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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一八五〇年左右,阿尔萨斯的一位小学教师为孩子所拖累,降尊纡贵改当食品杂货商。这个脱雅还俗的人巴望有一个补偿:既然他已放弃造就人才的事业,那就应当有个儿子从事塑造灵魂的工作:家里要出一个牧师。这件事落到夏尔头上。夏尔不干,甘愿背井离乡去追寻一个马戏团的女骑手。于是夏尔的画像在墙上被翻了个儿,从此不许提起他的名字。该轮到谁呢?奥古斯特赶紧学父亲的样,献身于商业,并对此感到心满意足。只剩下路易了,正好路易没有什么突出的天赋,父亲便抓住这个沉静的小伙子,转眼间让他当上了牧师。路易谨遵父命,竟至也亲自培育了一个牧师——阿尔贝·施韦泽 ,他的生涯我们都是知道的。

然而,夏尔没有找到他那位马戏女郎,而且父亲的高雅给他留下了印记:他毕生追求高尚情趣,醉心于把芝麻大的事搞得轰轰烈烈。看得出,他并不是不想光宗耀祖,只是想从事一项轻松的修行,既神圣又能跟马戏女郎厮混。教书这一行倒能两全其美,于是夏尔决定教德语。他写过一篇论述汉斯·萨克斯的学位论文。选用了直接教学法,后来他自称是直接教学法的创始人,与西蒙诺合作出版了《德语读本》,备受称赞。从此一帆风顺,连连晋升:马孔,里昂,巴黎。在巴黎的一次发奖仪式上,他作了演讲,讲稿还很荣耀地专门印发给大家:“部长先生,各位女士,各位先生,我亲爱的孩子们,你们怎么也猜不着我今天要给你们讲什么,我要讲音乐!”他还擅长即兴吟诗。家里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他常说:“路易最虔诚,奥古斯特最有钱,而我最聪明。”兄弟们听了哈哈大笑,妯娌们听了直抿嘴巴。

夏尔·施韦泽在马孔娶了路易丝·吉尔明,一个信天主教的诉讼代理人的女儿。她对新婚旅行一直耿耿于怀:丈夫没等她吃完饭便把她拽走塞进火车。到了古稀之年,路易丝还讲起在车站餐厅吃韭葱冷盘的事:“他把葱白全吃了,只把葱叶留给我。”他们在阿尔萨斯待了两个星期,始终围着餐桌转。兄弟们用土语讲些不堪入耳的与排泄物有关的故事。牧师路易不时转过身来给路易丝翻译几句,算是基督教徒的施舍吧。没过多久,她便从医生那里获得了通融证明,从而免去了同房的义务,可以单独住一间房。她老嚷嚷偏头痛,常常躺在床上不起来,开始讨厌噪声、情欲、热情,总之讨厌施韦泽一家粗俗不堪和演戏似的生活。这个易怒的、狡黠的女人总是冷冰冰的。她的想法正经,但不高明。她的丈夫想法不正,但有巧思。因为她丈夫爱骗人而且轻信,所以她对什么都怀疑:“他们硬说地球是转动的,他们懂得啥?”她周围尽是一些道貌岸然的喜剧演员,因此她憎恨德行和做戏。这个注重实际的女人十分敏感,她生活在粗野的唯灵论者的家庭,感到茫然不知所措,于是笃信起伏尔泰的宗教怀疑思想,以示对抗,尽管她并没有读过伏尔泰的书。她娇滴滴,胖乎乎,活泼诙谐,但愤世嫉俗,绝对否定一切;她双眉一拱,隐隐一笑,就把别人向她表示的一切热情化为齑粉,而不为人所察觉。否定一切的狷傲和拒绝一切的自私占据了她的整个身心。她不见任何人。占先坐上手吧,未免太过分;将就坐下手吧,虚荣又使她不甘心。她说过:“要善于让别人有求于你。”起先人家确实有求于她,但后来对她越来越淡漠,由于老见不着她,到头来干脆把她忘了。她几乎身不离安乐椅或卧床。

施韦泽一家既是自然主义者又是新教徒。这两大美德兼而有之,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么罕见。他们讲话喜欢直言不讳,一方面以地道的基督教徒方式贬低躯体,另一方面欣然赞同对生理机能应予满足;而路易丝却喜欢闪烁其词。她念过许多猥亵的小说,不太欣赏男女私情,却赞赏裹着男女私情的层层透明薄纱。她美滋滋地说:“这才是大胆设想,妙不可言!做人嘛,要悠着点儿,别太使劲!”这个纯洁得像白雪的女人在读阿道尔夫·贝洛写的《火姑娘》 时,险些儿没笑死过去。她津津乐道地大讲新婚之夜的逸事,大凡以不幸告终:不是新郎急不可待想成其好事,把妻子磕在床架上折断脖子,就是新娘不见了,第二天清晨发现她光着身子,疯疯癫癫地躲在柜子顶上。路易丝把自己关在半明半暗的房间里。夏尔一进屋,便推开百叶窗,把所有的灯全点亮。她用手捂着眼睛,呻吟道:“夏尔,多刺眼呀!”可是她的反抗决不超过约定俗成的限度:夏尔使她胆战心惊,给她带来奇妙的不舒适,有时也感受到友情,反正只要夏尔不碰她就行。但要是夏尔一嚷嚷,她就什么都让步了。夏尔使她出其不意地生了四个孩子:第一胎是女儿,生下不久就夭折了,然后是两个男孩,最后一个是女孩。

夏尔出于对宗教的冷漠,或出于对神的崇敬,同意让孩子们受天主教的熏陶。路易丝并不真信教,但因为她讨厌耶稣教,所以让孩子们信天主教算了。两个男孩都向着母亲,她悄悄使他们疏远肩宽体胖的父亲,夏尔却毫无察觉。老大乔治进了巴黎综合理工学院,老二爱弥尔当了德语教员。爱弥尔的行径有点蹊跷:我知道他一直打光棍,尽管他不喜欢父亲,却处处学父亲的样。父子动辄闹翻,但也有几次使人难忘的和好。爱弥尔神出鬼没,他非常喜欢母亲,一直到死,常常偷偷来看望她,事先并不打招呼。他对母亲又是亲吻,又是爱抚;讲起父亲,先是冷嘲热讽,然后越讲越生气,最后大发雷霆,砰的一声关上门离开母亲扬长而去。我想,路易丝很喜欢爱弥尔,但爱弥尔使她心惊肉跳。这两个粗暴而难处的男人使她头昏脑涨,所以她更喜欢乔治,可惜他老不在身边。爱弥尔一九二七年孤独悒郁而死。在他的枕头底下,发现一把手枪,箱子里塞着一百双破袜子,二十双断跟皮鞋。

小女儿安娜-玛丽的童年是在一张椅子上度过的。父母教她学会无所事事,学会坐正立直、缝缝缀缀。她颇有天赋,但父母让她的天赋荒废掉以显示其高雅;她颇为艳丽,但父母小心翼翼地把她的姿色掩盖起来。这等高傲的小康人家对美的判断可谓高不成,低不就,比他们富裕的或比他们条件差的都可以显示美:他们认为美是属于侯爵夫人和娼妓的。路易丝高傲到了缺乏任何想象力的程度,由于害怕上当受骗,干脆把她孩子、她丈夫、她自己身上最明显的优点否定得一干二净。夏尔则根本不善于察看别人的美,他把美貌和健康混为一谈。自从妻子病了之后,他便与一些想入非非、长胡须、浓妆艳抹的女人来往;只要她们身体健壮,他都可以得到安慰。五十年之后,安娜-玛丽翻开家里的照相簿,突然发现她曾经是很美丽的。

差不多就在夏尔·施韦泽与路易丝·吉尔明结婚的同时,一个乡村医生娶了佩里戈的一位大财主的女儿,在凄凉的梯维埃大街的药房对面安家落户。新婚的第二天,萨特大夫突然发现岳父原来身无分文,一气之下,四十年没跟妻子说话。在饭桌上,他以手势和动作表达思想,妻子管他叫“我的寄宿生”。不过他跟妻子仍旧同睡一张床,往往间隔一段时间,闷声不响地让她鼓一次肚子:她给他生下两男一女。悄悄生下的这三个孩子名叫让-巴蒂斯特、若瑟夫和埃莱娜。埃莱娜很晚才出嫁,嫁给一个骑兵军官,这位军官后来得了疯病;若瑟夫在轻骑兵服役,但很快就退伍寄居在父母家。他没有职业。父亲沉默寡言,母亲乱叫乱嚷,他在两面夹攻之下变得口吃了,从此一生吐词困难。让-巴蒂斯特早想进海军军官学校,为的是要看大海。他当上海军军官后,在交趾支那得了疟疾,病得力竭体衰。一九〇四年他在瑟堡结识了安娜-玛丽·施韦泽,征服了这个没有人要的高个儿姑娘,娶她为妻,并飞快地让她生下一个孩子,这就是我。从此他便想到死神那里求一个栖身之地。

但死并不容易,内热时退时起,病情时好时坏。安娜-玛丽忠心耿耿地照料他,既不失夫妻情分,也谈不上爱他。路易丝早就告诫过她要提防房事:新婚出血之后,便是无休无止的牺牲,以及忍受夜间的猥亵。我的母亲效法她的母亲:只尽义务,不求欢快。她不怎么了解我父亲,结婚前和结婚后一样的不了解,以致不免有时寻思为什么这个陌生人决意死在她怀里。家人把他转移到离梯维埃几法里 外的一座农庄里,他父亲每天坐着小篷车去看他。安娜-玛丽日夜忧心忡忡地看护病人,累得精疲力竭,她的奶水枯了,于是把我送到不远的地方一个奶妈处寄养。我一心一意地等死,因为闹肠炎,或许因为抱恨含冤。我母亲时年二十岁,既无经验,又无人指点,在两个奄奄一息的陌生人之间疲于奔命。疾病和服丧使她尝到了出于利害关系而结婚的滋味儿。我却从中得到了好处:那时候做母亲的自己哺育,而且喂奶的时间很长,要不是我们父子同时病危,我说不定会因断奶晚而遭受磨难。由于生病,我不得不九个月就被强行断奶,发烧以及发烧所引起的迟钝反倒使我对联系母子的脐带突然剪断毫无感觉。我投入了混沌的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单纯的幻景和原始的偶像。我父亲一死,安娜-玛丽和我,我们突然从共同的噩梦中苏醒过来。我的病好了,而我们母子之间却产生了一桩误会:她带着母爱重新养育她从未真正离开过的儿子,而我却在一个陌生女人的膝盖上重新认识了母亲。

安娜-玛丽既无金钱又无职业,决定回娘家生活。但我父亲毫无道理的弃世使施韦泽一家愤愤不平:他简直像是休妻。母亲因为缺乏先见之明,又没有早做准备,被认为咎由自取,谁让她懵懵懂懂地嫁给一个不耐久的丈夫呢。但对待细高个儿阿丽亚娜 怀里揣着孩子回到默东,家里人的态度倒都是无可指责的。我外祖父已经退休,这时他复职就业,并没有一声怨言;我外祖母,虽然得意,但并不喜形于色。安娜-玛丽虽然感激涕零,但在好意相待中猜测到责难。无疑人们情愿接纳寡妇,而不喜欢做母亲的姑娘,但实际上也相差无几。为了得到宽恕,她不遗余力地埋头苦干,操持娘家的家务,先在默东后在巴黎,一概如此。她身兼数职:女管家,女护士,膳食总管,太太陪房,女用人,但依然抵消不了她母亲无声的怒气。路易丝每天早上排菜谱,晚上结菜账,感到枯燥乏味,但又不容别人替她效劳。她要别人分担她的义务,但又为失去特权而恼火。这个日见衰老而愤世嫉俗的女人有一个自欺欺人的幻觉:她自以为是不可缺少的。幻觉一旦消失,路易丝便嫉妒起女儿来了。可怜的安娜-玛丽,要是消极被动,就说她是一个包袱;要是积极主动,就说她有意掌管门庭。为了绕过第一道暗礁,她必须鼓足全部勇气;为了躲过第二道障碍,她必须含垢忍辱。没有多久,年轻的寡妇重新降为未成年的姑娘:一个带有污点的处女。父母不拒绝给她零花钱,只是老忘了给她;她的行头已经磨损得露线了,我外祖父也顾不上给她制新的。父母几乎不容她独自外出。她的旧友大部分已经结婚了,每当她们邀请她吃晚饭,她必须事先早早儿请求许可并保证十点前有专人把她送回来。这样晚饭吃到一半,主人就得起身离开桌子把她护送到车上。就在这时候,我外祖父穿着睡衣,手上拿着表,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如果钟打十下,不见女儿回来,他便大发雷霆。邀请日渐稀少了,再说我母亲也嫌这样的乐事太花钱。

让-巴蒂斯特之死是我一生中的大事:他的死给我母亲套上了锁链,却给了我自由。

世上没有好父亲,这是规律。请不要责备男人,而要谴责腐朽的父子关系:生孩子,何乐不为; 养孩子 ,岂有此理!要是我父亲活着,他就会用整个身子压我,非把我压扁不可。幸亏他短命早死。我生活在背负安客塞斯们的埃涅阿斯 们中间,从苦海的此岸到彼岸,孤苦伶仃,所以憎恨一辈子无形地骑在儿子身上的传种者。我在身后留下一个没来得及成为我父亲的年轻死者,要是他现在复活了,可以当我的儿子。父亲早死是坏事还是好事呢?我不知道,但我乐意赞同一位杰出的精神分析学家对我的判断:我没有超我

人一死了之还不行,还要死得是时候。如果我父亲晚死几年,我本会感到有愧。一个懂事的孤儿应自怨自艾:父母讨厌见他,躲到天国里去了。而我当时却乐不可支,因为我不幸的处境反倒使人敬重,显出我的重要性;我甚至把服丧也看成是一种美德。我父亲很知趣,他负疚而死,因为我外祖母老说他逃避义务,外祖父又正好对施韦泽一家的长寿引以自豪,所以他不容许别人三十岁就去世。因为女婿死得蹊跷,他甚至不相信自己有过女婿。到头来,他干脆把他给忘了。我呢,连遗忘都不需要,因为让-巴蒂斯特溜之大吉,根本不想让我认识他。直到今天,我为自己对他不甚了了感到惊讶。不过,他曾经热爱过生活,想活下去,曾感觉到自己快要死了。造就人的一生,这也就够了。但家里谁也没有使我对这个人产生好奇心。曾经有好几年我都看到我床头的墙上挂着一张肖像:一个矮小的军官,诚实无邪的眼睛,圆圆的秃顶脑袋,浓浓的胡须。等到我母亲改嫁的时候,肖像消失了。后来,我继承了父亲的书,其中有一本勒当泰克 关于科学未来的著作,一本韦贝尔 的著作,题为《由绝对唯心主义到实证主义》。我父亲跟他的同代人一样不善于读书。我发现在书页空白处有他一些很难认的潦草的手迹,在我出生前后他曾有所悟,一时浮想联翩,留下这些记载。我把这些书卖了,死者与我太不相干了。我只是听旁人说起过他,就像听人讲“铁面人” 或“埃翁骑士” 一样,而且我所知道有关他的事情都是与我毫无关联的。就算他爱过我,抱过我,用他明亮的眼睛(现在已经腐烂了)饱含爱意地看过我,但谁也记不得了,真是空爱了一场。对我来说,父亲连一个影子都不是,连一个目光都不是。他和我,我们有一段时间在同一个地方使大地承受我们的体重,仅此而已。家人向我暗示我不是某个死者的儿子,而是奇迹造成的孩子。毫无疑问,出于这个原因我淡泊到了难以置信的程度。我不是头头,也从来不想当头头。命令与服从,其实是一码事。连最专横的人都是以另一个人的名义,以一个神圣的无用之辈——他的父亲——的名义下达命令的,把他自己遭受的无形的挨打受骂传给他的后代。我一生中从不下达命令,下命令我就觉得好笑,也使人发笑。这是因为我没有受到权势的腐蚀:人们没有教会我服从。

