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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王守仁(1472—1529),字伯安,浙江余姚人,因其曾经筑室并讲学于阳明洞,学者称阳明先生。王阳明是一代大儒,用现在的眼光看,也是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军事家,心学和宋明理学的重要代表人物。

明成化八年(1472)九月三十日,王阳明出生于浙江余姚,当时“祖母岑梦神人衣绯玉云中鼓吹,送儿授岑,岑惊寤,已闻啼声。祖竹轩公异之,即以云名。乡人传其梦,指所生楼曰‘瑞云楼’”。成化十二年(1476),王阳明五岁,但他还不会说话,“一日与群儿嬉,有神僧过之,曰:‘好个孩儿,可惜道破。’竹轩公悟,更今名,即能言”。之后,王阳明就显示出与众不同。成化十八年(1482),阳明十一岁,跟随其祖父竹轩翁(王纶,字天叙,号竹轩)前往京师,过金山寺时,竹轩翁与客酒酣,拟赋诗而未成。阳明从旁赋曰:“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扬水底天。醉倚妙高台上月,玉箫吹彻洞龙眠。”客大惊异。于是,又命阳明赋蔽月山房诗。阳明随口应曰:“山近月远觉月小,便道此山大于月。若人有眼大如天,还见山小月更阔。”第二年,阳明跟随私塾老师读书。据说有一天,阳明问私塾老师说:“何为第一等事?”私塾老师回答说:“惟读书登第耳。”阳明怀疑说:“登第恐未为第一等事,或读书学圣贤耳。”其父亲龙山公(王华,1446—1522,字德辉,号实庵,晚号海日翁)听说之后,笑道:“汝欲做圣贤耶?” 可见,阳明年少之时其人是何等的伶俐、其志向是何等的远大。

也许,正是由于王阳明与众不同,才会发生格竹事件。《传习录》记载王阳明晚年回忆云:

先生曰:“众人只说‘格物’要依晦翁,何曾把他的说去用?我着实曾用来。初年与钱友同论做圣贤要格天下之物,如今安得这等大的力量?因指亭前竹子令去格看。钱子早夜去穷格竹子的道理,竭其心思,至于三日,便致劳神成疾。当初说他这是精力不足,某因自去穷格,早夜不得其理,到七日,亦以劳思致疾。遂相与叹圣贤是做不得的,无他大力量去格物了。及在夷中三年,颇见得此意思,乃知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决然以圣人为人人可到,便自有担当了。这里意思,却要说与诸公知道。”

钱德洪《阳明先生年谱》将格竹事件系于弘治五年(1492),当时王阳明二十一岁。钱德洪的记载可能是不准确的。曾才汉校辑《阳明先生遗言录》记载:

先生云:“某十五六岁时,便有志圣人之道,但于先儒格致之说若无所入,一向姑放下了。一日寓书斋,对数茎竹,要去格他理之所以然,茫然无所得。遂深思数日,卒遇危疾,几至不起,乃疑圣人之道恐非吾分所及,且随时去学科举之业;既后心不自已,略要起思,旧病又发,于是又放情去学二氏,觉得二氏之学比之吾儒反觉径捷,遂欣然去究竟其说。后至龙场,又觉二氏之学未尽。履险处危,困心衡虑,又豁然见出这头脑来,真是痛快,不知手舞足蹈。此学数千百年,想是天机到此,也该发明出来了,此必非某之思虑所能及也。”

根据《阳明先生遗言录》,阳明格竹事件乃发生于其十五六岁之时,即成化二十二、二十三年(1486、1487)。对于王阳明格竹事件,历来议论纷纷,批评声音不断。这些批评、议论,都强调阳明格竹事件乃是对朱子格物学说的误解。虽然阳明格竹事件,有可能是出于其对朱子格物学说的误解,但是格竹事件说明,阳明很早就对于朱子的格物致知学说感到困惑与怀疑,很早就开始了对于心理合一问题的探寻。

弘治五年(1492)秋,王阳明参加浙江乡试,得中举人;随后他两次参加会试,均名落孙山。弘治十二年(1499)春,阳明第三次参加会试,得中进士。先后观政工部、授官刑部云南清吏司主事、改任兵部武选清吏司主事。正德元年丙寅(1506),王阳明与湛若水(1466—1560,字元明,号甘泉,广东增城人)在北京一见定交 ,“共以昌明圣学为事”。同年十月,南京给事中戴铣、御史薄彦徽与蒋钦等上疏,要求留用被迫去职的刘健等官员,弹劾太监高凤从子得林冒升锦衣卫指挥佥事,兼言晏朝废学游宴驱驰射猎非体,忤旨。朝廷将戴铣等三十人全部逮捕入京。十一月,阳明上疏救戴铣等,要求正德皇帝“宥言官以章圣德”,忤旨,因下诏狱,杖三十。随后,谪官贵州龙场驿驿丞。

