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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拉法尔加广场上的谋杀案
意义和内容都是我们大脑的“意向性”产物

这是我们的第一个直觉泵。雅克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上枪杀了他的叔叔,继而被舍洛克逮捕。这则消息汤姆是在《卫报》上读到的,鲍里斯则是在《真理报》上读到的。雅克、舍洛克、汤姆和鲍里斯都有着不同的经历,但有一件事情却是他们所共知的:他们都知道一个法国人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上杀了人。他们都没有说过这句话,即便是“对自己”也没说过;我们还可以猜测,他们的脑中也没有浮现过这一命题,即便浮现过,各自的理解也会不尽相同。而他们确实都知道,一个法国人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上杀了人。

人们从常识心理学(folk psychology)的立场出发会觉得这显然是一条他们共享的信念,但事实上,这种看法是有局限的。普通的常识心理学家,也就是我们所有人,不自觉地就会把这种共识强加于人。以此同时,我们对他人两耳之间生成那些信念的器官却知之甚少。这四个人是不是还有其他什么共有的东西,是否会有某种相同形态的东西在他们的脑中成形,并以某种方式促使他们拥有了共享信念?但这种想法会让我们陷入一种暧昧的推论。也许现实中真的有那种共有的神经结构,四个大脑恰好都以同样的方式“组织”出了这个想法:“一个法国人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上杀了人。”但这不必要,事实上也不太可能。出于种种原因,我们在此只做简单探讨。

“I'm hungry”和“J'ai faim”这两句话使用了不同的单词,大声朗读时发音也不同,各属两类不同的语言,语法结构也有差异,但它们有一个共性:都意味着或者关乎着同一件事——说话者饿了。这一共有的性质,即两句话在各自语言中的意义(语句的意义)或者句子所表达的那些看法(语句的内容)是哲学和认知科学的一个中心论题。这种句子、图画、信念,毫无疑问还有大脑状态所展示的关涉性(aboutness),哲学里称为意向性(intentionality)。其实“意向性”这个术语选择得并不太合适,因为局外人会习惯性地将“意向”与有意做什么事情这类日常概念混为一谈。

下面这席话可以提示你两者之间的不同:一根香烟不关乎吸烟,也不关乎其他任何事情,尽管事实上它总要被某个人吸掉;而一个“禁止吸烟”的标语就关系到了吸烟,从而显示出了意向性。认为某棵树后面有强盗也显示出了意向性,它涉及了一个可能存在的罪犯,但这显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有意为之,你不是“存心那样认为”,只是突然产生了这种感觉。而远离那棵树是普通意义上的有意为之,因为它并不关涉其他什么事情。在遇见哲学术语“意向性”的时候,如果你有用“关涉性”这个稍显笨拙的词替换掉它的习惯,那你就更不容易出错。人们普遍认为意义和内容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之间相互依赖,更有甚者还会说,这两者压根儿就是一回事,都是意向性。但对于内容和意义是什么以及怎样准确地捕捉到它们这样的问题,人们却很难达成一致。这就是我们必须谨慎对待这一主题的原因。这里是各路问题的大集会,不过我们尽可以小口小口地细嚼慢咽,一点一点地将它们消化掉。

从上文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有四个不同的人都知道这起谋杀案的案情,他们的大脑并无共同之处,却共享了同一个“意向性”的内容:相信着“同一件事”。雅克是谋杀案的目击者,事实上,他是犯案人;舍洛克感受这一事件的直接性仅次于雅克;汤姆和鲍里斯则是采用截然不同的方式了解到了这次谋杀。获得“一个法国人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上杀了人”这则信息的方法有无穷多种,利用这则信息以拓展个人能力的不同方法也有无穷多种,比如在智力竞赛中回答与此相关的问题、赢得赌注,或者是将它当作逸事讲给游客们听,等等。纵然我们有很好的理由去相信,所有的信息来源与应用结果都来源于人类大脑的某些共同的结构,而我们最终会发现这些结构,只是,现在就直接跳到这个结论还为时过早。

在结束论述这个直觉泵之前,我们还应该按照侯世达的建议转动那些旋钮,看看直觉泵的各个部分都在做什么。为什么要挑选一个如此特殊的场景?因为我需要的是一件令人难以忘怀的事情,它得足够震撼,以至在远离案发现场的地方也会有关于它的不同语言的报道。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的大多数信念并不是这样获得的。也许雅克、舍洛克、汤姆和鲍里斯还有无穷多其他的共享信念,它们看起来并不那么引人注目。例如,他们都相信,椅子比鞋子大,汤是液体的,大象不会飞。如果我告诉你野生的鲑鱼不戴助听器,你可能会说,这并不稀奇。但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件事的?你不可能天生就知道,它也不是学校课程的一部分,你头脑中也从没有出现过表示这个意思的句子。鲍里斯通过阅读《真理报》把那些与事件相关的句子“简单地上传”到了大脑,然后又将所了解的这些东西“转译”成了“大脑语”(Brainish)。对于我们来说,整个过程似乎显而易见。但是,要说鲍里斯的大脑也针对有关鲑鱼的事实进行了这样一番文书工作,就有些不切实际了。这个事实是从什么东西转译成了“大脑语”的呢?

下面是另一个旋钮。假设,一只狗菲多和一只鸽子克莱德也是这起谋杀的目击者,它们可能也从这起事件中接受到了什么,所接受的东西都经它们各自的大脑调整过,会影响到它们以后的行为。但是,即使作用于它们感觉器官的信息有声有色且都指向这一事实,它们大脑最终得出的也不会是“一个法国人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上杀了人”。一段录像可能会为这一事实提供合法的证据,但对菲多和克莱德来说则毫无意义。可见,这个直觉泵是想冒险将一种严重的人类中心主义倾向带入我们对于意义的探索中。词语和句子是典型的意义载体,但动物不使用它们,因此,说“动物的脑会使用语句”即便不算错,也显得有些牵强。而如果事实证明这种说法是对的,那它将会是一个极具启发性的发现,虽然我们之前早已这样认为。

从科学角度来看,意向性现象对我们来说既非常熟悉,就像食物、家具和衣服一般在日常生活中显现,又让你全然难以捉摸。我们毫不费力就能将生日祝福、死亡诅咒和承诺区分开来,但这不代表我们同样可以轻松完成一个工程:做出一个有效的“死亡威胁侦测”。死亡威胁都有哪些共同之处呢?看起来,似乎只有它们的含义。但含义不像放射性或者酸度,很容易就能被调试好的探测器鉴别出来。要检测一种通用意义,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的超级计算机沃森(Watson),在按照意义归类方面,它比之前的人工智能系统要好得多。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意义归类”这项工作并不简单,沃森有时可能会错识一些连小孩都能轻易辨别的死亡威胁。一个孩子可能会笑着冲另一个孩子吼道:“如果你再这样,我发誓会杀了你!”小孩子也能识别出这不是一个真的死亡威胁。沃森的庞大和复杂至少间接地说明,“意义”的那些常见的性质其实是多么难以捉摸。 tQk1CI7lPFTIjzKjAwASdtAA378HbRSBShgxfzxwn9HCt/scFlRb6TRPUCP8Az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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