让我服从谁呢?人们给我介绍一个高个儿年轻女子,对我说她是我的母亲。但我自己却把她当作大姐姐。这个处处受到监视、对谁都屈从的“处女”,在我看来,她是伺候我的呢。我爱她,但要是谁都不尊重她,我怎么会敬重她呢?我们家有三间卧室,一间是外祖父的,一间是外祖母的,一间是“孩子们”的。所谓“孩子们”,就是“我们母子俩”:同样的微不足道,同样的受人供养。而一切照顾则是为我而设的。在“我的”房间里,放着一张“姑娘的”床。姑娘独自一个人睡,醒来的时候保持着贞洁。她跑到洗澡间沐浴的时候,我还熟睡着,她回来的时候已经衣冠整洁了:我怎么会是她生的呢?她向我叙述不幸,我同情地听着。等我长大了一定娶她、保护她。我还向她许诺哩:我把手向她伸去,把手放在她的身上,利用小孩的重要地位为她效劳。请想想,我会服从她吗?我宽宏大量地答应她的恳求,再说她从不给我下命令,而是用轻松愉快的话语给我描绘未来,然后赞扬我愿意实现这个未来:“我的小宝贝真乖,真听话,乖乖让妈妈点滴鼻剂。”这些甜言蜜语哄得我乖乖就范。

至于一家之主,他活像上帝老人,人们经常把他当作上帝老人的化身。一天他从圣器室进入礼拜堂,教士正以五雷轰顶来威胁对上帝不热忱的信徒:“上帝就在这儿!他看得见你们哪!”突然信徒们发现在悬空的讲道台底下有一个高大的大胡子老人在瞧着他们,吓得他们拔腿便跑。外祖父还说,有几次他们曾跪倒在他的膝前。他喜欢显圣上了瘾。一九一四年九月间,他在阿卡雄的一家电影院显圣,当时我母亲和我在楼厅里。他要求开灯,另一些先生在他周围扮天使,大声喊叫:“胜利!胜利!”上帝登上戏台,宣读马恩河公告 。他在胡须还是黑的时候,就已经扮耶和华了,我怀疑爱弥尔是间接地死在他手里的。这个怒气冲冲的上帝嗜吸儿子们的血。好在我出世的时候,他漫长的一生已近尾声,胡子已经花白,烟丝把胡子熏得黄黄的。当老子,他已经没有兴致了。但倘若是他生育了我,我想他一定会情不自禁地控制我的:受习惯所驱使嘛。我幸亏属于一个死者。这个死者生前洒了几滴精液,算是塑造一个孩子所付出的普通代价。所以,我是天上的采邑,外祖父没有产权但可以享用其收益:我成了他奇妙的“宝贝”,因为他一直梦寐以求能怡然自得地度过余年。他决意把我看作命运的奇特恩赐,看作一件无偿的礼物,而且随时都可以退回;此外他还能对我有什么要求呢?只要我在他跟前,他就心满意足了。他既是大胡子爱神慈父,也是圣心孝子;他给我做按手礼,我脑袋上感到他手心热乎乎的。他称呼我是他小小的宝贝,颤悠悠的嗓音柔情绵绵,泪水模糊了他那冷冰冰的双眼。大家啧啧称赞:“这个男孩使得他神魂颠倒!”他非常喜欢我,这是显而易见的。但他爱我吗?他那么公开表露情感,倒使我难以识别他这一着的诚意了。我看不出他对其他孩子有很多感情,一则他不怎么常见到他们,再则他们也根本不需要他,而我却处处依靠他:在我身上他欣赏的是他自己的慷慨大度。

老实说他有点故作高尚:这个十九世纪的人物如同很多同代人一样自诩高尚,连维克多·雨果本人也不例外,维克多·雨果自诩是雨果主义者 。我外祖父是美髯公,总喜欢哗众取宠,一场戏刚下场便准备重新上场,好似酒鬼喝完一杯又想着下一杯,我认为他是两门新艺术的牺牲品:摄影艺术和做外祖父的艺术。他的尊容很上照,这是他的造化,也是他的不幸。屋子里到处是他的照片。因为当时还没有发明瞬间摄影,他津津有味地摆出固定的姿势和连续的活动姿态,动辄停住动作,一动不动地摆一个优雅的姿势,从而留下一个一成不变的形象;他醉心于这些永恒的瞬间,以便为自己塑像立影,流传千古。由于他喜欢照连续的活动姿态,他给我留下的印象好似幻灯上硬邦邦的画像:一个小灌木丛,我坐在一个树桩上,时年五岁,夏尔·施韦泽头戴巴拿马草帽,身穿黑条乳白色法兰绒西装,白绲条背心,怀表的链条横贯其间,夹鼻眼镜悬系在一根细绳上,他向我俯着身子,抬起一只戴金戒指的手指,说着话。画面阴暗、潮湿,只有他的大胡子放出白光,犹如绕下巴围着一圈光轮。我不知道他说些什么:我过于战战兢兢地聆听,反而什么也没有听进去。我猜想这个帝国时期的老共和党人在向我传授公民的义务,在给我讲资产阶级的历史:从前有国王、皇帝,都是坏东西,人们把他们赶跑了,于是万事如意,一切皆好。傍晚我们到大路上去等他,我们很容易在走出缆索铁道的乘客中认出他来:高高的身材,迈着小步舞领舞的步伐;他在更远的地方先看见我们,早已拉开架式,听任某个无形的照相师摆布:胡须迎风飘悠,身板挺拔,迈着内八字步,挺胸凸肚,两臂大摇大摆。信号升起,我一动不动地停住,身子向前倾斜,我是起跑的赛跑运动员,是即将飞出鸟笼的小鸟。片刻间我们面面相照,活像一对漂亮的萨克森瓷人。然后我带着水果和鲜花,满载外祖父的幸福,向他扑去,撞倒在他的双膝间,假装上气不接下气。他把我从平地抱起,举向云霄,然后手臂一弯,把我降落在他的心房上,一边轻声说道:“我的宝贝!”这是第二个画面,颇受行人注目。我们俩大演特演滑稽戏,足有一百个种类不同的场面:调情,很快消除的误会,敦厚的戏弄和善意的责怪,多情导致的气恼,柔情绵绵的故弄玄虚和痴情。我们竟然设想有东西阻碍我们相爱,以便享受排除障碍的快乐。我有时蛮不讲理,喜怒无常,但这遮掩不住我那细致入微的敏感。他所表演的高尚而忠厚的虚荣心很适合外祖父的身份。他表现出雨果所推崇的糊涂和溺爱,要是别人只给我面包,他一定给我加上果酱,所以那两位夫人切忌只给我面包。再说我是一个乖孩子,觉得我的角色非常合适,决不肯出让分毫。

确实,我父亲过早的引退使我成为一个不完全的“俄狄浦斯” :我没有“超我”,不错,但我也没有杀气腾腾呀!我母亲是属于我的,没有人与我争夺这个安稳的所有权,因此我不懂得暴力和憎恨,我不必学会妒忌别人。由于没有碰过钉子,起初我只是通过靠不住的笑容认识现实。我能造谁的反呢?我能反对什么呢?别人纵使为所欲为,可并没有侵犯我呀!

我乖乖地让别人给我穿鞋,往我鼻子里点滴剂,给我刷衣服、洗脸、穿衣服、脱衣服,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听凭别人对我爱抚备至。我觉得再没有比做好乖乖更有趣的事了。我从来不哭,很少笑出声,不吵也不闹。四岁的时候,我弄脏了果酱,被人抓住。我想,那是因为我爱科学,而不是出于恶作剧。总之,记忆所及,我就干过这么一件坏事。星期天夫人们有时去望弥撒,去听美妙的音乐,听有名气的管风琴演奏者演奏。老夫人和少夫人并不修行,但别人对宗教的笃信造成一种气氛,使她们也在音乐声中恍若出世,她们听托卡塔曲时才信上帝。我感到这种超凡入圣的时刻其乐无穷:大家都是昏昏欲睡的样子,这时我懂得应该干什么。我双膝跪在跪凳上,把自己变成一尊雕像,连脚趾都不应该动一动;我瞪着眼睛直视前方,连睫毛都不眨一眨,直到眼泪流满双颊为止。当然我在进行提坦巨人 式的搏斗来忍受双腿发麻,但我坚信一定胜利,充分意识到我的力量,毫不犹豫地在心里招来各种罪恶的诱惑,然后一一击退。我要不要站起来高喊“巴搭彭” 呢?要不要爬到圆柱上往圣水缸里撒尿呢?一会儿母亲一定会赞扬我,因为这些浮现在我脑子里的可怕念头被我阻止了。我自欺欺人地装作受苦的样子,以便增添我的荣誉。其实我的邪念并非不可收拾。我太怕出丑了,我只想以我的美德使世人惊诧。这种不费吹灰之力得来的胜利使我确信我天性善良,我只要任其自然,就能受到赞扬。动坏脑筋,出坏主意,即使有这样的事,也是来自外部的,刚一沾上我,就失去生气而衰退。我这块土壤不宜生长邪恶。由于我善于表演德行,我不需要花力气也不需要强迫自己,只要任意编造就行了。我可以演得像公子王孙那样潇洒,使观众屏住呼吸,我把这个角色演得精益求精。人家喜爱我,所以我是可爱的,再简单不过了。世界不是安排得妥妥帖帖的吗?人家对我说我长得漂亮,我也就相信了。一些时候以来,我右眼长了角膜翳,后来使我成为独眼龙和斜眼,当时却一点也看不出来。人们给我拍了许许多多的照片,我母亲用彩笔整修着色。在保存下来的一张照片上,我脸色红润,满头金黄的鬈发,面颊滚圆,平和的目光充满了对现存秩序的敬重;鼓鼓的嘴巴装出不可一世的样子:我知道我的价值。

光天性善良是不够的,还要未卜先知:小孩口中透天机。孩儿们刚从自然脱胎,是风和海的表兄弟。他们的牙牙学语,对于知音者来说,富有广泛但是朦胧的启示。我外祖父曾同亨利·柏格森 横渡日内瓦湖,他说过:“我兴奋得如醉似痴,目不暇接地观赏熠熠闪烁的山峦和波光粼粼的湖水。柏格森却坐在一只箱子上,目不转睛地瞧着两脚之间的那块地方。”他从旅途中这件小事上得出一个结论:诗的沉思胜于哲理。于是他对我沉思起来,在公园里,坐在一张帆布躺椅上,身旁放着一只啤酒杯,他看着我跑来跑去,他想从我含混不清的话语中悟出至理名言。他居然真有所悟。后来我嘲笑过这种痴癫,现在不免后悔,这其实是因为他感到大限将临。夏尔用陶醉来攻克焦虑。他在我身上欣赏着世间奇妙的作品,以便确信一切皆好,甚至连人生可怜的末日也是好的。大自然正准备把他收回自己的怀抱。在山顶树梢上,在海波水浪中,在点点繁星之间,在我幼小生命的发源地,他寻找着归宿。他拥抱大自然,接受大自然的一切,包括为他挖好的坟墓。这可不是真理,而是他的死神通过我的口给他的启示。我幼年平淡无奇的幸福不时夹杂着丧事的气氛,因为我的自由是多亏了一起及时的死亡,我的重要性全靠一起等待已久的丧事。唉,怎么不是呢?阿波罗神殿所有的女祭司都是女死神,这是众所周知的;所有的孩子都是死亡的镜子。

我外祖父把自己的儿子看做眼中钉,这个可怕的父亲一生肆意虐待他们。他们踮着脚进屋,出乎意料地发现老人待在一个小孩子的膝旁:真叫他们伤心!在几代人之间的冲突中,孩子和老人往往是携手合作的:孩子传达神谕,老人解释神谕。本性露真情,经验传真知:成年人只有闭嘴的份儿。倘若没有孩子,他们便去找一只鬈毛狗。去年我去过一次狗公墓,在一块块墓碑上的铭文中,我认出外祖父的“至理名言”:狗懂得爱,狗比人更温柔、更忠诚,狗的感情细腻,有一种从不出差错的本能,能知善知美、识别好坏。一个伤心欲绝的人说过:“波洛纽斯 ,你比我好得多,反倒比我先死,我还苟且活着。”当时有一个美国朋友陪着我,听说此话,他一气之下,朝一条泥铸的狗狠狠踢了一脚,踢碎了一只耳朵。他行之有理, 过分 喜欢孩子和畜生,其实是厌恶人类。

因此,我是前途无量的鬈毛狗;我预卜未来。我说一些孩儿话,人们记住了,并跟着我说,这样我就学会了创造其他的话。我也讲一些大人的话,会使用“超过我年龄”的话语,而且不走样。这些话语就是诗,办法很简单:信鬼神,信运气,信虚无;从大人那里整句整句地借用,把句子拼拼凑凑,然后学舌地说出来,但并不解其义。总之,我口传的是真正的神谕,别人爱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吧。“善”产生于我内心的最深处,“真”出自我“知性”幼稚的蒙昧。我信心十足地自我欣赏着。我的举止和言论有价值,自己并不知道,大人却认为是显而易见的。这并没有什么关系,反正我毫不吝惜地向他们奉献我自己享受不到的高尚乐趣。我小丑般的言行披着慷慨大度的外衣:可怜的人们曾为没有孩子而伤心,我心一软,便从虚无中跑了出来,很有一点利他主义的气势;孩儿的外表其实是我的乔装打扮,为的是给他们造成有一个儿子的幻觉。母亲和外祖母常常教我排演下凡出世的场面,因为这乃是绝顶仁慈之举。她们投夏尔·施韦泽之所好,知道他的癖性,知道他喜爱戏剧性的变化,有意为他准备一些意想不到的高兴的事情。夫人们把我藏在一件家具的背后。我屏住呼吸,她们离开屋子或假装把我忘记了。我消失了。外祖父进了屋,无精打采,垂头丧气,看他的表情,好似我根本没有存在过。突然我从小小的藏身处走了出来,承蒙我出世,他感到不胜荣幸,见到我,他立即活跃起来,完全换了一副面孔,向天举起双臂:我的出现使他高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一句话,我献出自身,时时奉送,处处赠与,奉献一切。只要我推开一扇门,我自己也感到显圣似的。我把立方形积木一块一块往上砌,从模子里取出沙人:我大声呼叫,一个人应声而出,我又造出一个幸福的人。安排我吃饭,睡觉,按时令变化为我增减衣衫,都是这些拘泥虚礼的人们生活中的佳时良辰和必尽的义务。我当众吃饭活像一个国王,如果我胃口 很好 ,人们便向我道贺,连外祖母也脱口喊道:“他吃得多乖啊!”

我不断地创造自己。我既是赠与人也是赠与物。倘若我父亲活着,我就会知道我的权利和义务;他死了,我一无所知。我没有权利,因为爱浸透了我整个身心;我没有义务,因为我出于爱才慷慨给与。唯一的职责是讨人喜欢;一切都是为了装点门面。在我们家,大度宽宏比比可见:外祖父养活我,而我使他幸福;我母亲对每个人忠心耿耿。今天,回想起来,唯有母亲的忠诚在我看来是真的,当时我们却好像闭口不谈。不管怎么说,我们的生活只是一系列的礼仪,我们把时间消耗在互敬互让、虚礼相待上。我尊敬长辈,条件是他们宠爱我。我耿直,开朗,温柔得像个姑娘。我总往好处想,相信别人,大家都是好人,因为大家都是高高兴兴的。我把社会看作是一种功德和权势的严格等级制度。占据阶梯最高层的人把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给予处在他们之下的人们。我绝对不会占据最高一级,我知道最高一级是留给严厉而慈善的人们的,他们是维持社会等级的人。我栖身在等级之外的一个小小的阶梯上,离他们不远,我的光芒从阶梯的上端倾泻到下端。总之,我小心翼翼地避开世俗的权势,既不屈就低层,也不高高在上,而是在别处。我是神职文人的子孙,从小就是一个教士。我有红衣主教的慈祥,为了履行神职始终保持好兴致。我平等对待下级,其实这是出于好心,为使他们幸福而编造的谎言,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受骗上当则是应当的。对女佣,对邮差,对母狗,我说话的语气宽容而温和。在这个等级森严的世界上有穷苦人,也有罕见的怪物,有连体双胞胎,还会发生铁路事故,这种种反常的现象不是哪个人的过错。善良的穷人不知道他们的职责就是为我们提供慷慨施舍的机会,而沿街乞讨的穷人是一些羞怯的穷人,我奔向他们,往他们手里塞一枚两个苏 的硬币,更重要的是,我赐给他们一个平等待人的美丽的微笑。我觉得他们笨头笨脑,所以不爱碰他们,但强迫自己去做,这对我是个考验;而且他们必须爱我,因为这种爱会使他们的生活更加美丽。我知道他们缺乏生活必需品,但我乐于成为他们多余的东西。再说,不管他们怎么不幸,他们的苦楚总不会超过我的外祖父吧。他小时候,天不亮就起床,在黑暗里穿衣服;冬天洗脸,得敲碎水罐里的冰才行。幸亏家境后来好转。外祖父相信人类的进步,我也相信,在我出世之前,人类的进步经历了一条漫长而艰难的道路。