正德二年(1507)闰正月,王阳明离开京师,起程前往龙场驿。暮春,阳明赴谪行至钱塘(杭州)。随后,阳明在杭州一直逗留到正德二年年底或三年正月初 ,之后前往贵州龙场驿。阳明途经的地方有浙江的严州、衢州、草坪驿,江西的玉山、广信、分宜、宜春、萍乡,湖南的醴陵、长沙、沅江、罗旧驿、沅水驿,贵州的平溪、思州、镇远、兴隆卫、清平卫、贵阳等。正德三年(1508)春夏间,王阳明到达贵州龙场驿。

龙场驿位于贵阳西北的修文县,规模很小,据说当时仅有“驿丞一名,吏一名,马二十三匹,铺陈二十三付”(《贵州通志·建置志》),而且生活环境十分恶劣。正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当中,阳明思想经历了一次重大觉悟。对于这次觉悟,阳明《朱子晚年定论序》云:

守仁早岁业举,溺志词章之习,既乃稍知从事正学,而苦于众说之纷挠疲 ,茫无可入,因求诸老释,欣然有会于心,以为圣人之学在此矣。然于孔子之教间相出入,而措之日用,往往缺漏无归,依违往返,且信且疑。其后谪官龙场,居夷处困,动心忍性之余,恍若有悟,体念探求,再更寒暑,证诸五经、四子,沛然若决江河而放诸海也。然后叹圣人之道坦如大路,而世之儒者妄开窦径,蹈荆棘、堕坑堑,究其为说,反出二氏之下。宜乎世之高明之士厌此而趋彼也!此岂二氏之罪哉?

阳明所谓“谪官龙场,居夷处困,动心忍性之余,恍若有悟,体念探求,再更寒暑,证诸五经、四子,沛然若决江河而放诸海也”云云,就是指龙场悟道,说得比较朴实。对于龙场悟道,《阳明先生年谱》记载云:

龙场在贵州西北万山丛棘中,蛇虺魍魉,蛊毒瘴疠。与居夷人,鴃舌难语,可通语者皆中土亡命。旧无居,始教之范土架木以居。时瑾憾未已,自计得失荣辱皆能超脱,惟生死一念尚觉未化,乃为石墩,自誓曰:“吾惟俟命而已!”日夜端居澄默,以求静一;久之,胸中洒洒。而从者皆病,自析薪取水作糜饲之;又恐其怀抑郁,则与歌诗;又不悦,复调越曲,杂以诙笑,始能忘其为疾病夷狄患难也。因念:“圣人处此,更有何道?”忽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寤寐中若有人语之者,不觉呼跃,从者皆惊。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乃以默记《五经》之言证之,莫不吻合,因著《五经臆说》。

黄绾《阳明先生行状》亦有类似记载。相对于阳明的自述,《年谱》、《行状》的记载较为夸张。根据《年谱》,阳明龙场所悟乃“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这就是说,阳明的龙场悟道,一方面是觉悟“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这是对朱子的格物穷理学说的反动;另一方面是觉悟“圣人之道,吾性自足”,这是对人的反省,是阳明心即理、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学说的确立。对于阳明的龙场悟道,岛田虔次先生称之为中国精神史上“划时代的事件” 。毫无疑问,龙场悟道是阳明对于朱子格物致知学说的觉悟,是阳明心学主张的初步形成。

正德四年(1509)冬,王阳明由贵州龙场驿丞升任江西庐陵县知县,离开贵州。正德五年(1510)三月十八日,阳明抵达庐陵。在知县任上,阳明“为政不事威刑,惟以开导人心为本。……在县七阅月,遗告示十有六,大抵谆谆慰父老,使教子弟,毋令荡僻。城中失火……因使城中辟火巷,定水次兑运,绝镇守横征,杜神会之借办,立保甲以弭盗,清驿递以延宾旅” 。同年八月,太监刘瑾伏诛。十月,王阳明升南京刑部清吏司主事,随后朝觐入京。抵达北京之后,阳明与湛若水比邻而居,当时黄绾(1480—1554,字宗贤,号石龙、久庵,浙江黄岩人)亦在北京,三人遂相与订终身共学之盟。正德六年(1511)正月,阳明由南京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改任北京吏部验封司主事。十月,阳明升任吏部文选清吏司员外郎。正德七年(1512)三月,升任考功清吏司郎中。这次,阳明在北京任职的时间有两年左右。

