我也不说黑夜带走了保罗大腿的摇摇晃晃。想必就是这样,黑夜抓住他的膝盖,首先拉住他的脚趾,然后走进漆黑一片的房间里。然后在凌晨,当城市完全为自己沉睡,并且踏进外面大街的黑色之中。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保罗醒来的时候不可能是笔直站着的。如果夜夺走了每个人的酒瘾,那么到凌晨时分,它肯定会酩酊大醉了。城里喝酒的人太多了。
刚过四点,下面商业大街的送货车已经来了。它们打破了宁静,发出隆隆声响,这种小卡车装货不多,几个箱子里装着面包、牛奶和蔬菜,很多箱子里装着白酒。如果楼下那里没有饭菜,女人和孩子们还能够勉强接受,排的长队顿时如鸟兽散,人们纷纷回家。可是,如果没有了酒,男人们便开始诅咒生活,拔出匕首。店员们尽管在劝说他们,可只有到了店门外,他们才肯罢手。他们四处寻找着,在城里游来荡去。由于找不到白酒喝,第一拨人开始斗殴起来,第二拨人因为烂醉如泥,也开始斗殴了。
这种白酒生长于喀尔巴阡山和丘陵地区贫瘠的平原之间。那里因为有李子树生长,那些小村庄几近被隐没了。森林葱茏,到了夏末成了一片蓝色,枝丫弯曲。白酒的名字和丘陵的名字一样,可没有人使用标签上的名字。它根本就不需要名字,当地就这一种白酒,大家都根据标签上的图片给它取名:两棵李子树。男人们对这两棵相依相偎的李子树的熟悉程度,正如女人们对圣母玛利亚和圣子耶稣一样。据说李子树代表的是酒鬼和酒瓶之间的挚爱。在我的眼里,这两棵相依相偎的李子树更多地像是结婚照,而不是圣母玛利亚和耶稣。在教堂的任何照片中,孩子的头不可能和母亲的头一样高。孩子额头靠在圣母的脸颊上,他的脸颊靠在她的脖子上,他的下巴靠在她的胸脯上。此外,酒鬼和酒瓶之间的关系,就好比结婚照上的新婚夫妇一样,他们毁灭彼此,可又不放开彼此。
和保罗拍的结婚照上,我既没有佩戴鲜花,也没有身披婚纱。爱情在我的眼里重新闪闪发光,可这是我第二次嫁人的结婚照。我们的脸颊就像两棵李子树一样相依相偎。自从保罗开始酗酒以来,我们的结婚照就是预言。保罗在城里的各个酒馆里喝酒至深夜,我总是担心他再也回不了家,于是长久地注视着挂在墙上的结婚照,直至目光开始迷离。我们的面孔变得模糊不清,我们脸颊的位置变了,我们的脸颊之间有了一点儿缝隙。绝大多数情况下,保罗的脸颊和我的脸颊分隔开,仿佛他是深夜回家的。可他回来了,保罗还依然回家,甚至在发生那次事故后同样如此。
有时候,送货车送来了波兰的野牛草伏特加,那种甜酸相加的黄色伏特加。这种酒总是最先被卖掉。每只酒瓶里都有一根长长的禾秆淹没在酒里,倒酒的时候禾秆会抖动不止,但从不会倒出来。酒鬼们说:
野牛草在酒瓶里,仿佛灵魂在身体里,所以它保护灵魂。
嘴巴里那种神魂颠倒的滋味和脑子里那种蠢蠢欲动的酒瘾,都在于因为有了这样一种信仰。酒鬼打开酒瓶,杯子里听到倒酒时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第一口酒流进脖子里。灵魂始终在颤抖,它从不会倒下,也从不会离开身体,它开始受到保护。保罗也在保护自己的灵魂,随便哪一天都不必说自己的生活是无法抓住的。或许没有我他会过得很好,可我们喜欢在一起。白酒夺走白天的光阴,夜晚赶走酒瘾。当我大清早就不得不去服装厂时,我就知道工人们说过的话:人通过那些小轮子给缝纫机的传动装置加润滑油,通过脖子给人的大腿加润滑油。
那时,我和保罗每天凌晨五点整开着摩托车上班。我们看到商店前面的送货车,那些司机、箱子搬运工、店员和月亮。此刻,我听到的只有嘈杂的声响,我没有到窗口去看,也没有去看月亮。我还知道,月亮就像一只鹅蛋离开城市到天的一边去了,而在天的另外一边,太阳正冉冉升起。这一点没有任何变化,在我认识保罗以及步行至有轨电车之前,也是如此。天上有没有美丽动人的东西,地上有没有禁止人们仰望的法律,我在人行道上不好说。应该允许人们从日子中找点乐子,免得日子在厂里变得令人生厌。因为我总是看也看不够,我冻得够呛,并非因为我穿得太单薄。月亮这时候不见踪影了,到了城市的尽头不知往哪儿去了。天亮的时候,天空必须放开大地。大街在地面上陡峭地跑上跑下。有轨电车车厢宛如灯火通明的房间,来来回回地行驶。
我对有轨电车车厢里的情况同样了如指掌。这时候上车的人,如果穿着短袖衣裳,带着一只破旧的皮包,两只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他那懒散的目光遭受了谴责。那是我们自己人,工人阶级。上档次的人都开着小车去上班。于是人们可以彼此比较了:这个上档次的,那个不上档次的。没有完全一模一样的人,这是没有的。人们没有多少时间,工矿企业马上就到了,被打量的人依次下车。鞋子很干净或者有灰尘,鞋跟笔直或者磨斜了,领子刚熨烫过或者皱巴巴,指甲、表带、腰带的搭扣、头发的头路,一切印证的是妒忌或者蔑视。什么都逃不过那些睡眼惺忪的眼神,哪怕在拥挤的人群中也不会。工人阶级寻找差异,早上没有平等。太阳在车里和我们同行,外面正是中午时分,烈日暴晒,红白相间的云彩挂在天空的高处。没有人穿夹克衫,早上寒冷意味着空气清新,因为到了中午,就是尘土飞扬、酷热难耐的时候。
如果我不被传讯的话,现在这个时候我们还能睡上几小时。白日觉是平淡而黄色的,而不是深黑色的。我们烦躁不安地睡觉,太阳落到我们的枕头上。但人们也可以缩短白日的时光。我们一大早就开始被人观察得够多了,白日不会离我们远去。就算我们差不多一直睡至中午时分,人家也总是可以指责我们什么。人家反正一直可以指责我们什么,这是无法改变的事。人在睡觉,但日子在等待,一张床也不是另外一个国度。唯有我们躺在莉莉身边时,他们才会放过我们。