我的家简直是天堂。每天早晨,我醒来的时候总是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庆幸自己碰到千载难逢的运气,出生在亲密无间的家庭,生长在世界上最美丽的国家。对现实不满的人使我感到气愤:他们有什么可抱怨的呢?他们是反叛者。外祖母特别使我不安,我痛苦地发现她不太欣赏我。实际上,路易丝早就把我看透了。她公开谴责我哗众取宠,但她却不敢责备她的丈夫。她说我是鸡胸驼背的木偶,是小丑,说我做鬼脸出怪样。她命令我不许再“装腔作势”。我尤其感到憎恶的是看出她竟嘲笑我外祖父,这个女人是“否定一切的妖精”。我 顶了嘴 ,她要求我赔礼道歉,但我有恃无恐地拒绝了。外祖父抓住机会表示偏爱,他护着我反对自己的妻子。她受到侮辱而怒不可遏,站起身跑回自己的房间里拒不出门。我母亲惶惑不安,害怕外祖母积仇记恨,低声下气地轻声责怪父亲。他耸耸肩膀,退到自己的工作室去了。母亲央求我去讨饶。我对自己的神通没法不得意忘形:我是圣米迦勒 ,我能擒妖除魔。我去到外祖母跟前随随便便地表示了一下歉意,算是了结此案。除此之外,我当然很喜欢她, 因为 她是我的外祖母嘛。母亲建议我称她“妈咪”,称一家之长夏尔时,用他阿尔萨斯的名字卡尔。卡尔和妈咪,连在一起叫,声音比罗密欧和朱丽叶还好听,比菲勒蒙和包喀斯 还悦耳。母亲每天翻来覆去地对我说:“卡尔妈咪等着我们咧,卡尔妈咪会很高兴的……”这不是没有用心的。她想用这四个浑然一体的亲切的音节来显示家里人的和睦。我将信将疑,不过我装得十分相信,好似我自己就是这么看的。言语掩盖了事物的实质。我喊卡尔妈咪便能维持家庭亲密无间的团结,并且能把夏尔好大部分德行归到路易丝的头上。外祖母令人怀疑,她天生爱造孽,随时都可能犯过失。但时时都有天使伸出手来阻拦,只言片语的力量就能把她挡住。

确确实实的坏人当然是有的,那就是普鲁士人。他们夺走了我们的阿尔萨斯-洛林和所有的时钟。 唯有原先搁在外祖父壁炉上的黑大理石座钟还在。说也巧,座钟还是一帮德国学生送给他的哩,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偷来的。家人给我买汉西 的书,给我看书中的图画,我对画中那些粉红脸蛋胖乎乎的人一点也不反感,相反觉得他们可亲可爱,因为他们非常像我的阿尔萨斯的舅舅们。我外祖父只承认一八七一年的法国版图,他时不时去贡斯巴赫、法芬赫芬看望留居在那里的人。他也带我去。无论在火车里德国检票员向他查票时,或在咖啡馆里德国跑堂对他有所怠慢时,夏尔·施韦泽的爱国怒火便涌上心头,脸气得通红。这时两位夫人紧紧挽住他的双臂:“夏尔!你想过没有?他们会撵我们的,到那时你后悔也来不及了。”外祖父提高嗓门:“我就是要看看他们怎么撵我,我这是在自己的国土上呢!”两位夫人赶紧把我推到他的脚跟前,我用央求的神情望着他,他平静下来,叹道:“看在孩子的分上,算了。”一边用干瘪的手指摸着我的头。这种场面引起我对他的不满,而没有激起我对占领者的愤慨。再说,夏尔在贡斯巴赫少不了每周对弟媳妇发几次脾气,他常常把餐巾往桌子上一甩,砰的一声关上餐厅的门离去。弟媳可不是德国女人呀!饭后我们跑到他脚前哭哭啼啼,抽抽泣泣,而他脸色铁青,不理睬我们。外祖母说:“阿尔萨斯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他不该这么经常去那儿。”怎么能不同意她的看法呢?况且我不太喜欢阿尔萨斯人,他们对我不敬重。所以,别人把他们抢走,我并不那么懊丧。有人说我到法芬赫芬的食品杂货商勃卢门费尔德先生家去得太勤了,说我屁大的小事都要去惊动他。卡罗利娜婶婶像煞有介事地“提醒”我母亲,人们又将此话告诉了我,这一次,路易丝和我串通一气,因为她很讨厌丈夫的老家。

在斯特拉斯堡,我们聚集在一家旅馆的房间里,我突然听见尖细而明快的音乐声,赶紧跑向窗口,军队!我兴致勃勃地观看普鲁士军队在孩子气的音乐声中列队而过,我拍手叫好,外祖父却坐在椅子上咕咕哝哝;母亲过来轻轻在我耳边提醒我应该离开窗口。我照办了,但有点不情愿,我当然恨德国人啰,不过不那么坚定罢了。何况就是夏尔本人也只能以委婉的方式发泄他的沙文主义情绪。一九一一年,我们离开默东迁居到巴黎勒高夫街一号,他不得不退休了。但为了养活我们,创立了实用语言学院,向旅居法国的外国人教授法语,用的是直接教学法。学生大部分来自德国,学费付得很高。外祖父把金路易 放进上衣口袋里从不计数;外祖母是失眠症患者;她夜里溜到前厅偷偷捞一些金路易据为己有,这是她亲自告诉她女儿的。总之一句话,敌人付钱供养我们。如果法德开战,阿尔萨斯会归还给我们,学院却要破产,所以夏尔是主张维持和平的。再说也有好德国人,他们来我们家吃饭,如一个脸红红的、汗毛很浓的女作家,路易丝带着几分醋意嘲笑她,管她叫“夏尔心爱的女人”;一位秃头大夫,一次把我母亲逼得紧贴门上,企图亲吻她。她怯生生地向她父亲抱怨这件事,外祖父却大为光火:“你使我跟所有的人都闹翻了。”他耸耸肩膀,下结论说:“你一定是睁着眼睛做梦吧,我的女儿。”到头来反倒是她自感有罪。所有的客人都懂得必须对我的品德大加赞扬,他们温顺地捏捏我摸摸我。可见,尽管出身不同,他们隐隐约约也有善的概念。庆祝学院成立周年的时候,来了总有一百多客人,他们喝着蹩脚的香槟酒,我母亲和穆黛小姐合奏巴赫的乐曲。我穿着蓝色平纹细布长罩衣,头发梳得闪闪发亮,宛如插上翅膀,在客人中飘来荡去,托着果篮,敬献橘子,他们啧啧称赞:“ 真是 个小天使!”这么看来,这些人并不太坏啊。

诚然,我们并不因此而放弃替受难的阿尔萨斯报仇雪恨,家人聚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把德国鬼子当作笑柄,百般奚落,不过声音很轻,贡斯巴赫和法芬赫芬的表兄弟们就是这样的。我们嘲笑一个女大学生达一百次之多,可谓不厌其烦,为的是她在一次把德文译成法文的练习中出了差错:“夏绿蒂全身酸痛,瘫倒在维特的墓前。” 我们以同样的劲头嘲笑一个年轻教师。他在一次晚餐上,狐疑地端详他那片瓜,末了他竟连瓜子和瓜皮统统吃了下去。德国人出这种洋相反倒使我倾向于宽恕他们,因为他们是劣等人类,好在他们有幸成为我们的邻邦,我们将对他们进行启蒙教育。

人常说,没有胡须的亲吻就像没有盐的鸡蛋,我补充一句,就像没有恶的善,就像一九〇五至一九一四年间我的生活。如果说人们只能通过对立的两个方面来确定自己的特性,我却活生生地体现了不能确定性:如果说爱与憎是一枚奖章的正反面,我却既不爱物也不爱人,这是必然的结果,因为人们不可能既要恨又要讨人喜欢,既要讨人喜欢又要喜欢他人。

那么我是不是那喀索斯 呢?倒也不是,我一味卖俏,也就忘乎所以了。总之,我并非兴致勃勃地玩沙子、胡写乱画、小便大便,在我看来,至少要有一个成人赞赏我的产品,我的所作所为才有价值。好在掌声不断,无论听我叽叽喳喳,还是听我演奏巴赫的赋格曲,大人们一概微笑着品尝,神情狡黠,十分默契。这表明我实际上是一件文化家产。文化浸透了我,我以文化的光辉反射着家庭,如同傍晚池塘反射着白日的炎热。

我在书丛里出生成长,大概也将在书丛里寿终正寝。在外祖父的办公室里到处是书,一年只在十月开学的时候打扫一次,平时不许掸灰尘。我早在不识字的时候就已经崇敬书籍,这些竖着的宝石,有的直立,有的斜放,有的像砖一样紧码在书柜架上,有的像廊柱一样堂而皇之地间隔矗立着,我感到我们家是靠了书才兴旺的。我在一间小小的圣殿里嬉戏,周围是一些方方厚厚的古代艺术珍品,它们亲眼目睹我出世,也将给我送终;书不离身使我有一个清静的过去,也使我有一个清静的未来。我偷偷地摸摸书、碰碰书,让双手有幸沾一点书上的尘土,但不知拿书做什么用。我每天恭恭敬敬地参加仪式而不解其意:外祖父平时笨手笨脚,连扣手套也要我母亲代办,但摆弄起这些文物来却灵巧得好似主祭司。我千百次看见他心不在焉地站起身来,绕桌一圈,两大步横穿房间,毫不迟疑地抓起一本书,根本不必费时选择。他一边回到扶手椅,一边用拇指和食指翻阅着,刚刚坐定,一下子就翻到了“要找的那一页”,啪的一声打开,那声音像皮鞋发响。有时候我走近看看像牡蛎一样裂开的盒子,发现里面赤裸裸的内脏,但见灰白而发霉的纸张微微凸起,覆盖在上面的黑色小静脉,吸饱喝足了墨水,散发出蘑菇味儿。

在外祖母房间里,书是躺着的,这是她从一家阅览室借来的,我从来没有见过一次超过两本。这种无价值的装饰品使我想起过年吃的糖果,因为书页柔软而发亮,很像裁剪好的铜版纸。纸张光亮、雪白,几乎是新的,总带着点儿神秘感。每星期五外祖母梳妆打扮一番,出门时对我们说:“我还书去。”回家后,她摘下帽子,卸了装,从手笼里取出书来。我感到蹊跷,心想:“莫非还是那两本?”她精心地包上书皮,不让人看封面,然后选择其中一本,在靠窗口的安乐椅里坐定,戴上圆框眼镜,疲乏而安乐地叹口气,垂下眼皮,脸上浮现出一种美滋滋的、机灵的微笑,这种微笑我后来在若孔德夫人 的嘴唇上重新见到。母亲默不作声,也请我不要说话。于是乎,我想到了弥撒、死亡、睡觉,我浸沉在神圣的静穆中。路易丝时不时发出轻微的笑声。她把女儿叫过去,用指头点着一行字,两位夫人交换一个会意的眼色。不过,我不喜欢这种装订的书,太讲究了。这是我们家的不速之客,外祖父老实不客气地说这些书只为不懂事的人所崇拜,只有娘儿们才欣赏。星期天,他闲着无聊,走进妻子的房间,直挺挺地站在她面前,但无话可讲。众人望着他,他劈里啪啦地敲打玻璃窗,实在想不出新花样,便转身走向路易丝,突然从她手中抢走小说。她怒冲冲地叫道:“夏尔,你干什么?我念到哪儿了?一会儿该找不着啦!”但见他趾高气扬地朗读起来,突然用食指敲敲书,说道:“不懂!”外祖母说:“你怎么会懂呢?你是从当中念起的呀!”于是他把书往桌子上一扔,耸耸肩走了。

外祖父绝对不会错的,因为他是内行。我很清楚,他曾经指给我看书柜的一格上放着好些大本大本的书,硬纸褐色布贴面。“小乖乖,这些书是外公我编写的。”多么令人自豪啊!我是专门生产圣物的能工巧匠的外孙。他像管风琴制造者一样令人尊敬,像为教士做衣服的裁缝一样可敬。我看见过他著书:每年再版一次《德语读本》。暑假里,全家焦急地等着校样。夏尔是不能容忍无所事事的,他对虚度光阴非常恼火。邮差终于送来了大包大包软邮件,家人用剪刀铰断细绳。外祖父打开长条校样,摊在餐室的饭桌上,他在校样上划一条条红杠杠,每发现一个印刷错误,就嘀咕着骂天咒地。女用人叫开饭时,他才停止嚷嚷。全家都高高兴兴的。我站在椅子上,陶醉地观赏着条条黑字和贯穿其间的血红条痕。夏尔·施韦泽告诉我他有一个死对头,那就是他的出版商。外祖父不善于算账,他因为无忧无虑而挥霍无度,因为爱出风头而慷慨解囊,结果到了风烛残年时,他得了八旬老人的吝啬病,那是肢体不灵和怕死所造成的。不过当时这种毛病还只是表现为一种古怪的多疑。每当他收到汇款单,看到作者版权的金额时,双臂举起,叫嚷别人掐他的脖子,要不然走进外祖母的房间,阴沉沉地声称:“我的出版商抢了我的钱,简直是绿林大盗。”我目瞪口呆,惊讶之余发现了人剥削人。这是十恶不赦的现象,幸亏范围有限,否则世界倒是十全十美的。不过人说老板按照工人的贡献在可能的范围内给以报酬。那么为什么出版商,这些吸血鬼,要损坏这一美名而大吸我可怜的外祖父的血呢?这位圣人的一片献身精神没有得到报偿使我对他倍加尊敬:我很早就把教书看作是一种圣职,把文学看作是一种激情了。

我还不识字,但为了赶时髦,要求有 我的 书。于是,外祖父跑到他的混账出版商那儿要来了诗人莫里斯·布肖写的《布肖故事集》,里面是几篇民间传说,经过改头换面适合于儿童的口味。据作者自己说,他这个成年人以儿童的眼光进行编写。我想立即举行接收仪式。我捧起这两本小书,闻了闻,摸了摸,漫不经心地翻到“要找的那一页”,发出啪啪的响声。结果白费了力气,因为我并没有占有它们的感觉,我力图把它们当作玩具娃娃,哄哄,吻吻,打打,也不成功。我只得哭丧着脸把书放到母亲的膝盖上。她眼睛离开了活计,抬起头对我说:“你要我给你念什么啊,亲爱的?仙女吗?”我疑惑地问道:“仙女? 这里面 讲仙女吗?”仙女的故事我是很熟悉的,母亲经常讲给我听。她给我洗脸的时候讲,只在给我擦花露水时停一停;她给我洗澡的时候也讲,到浴缸底下捡从她手上滑下去的肥皂时停一停。所以我现在听起来心不在焉,这样的故事我太熟悉了。我一个劲儿地瞅着安娜-玛丽,她是我每天清晨的侍女;我专心地听着她战战兢兢的声音,这声音是由于她的地位低下所造成的。我喜欢她那些半句半句的话,姗姗来迟的词语。她说话时猛一上来很有把握,但很快就乱了阵脚,败下阵来,她的自信消失在悦耳动听的稀疏的话语中,但一阵缄默之后,她的自信又重新抬头。故事,通过讲故事,她把内心的独白串连在一起了。她讲故事的时候,我们俩始终单独和秘密地在一起,远离人间,远离诸神,远离教士,好似两只带角的母鹿 ,和其他成仙的鹿在一起。我不明白人们居然把我们散发出肥皂和香水味的世俗生活片断写进了整整一本书里。