阳明在北京期间的一个重要学术事件,是讨论朱陆同异问题。当时,王阳明的朋友徐成之与王舆庵争论朱陆同异问题,王舆庵主张陆学,徐成之主张朱学,两人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徐成之写信给阳明,向阳明请教并要求评判。正德七年壬申,阳明有《答徐成之》书信两封。在《答徐成之》第一封信中,正如徐成之所说,阳明是“漫为含糊两解之说,而细绎辞旨,若有以阴助舆庵而为之地者”。但是,在《答徐成之》第二信当中,阳明就已经不再是“漫为含糊两解之说,若有以阴助舆庵而为之地”,而是犹恨舆庵是陆之说“有未尽也”,因此他要“冒天下之讥,以为象山一暴其说,虽以此得罪,无恨”。如果说正德四年秋,席书(1461—1527,字文同,四川遂宁人)在贵阳向阳明请教朱陆同异之辨时,阳明“不语朱陆之学,而告之以其所悟”,还不愿表露其对待朱陆的态度与倾向;那么,两三年之后的正德六、七年,阳明偏重于陆九渊思想的态度与倾向,就在其《答徐成之》信中表露无遗了。

正德七年十二月,阳明升任南京太仆寺少卿,顺道回浙江省亲。刚好,其妹婿兼弟子徐爱(1487—1517,字曰仁,号横山,余姚人)“是年以祁州知州考满进京,升南京工部员外郎。与先生同舟归越,论《大学》宗旨。……今之《传习录》所载首卷是也” 。正德八年(1513)十月,阳明来到滁州,负责管理马政。在滁州,阳明主要教人静坐。正德九年(1514)四月,王阳明转任南京鸿胪寺卿。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阳明主要在南京。

在南京期间,阳明门人大增。除了处理政务以及与门人论学外,阳明所做的一件重要事情就是选辑《朱子晚年定论》。《朱子晚年定论》完成于正德十年乙亥(1515)冬十一月,刊刻于正德十三年戊寅(1518)七月。据阳明《朱子晚年定论序》云,其选辑《朱子晚年定论》的起因,是阳明当时在南京将其在龙场之所悟向门人弟子传授。由于阳明的观点与当时在官方意识形态上占有主导地位的朱子思想不同,所以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批评,认为阳明的说法是“立异好奇”。阳明通过反省,认为自己的说法并没有什么问题,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自己的说法,又确实与朱子的观点相抵牾、相对立。这使得阳明内心深感不安。然而阳明又不相信像朱子这样聪明的人,怎么会不知道“圣人之道吾性自足”、怎么会主张“求理于事物”呢?为此,阳明重读了朱子的著作,发现朱子“晚岁固已大悟旧说之非”。于是阳明选辑《朱子晚年定论》一书。《朱子晚年定论》的基本观点是,朱子与陆象山的思想早异晚同。阳明希望借此说明,自己的观点虽然偏向陆象山,但这与朱子晚年觉悟之后的思想是一致的。阳明显然是要用《朱子晚年定论》来为自己的思想主张辩护、为自己偏向陆象山的思想辩护。对此,阳明并不讳言,正德十三年七月《朱子晚年定论》刊行之后,他在《与安之》信中说:“留都时偶因饶舌,遂致多口,攻之者环四面。取朱子晚年悔悟之说,集为定论,聊借以解纷耳。门人辈近刻之雩都,初闻甚不喜;然士夫见之,乃往往遂有开发者,无意中得此一助,亦颇省颊舌之劳。近年篁墩诸公尝有《道一》等编,见者先怀党同伐异之念,故卒不能有入,反激而怒。今但取朱子所自言者表章之,不加一辞,虽有偏心,将无所施其怒矣。”阳明甚至认为,自己选辑的《朱子晚年定论》,比之前程敏政编辑的《道一编》更为高明。

阳明选辑的《朱子晚年定论》,只选录了朱子书信中的三十四个段落。此书刊行不久,便引起批评与争议。最早对《朱子晚年定论》加以批评的是罗钦顺、顾东桥。后来,陈建、孙承泽先后撰《学蔀通辨》、《考正晚年定论》,对阳明的《朱子晚年定论》进行全面的批评与抨击。其中,陈建批评说:“程篁墩《道一编》谓‘朱子晚年,深悔其支离之失,而有味于陆子之言’;王阳明《定论序》谓‘朱子晚岁,大悟旧说之非,痛悔极艾,至以为自诳诳人之罪不可胜赎’。此等议论,皆是矫假推援、阴谋取胜;皆是借朱子之言,以形朱子平日之非、以著象山之是、以显后学之当从。阳虽取朱子之言,而实则主象山之说也;阳若取朱子,而实抑朱子也。其意盖以朱子初年不悟而疑象山,晚年乃悔而从象山,则朱子不如象山,明也;则后学不可不早从象山,明也。此其为谋甚工,为说甚巧,一则即朱子以攻朱子,一则借朱子以誉象山,一则挟朱子以令后学也。正朱子所谓‘离合出入之际,务在愚一世之耳目,而使之恬不觉悟以入于禅也’。” 对于阳明《朱子晚年定论》,陈荣捷先生亦批评说,“其最大缺点在断章取义、独提所好。其摘朱子之语以为定论,亦如早年摘取《五经》之语以为吻合也。所采三十四书,实只代表二十三人。朱子与通讯者,所知者约四百三十人,今所取几不及二十分之一。即此可见其所谓晚年定论,分毫无代表性。朱子致书所存者约一千六百余通,以朱子思想之渊博,若谓选三数十书便可断其定论,则任何言说,均可谓为定论矣” 。陈建、陈荣捷先生所言不虚。

