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及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人们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2016年我国正式发布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这说明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公民的身心健康。大量研究表明居民的健康信息行为与身体健康状况密切相关,公众对健康信息的需求、获取和利用等行为与日俱增,提升公众的健康信息行为效率也势在必行,而健康信息行为研究也日益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在网络和数字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在老龄化社会加速来临的时代背景下,探讨健康信息行为和健康信息服务对人类社会健康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以健康信息行为为主线,通过对老年人健康信息行为的广泛调研,分析老年人的健康信息行为特征,探讨健康信息服务在改善老年人健康信息行为上的功能与作用,并对我国健康信息服务主体的管理与服务提出建议。
本研究从理论研究入手,利用文献回顾健康信息行为研究的产生和发展,分析了各个时期健康信息行为和健康信息服务研究的目的、特点、研究方法和主要理论贡献,系统地展示了健康信息行为及信息服务研究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脉络,对健康信息行为及信息服务研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和评述。本研究在综合前人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一种用于本研究的老年人健康信息行为模型,为本研究的展开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本研究在全国各个省市开展了老年人健康信息行为调查,收集研究数据。首先利用随机抽样问卷的6001个有效样本,统计分析了老年人健康信息行为的特点;其次采用质性研究的方法,通过半结构化访谈收集了65位受访者的健康信息行为情况,分析了老年人健康信息服务的需求和特征。
对于老年人健康信息服务的内容,本研究从健康信息资源服务、健康信息素养培训服务、健康信息咨询服务、健康数据服务、健康信息平台/管理服务等5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研究对老年人健康信息服务的6类主体进行比较和研究,分别描述了每类主体开展健康信息服务的现状与特点。研究认为老年人健康信息服务的主体有政府、医院、图书馆、商业机构、非营利组织和个人。研究发现: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改善健康及医疗环境,加大健康信息供给,规范健康信息生成与传播,加强健康信息服务监管,强化健康信息服务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医院特别是社区医院和全科医生要在健康信息服务方面发挥更大的基础作用,克服人员缺乏的困境,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及时和准确的健康信息服务;图书馆要提高健康信息服务的意识,在健康信息资源提供、健康信息评价和健康信息素养培训上发挥优势;商业机构是健康信息服务市场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提高老年人健康信息服务的科学性、便利性和价格合理性,提升健康信息服务网站和医疗健康类APP的质量;非营利性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在健康信息教育与科普、健康信息资源合作与共享、健康信息服务经费开拓、培训健康信息服务人才、开展志愿者服务和健康信息评价上多做贡献;个人通过自媒体提供健康信息服务是各类服务主体的有益补充,可以发挥大众化、多样性、传播快的优势。
最后本文从法律角度对规范健康信息的隐私保护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希望能为老年人健康信息行为与服务的研究提供一些切实的数据和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