安娜-玛丽让我在小椅子上跟她面对面坐着。她弯下腰,垂下眼皮,好似睡着了。她的脸酷似塑像,嘴里发出无动于衷的声音。我完全糊涂了:谁在讲故事?讲什么?讲给谁听?母亲完全进入了角色,没有一丝微笑,没有一点默契的表示,我被弃置不顾了。再说,我已经听不出是她的语言了。她哪儿来的这份自信呢?过了一会儿,我才明白,这是书在说话。从书里跳出来的句子使我惊恐不已,这可是真正的蜈蚣呵:音节和字母麇集在一起乱躜乱动,二合元音拉得长长的,双辅音哆哆嗦嗦的。朗朗的读书声中鼻音很重,虽然休止和换气时稍断一断,但仍旧浑然一体,抑扬顿挫地带着许多我不懂的词语向前流动,根本不答理我。有时候没有等我明白,就滑过去了;有时候我早已明白,却大模大样地摇来摆去一直拖到终点,连一个逗号也不给我落下。毫无疑问,这篇宏论不是为我而发的。至于故事,则经过一番节日的打扮。樵夫,樵夫的老婆以及他们的两个女儿,还有仙女,所有这些平民百姓,我们的同类,都变得庄严郑重起来了。人们用华丽的笔调来描述他们褴褛的衣衫,言词装饰着事物,使行动礼仪化,使事情仪式化。故事讲到这里,就有人发问,这是因为外祖父的出版商专门出版学校读物,就是说他不肯失去任何机会训练年轻读者的智慧。我好像感到有人在向一个孩子发问:要是处在樵夫的地位,他会干些什么呢?他喜欢两姐妹中的哪一位呢?为什么?他赞成惩罚巴贝特 吗?这个孩子不完全是我吧,我可害怕回答呀。不过我还是做了回答,但我微弱的声音消失了,感到自己变成了另一个孩子;安娜-玛丽也是,也变成了另一个女人,带着“天眼通”瞎子的神情。我感到我是所有母亲的孩子,她则是所有孩子的母亲。母亲停下不念了,我生气地从她手里夺回书,夹在腋下走了,连谢也不谢一声。

久而久之,我喜欢上使我神往的啪嗒翻书声:莫里斯·布肖眼观世界,关怀着儿童,宛如大商店的各部门主任关照着女顾客。我十分得意,无意中喜欢上预先编好的故事,而不怎么喜欢即兴的故事了。我对言词前后严密的排列开始具有感受力,每念一遍,书上都是同样的词,都是同样的秩序排列,可以事先盼着。在安娜-玛丽的故事里人物则是瞎碰运气的。就像她自己瞎撞瞎碰一样,但最后人人各得其所。而我好似在做弥撒,人名和事情周而复始地在我耳边缭绕。

我于是嫉妒起母亲来,决心取她而代之,强夺了一本书,书名是《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苦难》。我拿着书躲到堆杂物的房间里,爬到一张有栏杆的铁床上,摆出一副读书的样子:我顺着一行一行黑字往下看,一行也不跳过。我大声地给自己编讲故事,并且注意发清楚每个音节。家人无意撞见了我,——也许我故意让人撞见——喜出望外,决定教我识字。我很勤奋,活像初学教理的人,甚至于自己开小灶上课:我带着埃克多·马洛 的《苦儿流浪记》爬到围栏式铁床上学起来。这个故事我记得很熟,一半靠死记硬背,一半靠连蒙带猜,反正我一页接着一页地往下念,等念完最后一页,我已经学会念书了。

我欣喜若狂:这些像在标本盒里的植物一样被晒干的声音,现在也属于我了。先前外祖父用目光使干枯的声音复活:他听得明白,我却听不明白。现在我也会听了,也会满口讲客套话了。我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家人任凭我在书房里漂泊,我向人类的智慧发起了进攻,这使我获益匪浅。后来,我无数次听到仇视犹太人的家伙责骂犹太人不懂得大自然的含义和不会欣赏静谧的甜美。针对这种论调,我反驳道:“那么,我比犹太人还犹太人。”农民对幼年的记忆是杂乱无章的,只记得如何天真烂漫地淘气,而我所记忆的东西却跟他们大相径庭。我没有扒过土,没有掏过窝,没有采集过植物,没有扔石头打过鸟。然而,书是我的鸟和窝,书是我的家畜和畜棚,书是我的乡间。书柜是一面镜子,把世界一并收入其间。它与世界一样无边无际,千姿万态,变幻莫测。我投入了难以置信的冒险,为达到书柜的高处,得爬椅子、登桌子,大有引起山崩地裂把我埋没的危险。最高一格的书我一直够不着,有些书刚发现就被人从我手中夺走了。还有些书跟我捉迷藏,我取出来刚念了个开头便放回原处,要一个星期方能重新找到,可见放错了地方。我看到了丑恶的东西,心里直发毛;打开一本画册,碰到一版彩色画,面目可憎的昆虫在我眼前麇集蠕动。我趴在地毯上,枯燥无味地浏览着封特奈尔 、阿里斯托芬 、拉伯雷 的著作,文句硬邦邦的,我怎么也啃不动。于是我仔细观察,绕着圈子走,假装躲得远远的,然后突然出其不意,一个回马枪,攻其不备,但多半没有用,不懂的句子依然严守秘密。我成了拉佩鲁斯 ,麦哲伦 ,伐斯科·德加马 。我发现千奇百怪的“土著人”,如泰伦斯 用亚历山大诗体写的剧本《Heautontimoroumenos》 ,又如在一本论比较文学的著作中出现的idiosyncrasie 。尾音省略,交错配列法,典故以及无数其他像卡菲尔人 般的难以捉摸和不可接近的词语不时出现在某页的某个角上。只要它们一出现,整段的意思就被搞得支离破碎。这些佶屈聱牙和晦涩难懂的词语在十年或十五年之后我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时至今日,还没有彻底弄明白:这是我记忆的腐殖土。

书柜里净是法国和德国的伟大经典著作,此外有一些语法书,几本著名的小说,如莫泊桑短篇小说集之类,几本画册——一本鲁本斯 画册,一本梵狄克 画册,一本丢勒 画册,一本伦勃朗 画册——这些是外祖父的学生作为新年礼物送给他的。可怜的小天地。好在《拉鲁斯大词典》为我弥补了一切,我随手从写字台后面的书柜倒数第二格上取下一卷,A-Bello,Bello-Ch,Ci-D,Mele-Po,Pr-Z (这些音节的组合成了专有名词,划定着包罗万象的知识领域:有Ci-D区域,有Pr-Z区域,各自有各自的动物区系和植物区系,各自有各自的城市、大人物、战役等);我吃力地把词典放到外祖父的写字垫板上,把它打开,一本正经地在里面掏鸟窝捉鸟,捕捉停在逼真的花上活灵活现的蝴蝶。书里人畜皆有, 栩栩如生 。版面是他们的躯体,正文是他们的灵魂,是他们独特的精髓。我们一出家门遇见的则是轮廓模糊的草图,多少近乎原型,未臻完善:动物园里的猴子反倒不大像猴子,卢森堡公园里的人反倒不大像人。我骨子里是柏拉图学派的哲学家,先有知识后见物体。我认为概念比事物更真实,因为我首先接受的是概念,而且是作为实实在在的事物加以接受的。我在书中认识宇宙,对天地万物进行了一番融会贯通,分门别类,贴上标签,备加思索,但此后,依然感到宇宙可畏,我把自己杂乱无章的书本知识和现实情况的偶然性混为一谈。由此产生了我的唯心主义,后来我花了三十年的时间方始摆脱。

日常生活是清高的:我们所交往的人老成持重,他们口齿伶俐,言不虚发,他们的信念不是建立在健全的原则上,便是以民族的智慧为依据。其实他们与众不同之处,不过是心灵上的一种矫饰主义,我却耳濡目染,习以为常了。他们一发话,我就心悦诚服。他们讲得既透彻又简洁,言之有理,不容置疑。他们想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时,申述的理由是那么冗长可厌,不可能没有道理吧。他们自鸣得意地披露自己的良心问题,这并没有使我心绪不宁,反而对我颇有裨益,因为这种良心上的冲突是假的,事先早已解决好了的,而且总是千篇一律。他们的过错,一旦自己承认之后,便无足轻重了。因为操之过急,或一时气愤——尽管合情合理,但也许火气太大了一点——使他们的看法发生了偏差,好在他们早已及时改正了。而不在场的人总是错的,并且比较严重,但不是永远不可饶恕的。在我们家里从不讲别人的坏话,只是不胜伤心地指出别人性格上的缺陷。我聆听着,理解着,赞同着,感到他们的话使人放心。既然讲话的目的是使人放心,那么我讲的话也不会出错了。任何事情都不是无可救药的,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变动;表面上的骚动徒劳无功,掩饰不了死一般的寂静,然而死气沉沉正是我们应守的本分。

我们的客人告辞后,我自个儿留下来,从这平庸的墓地逃跑,到书里去寻找生活,寻找欢乐。只要打开一本书,我便再次发现书中的思想不合人情,令人担忧,其浮夸和深奥之处超过了我的理解力,行文从一个概念跳到另一个概念,迅速之极,一页之内我得中断无数次,无奈任其逃之夭夭,我莫衷一是,已经晕头转向了。我亲眼目睹一些事情,要是问外祖父,他决计认为不可置信,书中却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人物出其不意地出现,相亲相爱,吵架闹翻,互相扼杀;幸存者忧伤成疾,最终一命呜呼,到九泉之下与他刚杀害的朋友或温柔的情妇会合去了。应该怎么办呢?我也要像成人一样或指责,或祝贺,或宽恕吗?但这帮标新立异的人物一点儿也不想按我们的原则行事。他们的动机,即使写出来,我也不明白。布鲁图斯 杀死他的儿子,马特奥·法尔科纳 也这么干,可见这等事似乎相当普遍。不过在我周围谁也没有干过这种事。在默东的时候,外祖父和舅舅爱弥尔闹翻了,我听见他们在花园里吵吵,但看不出他想宰儿子。要不然他怎么会谴责杀婴之父呢?而我不置可否,反正我自己并未面临危险,因为我是孤儿嘛。这类大肆炫耀的凶杀案,我感到可乐。不过在故事的行文中我感到有一种啧啧称赞的味道,这使我莫名其妙。对贺拉斯 ,我好不容易克制住自己没朝他的画像上吐唾沫,瞧他那副德行,在画面上他头戴钢盔,手持光亮的宝剑,正在追赶可怜的卡米叶哩。卡尔有时哼哼:

近戚远亲,

不如兄妹手足之情……

这使我神魂颠倒:倘若我万幸有一个妹妹,我会感到她比安娜-玛丽更可亲吗?甚至比卡尔妈咪更可亲吗?说不定她便是我的情人。情人这个词,我当时经常在高乃依的悲剧中见到,但不解其意。情人们拥抱亲吻,海誓山盟永睡一张床(稀奇古怪的习惯:为什么不像我和母亲那样分开睡在两张相同的床上呢?)。除此之外,我一无所知。然而我揣测到在冠冕堂皇的构思里藏着一团毛茸茸的肉体。总而言之,要是我当哥哥,说不定会犯乱伦罪呢。我大胆地设想着。想入非非吗?掩饰禁忌的情感吗?两者都很有可能。我有一个大姐,就是我的母亲;我希望有一个妹妹。今天——一九六三年——母亲依然是唯一使我动感情的亲属 。我千错万错不该到妇女们中去寻找这个从未存在过的妹妹,难怪我碰了钉子,并为此付出了代价。尽管如此,时至今日我写到此事,当年为卡米叶惨遭杀害而愤愤不平的怒气又涌上心头。她是那样的纯洁,那样的活泼,以致我想贺拉斯的罪行兴许是我反军国主义的一个思想来源:军人居然杀害自己的姐妹。我要给这个兵痞一点颜色看看。我恨不得一下子吊死他!十二发子弹一齐打进他的身子才解气。我把这一页翻了过去,然而下一页上的印刷文字证明我错了:应该宣告杀妹妹的人无罪 。顷刻之间,我气急败坏,跺脚捶胸,活像一头上了圈套的公牛,灰心丧气。之后,我赶紧平息怒气,事情总有个始末呀!应该适可而止:我太年轻了,把什么都搞得颠三倒四的。再说,宣告无罪这一节正好是用为数很多的亚历山大诗体写的,难懂极了,我急不可耐地跳了过去。我喜欢这种一知半解,故事里有许多地方不理解,这就使我感到迷迷惘惘。我读了二十遍《包法利夫人》的最后几页,末了能把整段整段背得滚瓜烂熟,但依然不明白可怜的鳏夫的所作所为:是的,他发现了信 ,但难道就有理由听凭胡子乱长吗?他向罗道耳弗投以忧郁的眼光,对他记仇抱恨,到底 仇恨什么 呢?那他为什么又对罗道耳弗说“我不恨你”呢?为什么罗道耳弗觉得他“滑稽和有点儿卑贱”呢?之后,查理·包法利死了,忧郁而死的呢?还是生病而死的呢?既然一切都了结了,那为什么医生还剖检他?我喜欢这种难以克服的阻力,因为每每我都败下阵来。我莫名其妙,精疲力尽,领略着似懂非懂、模棱两可所激起的快感,这就是所谓世界的厚度吧。

外祖父爱在家里唠叨所谓人心,我觉得这既乏味又空洞,除了在书本里,人心到处都是一个样子。使人眼花缭乱的姓名决定着我的情绪,时而使我恐怖万状,时而使我郁郁寡欢,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由于什么缘故。当我念叨着“查理·包法利”的时候,仿佛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大胡子在围墙里散步,简直让人不堪忍受,定睛一看,又无影无踪了。导致我既焦虑又快乐的原因是在我身上存在着两种矛盾的忧虑:一方面我担心一头栽进虚构的天地里,在里面陪着贺拉斯、查理·包法利游荡不止,无望重新回到勒戈夫街,回到卡尔妈咪和母亲身边;另一方面我推想着这一连串的句子对成年读者提供的一些意义,而这些意义对我则是回避的。我通过眼睛往脑子里灌进一些有毒的词儿,这些词的含义比我原先知道的要丰富得多。虚构的故事与我并不相干,但故事人物怒不可遏的言语有一种外来的力量,在我身上引起一种难以忍受的忧伤,简直能把一个人的生命给毁了:我是否也会感染中毒而死呢?我贪婪地吸收语言的同时,深深地被形象吸引住了,幸亏上述两起危险彼此排斥,我方始得以逃生。

日暮时分,我陷落在词丛语林里不能自拔,稍微有一点儿声音都会使我哆嗦,把地板咯啦咯啦的响声当作感叹词在劈里啪啦作响,我满以为找到了大自然的语言。这时母亲进来,打开灯,大惊小怪地叫着:“可怜的乖乖,你糟蹋自己的眼睛啊!”我好不失望地回到家庭平庸的谈吐中来,同时又感到宽慰。我跳将起来,撒野,大叫,乱跑,做怪样。不过,恢复童性之后,我仍感不安:书里 讲些什么 ?谁写的书?为什么写这些书?我把这些忧虑开诚布公地向外祖父倾吐。他经过思索之后,认为该给我开窍了。他干得挺出色,给我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他一面让我骑在他绷直的腿上,一面唱道:“骑在我的小马上,马儿跑得快如飞,连连放臭屁。”听到这不堪入耳的歌词,我不禁大笑。他停住唱,让我坐在他的双膝上,目光炯炯,直盯着我的眼睛说:“我是男子汉大丈夫。”并像演说似的重复道:“我是男子汉大丈夫,无论人间什么事,一概通晓。”这话未免夸海口了。其实像柏拉图的“共和国”里没有诗人的位置一样,卡尔把工程师、商人,可能还有军官统统排斥在他的“共和国”之外。他认为建设工厂是破坏风景,对纯理论科学,也只欣赏其纯。我们在盖里尼度过七月下半月,我舅舅乔治带我们参观铸造厂。厂里很热,一些穿着破旧的粗鲁人挤来挤去老是撞着我们,巨大的嘈杂声震得我昏头昏脑。我害怕得要命,无聊得要死。外祖父出于礼貌看着熔液赞不绝口,但他视而不见,根本没往眼里去。可八月份在奥弗涅时大不一样了。他串乡走镇,到处搜索,在古代砖砌建筑前面站定观看,用手杖头敲敲砖,兴致勃勃地对我说:“你眼前所看到的,小乖乖,是高卢罗马时代的砖墙。”他也很欣赏教堂建筑,尽管厌恶天主教徒,但只要见到教堂是哥特式的,少不了要进去看看;至于罗马风格的教堂,这要根据他的情绪而定。那时他已不怎么去听音乐会了,但以前常去:他喜欢贝多芬,喜欢演奏贝多芬音乐时的排场和大乐队;他也喜欢巴赫,但劲头不大。有时他走近钢琴,并不坐下,用僵硬的手指使劲弹几个和弦。外祖母抿嘴笑着说:“夏尔在作曲呢!”他的儿子们——尤其是乔治——个个都是杰出的演奏者。但他们讨厌贝多芬,只愿意演奏室内音乐。外祖父倒不在乎这些意见分歧,而且和颜悦色地说:“施韦泽一家天生就是音乐家。”我生下才八天,听到调羹叮当响时乐呵呵的,他便断定我的耳朵有乐感。