在正德七年到正德十年冬的朱陆异同问题争论中,如果说阳明的《答徐成之》书,是其要“冒天下之讥,以为象山一暴其说”,那么阳明选编的《朱子晚年定论》,则是阳明“阳虽取朱子之言,而实则主象山之说”,形式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是阳明对朱子学说的反对、对自己观点的宣扬。

正德十一年(1516)九月,经由兵部尚书王琼的推举,王阳明升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南安、赣州、汀州、漳州)等处。次年正月,阳明到达赣州。为平定南、赣、汀、漳等地的叛乱,阳明做了多方面的准备,例如,在城中实行十家牌法,清除贼寇耳目;选拣民兵,招募骁勇绝群、胆力出众者严加训练,建立自己的精锐军事力量;设立兵符,凡遇征调兵力,皆发符比号而行,以防奸伪;奏请疏通盐法,保证在清剿贼寇时有足够的军饷等;加上阳明奖罚严明、用兵如神,且获朝廷授权,许以“便宜行事”,在正德十二年(1517)正月到正德十三年(1518)三月短短的一年多时间,或用重兵围剿,或用谋略智取,先后平定了漳州詹师富、温火烧,招安了龙川卢珂,清剿了横水谢志珊、桶冈蓝天凤、浰头池仲容等多处贼寇。

正德十三年四月,阳明在清剿贼寇的战事告一段落之后,便转向安抚教化百姓的工作。在阳明看来,社会之所以变乱,是因为民风不善;民风之所以不善,是由于教化未明。其《仰南安赣州印行告谕牌》云,“照得有司之政,风俗为首,习俗侈靡,乱是用生。本院近因地方多盗,民遭荼毒,驱驰兵革,朝夕不遑,所谓救死不赡,奚暇责民以礼义哉?今幸盗贼稍平,民困渐息,一应移风易俗之事,虽亦未能尽举,姑先就其浅近易行者开道训诲”。于是,阳明乃立社学以教育子弟,举乡约以移易风俗。立社学之要旨,在教育子弟懂得“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举乡约之目的,在希望百姓“务为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正如邓艾民先生所说,由于阳明推行的立社学、举乡约工作,“赣南长期存在的混乱局面得以清除,一直到明朝末期的一百余年,再也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农民起义” 。六月,由于清剿横水、桶冈、浰头贼寇之功,阳明升任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七月,在赣州先后刊刻《古本大学》(即《古本大学旁释》)、《朱子晚年定论》。八月,门人薛侃刊刻《传习录》。

正德十四年(1519)正月,阳明因其祖母病重,上疏请求致仕,没有得到朝廷批准。六月,阳明奉命前往福建调查处理“叛军”(福州三卫军人进贵等胁众谋叛)事件。十五日,当他到达丰城时,丰城知县顾佖出迎,告知宁王朱宸濠谋反。阳明得知消息,立刻潜回吉安,于十九日、二十一日上奏朝廷《飞报宁王谋反疏》、《再报谋反疏》告变。与此同时,阳明督率吉安知府伍文定等,“调集军民兵快,召募四方报效义勇之士,会计一应解留钱粮,支给粮赏,造作军器战船”;约会吉安府的在任或致仕官员,“相与激发忠义,譬谕祸福,移檄远近,布朝廷之深仁,暴宁王之罪恶”。于是,“豪杰响应,人始思奋,旬日之间,官兵四集”。同时,阳明利用计谋,使得朱宸濠不敢立刻出兵南京。七月三日,朱宸濠发现中计,留下兵力万余守卫南昌,随即带兵六万向南京进发,中途被阻于安庆。阳明乘南昌守军力量单薄,于七月十三日带领义兵从吉安出发,迅速攻占南昌。朱宸濠听说南昌失守,带兵回来救援。阳明则带领军队迎战于鄱阳湖,于七月二十六日在樵舍活捉朱宸濠。正如冯梦龙《王阳明出身靖乱录》说,“宸濠自六月十四日举逆,至七月[二]十六日被获,前后共四十二日。先生自七月十三日于吉安起马,至二十六日成功,才十有四日耳。自古勘定祸乱,未有如此之神速者。[人]但见成功之易,不知先生擘画之妙也”。