当然保罗也必须通过睡眠醒酒。一直到了中午,他的脑袋才能固定在脖子上,他的嘴巴才能重新说话——不是以一种酒醉的声音说话。只有他的呼吸还散发出味道,当保罗进厨房时,好像我不得不从下面敞开着的酒吧门口路过一样。从春天开始,法律对饮酒时间作了调整,十一点之后才允许饮酒。但酒吧总是在六点就开门迎客,而到十一点之前白酒放在咖啡杯里,过了十一点就用酒杯喝酒了。
保罗一喝酒,就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人,用睡眠醒酒,醒来后又是原来的那个人。大约中午时分,一切将恢复如初,然后重新开始堕落。保罗保护自己的灵魂,直至酒瓶里只剩下野牛草,我也在苦思冥想,我们是谁,我和他,直至我什么也不知道。假如我们中午时分坐在厨房的餐桌旁,那么谈论昨天的酗酒问题是错误的。然而我还是会时不时地说上一两句话:
白酒改变不了任何东西。
你为何要让我的人生变得艰难呢。
昨天你的醉意比这里的厨房还大。
是啊,房间很小,我也不想躲开保罗,但如果待在家里,白天我们往往就会坐在厨房里。他到了下午就已经醉了,晚上醉得还要凶。他因为会生气,我推迟了我们之间的谈话。我通宵达旦地等待他重新清醒地坐在厨房里,他的额头下面长着一双容易流泪的洋葱眼睛。我后来说过的话从他身边走过去了。我希望保罗会承认我说的话是对的。可酒鬼们是不会坦白的,不会默默地为他们自己坦白,也早已不会为等待的他人强作坦白了。保罗一醒来就会想到喝酒,但不承认这一点。因此没有任何真相可言。每当不是默默地从我身边走过时,他就会一整天地和我说道:
别担心,我喝酒不是因为绝望,而是因为这酒对我的胃口。
可能是这样,我说,你用舌头思考。
保罗透过厨房窗子朝天空仰望,或者往杯子看去。他将桌上咖啡渍轻轻擦掉,好像必须确认滴出的咖啡很湿,一旦往上一涂抹,痕迹就会变得更大。他拿起我的手,我透过厨房窗子朝天空仰望,往杯子看去,我也把桌上的所有咖啡渍轻轻擦掉。那只红色瓷釉盒看着我们,我报以回望。保罗没有去看,否则他今天一定会做些不同于昨天的其他事了。他此刻很强大还是很软弱,如果他沉默不语,就不会说今天我不喝酒之类的话了。昨天保罗又说:
别担心,你老公喝酒,是因为这酒对他的胃口。
他拖着两条腿走过过道,声音时而太沉,时而太轻,仿佛泥沙和间隙混杂其间似的。我搂住他的脖子,抚摸他的短胡子,每当早上我最喜欢碰碰他的胡子,因为它们在睡梦中长长了。他将我的手拉到他的眼睛下面,我的手滑到他的脸颊直至下巴。我没有将我的手指移走,我只是想到了这一句话:
你如果看到过两棵李子树的图片,那就不该相依相偎了。
我喜欢上午晚些时候听到保罗这么说,但这句话我不喜欢。如果我恰好挪动身子离开他,他就会把他的爱情虚掩着,它如此赤裸裸地出现,他根本不必再说些什么了。他用不着等待任何东西。我的赞同已经准备好了,我的嘴里再也不会冒出指责的话来。他的脑袋也马上变形了。我没有看到这个挺好,我想我的脸将会愚蠢而明亮。昨天早上,由于酩酊大醉后难受,一只猫鼻出乎意料地出现在保罗的脸上,并以柔软的爪子潜行。你的人,他只是如此说道,他脑子贫乏,唇角露出自豪的神色。尽管中午的温柔可以为夜晚的酗酒铺平道路,但我还是指望这一点,而我又不喜欢自己利用这种温柔。
阿布少校说:人们看得到你在想什么,你想要否认毫无意义,我们失去的只是时间。我,不是我们,他反正是在上班呢。他捋起袖子,瞧瞧表几点了。时间,它在表上面,但我的所思所想并不在上面。如果保罗看不到我的所思所想,他早就不会去看时间了。
保罗睡在床里面靠墙那一侧,我睡在外侧,因为我常常睡不着觉。可是,他醒来后老是这么说:
你躺在床的中间,把我挤到墙上去了。
我于是说:
这个不可能,我外侧睡觉的地方像晾衣服的绳子那么细长,睡在中间的是你。
我们可以一个人睡在床上,另一个人睡在沙发上。我们尝试这么睡过。一天晚上我睡在沙发上,第二天晚上保罗睡在沙发上。两个晚上我只是不停地辗转反侧。我在不断地思考问题,到了早上在半睡半醒之间做了很多噩梦。两个晚上全是噩梦,整个白天我的脑子里还是被噩梦缠绕不休。我一躺到沙发上,我的第一任丈夫就把行李箱放在一座大桥上,然后抓住我的脖子哈哈大笑。接着,他朝河水望去,吹一首为爱心碎的小调,河水漆黑一片。其实河水并非漆黑一片,我看到过河水,看到过他的脸在水里,垂直倒置在砾石遍布的河底。然后,在茂密的树林之间,一匹白马在吃杏子。每吃一口杏子,白马都抬起头来,像人一样将石子吐出。当我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时,有人从背后抓住我的肩膀说:
别回头看,我不在。
我并没有转过头去,只是用眼角的余光斜视。莉莉的手指抓住我,她的声音是男人的声音,也就是说,这不是她的声音。我举起手来碰她。这时那个声音说:
你既然看不见,也就无法摸得到。
手指我看到了,那是她的手指,只是另有一个人抓住了她的手。但我看不到那个人。而在第二个梦里,我爷爷在给一棵被大雪覆盖的绣球花树修剪枝叶,对我嚷道:你快过来,我这里有一只绵羊。
雪花落在我的裤子上,爷爷那把剪刀将那些上面冻成棕色斑点的花朵剪下了。我说:
这又不是绵羊。
这也不是人呀,他说。
他的手指冻僵了,只能缓慢地打开和关上那把剪刀。我不敢肯定,究竟是那把剪刀还是他的手发出刺耳的声音。我将剪刀扔到了雪地里。剪刀淹没了,根本看不到它究竟落到了哪里。他满院子地搜寻,鼻子上全是厚厚的雪花。我在院门旁边踩到他的手了,于是他耸起鼻子,但并没有走出院门外,到白茫茫的整条大街上搜寻。我说:
你该住手了吧,那只绵羊被冻死了,羊毛都被冻僵了。
院子的篱笆边上还有一棵绣球花树,上面的枝叶已经被剪得光秃秃的了。我朝那边一指:
那是怎么回事?