彩画玻璃窗,拱扶垛,雕门画栏,赞美歌,木刻或石刻的耶稣受难像,诗文默祷或诗律学,种种这类人文科学,直截了当地把我们引到超凡的精神境界,再加上自然界的美,更使我们感到进入了仙境。上帝的创造物和人类伟大的作品是一脉相承的。彩虹在雾气腾腾的瀑布中闪烁,在福楼拜作品的字里行间闪闪发光,也在伦勃朗透明阴影的画幅上荧荧发亮,这道彩虹就是灵魂。灵魂向上帝赞扬人类,向人类显示上帝。我外祖父在“美”中看出有血有肉的“真”,在“美”中发现最高尚的升华源泉。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如暴风雨突然在山中爆发之时,或维克多·雨果灵感迸发之际——人们可以达到“真”“善”“美”浑然一体的最高点。

我已经有了自己的宗教信仰:在我看来,没有任何东西比书更为重要。我把书房看作教堂。作为教士的子孙,我生活在世界屋脊之上,所谓世界屋脊,就是七层楼上吧。我栖在主干——树干——的最高处,即电梯井的顶部。我在阳台上走来走去,向行人投以居高临下的目光,越过栅栏门,向跟我同岁的女邻居吕塞特·莫罗致意;然后回到Cella ,或者说圣殿。我金发鬈鬈,长得像个小姑娘,从不 亲自下楼 ,每当——也就是说每天——我由母亲领着去卢森堡公园,只是把我不值钱的外表借给低处罢了,而我享天福的圣身并没有离开高处。我想现在它还在高处,凡是人都有他的自然地位,这个自然地位的高度不是自尊和才华所能确定的,而是儿童时代确立的。我的自然地位就是巴黎七层楼,能看见千家万户的屋顶。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山谷使我感到窒息,平原使我气闷,好像在火星上步履艰难地爬行,犹如肩负重荷,被压得透不过气来。但只要爬上乡间低矮的小屋顶上,我便乐不可支,好似回到我的七层高楼上,我在那里再一次呼吸到纯文学稀薄的空气,天地万物层层铺展在我的脚下。万物个个谦恭地恳求有个名字。给每个事物命名,意味着既创造这个事物,又占有这个事物。这是我最大的幻觉。但要是没有这个幻觉,我大概绝不会写作了。

今天,一九六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我在一幢新楼房的第十一层上修改这部手稿。凭敞开的窗户眺望,我看见一座公墓,看见巴黎,看见圣克卢蓝湛湛的山丘,足见旧习之顽固。不过现在一切都变了。儿时,我确实想配得上这样的高度。如此喜欢高楼顶部的小房间,总怀着一点野心吧,总有点虚荣心吧,总想对我矮小的个子有个补偿吧,不,不见得,因为我不需要往我的圣树上攀:我就出生在上面,只是拒绝下来罢了;亦并非要把自己高高置于人类之上,而是想在太空中遨游,生活在事物空灵的幻影中间。但后来我根本没有死抓住热气球不放,而是千方百计要往下沉,恨不得给自己穿上铅底鞋。幸运得很,有时我接触到海底细沙上的珍奇,由我这个发现者给它们命名。但有时毫无办法,我的轻薄不可抗拒地使我浮在水面上。到头来,我的高度计出了毛病。时而我是浮沉子,时而我是潜水员,有时则两者皆是。不过,这对于干我们这一行倒挺合适:出于习惯,我住在空中,同时到下面去探索,但不抱太大的希望了。

总得给我讲讲作家吧。外祖父给我讲得很有分寸,而且不带感情。他教我念这些杰出人物的姓名,我自个儿待着的时候,把这个名单统统背了下来,从赫西奥德 到雨果,一个不漏,他们是圣人和先知哟。据夏尔·施韦泽自己讲,他对他们顶礼膜拜。但他们把他带坏了。他们老缠着他,使他不能把人类的杰作直接归功于圣灵。所以他暗中更喜欢无名氏,更喜欢那些谦虚地隐姓埋名的大教堂建造者,更喜欢无数的民歌作者。他不讨厌莎士比亚,因为莎氏其人到底是谁至今还未确定。出于同样的理由,他对荷马 也不反感。他还喜欢几个不能完全肯定是否存在过的作家。至于那些不愿意或不善于销声匿迹、隐姓埋名的作家,他尽量原谅他们,但有一个条件:他们必须是已故的。对于他同代的作家,他则一概否定,只有阿那托尔·法朗士 和库特林纳 除外,后者能逗他发笑。夏尔·施韦泽颇为自豪地享受着人们对他的敬意:敬重他的高龄,敬重他的修养,敬重他的俊美,敬重他的德行,这位路德教教徒情不自禁地认为他家福星高照,他想的和《圣经》上说的完全一致。在饭桌上,他有时静心默想,回顾一生时自鸣得意,感慨万端地悟出:“我的孩子们,一生清白而毋庸自责是多么好啊!”他热情奔放,道貌岸然,高傲自尊,追求高尚。其实这一切掩盖着一种畏缩不前的个性。这种个性的形成和他的宗教信仰有关,和他生活的时代有关,和教育界,即他的社会环境有关。正因为如此,他暗暗厌恶他那些藏书的作者们,这些著书立说的大名人全是无恶不作的坏蛋,他内心认为他们的书简直不像话。而我却搞错了,把这种表面上热情推荐而实际上持保留态度看做是鉴赏家的严峻;他神圣的职业使他凌驾于这些大名人之上。不管怎么说,这位祭司向我提示,天才无非是一种借贷:要想称得上天才,必须吃得苦中苦,必须谦虚地、坚定地经受千锤百炼。这样下去,你就会听到有神圣的声音为你启示,而你只需挥笔直书。

从俄国第一次革命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年间,在马拉梅 死了十五年之后,正当达尼埃尔·德·丰塔南发现《地粮》 的时候,一个十九世纪的人向他的外孙灌输路易-菲力普时代流行的思想。有人这样解释农民守旧心理的起因:父亲下地干活,把儿子交给祖父祖母照管。这样,我起步时就比别人的思想落后八十年。我该抱怨吗?不知道,反正在我们社会的演变中有时后退意味着前进。不管怎么说,外祖父把这根硬骨头扔给我啃,我居然啃得那么干净,以致能从骨头缝里看人生。原先外祖父暗暗地想通过这些作品来使我讨厌其作者。但他得到了相反的结果:我把才华和功德混为一谈。这些正直的作者很像我:当我挺乖的时候,当我勇敢地忍着疼不哭的时候,我有权得到赞扬,得到奖赏,这就是所谓的童心。夏尔·施韦泽给我看这些人写的书,他们像我一样受到监视,经受考验,得到奖赏,但他们善于一辈子保持我这个年龄的童心。由于我没有兄弟姐妹,又没有伙伴,便把他们当作我最早的朋友。他们深深地爱过,吃过大苦,好似他们小说中的主人公;尤其是他们的结局都很好。我想起他们的苦恼时总怀着一种兴奋的同情:每当他们感到苦恼时,很快就会为苦尽甘来而高兴的;他们心想:“好运气!美丽的诗篇马上要诞生了!”

在我看来,作者们并没有死,反正没有完全死,他们变成了书罢了。高乃依,他是一个红脸大块头,粗里粗气,硬皮封面散发出糨糊味儿。这位言语难懂、臃肿而严肃的人物身上长着角,我搬动他的时候,他的角把我的大腿刺伤了。但他刚被打开,就向我奉献他的版画,色彩暗淡,线条柔和,好似在给我讲知心话。福楼拜,他是裱在布上的小个儿,无香无臭,但布满了雀斑。维克多·雨果,一人数身,书柜的各个阁板上都有他。以上说的是躯体。至于灵魂嘛,灵魂经常出没于著作之中:书页好比窗户,窗外有一张脸贴在玻璃上,有人在窥伺我,但我假装没看见,在已故夏多布里昂 的凝视下,继续读我的书,双眼盯着书中的文字。不过,这种提心吊胆的时间并不长,一般我很喜欢跟我玩的这些伙伴。我把他们置于凌驾一切的地位。听说查理五世替提香捡画笔时 ,我毫不惊讶,这并不怎么困难嘛!一个君王干这种事儿挺合适。不过,我对他们并不肃然起敬:为什么要颂扬他们的伟大呢?他们只是尽职而已。但我指责所有其他的人渺小。总之,我对一切的理解都是颠倒的,我把例外当作规律:人类是一个很有限的小聚会,周围生活着多情的动物。

我不可能非常看重作家,因为外祖父待他们太坏了。自从维克多·雨果死了之后,他停止看书;后来实在无事可做,他又读起书来。不过,他的职务是翻译。这位《德语读本》的编者内心真实的意图是把世界文学当作他的教材。他一张口,就按价值排列作家,这种表面上的等级编排掩盖不住功利主义的偏爱:莫泊桑的作品给德国学生作法译德的练习最合适;歌德的身价要比戈特弗里德·凯勒 高出一大截,他的作品用来作德译法的练习无与伦比。外祖父,作为人文学者,对小说不太重视;但作为教师,对小说赏识备至,因为小说的词汇丰富,到头来他觉得只有作品片断选最可接受。几年之后我看到他津津有味地欣赏《包法利夫人》的一个片断,这是他从米罗诺选编的《读本》中摘取的,而福楼拜全集已经待在那里二十年等着他赏脸。我感到他用死去的作家来谋生,这使我跟他们的关系复杂化:在崇拜他们的幌子下,他把他们穿在他的锁链里,少不了把他们切成一片一片的,这样从一种语言转到另一种语言比较方便。我发现作家们既荣耀也悲惨。最惨的要算梅里美,他只被用来当作中级班的教材,因此他身居两地:在书柜的第五层上,《高龙巴》 像一只纯洁的鸽子,张着一百个翅膀,被冷落,扔在一旁,一直无人问津,人家连瞧也不瞧一眼。但在书柜下面的阁板上,这位纯洁的少女被囚禁在一本很脏的小书里。小书黑不溜秋,臭味难闻,故事和语言没有变化,只是加上德语注释和一份词汇表。另外,我还得知,这本书是柏林出版的,这可是自阿尔萨斯-洛林被强占之后最大的丑闻。这本书,外祖父一周往他的皮包里放两次。他用多了,书上布满了脏渍,划满了红杠,处处是香烟烧的洞。我很讨厌这本书:梅里美受到了侮辱。我只要打开它,就厌烦死了:但见每个音节拉得开开的 ,就像外祖父在上课时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念出来的样子。这些字母符号是在德国印刷的,为的是给德国人阅读。那么这些众所周知,但看上去不舒服的符号,除了是法国文字的拙劣仿制之外,还会是什么东西呢?这又是一起间谍案:只要抹去被打扮过的高卢文字,就只剩下虎视眈眈的日耳曼文字了。末了,我思忖是否存在两个“高龙巴”,一个是不合群的,真的;另一个是教学用的,假的,就像存在过两个伊瑟 一样。

我的这些小伙伴们苦难重重,使我确信我是他们的同辈。虽说我没有他们的才华和价值,虽说我还没有打算写作,但我是教士的子孙,我生来就比他们强。毫无疑问,我是赋有天命的,但不是像他们那样命定要受尽折磨,因为这种使命总有点令人生厌,而是肩负某种圣职。我将像夏尔·施韦泽那样成为文化的哨兵。再说,我是活人,生龙活虎。当时我还不会把死人们剁成一段一段,但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折腾他们:把他们抱在怀里,背着他们,把他们搁在地板上,把他们打开,又关上;把他们从虚无中抽出来,又重新塞到虚无中去。他们这些方方正正的人是我的玩偶,我很同情他们可怜的瘫痪相,而人们却把他们这种死后的继续存在称为不朽。外祖父热心鼓励我的放肆:所有的孩子都是有灵感的。孩子根本用不着羡慕诗人,因为诗人们都是十足的天真孩子。我对库特林纳入了迷,像他剧本中的人物那样追赶厨娘,一直追到厨房,然后向她高声朗诵《泰奥多找火柴》。家人对我的着迷觉得很有趣,关怀备至地促使我更迷恋,并想把它宣扬出去。有一天,外祖父漫不经心地对我说:“库特林纳大概是个好好先生。你既然这么喜欢他,为何不给他写信呢?”我写了信。夏尔·施韦泽把着我的笔,决定在我的信中留下好几个书写错误。几年前,报纸把我这封信发表了,重读时我很生气。我在信的最后写道:“您未来的朋友。”我当时觉得这非常自然,因为我亲近的熟人是伏尔泰和高乃依,一个 活着的 作家怎么会拒绝我的友谊呢?但库特林纳拒绝了。他做得很对,因为给施韦泽的外孙回信,实际是给他的外祖父回信。当时我们对他的沉默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夏尔说:“我姑且认为他工作很忙。但即使忙得不可开交,也得给孩子回信啊。”

时至今日,放肆这个幼年时代的毛病在我身上依然存在。我把这些杰出的死者当作同窗伙伴相待,直言不讳地谈论波德莱尔和福楼拜。当人们为此指责我的时候,我总情不自禁想回答:“你们甭管我们的事,你们的天才作家已经属于我了。我曾把他们捧在手里,爱不释手而非常不敬地玩耍过哩。难道我对待他们还要注意方式方法吗?”后来我懂得,作为人,任何人的价值都是相同的,这才摆脱了卡尔的人文主义,即高级教士的人文主义。这种摆脱是令人伤心的,因为语言所引起的幻想破灭了。我旧时的同窗伙伴,耍笔杆的英雄被剥夺了特权,重新成为庶民,因此我两次为他们服丧。

我以上所写的是假的,也是真的,或者说,不真不假。人们写发疯的人也罢,写正常的人也罢,其写法都是这样。记忆所及,我尽可能准确地叙述事实,但在抒写的时候,对自己的谵语相信到什么程度呢?这是根本的问题,但这不是我所能解决的。后来我发现,别人能把握我们的情感的各个方面,但把握不住情感的力量,即情感的真诚程度。行为本身不能作为标准,除非人们已经证明这些行为不是表面的姿态,但这总不是很容易做到的。请看以下的情况:在一些成年人当中,只有我一个小型成年人,我念的是成年人的读物。这已经很不自然了,因为这时我毕竟还是一个孩子。我不想硬说自己有什么过错,事情本是这样,仅此而已。尽管如此,我的探索和我的猎奇组成了家庭喜剧的一部分。人们对此兴高采烈,但我心中有数,是的,我心中有数。每天,一个神奇的孩子使他外祖父不再翻阅的难懂的作品恢复了生机。我的生活超过了我的年龄,如同有人的生活超过了自己的经济能力:我急功近利,不辞劳苦,代价很大,而这一切都是为了装点门面。我一推开书房的门,就仿佛投身到暮气沉沉的老人怀里:大写字桌,写字垫板,粉红吸墨水纸上红的和黑的墨迹,尺子,糨糊瓶,散发不出去的烟味儿;冬天还有蝾螈炉发出的红光,云母的噼啪声。这简直是物化了的卡尔本人。这足以使我感到荣幸,我便向书跑去。真心诚意吗?此话怎么讲?经过这么多年之后,我怎么能确定真才实学和哗众取宠之间难以觉察的和游移不定的界线呢?我俯卧在地板上,脸朝窗户,一本书在我面前打开着,右边放着一杯掺入少量红葡萄酒的水,左边一只盘子里放着涂果酱的面包片。即使离开众人的时候,我也在演出:安娜-玛丽,卡尔妈咪早在我出世以前就翻阅过这些书,在我面前展现的是他们的知识啊。晚上,他们问我:“你念了什么?学到什么了?”我知道他们要问的。我是产妇呵,要生产出一句孩儿话来对答。躲着大人们念书,是在感情上跟他们相通的最好办法。他们虽然不在场,但他们的目光将通过我的枕骨部位进入我的体内,再从我的瞳孔出来,箭一般射到书上。书上的句子已被念过无数次了,而我才第一次阅读。我被人看见,也看见自己,看见自己在念书,就像听见自己在说话。这么说,自从我识字前装模作样地辨读《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苦难》以来,我有了很大的变化喽?没有,其实只是演出的继续而已。在我的背后,房门打开了,他们来看我在干些什么。我弄虚作假:一骨碌爬了起来,把缪塞放回原处,立即踮着脚尖,举起胳膊,捧下沉甸甸的高乃依。他们根据我的体力消耗来判断我的爱好。我听见背后一个赞叹不已的声音轻轻地说:“他是多么 喜爱 高乃依啊!”其实我并不喜欢高乃依,因为他的亚历山大诗体使我很扫兴。幸亏出版商只 全文 出版高乃依最有名的悲剧,对他次要的剧本只印出剧名和分析性的剧情简介。但这反倒引起我的兴趣:“罗德林黛 是伦巴第国王贝塔里特的妻子,国王被格里莫阿德打败了,她在乌努尔夫的威逼下嫁给外国的亲王……”在勒·熙德和西拿之前,我先知道罗多居纳,泰奥多尔,阿热西拉斯 。我满嘴是声音铿锵的姓名,心里充满了崇高的情操,仔细地注意着不要把书中人物的亲缘关系搞错。家人还说:“这孩子求知欲很强,他竟在啃《拉鲁斯词典》呢!”随便他们说去,其实我并没有钻研,而是发现词典里有剧本和小说的简介,我非常乐意读这类东西。