表面上看,阳明平定宁王朱宸濠的谋反事件,似乎易如反掌。实际上,阳明在平定宁王朱宸濠谋反的过程中,若稍有差错,不仅自己性命难保,而且有灭族之祸。要知道,朱宸濠谋反并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做了长时间准备的。用萧淮的话说就是,“宁王不遵祖训,包藏祸心,多杀无辜,横夺民产,虐害忠良,招纳亡命,私造兵器,潜谋不轨,交通官校有年” 。而且,历代涉及帝王的政争事件,结果基本上都是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明代的“靖难之役”在当时人们心中应该还记忆犹新 。在这样的背景下,阳明仓促之间,不顾身家性命、生死存亡,毅然倡义起兵平叛。御史黎龙说:“平藩事,不难于成功,而难于倡义。盖以逆濠之反,实有内应,人怀观望,而一时勤王诸臣,皆捐躯亡家,以赴国难。其后,忌者构为飞语,欲甘心之,人心何由服乎?后有事变,谁复肯任之者?” 黎龙之言,并非虚语。

在平定朱宸濠谋反之后,阳明所得到的不是奖赏,而是张忠、许泰等人的谗毁、谤议以及诬陷。他们或“竞为蜚语,谓守仁先与通谋,虑事不成,乃起兵”,或“扬言于帝前曰,‘守仁必反,试召之,必不至’” 。要知道,张忠、许泰等都是正德皇帝的近幸,都是深得正德皇帝信赖的人。无论是与朱宸濠通谋,还是谋反,在当时都是死罪、都是灭族之祸。如果不是阳明自己处置得当、谨慎应对,同时得到太监张永的保护,其后果可想而知。是故,钱德洪所谓“平藩事不难于倡义,而难于处忠、泰之变。盖忠、泰挟天子以偕乱,莫敢谁何。豹房之谋,无日不在。畏即据上游不敢骋,卒能保乘舆还宫,以起世宗之正始” ,实属有感而发。

正是在这样险恶的社会政治环境之下,王阳明确立了作为其为学宗旨的“致良知”之教。《阳明先生年谱》记载:

自经宸濠、忠、泰之变,益信良知真足以忘患难、出生死,所谓考三王、建天地、质鬼神、俟后圣,无弗同者,乃遗书守益曰:“近来信得致良知三字,真圣门正法眼藏。往年尚疑未尽,今自多事以来,只此良知无不具足。譬之操舟得舵,平澜浅濑,无不如意,虽遇颠风逆浪,舵柄在手,可免没溺之患矣。”一日,先生喟然发叹。九川问曰:“先生何叹也?”曰:“此理简易明白若此,乃一经沉埋数百年。”九川曰:“亦为宋儒从知解上入,认识神为性体,故闻见日益,障道日深耳。今先生拈出良知二字,此古今人人真面目,更复奚疑?”先生曰:“然。譬之人有冒别姓坟墓为祖墓者,何以为辨?只得开圹将子孙滴血,真伪无可逃矣。我此良知二字,实千古圣圣相传一点滴骨血也。”又曰:“某于此良知之说,从百死千难中得来,不得已与人一口说尽。只恐学者得之容易,把作一种光景玩弄,不实落用功,负此知耳。”……今经变后,始有良知之说。

的确,阳明的致良知学说,乃“从百死千难中得来”。根据《阳明先生年谱》,阳明“始揭致良知之教”,是在正德十六年(1521)。然而,阳明有时又说,“吾良知二字,自龙场以后,便已不出此意,只是点此二字不出。与学者言,费却多少辞说。今幸见出此,一语之下,洞见全体,真是痛快,不觉手舞足蹈,学者闻之,亦省却多少寻讨工夫。学问头脑,至此已是说得十分下落,但恐学者不肯直下承当耳”。也许,阳明很早就有了关于良知、致良知的想法,然而,阳明确立以“致良知”作为其学术宗旨,则始于正德十六年。

正德十六年三月,明武宗朱厚照驾崩。四月,朱厚照的堂弟朱厚熜以“兄终弟及”的名义继位(朱厚熜即明世宗)。六月,阳明升任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十二月,封新建伯。阳明一再疏辞封爵。嘉靖元年(1522)二月,阳明的父亲王华病逝,享年七十七岁。阳明丁忧家居。此后五、六年,阳明均在浙江。嘉靖三年(1524)十月,其弟子绍兴知府南大吉续刻《传习录》。