这是最糟的,他说,它春天就要生崽了,这可不行啊。
第二个晚上一过,保罗大清早就说:
若是人们彼此之间还打搅,那这个人还有另一个人。只有棺材里的人才独自睡觉,这还早着呢。我们夜里应该一起睡觉。谁知道他做过什么梦,马上又把梦忘记得一干二净。
他说这是睡觉,不是做梦。今天凌晨四点半,我看到保罗在灰蒙蒙的光线下睡觉,一张脸走样了,还有一只双下巴。下面的商业大街上有人在骂骂咧咧,大清早地发出大笑声。莉莉曾经说过:
咒骂把罪恶驱除。
傻瓜,把脚拿开。弯下身子,难道你鞋子里有大粪吗?张开你的狗耳朵,你听听,不过不要在起风的时候飞走。发型随它去吧,我们还在卸货呢。有一个女人像母鸡一样发出短促而嘶哑的咯咯声。车门发出砰砰声。抓住,蠢猪,如果你想偷懒不干活儿,去疗养院好了。
保罗的衣服躺在地上。橱门的镜子上贴着今天的日子,是我被传讯的日子。我站在那里,右脚先着地,每次我被传讯的时候总是这样。我不知道是否我相信这一点,但肯定不会颠倒过来。
我很想知道的是,在其他人那里,他们的脑子是否负责理智和幸福。在我这里,脑子只够用来创造幸福。用来创造生活是不够的。无论如何不是用来创造我的生活。我已经满足于这种幸福,尽管保罗说过,幸福是没有的。每隔几天我说:
我过得挺好。
保罗的脑袋无声而笔直地出现在我面前,它惊讶地看着我,好像我们拥有彼此不再有效一样。他说:
你过得挺好,因为你忘记在其他人那里它意味着什么。
其他人说他们过得挺好时,或许他们指的是生活。我指的只是幸福。保罗知道我并没有满足于生活,我也不想说,还不想这么说。
瞧瞧我们吧,保罗说,别妄谈什么幸福。
浴室的灯光将一张脸投向镜子。犹如一把面粉飞到玻璃上那么迅疾。然后,那块玻璃就成了一幅充满青蛙皱褶的画面,就是在青蛙眼睛所在的位置上,那就和我很相像了。水温暖地流到我的手上,我的脸很冷。我刷牙的时候,牙膏的泡沫从眼里冒出来,这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我身体不舒服,使劲吐唾沫,可还是中断了下来。自从被传讯以来,我将生活和幸福分隔开了。去接受审讯的时候,我必须从一开始就将幸福放在家里。我把幸福放在保罗的脸上,他的眼睛周围,他的嘴巴周围,放在他的胡子上。要是人们真能看到,那么保罗的脸上一定笼罩上了某些透明的东西。每当我必须离开的时候,我就想待在家里,就像恐惧待着一样,我是无法夺走保罗的恐惧的。就像我离开的时候,将自己的幸福留下来一样。他不知道这一点,他完全无法忍受我的幸福依赖于他的恐惧。但他知道一个人看到什么。我被传讯的时候,我总是穿着那件绿色衬衣,吃着胡桃。那件衬衣是莉莉的遗物,但它的名字是我给起的:这件仍在生长的衬衣。如果我带走了幸福,我的神经就会脆弱得受不了。阿布说:
你的神经干吗受不了,我们才刚刚开始呢。
我真的没有失去自制力,我的神经真的不是太少,而是太多。而所有的人都像行驶着的有轨电车那样发出轰鸣声。
在空荡荡的胃里,胡桃对神经和理智是有好处的。每个孩子都知道这一点,可我却忘了个精光。不是因为我经常被传讯才会重新想起这一点,而只是出于偶然。就像今天,我应该在十点整到阿布那里,七点半就准备好出发。整个路途顶多需要一个半小时。我准备用上两个小时,一旦到那里太早,我宁可在附近溜达一下。我还从未迟到过,我难以设想,谁能容忍这种懒散的行为。
我过来吃胡桃,因为我七点半就已经准备好了。以前轮到我被传讯时也是如此,可那天早上,一只胡桃就躺在厨房桌上。保罗前一天在电梯里发现了它,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因为人们不会把胡桃放在电梯里。这是今年刚上市的胡桃,来自绿色果壳的潮湿纤维还黏附在上面。我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对一只新鲜胡桃来说,它是太轻了,好像它里面是空的没有果实一样。我找不到锤子,用石头把它敲开,石头当时在过道里,但从此以后就放在厨房角落里了。胡桃肉很松软。吃起来有股酸酸的奶油味。那天审讯比平时更短,我保持镇静,重新走到大街时,我想道:
我要把它归功于这只胡桃。
自此以后,我相信胡桃是有作用的。我并不是真的相信,但我喜欢做所有可能的一切,凡是有用的我都要做。因此,我把石头作为工具,把上午作为钟表时间。如果胡桃一夜之间启动了四处乱放的程序,那么它们的用处就算走到尽头了。不仅对保罗和邻居,对我而言夜里敲门也完全可以更容易忍受一些,可我无法去干涉时间。
这块石头是我从喀尔巴阡山上带回来的。从三月起,我的第一任丈夫去当兵了。他每周给我写一封痛哭流涕的信,我就用一张安慰性的明信片回复他。现在已是夏天,可以精确地计算一下,等到他回来,我们来来去去的信件和明信片还有多少。因为我公公想接替他和我睡觉,所以我讨厌待在院子里和家里。我收拾好自己的旅行背包,等到他第二天一早去上班之后,就把背包放在篱笆有一个缺口的矮树丛中。快近中午,我两手空空地走到大街上。我的婆婆在晾衣服,没有注意到我在干什么。我不吭一声,从篱笆那里拿起背包去了车站。我坐车到山里,向音乐学院的一个大学毕业生团组求助。我们每天跌跌撞撞地走到天黑,从一个冰川湖走到另一个冰川湖。在每个岸边,在那些碎石之间竖立着一块块木十字架,上面写着每一个淹死者的死亡日期。水下坟墓和周围的十字架,是对世人的警示。仿佛那些圆形的大湖很饥渴,每年到了那些写在十字架上的日子里就需要肉一样。自从有了这些死者,再也没有人到这儿来潜水。水一切断生命,人立马就心凉了。大学毕业生们在唱歌,尽管湖泊能够映出他们站立时头朝下的倒影,以便证明他们是不是合适的尸体。他们在走路、中途歇脚或者吃饭时齐声合唱。即便就像在最裸露的高处一样,天在那里吹到一个人的嘴里,他们夜里在睡梦中开始多声部唱歌,我也不会感到惊讶。我不得不求助于这个团组,因为死神不会把任何孤身迷路的漫游者交出来。在湖畔,他们的眼睛每天变得越来越大,他们早就抓住了脸颊,我在每一张脸上看到了这一点,而每一天他们的大腿变得越来越短。可在最后一天,我想带点儿东西回家,于是在所有的卵石中捡了一块和儿童脚丫相似的石头。这些大学毕业生在寻找可以放在手里的小巧平整的石头——忧愁石。这些小石头和我在服装厂每天可以随便拿到的大衣纽扣相似。可那些大学毕业生们当时相信这些忧愁石,正如我现在相信胡桃一样。
我无法改变这一点:我穿着那件仍在生长的绿色衬衣,用石头敲击了胡桃两次,厨房里的餐具摇晃着,胡桃就打开了。我吃胡桃的时候,保罗过来了,被敲击声吓住了,他穿着睡衣裤,喝了一杯或两杯水,如果像昨天晚上那样喝得酩酊大醉,那就喝上两杯水。我不用听明白他说的每一句话,也知道他喝水的时候说了什么话:
你不是真的相信胡桃有什么作用吧。我当然不会真的相信,正如我不是真的相信所有我养成习惯的东西。我是越来越顽固不化了。
你就让我相信我愿意相信的东西吧。
