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梳理合伙制与阿米巴经营模式的关系。概括而言,即把企业做成平台,企业才能做大;把平台做成阿米巴,企业才能做强;把阿米巴做成合伙制,企业才能做久。
合伙制阿米巴是企业未来发展的标配,把企业发展成平台和内部创业生态系统。让优秀的人才成为阿米巴合伙人,实现人与人、人与平台、人与资本更好的合伙和匹配。
合伙制阿米巴打破企业内部纵向决策、横向分工的组织体系,由公司建立支持平台,在平台上以合伙人牵头建阿米巴团队。各阿米巴组织独立决策、自负盈亏,合伙人对项目有充分决策权,享有相当的项目收益,因此工作积极性高、归属感强;公司的角色由领导者变成支持者和辅助者,为他们提供技术、人事、生产资料等支持,让人才以公司为平台内部创业。
“平台+合伙人+阿米巴”的经营模式。这种合伙制阿米巴不仅仅是一种激励机制,更是一种商业模式创新。如图1-2所示。
合伙制阿米巴的要点,如图1-3所示。
(1)巴内股
你的股值来自阿米巴内,所以阿米巴有一个叫作资产负债表,一个阿米巴一个资产负债表,你的股份来自阿米巴内。当然,也可以是一个区域性阿米巴,员工有一部分的股份来自区域阿米巴,还有一部分的股份来自销售公司,这些都属于“巴内股”。
图1-2 “平台+合伙人+阿米巴”的经营模式
图1-3 合伙制阿米巴的要点
(2)可出资
公司与核心高管合资成立阿米巴组织,共同运营业务。根据出资额的多少确定股份比例,共同决策。阿米巴合伙制,公司有控制权,员工有经营权和分配权,可以设置一定的期权池和激励机制,公司一步步过渡股份,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这种模式需要员工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或通过借贷解决。
出资还有一种方式,即员工成立阿米巴组织,母公司作为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员工出力,也可出资。比如项目估值500万元,公司投资100万元,占股20%,年底分红;公司也可要求确保资产回报率不低于多少。这种阿米巴合伙制,让人人成为经营者,在公司平台创业。
(3)经营者
阿米巴合伙制让优秀的人才成为合伙人,也成为阿米巴经营者。每个阿米巴里,当所有员工都成为阿米巴合伙人之后,也就实现了“人人成为经营者”。每个阿米巴以阿米巴的领导为核心,自行制订各自的计划,并依靠全体成员的智慧和努力来实现目标。
人人成为经营者,更激发所有员工的“老板意识”,经营者更愿意将他的时间、资金、智慧都用到阿米巴组织里,共同参与经营,共享企业经营成果,共同推动企业的创新与发展。团队被激活、协调更顺畅、营销更生猛,内部管理更有效率。
(4)不连带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阿米巴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即阿米巴合伙人仅限于承担与其出资额相应的责任。
(5)可退出
在阿米巴合伙制里,如果阿米巴合伙人由于个人经验与认知的局限,也没有获得快速成长,不再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在阿米巴内部没有合适的工作能够发挥他的作用,那么阿米巴合伙人退出是早晚的事情。
因此,阿米巴合伙制可提前设定好股权退出机制,约定好在什么阶段合伙人退出阿米巴后,要退回的股权和退回形式。当合伙人退出阿米巴后,其所持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公司有对其股权具有优先购买权等。一方面对于继续在阿米巴组织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6)不转股
阿米巴合伙人持有的是“巴内股”,阿米巴合伙制可规定,要求其合伙人不转股。
⊙合伙人的管理含义,即从管理的角度讲,合伙人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指合伙人的管理机制;另一种是合伙机制与平台经营模式相结合,形成业务模式创新。
⊙合伙机制更多体现为合伙人的责任和权利。合伙人制并不一定是一个严密的组织,比如不一定要注册成立合伙企业,也不一定成立公司,就是几个人做事内部形成规则。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限合伙人,即参与投资的企业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制事业部是以利润责任为中心,各事业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合伙制阿米巴是企业未来发展的标配,把企业发展成平台和内部创业生态系统。让优秀的人才成为阿米巴合伙人,实现人与人、人与平台、人与资本更好的合伙和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