嘉靖六年(1527)五月,王阳明得旨起复,出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总督两广及江西、湖广军务,前往广西思恩、田州,征讨土酋卢苏、王受等人的叛乱。九月,离开浙江前往广西。出发之前,阳明与弟子钱德洪、王畿讨论“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四句教。嘉靖七年(1528)二月,阳明平定思恩、田州叛乱;夏,袭平八寨、断藤峡盗寇。七月初十日,阳明上《八寨断藤峡捷音疏》,同时上《乞恩暂容回籍就医养病疏》。九月初,阳明抵达广州。在广州,阳明病中依然不忘讲学。十月,阳明前往增城祭祀其祖先(王纲)之庙,顺便到访朋友湛若水的家乡,既题甘泉居,又书泉翁壁。由于病情危重,阳明不待报而起行返乡。十一月二十九日,阳明在返乡途中,病逝于江西南安青龙铺,享年五十七岁。

综观王阳明的一生,可以看出,其思想的发展与其生平所经历的重要事件息息相关。格竹事件,是阳明对朱子格物致知学说的困惑与怀疑,是阳明对于心理合一问题的艰难探寻;龙场悟道,是阳明对于朱子格物致知学说的觉悟,是阳明心学主张的初步形成;朱陆异同,阳明“阳虽取朱子之言,而实则主象山之说”,是阳明对朱子学说的反对、对自己观点的宣扬;江西平叛,阳明在经历宸濠、忠泰之变以后,更加相信“良知真足以忘患难、出生死”,于是最终确立其作为为学宗旨的“致良知”之教。这就是说,阳明的整个思想学说,是在其对于朱子学说的疑惑、觉悟、反对过程中,逐渐形成、发展、成熟与确立的。

在王阳明的著作中,影响最大的应属《传习录》。1967年,钱穆先生在题为《复兴中华文化人人必读的几部书》的演讲中,列举国人必读的经典,有《论语》、《孟子》、《大学》、《中庸》、《老子》、《庄子》、《六祖坛经》、《近思录》、《传习录》。其中,《传习录》是距离当今最近的一部哲学经典。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收入《王文成公全书》的《传习录》(此为通行本,简称全书本《传习录》),共有三卷。其中,上卷收录徐爱、陆澄、薛侃记录的阳明先生问答语130条;中卷收录阳明书信8封、短文2篇;下卷收录陈九川、黄直、黄修易、黄省曾等记录阳明先生问答语143条。然而,阳明《传习录》的内容,并不是始终如一的,而是在不同时期的编辑、刊刻过程中,经过多次的增订删减之后,最后由钱德洪编定的。

阳明《传习录》的第一个刊刻本,是正德十三年(1518)八月薛侃在虔州(今江西赣州)刊刻的。钱德洪《阳明先生年谱》云,薛侃“得徐爱所遗《传习录》一卷,序二篇,与陆澄各录一卷,刻于虔”。薛侃初刻本《传习录》可能已经失传。据后来一些收录有相关内容比较接近初刻《传习录》的版本(例如,明嘉靖三十年孙应奎重刊本《传习录》、嘉靖三十三年水西精舍刊本《传习录》、嘉靖年间闾东刊本《阳明先生文集》所附《传习录》等)所收录的相关内容,可知初刻《传习录》共收录徐爱、陆澄、薛侃记录阳明先生问答语131条,分为三卷。其中徐爱所记录阳明先生问答语14条、陆澄所记录81条、薛侃所记录36条。虽然徐爱所记录的阳明问答语只存留14条,但这14条语录却是十分重要的,其中多涉及阳明的核心思想观念,如“心即理”、“格物致知”、“知行合一”等范畴与命题。钱德洪《阳明先生年谱》记载正德四年(1509)阳明在贵阳与席书等讨论“知行合一”问题时,引证的就是徐爱所记其与阳明先生关于“知行合一”问题的问答语。吴震先生说,徐爱所记录阳明问答语“甚至被后人视为《传习录》中的‘经典’部分”。 初刻《传习录》三卷与全书本《传习录》上卷相比较,两者所收录的阳明问答语之数目、内容大体相同。

阳明《传习录》的第二个刊刻本,由南大吉、南逢吉兄弟于嘉靖三年(1524)十月在绍兴刊刻。南大吉续刻《传习录》分为上下两册,上册为语录,下册为书信及短文。由于南大吉续刻《传习录》原刻本之完整版本可能已经失传,因此人们对南大吉续刻《传习录》原刻本的内容、尤其是下册的内容议论纷纷。一般认为,南大吉续刻《传习录》原刻本上册所收录的内容,就是薛侃在赣州初刻《传习录》三卷徐爱、陆澄、薛侃所记阳明先生语131条,这可以从南大吉续刻《传习录》的一些重刻本(例如,明嘉靖二十九年王畿刊刻《阳明先生文集》所附重刻本《传习录》、嘉靖三十年孙应奎重刊本《传习录》等)得到证实。但是,对于南大吉续刻《传习录》原刻本下册所收录的内容,学术界则议论纷纷,而且多根据南大吉续刻《传习录》的重刻本来推断。