保罗不会再作任何补充了,因为我俩都知道,一个人在审讯前脑袋里必须有空间,不应该去争吵。尽管我有胡桃,但绝大多数审讯还是漫长得折磨人。只是我从哪儿知道,如果没有胡桃,审讯不会变得更糟呢。保罗不明白我依然更多地依赖于我养成习惯的东西,而他则以自己湿漉漉的嘴巴和喝光的杯子对它们表示蔑视,然后将杯子放好。
一个人被传讯的时候,会对那些有用的东西养成习惯。是真是假并不重要。并不是说我对这些东西养成了习惯,可它们一个接一个地悄悄过来了。
保罗说:
你就不用搭理它们了。
相反,他常常思考我被传讯时等待我回答的那些问题。这是很有必要的,他说,而我做的,那是疯了。要是他给我准备的问题正是等待我回答的,那是很有必要的。可迄今为止,他提的都是另外一些问题。
说那些我已经养成习惯的东西对我有用,那是要求过高了。它们有点儿用,但不是对我有用。顶多就是对过日子的那种生活有点儿用。人们不该由此指望自己获得脑袋里的幸福。对生活可以谈得很多。对幸福没什么好谈的,否则它就不再是幸福了。甚至连人们错过的幸福,也是经受不住谈论的。在那些我已经养成习惯的东西那里,涉及的是日子,而不是幸福。
保罗无疑说得对,胡桃和那件仍在生长的衬衣,只是在额外地制造恐惧。那又能怎样,如果一个人只能够制造恐惧,为什么还希望制造自己的幸福呢。我在安安静静地为此忙碌着,不像其他人那样提出很高的要求。谁也不会渴望由另一个人制造的恐惧。这就和幸福背道而驰了,因此这不是好的目标,不适用于任何一天。
那件仍在生长的绿色衬衣,有一粒很大的珠光纽扣,是我当时为莉莉从厂里众多的纽扣中挑选出来的。
审讯时,我坐在一张小桌子旁,转动那粒纽扣,即便所有的神经在我心里发出轰鸣声,我也会平心静气地回答。阿布在来回踱步,因为他必须正确地提问,这使他心烦意乱,正如我必须正确地回答同样使我心烦意乱一样。只要我处之泰然,他就会把一些东西,甚至所有的一切都错误处理了。审讯结束回家,我穿上了那件灰色衬衣。它意味着:这件衬衣仍在等待。这是保罗的衬衣。当然,我常常因为这些名字而怀疑。可它们还没有什么坏处,连我在不被传讯的日子里也没有。那件仍在生长的衬衣帮了我的忙,而那件仍在等待的衬衣可能帮了保罗的忙。他心急如焚地担心我,正如我心急如焚地担心他,如果他坐在房间里等待、喝酒或者在城里四处酗酒的话。如果一个人必须自己离开,将恐惧带走,让幸福留下来,由另一个人等待着,那么他的日子就要轻松得多。坐在家里等待,就会把时间拉长直至断裂,恐惧将升至极点。
至于我相信那些我已经养成习惯的东西,那是一个人无能为力的事。阿布嚷道:
你瞧,这些东西吻合了。
于是我转动我衬衣上的那粒大纽扣,说道:在您那里是,在我这里不是。
戴草帽的老人快要下车时,用一双无神的眼睛朝我瞅了瞅。现在,一个父亲抱着一个孩子坐在对面座位上,把自己的大腿放在过道上。他不想与从自己身边经过的城市景物有任何瓜葛。他的孩子将食指塞进父亲的鼻孔里。弯曲手指,寻找鼻屎,这种事人们早就学会了。到后来,一个人会被告知,他只能在自己鼻子里寻找鼻屎,而且只能在没有人注意的时候。对这位父亲来说,眼下还不晚,他微笑着,或许孩子这么做对他很有好处。有轨电车在一个不是车站的地方停了下来,驾驶员下车了。谁知道我们要在这里停留多久。现在还是清晨,他就在那段线路中间浪费了大家一段时间。每个人都可以在这里随心所欲地做点什么。他到那边的商店去了,还给自己的衬衫和裤子整理了一番,不让人发觉他将有轨电车停在线路中间不闻不问了。他摆出一副架子来,仿佛纯粹是因为坐在长沙发上太过无聊,自说自话地到太阳底下溜达溜达。如果他想在商店里买点什么东西,他必须说出自己是谁,否则就必须排长队等候。如果他只是想喝喝咖啡的话,那但愿是站着喝。就算白酒那里开着窗口,他也是不允许喝的。除了他之外,坐在这里的所有人,我们都有权闻闻白酒的芳香。可他装出截然相反的样子。因为我必须在十点整到达,关于白酒这件事,我倒和他处于同样的境地了。我倒宁可是因为他而不是因为我的缘故才放弃购买白酒的。谁知道他何时回来呢。
自从我把幸福放在家里之后,有人行吻手礼时我不再像从前那样麻木了。我把手关节弯曲到上面,阿布说话就不再毫无阻碍了。我和保罗练习过吻手礼的动作。因为我们想知道,阿布行吻手礼时他中指上的印章戒指是否会压伤手指,所以我把一块橡皮和一粒大衣纽扣缝制成一枚戒指。我们交替戴着这枚戒指,引得我们纵声大笑,失去了当初训练的缘由。自此以后我知道,我的手指不应该突然向上弯曲,而是始终应该渐渐向上弯曲。这样的话,手指节骨位于他的牙龈旁,他也就无法说话了。偶尔,阿布吻手的时候,我会想起和保罗练习的情景来。然后,我指甲的疼痛和唾沫不会使我感到屈辱了。人们可以从中学到东西,但我不能挑明这一点,我绝对不能放声大笑。
在我和保罗居住的塔楼房旁边,人们溜达时从大街上或者从小汽车里只能看到大楼入口,还能仔细观察下面几个楼层的动静。从六楼再往高处,房子就太高了,当然你需要各种技巧才能看得到细节。此外,塔楼房大约在其中间高度位置开始向外弯曲。如果一个人仰望时间很长,他的眼睛就要跑到自己的额头上去了。我经常做这方面的试验,我的脖子都累酸了。塔楼房十二年前就是如此,从一开始就这样,保罗说。如果我想给某个人解释我住在哪儿,我只需说我就住在那幢滑落的塔楼房里。城里的每个人都知道那是在哪儿,然后问道:
你不担心那房子倒塌吗?
我不担心,那里面有钢筋混凝土呢。因为这些人在含沙射影的同时还朝地下看去,仿佛我的脸会让他们头晕眼花似的,我就说道:
还不如说所有其他的房子会倒塌呢,在这座城市里。
他们于是点点头,以捕捉脖子上血管的跳动。
我们的寓所位居高处,对我们来说是有利条件,但也有不利条件,我和保罗从这里无法看清楼下发生的事。从八楼那里就无法看清比行李箱更小的物体了,那么有谁什么时候扛着一只箱子,就不得而知了。衣服变得模糊不清,它们的颜色成了大斑点,头发和衣服之间的面孔成了小斑点。你完全可以猜测,鼻子、眼睛或者牙齿在小斑点里是什么模样,可这有什么用呢。你可以从走路姿势判断,是老人还是孩子。塔楼房和商业大街之间的草地上堆放着垃圾桶,垃圾桶旁边是人行道。从人行道出来有两条小路常常会错过,就在垃圾桶附近。从这里高处俯视,垃圾桶就是被翻乱了的没有柜子门的柜子。每月一次垃圾被焚烧,烟雾冉冉上升,侵蚀人的身体。如果窗户没有关上,人的眼睛会酸痛,脖子会生疥疮。这种事大多发生在商业大街上,很遗憾我们只看到了它们的后门。正如我们也常常清点的那样,我们从没有成功地将二十七个后门分摊到饮食店、面包店、蔬菜店、药房、酒吧、鞋店、理发店和幼儿园这八个前门身上。尽管马路后面的建筑物墙上开了许多门,但许多送货车还是停泊在前面的大街上。
老鞋匠抱怨地方狭小,老鼠众多。店铺的工作台周围用木板钉住。
