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计划的五个要诀:任务名称准确、目标清晰可数、工作责任到人、完成时间到天、措施具体得力。
任务是指要干什么。任务名称准确的具体要求是让人一看就知道要做什么,一定是动词+名词,如催收货款、缴纳电费、拜访客户、开发供应商、确定承包合同格式文本等。
不会制订计划的员工主要问题是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一是习惯于听从上级的安排;二是企业管理不规范,岗位职责不够清晰明确,员工不知道自己的任务是什么。如果每一名员工都有清晰的工作职责,确定任务名称就很容易了。比如招聘主管的职责一定有进行人才市场调查、建立招聘渠道等,那么,担任招聘主管的员工在制订计划时就会有这样的任务名称:进行本地区专业设计师供给状况调查、增加招聘渠道。当然,下级员工的任务名称也可以是上级主管工作计划中已经确定的事项。
任务目标是工作要达到的程度和取得的结果。达成目标要么“看得见”、要么“数得出”。如“增加招聘渠道”要达成的目标可以是“确定3家报批”,也可以是“签订3家合作协议”,还可以是“完成招聘渠道筛选报告”。前两个表述属于“数得出”(3家),后一表述就属于“看得见”(报告)。
确定达成目标取决于制订计划的员工所担任岗位的权力。目标清楚,工作就不会走弯路。
责任到人是指明确事情具体由谁做。不规范的企业往往把责任只划到部门层面,而没有划到人。要知道部门是不会做事的,做事的只能是人——担任特定岗位的员工。责任不到人,计划十有八九要落空。责任人可以是制订者本人,也可以是制订者下属。如“制订招聘计划”可以是人力资源经理本人,也可以是其下属——担任招聘主管或招聘专员的员工。责任人多数情况下是一个人,但也不排除有时候是一类人,比如大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安排新制度培训工作,其责任人就可以是他的下属——四个主管分别同时去完成。
责任人是负主责的人,配合人或协作人也不可忽视。规范的企业工作都是按流程操作,是多岗位员工协同作战,分兵把守。在计划中明确配合人或协作人,就可以让他们事先知晓配合要求或支持内容,方便先做准备或事先留出时间,这样工作才能够有条不紊,不至于打乱仗。
时间到天有两个含义:一是要多少天完成;二是完成截止时间是哪一天。后面措施具体得力中的“关键节点”也有可能是时间安排,因为你如果错过了这个时间,任务就不可能完成,比如外贸企业的船期、参加展会的参展期、参加招聘的招聘日等。
同一阶段有多项工作任务,还得考虑轻重缓急,时间管理四象限法则就可以派上用场了。比如紧急的任务放在前面,不急的事情放在后面;把重要的事情放在前面或者增加完成时间。同时,还要兼顾同一责任人不能在同一时段完成两项工作。
完成计划时限一定要留有余地。实际完成时间则尽量往前赶,这样才能掌握工作主动权。
措施是怎样做。工作任务能否完成,措施很重要。措施具体,说明员工知道事情应该怎么做;关键节点清楚,说明员工心中有数。如果一名员工对该项工作从何处入手或关键节点把握不准,要把工作做好是不太可能的。比如任务名称“增加招聘渠道”要完成的措施就可以是这样的:网上搜索中介机构或平台,初选6家中介或平台,电话洽谈确定3家意向中介或平台,撰写筛选报告上报经理审批。
措施具体,工作就能有条不紊;措施得力,工作就能高效快捷。
可以说,工作越忙越要订计划。计划提高效率,习惯成就人生,“磨刀不误砍柴工”说的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