其实,南大吉续刻《传习录》下册似尚残存世间,这就是台湾图书馆藏明刊本《传习录》。台湾图书馆藏明刊本《传习录》,现存下册四卷(分别题为“传习录下卷一”、“传习录下卷二”、“传习录下卷三”、“传习录下卷四”),其卷一为《答徐成之书》(二首,附南逢吉跋语)、《答罗整庵少宰书》;卷二为《答人论学书》(即《答顾东桥书》);卷三为《答周道通书》、《答陆原静书》(二首);卷四为《示弟立志说》、《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教约》。

后来南大吉续刻《传习录》曾有过多次重刊,如嘉靖二十三年(1544)德安府重刊《传习录》(日本东京都立日比谷图书馆藏)、嘉靖二十九年(1550)王畿重刊本《传习录》(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嘉靖三十三年钱錞重刊《传习录》(温州图书馆藏)等,其中对于阳明先生书信与短文的收录颇有出入。为免繁琐,兹将从南大吉续刻《传习录》下册到全书本《传习录》中卷内容的变迁,择要列表如下:

附:从南大吉续刻《传习录》下册到全书本《传习录》中卷内容变迁表

由上可见,从南大吉续刻《传习录》下册到全书本《传习录》中卷,其收录的阳明书信及短文数目,前后经历过多次的增订或删减。除嘉靖三十年孙应奎衡湘书院重刊本《传习录》之外,对于南大吉续刻《传习录》的每一次重刻,都有所增订。

阳明《传习录》的第三个重要刊刻本,是嘉靖三十三年水西精舍刊本《传习录》。水西精舍刊本《传习录》分为“传习录”、“传习续录”两部分,两部分均为阳明先生问答语,没有收录阳明先生的书信及短文。水西精舍刊本《传习录》之“传习录”部分三卷,其卷一收录徐爱所记阳明先生问答语14条,卷二收录陆澄所记81条,卷三收录薛侃所记36条。其“传习录”部分的内容,与薛侃初刻本《传习录》内容相同。

比较复杂的,是水西精舍刊本《传习录》之“传习续录”部分。“传习续录”部分两卷(题为“传习续录卷上”、“传习续录卷下”),卷首有钱德洪《续刻传习录序》。“传习续录卷上”,署名为“门人陈九川录”,共收入阳明先生问答语60条(其第一条为“正德乙亥,九川初见先生于龙江”条,其最后一条为“问孔子曰回也非助我者也”条),其中陈九川所录21条,王以方所录13条(案:“王以方”,水西精舍刊本《传习录》原文如此,应作“黄以方”。黄直,字以方,号卓峰,江西金溪人),黄勉叔所录13条,黄勉之所录13条。“传习续录卷下”,署名为“门人钱德洪、王畿录”,共收入阳明先生问答语58条(其第一条为“何廷仁、黄正之、李侯璧、汝中、德洪侍坐”条;最后一条为“南逢吉曰:吉尝以《答徐成之书》请问”条,且标明“此本在《答徐成之书》下,今录于此”),当中没有“传习续录卷上”所出现的“已下× ××录”字样,则这58条阳明先生答问语,均为钱德洪、王畿所录。而且,在这58条阳明先生答问语中,出现钱德洪、王畿名字时,钱德洪多称其名“德洪”而不是其字“洪甫”,王畿则多称其字“汝中”,可见这部分阳明先生问答语,多为钱德洪所录。既然这58条语录为钱德洪、王畿所记录,那么黄宗羲根据“先生曰:苏秦、张仪之智,也是圣人之资”等语录,说“《传习后录》有先生(指黄省曾)所记数十条,当是采之《问道录》中,往往失阳明之意” ,可谓错误之极,亦可谓为对黄省曾的一大冤枉。

水西精舍刊本《传习录》之“传习续录”部分,与全书本《传习录》下卷的相关部分比照,彼此差异颇多。从水西精舍刊本《传习录》之“传习续录”部分与全书本《传习录》下卷相关部分的差异看,钱德洪在编定全书本《传习录》下卷时,对于阳明先生问答语颇有增订、删减、移易,这些对于阳明先生问答语的增订、删减、移易,所体现的是钱德洪对于阳明思想的理解,是钱德洪对于编辑刊刻阳明文献的观点与态度。