这个铺子是我的前任做的,当时是新搭建的,鞋匠说,木板墙当时也有。我的前任没想到,或者他没有兴趣去考虑,他也并没有用过那些木板。我把钉子打了进去,自从鞋子挂到了鞋带、皮带或者高而尖的鞋后跟上面之后,就没什么要咬的了。老鼠咬东西,让我来掏钱,这可不行。尤其在冬天,因为饥饿在增长。木板后面的空间硕大得犹如大厅一般。刚开始的时候,那是一个节假日,我有一次到店铺来,在下面的桌子后面松开了两块木板,用手电筒往里面一照。人是哪儿都进不去的,整个地板在颤动,发出吱吱尖叫,他说,全是老鼠窝。它们不需要门,只需要地上的过道就行。墙上到处都是插座,马路后面的建筑物墙上还开了许多后门,可以通往那些垃圾桶那儿。你都不用打开一条门缝宽,把老鼠赶出去至少需要几个小时。修理铺的门只是铁皮,商业大街后面的建筑墙上,超过一半的门都是固定在墙上的铁皮。人们想节省混凝土,而那些插座可能是给战事准备的吧。战争总是会有的,他笑了起来,可不是在我们这里。俄国人和我们签订了协议,他们不会来。他们把需要的东西运到莫斯科,吃掉我们的粮食和我们的肉。他们把饥饿和棍棒留给我们。想要征服我们,那是要付出代价的。每一个国家都为没有我们而感到高兴,甚至俄国人也是。
驾驶员过来了,他在吃一只小面包,一副不急不忙的样子。他的衬衫又从裤子里滑出来了,好像他一直在开车似的。他的手里拿着那只小面包,鼓着腮帮子,抚摩一下自己的头发,一张哭丧着的脸,像是咀嚼时需要那样。在台阶这里他迈着优雅的步子,但不是做给我们看的。他对我们做出一张冷脸,好让车上的人谁也不敢对他说什么。他上车了,另一只手里拿着另一只小面包,第三只小面包从他的衬衫口袋里露了出来。有轨电车徐徐开动。带孩子的那个父亲这时已经把他的大腿从过道里伸到了座位中间。孩子在舔车窗玻璃,父亲用手抓住孩子的脖子,好让他那淡红色的小舌头够得着上面的玻璃,而不致从那里掉下来。孩子转动脑袋看看,一把抓住父亲的耳朵,开始喋喋不休地说话。他没有将孩子湿漉漉的下巴擦干净。或许他在倾听。可是他不知道想到哪儿去了,透过车窗玻璃上的唾沫向外看,似乎窗玻璃变成这种样子是因为玻璃上面自己滴下唾沫。他的后脑勺上长着兽毛一样浓密的短发。那上面一块伤疤的地方没长头发。
夏天来临,有人开始穿着短袖衣服四处闲逛。那时候,我和保罗有整整一个星期怀疑一名男子。一直到今天,这个人每天七点五十分空着手从商业大街出来,从人行道溜达到垃圾桶周围,再重新到人行道,再回到商业大街。保罗那时也太笨了,他将废纸塞满塑料袋,将塑料袋拿在手里,开始尾随在那名男子身后。一直到中午一点,他才回来,手里拿着一只长而白的面包,他完全可以把面包藏在腋下带回来。第二天早晨,他在七点一刻到了大街,然后在七点五十分,就在那名男子在垃圾桶周围溜达时,带着那只开裂的面包回家了。那人约莫四十岁左右,戴一条十字架金项链,一只内臂上有铁锚,另一只内臂上刻有“安娜”字样的刺青。他住在桑树大街的一幢淡绿色行列式住宅小楼里,每天早上,在到垃圾桶周围溜达前,他都要将一名哭泣的男孩送到幼儿园去。他从幼儿园回家,除了消遣之外,在我们的居住小区里恐怕找不到什么东西。尽管每天绕道而行并不是什么消遣。保罗说道:
因为就在酒吧附近,所以他到垃圾桶那里去。前不久因为心情不好,他去过那里。发酵垃圾的白酒气味多少减轻了他的内疚心理,他可能掉转头来,在酒吧里要了第一杯白酒。所有其他一杯一杯白酒都是自然而然来了。大约九点,有一个人坐在他跟前,那个人只是喝了两杯咖啡,坐在桌旁,到十二点差五分结束,因为这时候他必须去接回那个孩子了。如果看到他在等,孩子中午也会哭泣。
对我来说,垃圾桶闻起来并没有白酒的臭味,对喝酒的人而言,那可能就另当别论了。可今天,他既然在下面走路,为何还要抬起头来仰望呢?而那个穿着短袖棕色夏装的五十岁男人究竟怎么啦?为何要陪着他呢?如果保罗说,为了在回家路上不会对酒瘾产生负罪感,有人伸出脖子望天,我想他是在说他自己吧。还有,孩子看到他为何要哭泣呢,或许是人地生疏吧。保罗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起过疑心:
谁借过这个孩子啦?
他从不去买东西,否则他就知道,那些人之所以要借孩子,是因为他们可以在商店里买到更多份额的肉、牛奶和面包。
保罗问道,为什么每天上午和中午那个酒鬼要到某些地方去呢?他只是在某一天上午和某一天中午偷偷尾随在他身后。一切可能是巧合吧,不是习惯。阿布在这些事上是受过培训的。在长短不一的间隔中,为了迷惑我,他对同样的问题至少问了我三遍,直至他对回答感到满意为止。然后他才说道:
你瞧,这些东西现在吻合了。
保罗说,如果我对他查明的事实真相不满意的话,我应该跟踪酒鬼本人。最好不要,手里拿着一只袋子,或者腋下夹着一只面包,人家不会看不到你的,你会暴露自己的身份。
尽管每天上午我都会想起酒鬼在下面走着,并且伸出长长的脖子仰望,但我七点五十分的时候还是不再站到窗口去了。我也不再说一句话,因为保罗太固执己见了,好像他的生活中需要的是酒鬼,而不是我。好像当这个男人在他的孩子和他的酒瘾之间只是一个痛苦的父亲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更容易一些。
一切都可能是真的,我说,他只是顺便刺探情报吧。
驾驶员将第二只小面包上的盐粒刮去。厚厚的盐粒弄得他的舌头发疼,也划破了牙齿的珐琅层。另外,盐会让人生渴,因为无法在路途中上厕所,也许他不愿意经常喝水,也因为如果水喝得多,出汗会更厉害。我爷爷说过,劳改营里的人用蒸发水中的盐清洁牙齿。他们将盐放进嘴里,用舌尖在牙齿中间磨碎。但这种盐细如尘埃。司机吃完了第一只小面包,拿出瓶子喝起来,但愿喝的是水。一辆敞开式卡车穿过十字路口,车里面装的是绵羊。它们一个个挤在挂车里,车即便再摇晃,它们也不会倒下来。没有脑袋,没有肚子,只是黑白相间的羊毛。直至到了拐弯的地方,我才想起它们中间还有一只狗脑袋。在前面的司机旁边还有一名男子,戴着一顶冷杉绿的山里牧羊人小帽子。这群绵羊可能是到不同的草地上去吃草吧,因为屠宰场里是不需要狗的。
有些东西,一旦说出口,就变糟了。我已养成及时沉默的习惯,可这大多又太迟了,因为我想坚持一会儿。每当我和保罗不明白让其他人烦恼的东西,我们之间的争吵就会让我们绞尽脑汁。这样的争吵与日俱增,每一句话都需要吵闹不停。我想我们从那个酒鬼中看到过这一点,那种大多让我们自己烦恼的东西。这和我们相爱与否并不是一码事。喝酒比我被传讯更折磨保罗。在那些日子里,他大多在喝酒,恰恰这时候我就没有权利去责备他了,即便他喝醉时更多地是在折磨我,而不是……
我的第一任丈夫身上也有刺青。他从部队回家,胸上有一朵穿过一颗心的玫瑰。在玫瑰花茎的下面写着我的名字。尽管如此,我还是离开了他。
你干吗要弄伤你的皮肤,这朵心形玫瑰顶多放到你的墓碑上才合适。
因为日子漫长,我要想你,他说,所有的人都这么干。胆小鬼除外,这种人总是到处都有。
我并不是像他认为的那样到另外一个人那里去,只是想离开他而已。他也希望我给他一张收据,上面写着所有的理由。我无法告诉他任何一种理由。
是你把我看错了,他说,还是我变了?