为了讨人喜欢,我竭力想受到文化的熏陶:每天拜读圣经贤传。有时静静地匍匐在书前,翻几页,这也就够了。这些小伙伴的著作往往是我的转经筒 。与此同时,我 实实在在 地经历了恐惧和欢乐。有时竟忘记自己扮演的角色,拼命地疾驶起来,好像被一条狂怒的鲸鱼卷走了。其实这条鲸鱼不是别的,正是我们这个世界。请你们自己作结论吧!总之,我的目光在跟文字打交道,品尝着每个字,确定着每个字的内涵。久而久之,这种演戏似的学问培养了我的才智。

话说回来,我已开始了 真正的 阅读,那是在书房圣殿之外进行的,即在我们的房间里或在餐厅的桌子下面进行的。关于这些读物,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除母亲外,任何人也没有跟我谈起过。安娜-玛丽对我弄虚作假的行为十分重视,开诚布公地向妈咪讲了她的不安,外祖母成了她可靠的同盟者,说道:“夏尔胡闹,是他纵容孩子,我亲眼看到的。等这孩子身体垮了,我们算讨便宜啦!”两位妇女还讲到劳累过度和脑膜炎。要是用脑过度得了脑膜炎那将多危险啊。但正面袭击我外祖父是徒劳无益的,于是她们迂回作战。在一次散步的时候,安娜-玛丽好像很偶然地在一间书亭前站住。书亭位于圣米歇尔林荫路和苏弗洛街交叉角上。我看到了美妙的图画,画中耀眼的颜色强烈地吸引着我。我要求买这些画,立即就得到了。这下可上了瘾:每星期我都要买《唧唧叫》《了不起》《假期》,让·德拉伊尔的《三个童子军》以及每星期四以小册子出版的《绕地球飞行》 ,这些都是阿尔诺·加洛班出版的。每两个星期四之间,我脑子里想的尽是安第斯山的雄鹰,铁拳拳击家马塞尔·杜诺,飞行员克里斯蒂安,却很少想到我的小伙伴拉伯雷和维尼 。母亲到处收罗能还我童年的读物。她首先找到了《粉红小书》,这是童话月刊,然后逐渐搞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们》 ,《最后一个莫希干人》 ,《尼古拉斯·尼古尔贝》 ,《拉瓦雷德的五个苏》 。儒勒·凡尔纳过于沉着冷静,我更喜欢保尔·迪瓦写的异想天开的故事。但赫哲勒丛书的作品,不管作者是谁,我都非常喜欢。这是一些小小的舞台,金色流苏的红封面好似幕布,照在侧面的阳光宛如成排的脚灯。多亏了这些魔盒——而不是夏多布里昂排列整齐的诗句——我初次领略了美。每当我打开这些方方正正的盒子,便忘记了一切。我是在念书吗?不是,简直是陶醉:我消失了,继而出现的是手持标枪的土著人,荆棘丛林,一个头戴白盔的探险者。我显圣了,用灿烂的光轮照亮了阿乌达美丽而忧郁的双颊和费莱阿斯·福格的颊髯。美妙的小阿乌达脱颖而出,真的成了奇迹,令人赞叹不已。在这些五十厘米的舞台上出现了十全十美的幸福,没有主子和颈圈 的幸福。我认识的这个新世界乍一看好像比我熟悉的旧世界更令人不安,在这个世界里,人们抢劫,杀戮,血流成河。印第安人,印度人,莫希干人,霍屯督人劫持姑娘,捆绑姑娘的父亲,发誓要让他死在最残忍的折磨之下。这是十足的恶。但很快,恶就在善的面前俯首帖耳地投降了。下一章,一切又都恢复正常。勇敢的白人把野蛮人杀了个落花流水,割断捆绑那位父亲的绳索,终于使父亲与女儿拥抱团聚。只有坏人才死,也死几个很次要的好人,算是为故事所付出的代价。再说死的样子并不可怕:双臂成十字倒下,左胸下侧有一个小小的圆窟窿;如果在枪还没有发明的时代,那么,有罪过的人就“死在剑下”。我很喜欢那个漂亮的姿势,想象着刀光剑影,剑刺入胸膛,如同切入黄油,剑头从不法之徒的背部出来,他瘫倒在地上,却没有流出一滴血。有时人死得离奇可笑,譬如《罗兰的教女》中的那个撒拉逊人。他骑着战马直冲到一个十字军骑士的马上,骑士狠狠朝他脑袋正中砍了一马刀,活生生把他自上而下劈成两半。居斯塔夫·多雷 的一幅插图,生动地再现了这个场面。多么有趣啊!两个半拉躯体往两边分开,倒下去,在马镫周围构成两个半圆形,战马受惊,直立起来。有好几年,我一看到这幅木刻画,就情不自禁地笑得流眼泪。结果我悟出:敌人虽然可恨,但毕竟是无害的,因为敌人的阴谋计划总不能得逞。尽管敌人诡计多端,不遗余力,到头来仍然是善的事业得益。我发现,每当秩序恢复,随之而来的就是晋升,英雄们受奖赏,得到高官显爵,受到尊敬,获得金钱。由于他们英勇奋战,一片土地被征服了,一件艺术品从土著人手中骗来,运送到我们的博物馆里。姑娘热恋着救她性命的探险家,最后以有情人结为眷属告终。这些画报书籍培育了我内心深处的幻影:乐观主义。

这些读物我很长时间都是偷着看的。甚至用不着安娜-玛丽提醒,我心里就明白这是些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因此对外祖父闭口不提。即使我腐化堕落,放荡不羁,出没妓院,也不会忘记真正的我应该留在圣殿里。何必为一时误读一点不正经的书而惊动外祖父呢?但卡尔最后还是抓住了我,他对两位妇人大发雷霆。她们趁他喘息的片刻,把一切责任都推到我的身上:我见到画报和探险小说,垂涎三尺,死皮赖脸要买,她们能拒绝吗?这个巧妙的谎言把我外祖父难住了。是我,是我一个人勾搭浓妆艳抹的淫荡女人,欺骗了“高龙巴”。我,先知先觉的神童,小预言家,纯文学的埃利亚桑 ,骨子里则下流至极。任他选择吧,要么我不再预言,要么他得尊重我的癖好,并且不要追根究底。夏尔·施韦泽,倘若是父亲,大概会点一把火将这些东西烧个精光。可他是外祖父,他只能好不伤心地宽大为怀,我也就知足了。我继续安静地过着双重生活,直至今日,从未间断过。我更愿意念《祸不单行》 ,而不乐意读维特根斯坦

在我的空中孤岛上,我是首屈一指的,无与伦比的。但一旦把我置于庶民之中,我就一落千丈,降为最后一名。

外祖父决定让我到蒙田公立中学 注册入学。一天早上,他带我去见校长,并向他吹嘘我的聪明才智。我只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智力大大超过了年龄。校长是个通情达理、有求必应的人。我直接上了八年级,心想这下可以跟我年龄相仿的孩子们在一起了。然而,事与愿违,经过第一次听写之后,我外祖父立即被校方找去。他回来的时候气急败坏,怒不可遏,从皮包里取出一张胡乱涂写、墨迹斑斑的纸,往桌子上一扔,这便是我交的听写作业。校方请他注意看我的书写,仅“野兔喜欢百里香”一句,没有一个字写对的,因此校方竭力使他明白:我应该上十年级预备班。母亲看到我的“野兔”,禁不住大笑起来,外祖父狠狠瞪了她一眼才制止了她的笑声。于是他责怪我故意不肯好好写。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受到他的训斥,然后他宣布人们低估了我,第二天他就让我退学,并跟校长闹翻了。

我当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反正我的失败并不使我伤心:我是神童,仅仅不会书写而已。再说,我对离群索居并不感到厌烦,更喜欢继续干我的坏事。我甚至失去了改邪归正的机会:外祖父请了一名巴黎小学教员给我私人授课,他几乎每天都来。外祖父专门给我买了一套小办公桌椅:一张木制的书桌和一张长椅。我坐在长椅上,李埃凡先生来回走着给我听写。他长得很像樊尚·阿里奥尔 。外祖父说他是共济会会员。他以正派人接近鸡奸者时那种既害怕又厌恶的心情对我们说:“每当我向他问好时,他就用拇指在我的手心里画共济会的三角 。”我很讨厌他,因为他忘了疼爱我:我想他把我看作学业上落后的孩子,其实这并非没有道理。他后来消失了,不知道为什么。也许他对谁说了我的坏话吧。

我们在阿卡雄住过一段时间,我上了市镇小学。外祖父出于他的民主原则才让我上这样的小学,但他要求校方把我跟群氓子弟隔开。他把我托付给小学教师时说:“亲爱的同行,我把我最珍贵的宝贝很信任地托付给您。”巴罗先生留着山羊胡子,戴着夹鼻眼镜。他来我们别墅喝过麝香葡萄酒,声称得到一个中等教育委员会委员对他的信任感到十分荣幸。他让我坐在靠近讲台的一张专设的课桌前。在课间休息的时候,不让我离开他的身旁。这种特殊照顾在我看来是合情合理的。至于我的同学们,那些“老百姓的子弟”,是怎么想的,我不得而知,我想他们大概无所谓吧。他们吵吵闹闹,我厌烦透了。在他们玩杠子的时候,我待在巴罗先生身旁无所事事,感到十分高雅。

我有两条尊重我的小学教师的理由,一是他要我好,二是他出气很粗。成年人应当长得很丑,满脸皱纹,惹人讨厌。当他们把我抱在怀里的时候,我虽感到有点厌恶,却满乐意克服这点厌恶情绪。这证明德行不是轻而易举得来的。我也有纯朴平淡的乐事:跑跑,跳跳,吃糕点,抱吻我母亲细嫩喷香的皮肤,但我更重视跟成年人混在一起时所感到的那种费劲的快乐。对我来说,成年人的威信与他们引起的反感是不可分的,我认为令人厌恶就是认真精神的体现。我冒充高雅的人。当巴罗先生俯身对着我的时候,他的呼吸使我感到既难受又美滋滋的。我做出巴结他的样子,吸着这位德行齐全者令人不快的气味。一天我发现学校墙上写着一条标语,走近一瞧,上面写着:“巴罗老头是个狗屁。”我大惊失色、呆若木鸡地站着,心跳得几乎炸裂,害怕极了。“狗屁”,这是多么丑恶的字眼啊!这是麇集在下等词汇中的肮脏字眼。一个有教养的孩子不能与之打交道;这个短小而粗鲁的字眼像蛆虫那样面目可憎,看一眼就够叫人恶心的了。我决不肯念出声来,哪怕轻声念也不行。这个被钉在墙上的蟑螂,我不愿意它跳到我嘴里,化成黑色肉酱,咕噜咕噜地钻到我喉咙底下去。如果我装作看不见,它也许会钻进墙洞里去吧。于是乎,我把目光移开,却看到非常下贱的称呼:“巴罗老头”。这更使我惊恐不已,不管怎么说,“狗屁”一词,我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但我清楚地知道,在我们家,管人叫“某某老头”,指的是园丁,邮差,或女用人的父亲,总之是穷苦的老年人。有人竟把我外祖父的同行,小学教师巴罗先生,看成是穷老头。准是有人头脑里盘旋着这个错乱的、罪恶的想法。在谁的脑子里呢?也许在我的脑瓜里吧。念了亵渎神明的标语不就足以成为渎圣者的同谋吗?我好像觉得有个疯子在嘲笑我的礼貌,嘲笑我对别人的尊敬,嘲笑我的热忱,嘲笑我每天早晨脱帽问候“您好,老师!”时所感到的快乐。同时又觉得这个疯子便是我自己。肮脏的字眼和肮脏的思想充塞了我的脑袋,譬如说,有什么东西能阻止我放声大喊“这个老畜生臭得像头猪”呢?于是我轻轻地说道:“巴罗老头真臭!”这一下,一切都开始改变了:我哭着逃开。第二天我恢复了对巴罗先生的尊敬,对他的硬领和蝴蝶领结肃然起敬。但当他俯身看我的作业本时,我把头转过去,屏住了呼吸。

第二年秋天,母亲主张领我上布蓬私立小学。每天得爬木头楼梯,进入二楼的一间教室。孩子们成半圆形集合在一起,静悄悄的;教室后面,母亲们一本正经地靠墙坐着监督老师。教我们的那些可怜的姑娘,首要的义务,是给我们这些神童平均分配赞美词和好分数。如果她们之中有谁稍微表示不耐烦或对一个好的回答表示过分的满意,布蓬小姐们就会失去学生,而这位教师就会丢掉饭碗。我们足足有三十个神童,但似乎从来没有时间互相搭话。一下课,每个母亲便粗暴地把自己的孩子拽走,匆匆离去,从不打招呼。上了一个学期,母亲让我退学了,因为学不到东西。再说每次轮到表扬我的时候,她邻座的女人们眼睛都逼视着她,让她厌烦透了。玛丽-路易丝小姐是个金发姑娘,戴着夹鼻眼镜,在布蓬小学一天教八节课,但工资少得可怜,不够度日。她同意到家里来给我个别授课,当然是瞒着学校领导干的。她有时中止听写,深深叹几口气,以便减轻一点心头的重压。她对我说,她厌倦死了,她的生活孤独得可怕,要是有个丈夫,她愿意牺牲一切,什么样的丈夫都行。可她最后也被打发走了,硬说她什么也没有教会我。我猜想,主要因为我外祖父觉得她晦气。这个正直的人不拒绝减轻不幸者的痛苦,但讨厌把他们请到家里。而且他做得很及时,玛丽-路易丝小姐已经开始使我气馁了。我满以为工资是与功绩相称的,那么既然人们对我说她值得称赞,为什么付给她的钱那么少呢?只要有个职业,人们便是可敬的、自豪的,人们为劳动而感到幸福。那么她既然有机会一天工作八小时,为什么谈起自己的生活时直诉苦,好似得了不治之症呢?当我谈到她的苦衷时,外祖父便哈哈大笑,说是她长得太丑,没有哪个男人要她。我可不笑,难道有人生下来就注定倒霉吗?如果是这样,人们以前对我撒了谎。事实上,世界不是一切皆有秩序,而是表面的秩序掩盖着不可容忍的混乱。如果有人及时把这层表面的秩序挑开,我的苦恼早就烟消云散了。夏尔·施韦泽后来给我请了一些比较得体的教师,太得体了,以致我把他们忘得一干二净。直到十岁,我单独一人跟一个老头和两个女人待在一起。

我的为人,我的性格,我的名字都是成年人决定的。我学会通过他们的眼睛来观察自己。我是一个孩子,就是说一个他们带着自己的悔恨所创造的怪物。即使他们不在我的跟前,他们依然在看着我,他们的目光和日光交织在一起,我每跑一步,每跳一下,都遵循着他们用目光所规定的模范孩子的标准,并继续由他们的目光来确定我的玩具和天地。在我漂亮而清澈的小脑袋里,在我的心灵深处,我的思想在转动,但无一不受到他们的牵制,连一点躲藏的地方也没有。然而在天真烂漫的外表下却融入了一种难以言传,没有固定形状和确切内容的信念。这种信念搅乱了一切。我成了一个伪善者。不学习别人演戏,自己怎么演得出来?我这个人,辉煌的外表一戳就穿,这是因为我生来有缺陷,我既不能完全理解又无时无刻不感到它的存在。为了弥补这个缺陷,我便求助于成年人。我要求他们确保我的价值,结果我在虚伪中越陷越深。既然必须讨人喜欢,我便做出一副讨人喜欢的样子,不过维持不了一会儿。我到处装作天真烂漫和神气活现的闲散模样,窥伺着良机。每当我以为抓住了良机,便摆出一副姿态,但总觉得这种姿态靠不住,而这正是我想避免的。