在水西精舍刊本《传习录》之后,还有嘉靖三十五年(1556)崇正书院刊刻本《传习录》,这是阳明《传习录》的第四个重要刊刻本。崇正书院刊本《传习录》是否存留世间,有待考证。目前,在我们有幸见到的各种版本《传习录》中,嘉靖三十七年(1558)胡宗宪刊本《传习录》的内容,既可能是比较接近崇正书院刊本《传习录》 ,又是最接近全书本《传习录》的版本。胡宗宪刊本《传习录》分为上中下三部分,每个部分又分为若干卷。其“传习录上”分为三卷,内容与全书本《传习录》上相同;其“传习录中”分为五卷,除在《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前面多收录《示弟立志说》一文外,内容及编排次序与全书本《传习录》相同;其“传习录下”分为三卷,其内容大部分与全书本《传习录》下相同,但是也有一些语录是全书本《传习录》下所没有的(也有若干条语录是重复的)。其实,全书本《传习录》主要就是根据胡宗宪刊本《传习录》加以删减与增订而成。

目前存留世间的《王文成公全书》,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一是隆庆二年(1568)郭朝宾等杭州刊本《王文成公全书》,一是隆庆六年(1572)谢廷杰等刊本《王文成公全书》。随着谢廷杰刊本《王文成公全书》的梓行,其中所收录的《传习录》,这部王阳明著作中最重要、最有影响的著作,其内容就确定下来了。

黄绾在其《明是非定赏罚疏》中,认为阳明之学,其要有三:其一曰“致良知”,其二曰“亲民”,其三曰“知行合一” 。在介绍过王阳明的生平学行、《传习录》的版本情况之后,按理应当对阳明的思想、尤其是《传习录》中的主要思想略加介绍。但是,考虑到在注释当中,我们已经对阳明“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万物一体”等命题,作过比较详细的解释(参第三、五、一百三十六、一百四十三条),为免重复,在此就不再论述了。在这里,我们只对本书的撰作情况,略作说明如下:

一、本书以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初编缩印明隆庆六年谢廷杰刊本《王文成公全书》所收录之《传习录》为底本。

二、本书以台湾图书馆藏明刊本《传习录》(疑即南大吉嘉靖三年十月序刊本。简称“台北藏明刊本”)、嘉靖三十年孙应奎衡湘书院重刊本《传习录》(简称“孙应奎本”)、《孔子文化大全》影印嘉靖三十三年水西精舍刻本《传习录》(简称“水西精舍本”)、嘉靖三十六年胡宗宪刊本《阳明先生文录》所附《传习录》(简称“胡宗宪本”)、台湾图书馆藏明隆庆二年郭朝宾等杭州刊本《王文成公全书》(简称“郭朝宾本”)为对校本。

三、本书以嘉靖二十九年王畿等刊刻本《阳明先生文录》所附之《传习录》(简称“王畿本”)、嘉靖三十三年钱錞刊刻本《传习录》(简称“钱錞本”)、闾东刊刻《阳明先生文录》所附之《传习录》(简称“闾东本”)、施邦曜辑评《阳明先生集要》(简称“施邦曜本”)、陈龙正辑评《阳明先生要书》(简称“陈龙正本”)、俞嶙辑《王阳明先生全集》(简称“俞嶙本”)、张问达辑刊《王阳明先生文钞》(简称“张问达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王文成全书》(简称“四库全书本”)、三轮希贤《标注传习录》(简称“三轮执斋本”)、佐藤坦《传习录栏外书》(简称“佐藤一斋本”)、叶绍钧注释《传习录》(简称“叶绍钧本”)、许舜屏《评注王阳明先生全集》(简称“许舜屏本”)、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简称“陈荣捷本”)以及邓艾民《传习录注疏》(简称“邓艾民本”)为参校本。

四、本书亦仿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邓艾民《传习录注疏》之例,为语录添加序号。然而,其编号与陈氏、邓氏之书不尽相同。

五、为醒目计,本书将注释与翻译分列。其中注释部分以“【注释】[一]、[二]、[三]……”之方式排列,翻译部分则以“【翻译】”之方式标示。

六、除底本、对校本、参校本之外,注释中凡引用古代作者之文献,均在引文之前标明作者及其作品名;凡引用现代作者之著作,均于引文之后标明作者、书名、页码,以示不敢掠人之美。相关书籍之出版地点、出版机构、出版年代则在征引与参考书目中标明。

七、书中所涉及之人名,凡可考证者皆略加注释。其较为常见者,注释或稍为简略;其较为罕见者,注释则稍为详细。然而,其人非以注释文字之多寡为重轻也。

八、书中翻译文字,以直译为主,力求信实可靠。其中需说明者,《传习录》原文所引述之经典文字不译,以保持相关文字原有之韵味。若其所引述之经典文字较难理解,则在注释中略为解释或翻译其大意。

限于见闻,陋于学识,书中之校勘、注释、翻译,错漏舛误在所难免,尚祈博雅君子教而正之。

黎业明
2020年4月于深圳 UiEmjBMKn6MTgWVHBenk1xl85xLaEA6J0kJUgc/nJqXbP/ojUc39alGOJ5guOR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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