不,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我们俩就是如此。爱情不是原地踏步,我们的爱情两年半前就结束了。他注视着我,因为我没出声,他说道:
你是到处要求棍棒的那种人,我对此无能为力。
他是当真说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永远无法对我举起手来。我也这么认为。直至那天发生大桥事件之前,他从来不会因为愤怒而把大门关上。
那是晚上七点半。他请我趁商店关门打烊前,赶紧和他一起去买只箱子。他想第二天上午到山里去待上两个星期。他说这段时间里我会想他的。两星期算什么,就是我们两年半时间不见面也不多啊。
我们从商店里出来,默不作声地在城里走着。他扛着那只新箱子。商店快要关门了,那名女售货员并没有把箱子清空,因此箱子里塞满了废纸,把手上挂着价码牌。就在前一天,整座城市下起了骤雨,夹杂着泥沙的洪水从河里蔓延到了草地上。他在大桥中央站住了,他的手指压住我的手臂,一直捏到了我的骨头上,说道:
你看看下面有多少水呀。如果我从山里回来,你离开了我,我就跳下去。
那只箱子横在我们中间,他的肩膀后面是河水,水里枝丫丛生,溅起污浊的泡沫。我吼道:
那你立马在我面前跳呀,你就不用到山里去了。
我做了一次深呼吸,头朝他倾斜过去。如果他以为我想亲他,那不是我的错。他张开嘴唇,可我重复道:
跳吧,我来负责。
于是,我挣脱开自己的手臂,让他的双手有了自由,他想跳就可以跳了,可我又吓得差点儿晕过去,怕他真的跳下去。我迈着细步没有回头就离开了,他不必感到拘束,我离开这个被淹死的人也已经够远了。我差不多到达了大桥的尽头,他气喘吁吁地跟在我后面,把我推到桥栏杆边上,压到了我的肚子。他抓住我的脖子,尽可能伸展他的手臂,深深地压低我的脸,使我面对着下面的河水。我的整个重量都压在了栏杆上,我的脚从地上抬起,他将我的小腿肚紧紧压在他的膝盖之间。我闭上眼睛,等着在我掉下去之前他能给我一句话。他简短地说道:
是这样。
谁知道,为什么他不是松开膝盖放走我,却是松开了抓住我的脖子的手?我跌倒在地上,他后退了一步。我睁开眼睛,它们慢慢从我的额头回到了我的脸上。天空蓝中带红,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河水旋转出棕色水圈。趁他还没注意到我是否还活着的时候,我开始奔跑。我从来没有想过停下来,恐惧在我的腭下突突地跳着,我打了个嗝儿。一名男子推着一辆自行车从我身旁走过,打着铃声,叫道:
嗨,宝贝,闭嘴,否则你的心都要凉了。
我跌跌撞撞地停住脚步,腿感到疲软,手感到沉重。我身子既感到发烫,又感到寒冷,根本没有走多远,几乎才走了一段路,只是心里觉得已经走了大半个地球了。钳柄弄疼了我的脖子,那名男子将自行车推到公园里,两根波纹软槽慢慢地移动到他后面的沙地上,我前面的沥青地面还完全没有铺设。天空被树林包围着,那座墨绿色的公园陡峭向上。大桥没有给我安宁,于是我不得不回头张望。在这期间,那只箱子依然放在我离开时的大桥那个位置上。而就在我躲避死亡而离开的地方,他的脸正对着河水。在我打嗝儿的节奏之间,我听到他在吹口哨。充满旋律感,毫不停顿,他吹着一首从我那里学来的歌曲。我不再打嗝儿,被一个接一个的恐惧冻住了。我抓住脖子,感到咽喉在手中凸出来了。一个人糟蹋另一个人竟然可以如此神速。他在大桥那里吹起了口哨:
那棵树上有一片叶子
茶里有水
钱里有纸
那颗心上有一片错掉落的雪花
今天我想到,还算幸运,他抓住了我的脖子。于是,我并没有成为主谋,反倒他几乎成了凶手。这就是他不会揍我,自己鄙视自己的原因。
那名父亲在打瞌睡,没有抱紧孩子,我以为孩子就要掉下来了。这时候,孩子用鞋子朝他的肚子上碰了一下。父亲吓了一跳,将孩子拉到怀里。那双微型凉鞋在不停地晃动,仿佛父母今天早上从他的玩具里拿出一双给他穿上一样。鞋底是崭新的,还没有在大街上迈过一步。父亲给孩子一块手绢,让他自己玩去。手绢上打了个结儿,结头里面肯定有什么硬物,孩子拿着手绢往车窗上敲击。或许是硬币、钥匙、钉子或者父亲不想丢掉的螺栓。驾驶员已经听到了敲击声,他朝四下看看,嚷道:你弄好了,弄坏玻璃是要赔钱的。我不担心,父亲说,我们又不会弄坏玻璃。他在玻璃上轻轻拍了拍,指着外面的大街,说道:你瞧,那边有一个婴儿,比你还小呢。孩子丢掉手绢,说:妈咪。他看到一个女人推着一辆婴儿车。父亲说道:我们的妈咪不戴墨镜,否则她看不到你的眼睛有多蓝了。
每当保罗问起我的第一任丈夫时,我就说道:
我全忘记了,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想,我在保罗面前的秘密要比保罗在我面前的更多。莉莉有次说过,如果人们谈论秘密,那么秘密就不会消失,人们可以谈论的东西,是表皮,不是核心。在她那里或许就是,如果我什么都隐瞒不说,那么我可就处在核心了。
你把它称为表皮,我说,如果某些东西就像在大桥上那次过分的话。
可你是在谈论适合你的东西,莉莉说。
怎么可能适合我呢,根本不适合我呀。
这当然是针对你的,也是针对他的,莉莉说,可它真的适合你,因为你可以随心所欲地谈论它。
它本来就不是我希望的那种。你不相信我和你说的就是你想对我隐瞒的东西,因此你说这是表皮。
可它涉及的是,这个秘密始终和我的继父有关,即便我每天随心所欲地谈论它。
我也不想再去费尽心机地琢磨垃圾桶旁边的那个酒鬼了。再说,谁知道他在想什么,他真的已经在上面的窗口观察我好几天了。因为我和保罗始终无法对酒鬼的看法取得一致,所以我们也已经放弃对下面的人们妄加猜测了。他们究竟是正方形、圆形,还是直线行走?人们不认识他们,在下面的大街上从他们身旁走过,人们会看到什么呢。他们从旁边走过,仿佛他们后面有脚趾,前面有脚后跟,这个和他们的脚无关,只和我有关。当然,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停地向窗外望去。有一辆小车毫无意义地停放在商店的那些后门旁边,或者有一半空间停放在居住小区前的人行道上了。这里的人行道可不允许普通人停放车辆的。对这辆小汽车,可没有什么好猜测的。不过我们已经够忙忙碌碌的了。
我宁愿向厨房窗口外面张望。燕子沿着自己的弧线在空中飞行了一大圈。今天早上,它们在低空飞行,而我已经咀嚼过胡桃,看到了燕子我就知道,外面又是新的一天开始了。我因为被传讯,今天只能看到窗口,即便我在少校桌子旁边可以看到半棵树。从我被传讯至今,它肯定长宽了一臂长。在冬天,时间消逝看树干,而在夏天,时间消逝看树叶。树叶根据风向点头或摇头。我对此给不出任何东西。如果阿布向我提出一个简短的问题,他希望我马上给出回答。简短的问题并不是最简单的问题。
我必须反复思考。
酝酿谎言,他说,如此快速地编造谎言,必须很聪明才是,恐怕你还不行。
那好吧,我很笨,但并不是我说过或许对我不利的话。阿布若是想以我的脸来估计我说的是真话还是谎言,我还没有笨到可以让别人如此欺负我的地步。有时候,他的眼睛很冷漠,有时候它们又对我产生渴望……
有时候,莉莉活在我心里,盯着阿布的眼睛看了太久。
我的鞋子在桌子下摸索,房间里就不觉得太悄无声息了。
那棵树上有一片叶子
茶里有水
钱里有纸
那颗心上有一片错掉落的雪花
一首冬季和夏季之歌,但这是给外面的世界的。人们头上有树叶和雪花,就会马上落入别人的圈套。我不知道这种树的名称,否则我不会为这棵树歌唱,而一定会为白蜡树、金合欢树、杨树歌唱。我转动那件仍在生长的衬衣的纽扣。从那张小桌子那儿看去,我还从没有像那位少校一样,如此靠近那些树枝。我们同时注视那棵树,我很想问:
这是一棵什么样的树?
这可能就是一种消遣吧。他肯定不愿意回答,而是将椅子挪到前面,而且,就在裤腿在踝骨旁边来回滑动的时候,或许转动他的印章戒指,或者用他的铅笔头玩,然后反问道:
你为什么必须知道呢?