外祖父在打盹儿,身上裹着花格子毛毯。我瞥见在他乱蓬蓬的胡子里藏着赤裸裸的粉红双唇,颇令人难堪。幸亏他的眼镜滑了下来,我赶紧跑过去捡。他惊醒了,把我抱在怀里,于是我们演出了一场动人的天伦之爱,但这已不再是我所追求的了。那么我欲求什么呢?我完全记不起来了,也许我想在他乱蓬蓬的胡子里做窝哪。我走进厨房,宣布我要拌生菜,于是我听见一片欢呼声,欣喜若狂的笑声:“不,小乖乖,不是这样!把你的小手捏得紧紧的。啊,对啦!玛丽,帮他一下!你们瞧瞧,他搅拌得多好啊!”我是一个做假的孩子,拎住生菜篮拌生菜只是做做样子,但我感到我的动作已变成了丰功伟绩。演喜剧使我避开了世界和大众,我只看到角色和小道具;我小丑般地博取成年人的欢心,怎么可能把他们的忧虑当回事呢?我真挚而急切地听凭他们摆布,以致对他们的意图毫不理会。对大众的需求我一无所知,对大众的希望我一窍不通,对大众的欢乐我漠不关心,却一味冷若冰霜地诱惑他们。他们是我的观众,一排脚灯把我和他们隔开,使我孤傲至极,但这种孤傲很快变成了焦虑。

糟糕的是,我怀疑成年人在跟我演戏。他们对我说的话似糖果般的甜蜜,而他们之间说话时则完全用另一种语调。不过有时他们也打破神圣的默契。譬如,我撅着嘴装出最可爱的样子。这是我拿手的动作,但他们用真嗓门儿对我说:“一边玩去吧,小乖乖,我们在谈话呢。”还有几次我觉得他们在利用我。譬如,母亲带我去卢森堡公园,跟家里闹翻了的爱弥尔舅舅突然出现在我们跟前。他神情忧郁地望着他妹妹,冷冰冰地说:“我来这里不是为了你,而是想看看小宝贝。”他说,我是家中唯一纯洁的人,只有我没有故意伤害过他,没有听信闲言碎语谴责过他。我笑了,很不好意思自己有那么大的威力,居然能在这位郁郁寡欢的人心田里点燃起爱的火焰。但很快兄妹俩议论开他们的正经事,互相一一列举自己的冤屈。爱弥尔抱怨夏尔,安娜-玛丽为夏尔辩护,但不时做些让步;后来他们谈起路易丝。我待在他们的铁椅子中间,被他们遗忘了。

外祖父是一位左派老人,他却以自己的行为给我传授右派的格言:真情实况和无稽之谈是一码事;扮演激情就能感受激情;人是有礼仪的生物。如果我当时已经到了懂这些格言的年龄,随时都可能加以接受。人们让我相信,我们生下来就是为了演滑稽剧,互相引逗发笑。我乐意当喜剧演员,但要求当喜剧的主要角色。然而在关键时刻,我却无影无踪了。我发现我在喜剧中扮演的是一个“假主角”。我有台词,也经常出场,但没有“自己的”戏。一言以蔽之,我陪成年人排练台词。夏尔恭维我,为的是逃避他的死神。我欢蹦乱跳,使路易丝感到赌气有理,而使安娜-玛丽感到处于卑贱地位是天经地义的。没有我的话,她的父母照样会很好地收养她,她也用不着对妈咪战战兢兢;没有我的话,路易丝照样能发牢骚;没有我的话,夏尔照样可以对着阿尔卑斯山脉的塞万峰,对着流星,对着别人的孩子赞叹不已。我只是他们不和或和好的偶然因素,其深刻的原因在别处:在马孔,在贡斯巴赫,在蒂维埃,在一颗生垢的年迈的心里,在我出生以前遥远的过去。我为他们体现家庭的团结和原有的矛盾,他们运用我非凡的童年使他们各得其所。我十分苦恼,因为他们的礼仪使我确信,没有无故存在的事物,事必有因,从最大的到最小的,在宇宙中人人都有他自己的位置。当我确信这一点时,我自己存在的理由则站不住脚了。我突然发现我无足轻重,为自己如此不合情理地出现在这个有秩序的世界上感到羞耻。

我父亲本来可以给我打下几个永不磨灭的烙印,可以把他的性格变成我的道德准则,把他的无知变成我的知识,把他的积怨变成我的自尊,把他的癖好变成我的法律,使我一辈子带着他的影响。这位可敬的过客本应该给我灌输自尊,有了自尊,我便可以确立生活的权利。生我者本可以决定我的未来:如果我一生下来就决定让我将来进综合理工学院,那么我便一世有保障,无忧无虑。即使让-巴蒂斯特·萨特知道我的归宿,他也已经把这个秘密带到西天去了。我母亲只记得他说过:“我的儿子将来不要进海军。”由于没有更明确的指示,从我开始,没有人知道我来到世上干什么。如果我父亲给我留下了财产,我的童年就会大变样,我就不写作了,会变成另一种人。地产和房产给年轻的继承人照出他自己稳定的形象。他走在 他的 砾石路上,触到 他的 阳台的菱形窗玻璃,仿佛实实在在地接触到他自己,他把财产的稳定不动变成他灵魂的长存不朽。几天前,在一家饭馆里,老板的儿子,七岁的小男孩,对女出纳嚷嚷:“我父亲不在的时候,我就是主人。”好一个大丈夫!在他这个年龄,我不是任何人的主人,没有任何属于我的东西。我稍微胡闹一下,母亲便轻声在我耳边说:“当心点!我们可不在自己家啊!”我们从来都不在自己家呵,住在勒戈夫街的时候是这样,后来我母亲改嫁后依然是这样。我并不感到痛苦,因为人家把一切的一切都借给了我,使我始终悬在空中。这个世界的财富反映着所有者的本质,而我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什么也不是:我 既不 稳定 又不 持久。我 不是 父业未来的继承人,钢铁生产不需要我。总而言之,我没有灵魂。

倘若我跟我的躯体相处融洽,那就十全十美了。然而,躯体与我,我们结成了奇特的一对。穷苦人家的孩子不问自己是谁,他的 身体 受到贫困和疾病的折磨,得不到合理解释的境遇反倒证明他的存在是有理由的,因为饥饿和随时可能死亡的危险确立了他生存的权利:他为不死而活着。而我,我既不富也不穷,既不能自认为是天生的幸运儿,也不能把我的种种欲望看成是生活的需求。我只是尽消耗食物的义务而已。上苍有时(难得)恩赐我好胃口(不厌食)。我没精打采地呼吸着,懒懒散散地消化着,随随便便地排泄着。我生活着,因为我已经开始生活了。我的躯体,这个好吃懒做的伙伴,从来没有粗暴和野蛮的表现,只有过一连串轻微的不舒适,是一种娇气。但这正是成年人所希望的。那个时代,一个高贵的家庭至少必须有一个娇滴滴的孩子,我正好是这样的孩子,因为我生下来就想着要死。人们观察我,给我摸脉,给我量体温,强迫我伸出舌头。“你不觉得他脸色不太好吗?”“这是灯光照的缘故。”“我向你肯定他瘦了!”“不,爸爸,我们昨天还给他称过体重哪。”在他们讯问的眼光下,我感到我变成了一件东西,一盆花。末了,他们把我塞到被窝里,里面热得使我呼吸都感到困难。我把躯体和身上不舒服混为一谈,两者之间,我不知道哪一个叫人讨厌。

西蒙诺先生是我外祖父的合作者,每星期四跟我们一起吃中午饭。我很羡慕这个四十来岁的人。他有姑娘般的面颊,小胡子油亮油亮的,头发染得很漂亮。为了不使谈话冷场,安娜-玛丽问他是否喜欢巴赫,是否喜欢海和山,是否觉得故乡难忘,他总是不慌不忙地先思考一下,在内心的情趣花坛里寻找一番。等找到所要求的答案之后,就用很客观的声调向我母亲叙述,一边向她点头致意。多么幸运的人啊!我想,每天早晨他醒来的时候,准是满心喜悦,犹如站在高山之巅清点着属于他的山峰,山脊和山谷,然后舒坦地伸伸懒腰说道:“这正是我,完完全全的西蒙诺先生。”当然,别人问我时,我也很能高谈阔论一番我的爱好,甚至讲得有声有色,使人确信无疑。但我孤独一人的时候,就束手无策了,根本认不准我到底爱好什么。我的爱好需要确定,需要推动,需要注入生气。我甚至没有把握到底喜欢烤牛里脊还是喜欢烤小牛肉。要是我也有突出的面貌,有悬崖峭壁般的率直品行,我愿意奉献一切。皮卡尔夫人非常得体地用时髦的词汇谈起我的外祖父,她说:“夏尔是个出类拔萃的人。”或者说:“他是不可多得的。”听到此话,我感到自己毫无希望了。卢森堡公园的小石子,西蒙诺先生,栗子树,卡尔妈咪,都是有生命的存在,我却不是。我既无惯性,又无深度,更无不可捉摸性。我是 白纸一张 ,永远是透明的。自从我听说西蒙诺先生,这个硬如铁板的塑像式人物,居然还是世界上不可缺少的一位时,我妒火中烧,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这天是节日,实用语言学院里人很多,在奥埃尔煤气灯晃动的火光下,我母亲演奏肖邦的乐曲,人们不时鼓掌。大家奉我外祖父的命令,一律讲法语,他们讲法语时调子慢腾腾,喉音很重,夹着过时的优雅词句,带着清唱剧夸张的口气。人们搂抱我,我从一个人的手里飞到另一个人的手里,脚不着地。这时外祖父坐在最高荣誉的席位上庄严宣布:“今天这里缺少一个人物,他就是西蒙诺。”我心里受到极大的震动,紧紧贴在一个德国女小说家的怀里,又从她的怀里脱身出来,躲到一个角落里。顿时仿佛客人们消失了。我看到在一片嘈杂声中屹立着一根擎天柱:西蒙诺先生,无血无肉的西蒙诺先生。他的缺席奇迹般地美化了他。全院师生远未到齐。有些学生病了,有的人借故不来,但这些人不来无关紧要,不足挂齿。唯独西蒙诺先生不在要 大书特书 。只要提到他的名字,这间坐满了人的屋子犹如挨了一刀,出现了一个空缺。我惊叹至极,一个人居然有既定的地位,他的地位。大家的等待形成了一个无形的东西,一个看不见的肚子,突然之间,他好像能从这个肚子里再生出来。不过,要是他真的在一片欢呼声中从地底下钻了出来,甚至夫人们纷纷拜倒在他面前,吻他的手,我也许会从醉醺醺中清醒过来:肉体的出现总是多余的。作为童男,其本身必定是纯而又纯的,保持着一尘不染的透明性。既然命中注定我每时每刻处在某些人中间,在地球的某个地方,并且知道自己是多余的,我多么想使所有其他地方的人都想念我,如同水、面包、空气那样使他们感到不可缺少。

这个愿望每天都挂在我的嘴上。夏尔·施韦泽认定世间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必要的,以便掩饰内心的焦虑。他活着的时候我觉察不到他有这种形而上学的焦虑,只是现在才有所感受。他的同行们个个顶天立地。在这些顶住天的阿特拉斯 巨神中,有语法学家,语史学家,语言学家,例如里昂-冈先生和《教育学杂志》的主编。外祖父谈起他们时总用教训人的口吻使我们明白他们的重要性:“里昂-冈很称职,法兰西学院应有他的一席地位。”或者,“舒雷尔老了,但希望不要傻头傻脑地让他退休,否则学院的损失将不可估量。”这些老人都是无法替代的。他们要是死亡,欧洲将服丧,甚至可能回到野蛮时代,而我周围都是这些老人。我心想,如果能听到一个奇迹般的声音宣布:“这个小萨特很称职,如果他死了,法国的损失将不可估量。”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出生在资产阶级家庭的儿童,视瞬息为永恒,就是说无所事事,而我却想马上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阿特拉斯巨神,永生永世的阿特拉斯。我甚至不肯设想也许经过努力才可以变成阿特拉斯。我把它看成是我的权利。我需要有一个高级法院,下一道法令恢复我的权利。但到哪儿去找法官呢?我的家庭法官们由于他们蹩脚的表演已经身败名裂了,我拒绝他们的审判。但我找不着别的法官。

我是一条惊慌而发呆的害虫,无法无天,既无理智又无目标。我躲进了家庭喜剧里,在里面转圈、奔跑,从一场骗局转到另一场骗局。我闭眼不看自己不争气的躯体,闭口不谈软弱无力的知心话。我转啊转,如同陀螺转到一个障碍物上,停住了。我这个惊恐失色的小喜剧演员变成了一个呆头呆脑的小动物。母亲的好友们对她说我郁郁寡欢,发现我有时呆着出神。母亲把我抱在怀里,笑着对我说:“你一向高高兴兴,唱唱笑笑的!有什么不满意啊?你要什么有什么呀!”她说的是。一个被宠爱的孩子是不忧愁的。但他像国王一样无聊,像狗一样无聊。

我是一条狗,打呵欠,流眼泪,感觉到泪水滚滚而下。我是一棵树,风攀住我的枝杈,轻轻摇曳着。我是一只苍蝇,沿着一块窗玻璃往上爬,滚了下来,又往上爬。我有时感到蹉跎的时光抚摸着我,但更经常的是,我感到时光停滞不动。胆战心惊的时光凝滞了,把我吞没,不过时光虽则凝滞,还有一息尚存。有些人把这种死气沉沉的时光一扫而尽,有些人用新鲜的时光代替之,但一样的徒劳无功。然而,这种厌倦却被称为幸福。我母亲老对我说,我是小男孩中最幸福的。 确确实实 啊,我怎么能不信她的话呢?我从来没有想到被弃置不顾。首先我根本不知道存在这种说法,其次我也没有这个感觉,因为周围的人对我关怀备至。但这正是我生命的脉络,快乐的依托,思想的内容。

我见过死神。死神在我五岁的时候窥伺过我。晚上,她在阳台上徘徊,把她的丑脸贴在玻璃窗上。我见过她,但什么也没敢说。有一次在塞纳河畔伏尔泰路上我们遇见了她。这是一个又高又大的疯癫女人,上下一身黑。我经过的时候,她嘟嘟囔囔地说:“这个孩子,我要把他放到我的口袋里。”还有一次,死神以洞穴的形式出现,那是在阿卡雄。卡尔妈咪和我母亲带我去拜访杜邦夫人和她的儿子,作曲家加勃里埃尔。我在别墅的花园里玩,心里很害怕,因为人家告诉我说,加勃里埃尔病得厉害,快要死了。我学骑马玩,但不怎么起劲,只在房子周围蹦蹦跳跳。突然,我瞥见一个黑咕隆咚的窟窿:打开的地窖。我现在说不好,不知道当时怎么忽然感到特别孤独和恐怖,一阵眼花目眩,我转过身,大声叫喊着逃跑了。那个时期,我每天夜里在床上与死神相会,这已成了一种仪式:我必须朝左侧睡,脸向着床背后的过道。我战战兢兢地等着,她在我面前出现了,瘦骨嶙峋,手持长柄镰刀,完全是传统的死神形象;然后我获许翻身,朝右侧睡,等死神走后,我才安安稳稳睡觉。在大白天,死神乔装打扮,变化多样,但我认得出她。母亲一旦用法语唱《桤木之王》这支歌,我就赶紧塞住双耳;念了《酒鬼和他的妻子》,害得我六个月没有打开《拉封丹寓言》。死神这个臭女人,她倒无所谓,居然藏到梅里美的故事《伊尔的美神》里去了,正等着我读这篇故事,伺机跳出来掐我脖子哩。不过,葬礼和坟墓倒没有使我不安。大概在那个时期,我的萨特祖母病倒,死了。在她临死前,母亲和我接到电报,我们去了蒂维埃。人们不让我接近祖母漫长而不幸的生命寿终正寝的地方。为了不使我闲着,他们临时给我想出一些有教益的游戏,但统统沉浸在悲哀的气氛里,使人感到厌烦。我玩的时候,看书的时候,拼命想做出默哀的样子,但我什么感受也没有。当我们送殡到公墓的时候,我并没有动感情。人不在世反倒增添了光彩:去世不等于死亡,老太太只不过变成了盖墓石板而已。我觉得挺有意思:这里发生了蜕变,肉身一经蜕变,就永远存在了。总之,我感到自己好像堂而皇之地变成了西蒙诺先生。由此我一向喜欢,现在仍然喜欢意大利公墓:墓石是经过雕琢的,全然是巴洛克风格的塑像,墓碑上一个圆框镶着死者生前的一幅照片。我七岁的时候经常遇见逼真的无鼻死神,但从来没有在公墓遇见过。死神到底是什么?是一个人影或一场恫吓。人影的形象疯疯癫癫,恫吓的形式则是这样的:黑咕隆咚的大嘴随时都可能张口把我吞没,甚至在大白天,在最灿烂的阳光下。任何东西的背面都是阴森可怕的。当人失去理智的时候,会看到可怕的情景,死就是极度地失去理智和完全陷入恐怖之中。我经历过恐怖,其实就是患了真正的神经官能症。如果追根究底,事情大概是这样:我是备受溺爱的孩子,天赋很高,常常感到家庭仪式这种所谓不可缺少的东西是生造出来的,因而我的无用感就更加明显了。我觉得自己是多余的人,因此应该消失。我始终处于即将消亡前昙花一现的黯淡状态。换言之,我被判了死罪,随时都可以对我执行死刑。但我竭尽全力拒不服罪,并非我留恋我的生命,正相反,恰恰不留恋,只是生活越荒诞,死亡越痛苦。