那我还能说什么呢?他确实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穿同样的衬衣,正如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戴着那只印章戒指一样。他不知道为什么我要转动那粒大纽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桌子上总是放着火柴那么短的已经咬烂了的铅笔。男人们戴着印章戒指,女人们戴着耳环。人们迷信结婚戒指,直到老死都不会从手里脱下。如果男人去世了,那名寡妇就拿下他的戒指,日夜戴在她的中指上。和所有已婚人士一样,阿布上班时一直戴着他那只细小的结婚戒指。我觉得,只有那只印章戒指和他的工作不相配,既折磨首饰,也折磨人们。他长得一点儿也不丑,如果这不是他的戒指,那么他是很英俊的。就连他的眼睛、脸颊以及脑袋边上的耳垂,也很漂亮。无疑地,莉莉一定很喜欢伸出双手抚摩他,有朝一日或许把他作为恋人介绍给我。
他长得多好看呀,我一定会这么说。
人们可以对莉莉的漂亮置之不理,肉眼所见真叫人蠢蠢欲动,但这不是罪过。她的鼻子、弯脖、耳朵、膝盖,人们在蠢蠢欲动之余,真突然有种想去保护它们的冲动,用手去遮住它们,人们忧心忡忡,想到了死亡。可我从没有想到,这样的皮肤将来会起皱。在年轻和死亡之间,我从没有想到过莉莉的年老色衰。阿布的皮肤看起来好像不是来自肉体一样。这是因为他工作出色而授予他的级别。过了这个年龄他已经没有升迁的可能,他的优势不变,因为缺少的是死亡。我希望他这样。阿布的英俊是为审讯而备,他是一个清白无辜的人,即便他的唾沫黏附在我的手上,他的外表也不希望把自己弄得声名狼藉。也许恰恰就是这种差别,才不允许他提及莉莉。他桌上那支削短了的铅笔不适合他,不适合他这种年龄的任何人。而阿布也肯定不必为铅笔省钱的。或许他很自豪,自己的孙子长牙齿了。孙子的照片完全可以代替书桌上的铅笔头,只是和所有的办公室一样,这里也禁止摆放家庭照片。或许这种铅笔头用来书写垂直字体,或者说,一支长长的铅笔可以将印章戒指磨得很锋利。或者,那支铅笔头应该向我展示,有多少像我这样的人已经被写下来了。我们什么都知道,阿布说。有可能吧,我赞同莉莉的意见,或许是知道死者的表皮吧。可是阿布对她的秘密,对莉莉的一切一无所知,他未曾提及过。对幸福和理智一无所知,明天要做什么,我今天连自己都不清楚。而且,对后天可能发生的偶然事件也一无所知,我不是还活着吗……
我和阿布一起注视那棵树,这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就连我自己的或者他的桌子,一堵墙,那扇门,或者地板,我们也同时注视着。或者他注视他的铅笔,我注视我的手指。或者他注视他的戒指,我注视我的大纽扣。或者他注视我的脸,我注视那堵墙。或者我注视他的脸,他注视那扇门。彼此不停地看对方的脸,让人疲惫不堪,尤其让我疲惫不堪。我只相信那些不变的物体。但树在生长,那件衬衣的名字也是由它而来。尽管我把我的幸福放在家里了,但这件仍在生长的衬衣在这里。
如果不被传讯的话,我就穿过几条小巷步行到城里的商业街去。在金合欢树下,白色的花朵或者黄色的树叶纷纷落下。如果没有什么落下的话,那么只有风落下了。当我还在工厂上班的时候,我一年顶多两次在中午时间去城里。我根本不知道,这个时间段里竟有那么多人不在上班。和我不同的是,所有的人闲逛的时候是有工资的,他们在上班时间杜撰了管道破裂、疾病、葬礼,在出门散步前还得到了上司和同事深感遗憾的话语。我只有一次杜撰过我爷爷的去世,因为我想在上午九点商店开门时购买一双灰色高跟儿鞋。前一天傍晚,我在橱窗里看到了那双鞋子。我撒了谎,去了城里,买好鞋子后,谎言变成真的了。四天后,我爷爷在吃饭时从椅子上摔死了。电报一早抵达的时候,我把我那双买来才三天的灰色鞋子放到水管下,让它浸泡膨胀。我穿上鞋子,走进办公室,说我必须再请假两天,因为我家厨房进水了。如果我撒恶毒的谎,它就会弄假成真。我坐车参加葬礼。车子沿着几个小车站行驶,我脚上的鞋子渐渐干了,到了第十一站,我才下车。这世界颠倒了,我将我谎言中的葬礼放到了小城里,然后在厨房进水时却站在墓地。土块在棺材盖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一如那双灰色高跟鞋在棺材后面的人行道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一样。
那时候,我还挺会撒谎。谁也没有逮住过我。可是,这种谎言出于不得已的情况,这种不得已要求我必须履行自己的诺言。自此以后,如果不是出于不得已,我宁愿撒谎时被人逮住。阿布是例外,我在他那里很会撒谎。
我漫无目的地去了城里。到工厂里去毫无意义。简直难以相信的是,这种毫无意义在后面的几天里被悄悄地隐藏起来了。当我像昨天一样,坐在咖啡馆的一张街头桌旁,点上自己要的冰淇淋,我马上就想再来一块蛋糕。本来我只想坐一会儿,不用点上任何东西,只是需要一点儿时间不用走路而已。为了舒服起见,我把椅子推到桌子跟前。如果椅子合适,我想一骨碌跳起来,扬长而去,但不是马上又去走路。从老远看,这些街头桌子就是目标,可以提供坐下来的机会,那些桌布在街角随风飘动。只有当我舒舒服服地坐下之后,我才开始有点不耐烦起来。然后,当我的嘴巴和我的面孔不再相称的时候,冰淇淋上来了。桌子是圆的,冰淇淋杯子、冰淇淋也是圆的。然后马蜂来了,它们急切地想填饱自己的肚子,它们的头是圆鼓鼓的。尽管我每花一分钱都要掂三掂,可我还是无法吃掉我花钱买的东西。
这种毫无意义比漫无目的更容易对付,比之在工厂里的撒谎,我现在开始杜撰城里的目标。我尾随在和我同龄的女人后面。我长达数小时之久地待在服装店里,试穿她们喜欢的衣服。就在昨天,我穿了一件条纹连衣裙,故意背对着前面,来回拉扯着,将双手作为领子搁在开领处,让手指遮在上面当饰带。我一开始很喜欢这件连衣裙。有一点我没有考虑到的是,我感觉我要离开自己了。这件连衣裙看起来好像我必须马上和自己告别似的。那时我的嘴里酸酸的,在我还拥有的极短时间里,我一点儿都想不起来该和自己说些什么。我在离开之前不想认输,于是说道:
为什么偏偏这个时候,没有我的脚,你无法走远。
因为这些人彼此在大声地说话,我说话声音很大,脸色都变红了,我不希望自己是那种看上去形容丑陋的人。有人在唱歌。我不希望有人在我旁边摇头,因为我把思考和说话混淆在一起了。被素不相识的人听见,要比没有被看到和被撞倒更丢人现眼。尽管一个女人肯定听见我在说话,但她趁我不在的时候,拉开了我那个试衣间的门帘,不假思索地将她的包放在椅子上,问道:
这里有人吗?
您瞧,您是在和我说话,可不是和空气。
情急之中,我已经不知道尾随在身后的这个女人的下落了。为了让自己不至于变得很难堪,我去试穿衣服。我在其他女人想要购买的衣服中,实在没什么好找的,至少对我是这样。那些衣服在惩罚我,如果我们穿同样的衣服,我要比其他女人更难看。我在工厂里穿着最漂亮的衣服,犹如一只珍珠鸡一样走过包装车间,一直走到门口,然后再回来。如果这些衣服是为西方人缝制的话,那么每次交货前我都会到楼上的莉莉那里去。我依次穿上两三套时装。
现在挺好,莉莉说。
因为这是严格禁止的。穿裙子、裤子和夹克衫不如穿衬衣和衣服那么严格。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之前,还有一次在八月法西斯主义奴役解放日之前,我们可以从厂里买下那些衣服来。大多数衣服都是办公室职员购买的。这些衣服更有风度,也不比店里的更贵,遗憾的是,衣服上面全是编织上的瑕疵,而且被缝纫机弄得油渍斑斑。否则的话,它们和我们的皮肤是很般配的。很多人都会买上一大包衣服。我宁愿要这些编织上有瑕疵以及斑斑油渍永远无法清除的衣服,也不要店里那些灰不溜秋的难看衣服。我无法忍受那些编织毛病和斑斑油渍,我也知道我们无法买到的那些衣服有多么漂亮。意大利人、加拿大人、瑞典人、法国人,他们每一个季节都穿得漂漂亮亮,过着简单的日子,裁剪、缝合、上浆、熨烫、包装,因此知道,人们不值得买那些现成的东西。当然很多人想到了这一点:
与其什么也没有,不如有几个粗糙的编织瑕疵和黑色油斑。
因为有编织瑕疵和油斑,也因为我不希望把整天度过的工厂放在家里的柜子里,所以我也不买那些衣服。每逢周日,工人们穿着工厂的劣等品在公园里散步,在咖啡馆里吃着冰淇淋。人们用嫉妒的眼光看着那些衣服,人们会想到,每一个人都知道,他们在哪儿上班,他们从哪儿弄来的衣服。
我和莉莉下班后到那条商业街去,当我不是去散步而是走进商店时,她就在外面等我。我不必急匆匆地逛商店,如果太快回来,反而不合莉莉的心意了。她背对橱窗站着,看着天空、树木、沥青,肯定也看老男人。我不得不拉着她的手臂,好像是我在等她,而不是她在等我。我说:
嗯,来吧。
你那么急吗?她问,我们不是在散步吗?
我们可以慢慢走,只是要离开这里。
你不喜欢那些衣服吗?
那你喜欢这儿什么?
她咂咂舌头:
迈着碎步,稍稍弯着身子,我喜欢这样。
那么。
什么那么?
你看到了多少?我问道。
莉莉对商店不感兴趣,这和工厂无关。莉莉以前就对衣服无动于衷。尽管如此,那些男人依然盯着她看。如果我是他们中的一员,莉莉是不会逃过我的目光的。莉莉穿得越是难看,她的漂亮就越是显眼。她挺走运的,我小时候就是个爱虚荣的人。五岁那年,我发觉新大衣太大时,不禁痛哭流涕。我爷爷说:
你还会长的,你多穿一点,这衣服就合身了。从前,如果还算不错的话,那一个人一辈子也就是两三件大衣,而且这还是在有钱人家里。
我一下子套上大衣,因为我必须套上。而就在面包厂边上第一个角落后面,我脱下了衣服。有两个冬天,我更多地是将大衣放在胳膊上,而不是穿在身上,与其穿着难看,还不如着凉。在下下个冬天下雪的时候,大衣终于合我身了,可我还是把它脱了下来,因为它已经太老旧太难看了。
我若是想去理发,现在就得在这些大学生宿舍之间下车。我最想烫个发,或者那种老秘书的虾肉丸子发型。啊呀,最好剃个光头,当我十点整敲响阿布办公室门的时候,让他认不出我来。失去理智,在吻我手的时候脑子完全糊涂了。阳光将驾驶员的脸颊晒得暖暖的,他旁边的窗玻璃打开着,外面没有风。他从自己的座位上擦去盐粒,他还没碰第二只小面包。他为什么要买三只面包呢,如果吃一只面包就能吃饱的话?将有轨电车随意停在马路上,急匆匆地赶到商店里,重新露面的时候向所有等待的人显示自己肚子很饿,其实他根本就不饿。那个孩子手里拿着手绢睡着了。父亲将头倚靠在玻璃上,尽管他的头发好几天没有洗过,黏糊糊的毫无光泽,但还是闪闪发亮。太阳焕发出光芒。他难道没发觉,窗玻璃要比外面的太阳更热吗?在有轨电车拐弯之前,太阳并没有打搅我。也许它还在另一边玻璃窗那里吧,我不希望自己到达阿布那里时汗流浃背。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调换一下位置,乘客那么少,他们一定会盯着我看的。人们需要一个理由。那个父亲想必可以在任何时候坐到背阴的地方,一个小孩子就是一个理由。孩子一旦哭起来,父亲就可以换位置了,看看孩子是不是因为太阳而哭。车里如果装满了人,那绝对不行。只要有一个空座位就很好了,孩子爱怎么哭就让他怎么哭,谁也不会想到是太阳的缘故,而是会问,是否这个傻瓜父亲没有给这个被惹毛的爱哭爱闹的孩子准备橡皮奶头。
夏天的时候,我最喜欢和面包厂门卫的儿子在林荫大道后面那条被压坏的道路上玩耍,那里尘土飞扬。那男孩天生就是瘸腿的,他慢慢地跟在我后面一瘸一拐地走着。我们坐在坑坑洼洼最深的地方,他弯曲右腿,僵硬地伸展开那条细小的左腿。他坐下来的时候乐呵呵的。他双手敏捷,头发鬈曲,面孔淡黄。我们沉浸在游戏中,将尘土堆积成重叠爬行的蛇。
那些无脚蜥蜴就这样爬到面粉里面,他说,所以面包上才有孔眼。
不是,那些孔眼是因为酵母。
是蛇弄出来的,你问我父亲好了。
等到他父亲带着包从面包厂回家,有这大半天工夫,其他蛇肯定爬到坑坑洼洼的地方去了。可是如果我的连衣裙弄脏了,我就不乐意了,要跑回家去。我就让男孩一个人和那些无脚蜥蜴待着。有两周时间,另外一个门卫坐在面包厂的大门口。然后父亲回来了,没有把男孩带过来。有人给他那条僵硬的大腿做了手术,并给他进行了深度麻醉。他再也没有醒过来。我独自一人到了那条被压坏的马路上。林荫大道上的树木一直在那里一起站立着,我开始怕生起来,仿佛它们承诺说,男孩虽然已经死在家里,但还是到这里来玩耍了。我坐在尘土中,将尘土堆成一条蛇,犹如他那条伸展开的大腿那样很细很长。路旁的草地松松散散的,我的眼泪顺着下巴滴落到蛇上,然后变成了标本。有人从我手中夺走了这个男孩,也许他从天上看得到,我现在还想和他一起玩耍呢。
每当我上午在城里溜达时,有人从我手里夺走了莉莉。我觉得自己被传讯的那些日子很短暂。即便我不知道阿布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但他还是对我有所打算的。我需要我衬衣上的大纽扣和聪明的谎言,别的什么也不需要。我四处闲逛的时候对自己有什么打算,我知道的要比阿布想从我这里得到的更少。
我真傻,既然阿布十点整在等我,我今天早上八点前还看什么燕子呢。我不愿意去想燕子的事。我根本什么都不愿意去想,因为除了被传讯,我什么也不是。我有时会想,燕子不是在飞翔,它们是在行走或者游泳。去年夏天,保罗还拥有一辆红色的摩托车,这是一辆捷克产的“雅娃”牌摩托车。我们每周一两次开车到城外的河边。驱车经过大豆地,那真叫幸运。我们经过的天空越多,我的大脑就越发轻松。道路两旁繁花似锦,车子经过的时候花朵在颤动不已。人们没注意到,每一个花朵都有两只圆耳朵和张开的嘴唇,可我知道这个。那是一片没有尽头的攀缘豆田,就像在玉米地里一样,人们看不到它们有序的排列。就算每一根茎都已经干枯,叶子被风吹折断,但到了夏末,玉米地看起来始终就像刚刚梳理过一样。在玉米地里,即便天空在飞翔,我的脑子也从不会感到轻松。唯有在大豆地里,我才因为高兴而傻傻的,会禁不住慢慢闭上眼睛。而当我重新睁开眼睛,我已经错过了很多东西,燕子早已在另外一个轨迹上飞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