上帝本可以把我从痛苦中解救出来,那样我就能成为画有十字的杰作了。一旦确信自己在宇宙大乐团中的地位,就会耐心等待上帝给我揭示他的意图和我存在的必要性。我揣测着宗教信仰,希望得到宗教信仰,这是救命良药啊。如果人们不让我有宗教信仰,我就自己创造出宗教信仰来。当然,人们没有拒绝,我受到信奉天主教的熏陶后,得知万能的上帝创造出我是为了他的荣耀,这已超过了我的奢望。但后来人们教我读谈论上帝的流行书籍,我从中认不出我的灵魂所期待的上帝:我所需要的是一个创世主,而得到的却是一个大老板。两者其实是一码事,但我原来不知道,所以我为虚伪的偶像服务并不很热心,并且官方的教义使我失去了寻求我自己信仰的兴趣。多么幸运啊!信赖和忧虑使我的灵魂成为播种宗教信仰的理想土壤:如果不发生上述这场误会,我有可能成为修道士哩。

大资产阶级在受到伏尔泰怀疑宗教的思想影响之后,孕育了抛弃基督教信仰的运动。这场缓慢的运动,进行了一个世纪才波及到社会的各个阶层,我的家也受到了影响。如果这种信仰没有普遍受到削弱,信奉天主教的外省小姐路易丝·吉尔明要嫁给一个路德教教徒可能还得多费一番周折。自然,我们家人人都信教,但这是出于谨慎。在孔布 内阁之后七八年间,公开不信教的人情绪激烈,言谈放肆。一个无神论者,就是一个怪人,一个愤世嫉俗的人,人们不敢请他吃晚饭,怕他“出言不逊”。他是一个狂热者,受到层层禁忌的包围。他拒绝在教堂里下跪,拒绝在教堂里嫁女儿,拒绝在教堂里哭哭啼啼。他立志以自己纯洁的品行来证明自己学说的真谛。他拼命折磨自己,不让自己幸福,至死得不到安慰。他虽到处宣扬没有上帝,却言必称上帝,其实这是一个上帝狂。简言之,这是一位有宗教信念的先生,而信教者则没有宗教信念。两千年来基督教经受了时间的考验,确立了自己的地位。基督教普及到每个人,人们希望在教士的目光中,在半明半暗的教堂里,看到基督教的信念闪闪发光,从而使他们的灵魂受到照耀,而谁也不需要对之身体力行。这是公共的遗产。上流社会相信上帝,为的是不理会上帝。看来,宗教是多么宽宏大量啊!宗教听凭你自己做主:基督教徒可以逃避望弥撒,但可以给他的孩子们举行宗教婚礼,可以取笑圣絮尔皮斯教堂的“迷信品”,也可以在唱《罗恩格林婚礼进行曲》 时热泪滚滚。他不必在生活中做出榜样,也不需要在绝望中死去,更不会死后被焚化。在我们的环境中,在我的家庭里,宗教信仰只不过是为了享受法国甜蜜的自由时所用的冠冕堂皇的修饰词罢了。我像许许多多人一样接受洗礼,为的是保护我的独立;如果拒绝受洗,人们就担心我的灵魂会受到侵犯,一旦入了天主教,我便自由了,便是一个正常人。人们说:“至于将来么,他爱干什么就随他自己吧!”所以人们认为培养信仰比失去信仰要困难得多。

夏尔·施韦泽的喜剧演员气质太重了,他需要上帝这样一个伟大的观赏者。但除了在关键时刻,他并不想念上帝;他确信在死的时候能找到上帝,所以在生活中把上帝撇在一边。出于对我们失去的两个省的忠诚,加之为了表示他一直保持着反教皇主义的兄弟们的粗犷豪放,他私下里少不了一有机会就对天主教教义嘲笑一番。他在饭桌上说的话很像路德的言论。他总提起卢德 ,说什么贝纳黛特看见过“一个女人换衬衣”,还说什么有人把一个瘫痪者扔到圣池里,等人家把他捞起来时,他已“两眼翻白”了。他讲述圣人拉勃尔的生活,说他满身长虱子;讲述圣女玛丽·亚拉科克的生活,说她用舌头舔病人的屎尿。这些瞎话帮了我的忙,因为我本来就比较倾向于超脱人世间的财富。何况我也没有任何财富,这种一无所有使我感到惬意,我不用费劲就能从中发现自己的使命,因为神秘主义适用于流亡异乡的人,也适用于多余的孩子。为了把我投向神秘主义,本来只需要从另一个角度向我解释圣徒的行为就行了;我向来钦慕圣洁,很容易上钩。但外祖父一劳永逸地使我对圣洁失去兴致,通过他的眼睛我看到,圣人们醉心于他们疯疯癫癫的行为,这使我恶心。他们对躯体残忍的蔑视使我害怕。圣人们古怪的行为不比那个穿着无尾常礼服跳入海里的英国人更有意义。我外祖母听着这些故事,装出很生气的样子,说她丈夫是“异教徒”或“不信教的人”,她拍拍他的手指以示警告。但她脸上挂着宽容的微笑,这使我彻底看破了她,她什么也不相信,只是由于怀疑一切,才使她没有成为无神论者。我母亲谨慎地抱着不介入的态度。她有“她自己的上帝”,只求她的上帝悄悄地安慰她。一场辩论在我的脑子里进行着,但是已不太激烈;另一个我,即我的黑影兄弟,无精打采地否定了所有的信条。我既是天主教徒又是新教徒,把批判精神和顺从思想结合在一起。实际上,我好比当头挨了一棒,其结果不是教义的冲突,而是外祖父母对宗教的冷漠把我引向不信宗教。不过,我当时还信神:我穿着衬衣跪在床上,双手合掌,每天做着祈祷。但我想念上帝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母亲每星期四领我到修道院院长迪比多斯办的学校去,我坐在陌生的孩子们中间听宗教教理课。外祖父早已先入为主地向我灌输他的思想,以致我把神甫看成是一些稀奇古怪的动物。虽然他们是 我信奉的 宗教的圣职人员,但他们比牧师更使我感到陌生,他们的道服和独身使我敬而远之。夏尔·施韦泽很敬重迪比多斯院长—— 一个有教养的人 ,很了解他的为人。但他如此公开地反教权主义,以致我跨进大门时,感到如临敌阵。至于我本人,我倒不讨厌教士。他们对我讲话的时候,总是和颜悦色,笑逐颜开,一脸聪明、慈祥的神情,他们有着无限深情的目光。这种目光,我在皮卡尔夫人和我母亲那些懂音乐的女友们眼睛里见到过,是我特别欣赏的。我外祖父则讨厌教士,并通过我表现出来,首先是他出主意,把我委托给他的朋友,那位修道院院长。但每星期四傍晚,我这个小天主教徒被带回到他身边的时候,他总不安地仔细打量我,在我的眼睛里寻找教皇主义在我身上所取得的进展,少不了要取笑一番。这种暧昧的状况维持不到六个月就结束了。一天,我交给老师一篇论耶稣受难的法语作文。这篇作文在家里备受赞扬,母亲还亲手抄写了一份,但在学校里只得了二等奖。这次失望非同小可,使我更不信宗教了。接着我生了一场病,加上放假,便没有回到迪比多斯学校去,开学的时候,我要求干脆不去算了。以后好多年,在公开场合我跟万能的上帝还保持着联系,但在私下里,我已停止和他打交道了。只有一次,我感觉到了上帝的存在。我玩火柴,烧着了一小块地毯。我正在掩盖我的重罪,突然上帝看到了我,我感到脑子里和手上都有上帝的目光,弄得我在浴室里团团转,我已暴露无遗,成了一个活靶子。但愤怒拯救了我,上帝如此粗鲁和冒失使我怒火万丈。我辱骂神明,像外祖父那样嘟囔:“什么上帝,去你妈的,真是活见鬼!”从此上帝再也不看我了。

我以上说的是使命未完成的故事。我需要上帝,人们把上帝给了我。我接待上帝时并没有意识到我正在找他。上帝没有在我心里扎根,只在我身上无声无息地待了一阵子,然后就死亡了。今天当人们跟我谈起上帝时,我毫无遗憾地打诨,用一个老风流重逢一个迟暮的美人做比喻:“五十年前,如果没有那场误会,如果没有那次误解,如果不发生那起使我们分离的意外事情,我们之间也许会发生点什么关系。”

但什么关系也没有发生。不过我的事情却越来越不妙。外祖父对我的长头发很恼火,向我母亲说:“这是一个男孩子,你想把他变成女孩子呀。我不愿意我的外孙变成一个没有男子气的人。”安娜-玛丽硬顶着。我想,敢情她乐意我真的是一个女孩子呢。要真的是这样,她那童年般的不幸日子会好过得多。但上天没有成全她,她便自作安排:把我打扮成天使的模样,看不出是男是女,外表上像女孩的样子。她温柔可亲,从她的言传身教,我学到了温存。再加上我的孤单,我变得很文静,躲着一切激烈的游戏。我七岁那年,一天外祖父忍不住了,抓着我的手说带我散步去。我们刚拐过街角,他便把我推进一家理发店,对我说:“我们将让你母亲意想不到地高兴一下。”我非常喜欢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在我们家这类事情层出不穷。譬如,捉弄人的或好意的故弄玄虚,意想不到的礼物,戏剧性的新发现,接着是拥抱亲吻,凡此种种成了我们生活的基调。我的阑尾被切除的时候,母亲瞒着卡尔,怕他着急,其实他未必会焦急不安。我舅舅奥古斯特出钱付了手术费。我们从阿卡雄偷偷出来,躲进库勃瓦一家诊所。手术的第二天,奥古斯特来看我外祖父,对他说:“我向你报告一个好消息。”他说得郑重其事,但语调和蔼可亲。卡尔摸不着头脑:“你再娶了!”我舅舅微笑着回答:“不是,一切都很顺利。”“什么一切都很顺利?”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总之,这类戏剧性的小事在我儿时生活中屡见不鲜。我亲切地望着我的环形鬈发串串沿着塞在我脖子上的白围巾滚落下来,掉在地板上,怪诞地躺着,失去了光泽。我理了短发,凯旋而归。

我听见的却是惊讶声,没有人来拥抱亲吻,母亲躲进自己的房间哭泣:人家用一个小男孩换走了她的小女儿。更为糟糕的是,我漂亮的鬓角鬈发原先一直在我的耳边翩翩起舞,在我母亲看来,这很能遮盖我丑陋的眼睛,当时我的右眼已经开始模糊了。她不得不承认现实,甚至外祖父也为此惊讶得目瞪口呆:人家好端端交给他一个漂亮的小宝贝,他还回来的却是一只癞蛤蟆,这使得他以后再也无法赞不绝口了。妈咪瞧着他,感到很有趣,只是说了声:“卡尔神气不起来了,他驼着背萎靡不振。”

安娜-玛丽出于好心向我瞒着她伤心的原因。到十二岁那年我强烈地感觉出来了。我很不自在,经常发现我家的朋友们向我投以忧虑或困惑的目光。我的观众越来越挑剔了。我不得不费尽心机,尽量演出拿手好戏,结果演得很不自然。我着实感受到一个衰老的女演员的痛苦,我发现别人倒能够讨人喜欢。曾经发生过的两件事情,我一直记忆犹新。

我九岁那年,一天下着雨,在努瓦塔布尔镇的旅馆里我们有十个孩子在一起玩,好像十只猫装在同一个袋子里,好不热闹。为了给我们找点事干干,外祖父同意给我们编写并导演一个有十个人物的爱国剧本。我们这一帮人中年龄最大的贝尔纳扮演斯特罗索夫老头。这是一个善良而性情粗暴的老人。我扮演一个年轻的阿尔萨斯人。剧情是:父亲选择去法国,我偷偷越过边境去找他。我外祖父为我精心安排了充满英雄气概的台词。我伸出右臂,低着头,把神圣的脸颊藏到自己的肩窝里,低声道白:“永别了,永别了,我们亲爱的阿尔萨斯。”在排演的时候,大家说我演得动人极了,我认为这种评价是很自然的。演出在花园里举行,舞台设在两排卫矛树丛和旅馆的墙之间,父母们坐在藤条椅子上观看。孩子们玩得开心极了,可谓欣喜若狂,只有我例外。我深信这出戏的成败掌握在我的手里。出于对共同事业的忠诚,我千方百计演得讨人喜欢。我认为所有的眼睛都在盯着我,但我太做作了。大家普遍认为贝尔纳演得最好,他不怎么过事渲染。我懂得这一点吗?演出结束,由他进行募捐。我悄悄跟在他后面,趁他不防,一把抓住他的假胡子,拽下来捏在我手里。这算得上头牌名角儿心血来潮的动作,想引起哄堂大笑。我感到十分得意,摇晃着战利品,欢蹦乱跳。但大家并没有笑。母亲抓住我的手,生气地把我拉得远远的。她很伤心地问我:“你怎么搞的?假胡子多么漂亮!大家一致称赞好看!”外祖母匆匆赶到,她转告我们刚听来的话:贝尔纳的母亲说我嫉妒了。“你瞧,这是爱出风头的好处!”我赶紧溜走,跑到我们的房间,站在带镜的衣橱前面,久久地做着鬼脸。

皮卡尔夫人认为孩子什么书都可以读:“一本写得很好的书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无害的。”以前当着她的面,我曾要求看《包法利夫人》,我母亲用她悦耳的嗓音说:“哦,如果我的小宝贝在他这个年龄就读这类书籍,赶明儿他长大了该怎么办呢!”——“我就照着做呗!”这句回嘴获得最真诚和最持久的赞扬。皮卡尔夫人每次来看望我们,必提起这件事。我母亲带着得意的责怪口吻喊道:“喔,布朗什!请您快别这么说,您要把他宠坏的。”我既喜欢又鄙视这个苍白肥胖的老女人。她是我最好的观众,听到通报她的到来,我感到精灵附身似的:我梦见她的裙子掉下来,看到了她的臀部,这算是对她的灵性表示敬意的一种方式吧。一九一五年十一月她送我一本红皮面的手册,切口是涂金的。那天外祖父不在家,我们待在他的工作室里,妇女们激动地谈论着。由于正在打仗,她们谈话的调子比一九一四年还低沉,一股黄黄的脏雾粘在窗户上,散发出熄灭的烟丝味儿。我把本子打开一看,非常失望,因为我希望这是一本小说,或短篇故事,原来是个记事手册,在五颜六色的纸上,同样的调查问题表有二十份之多。她对我说:“回答这些问题,让你的小朋友也来填写,将来都是你美好的回忆。”我认为这是给我一个机会显露奇才,我要立即大显身手。于是我在外祖父办公的地方坐下,把手册放在垫板吸墨纸上,拿起塑料杆的笔蘸到红墨水瓶里,开始写起来。这时她们交换着乐滋滋的眼色。我一跃腾空而起,超越了我心里要说的话,追逐着“超过我年龄的答案”。不幸,调查的问题不帮忙,表上尽是一些关于我爱好或不爱好之类的问题。例如,问我喜欢什么颜色啊,最喜爱什么香味啊。我无精打采地杜撰着我的爱好。突然露一手的机会来了:“什么是你最大的愿望?”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成为一个战士,为死者报仇。”我太激动了,不等写完,就跳到地上,急于把我的作品交给她们看。她们的目光打起精神,变得敏锐起来。皮卡尔夫人戴上眼镜,我母亲从她的肩上俯身去看,两个人同时狡黠地伸伸嘴唇,然后一起抬起头来:我母亲的脸涨得通红,皮卡尔夫人把手册还给我:“我的小朋友,你知道,只有由衷地回答才能引起兴趣。”我感到无地自容。我的错误是十分明显的:她们需要的是有奇才的儿童,我却显示出高尚的品行。我的不幸在于这些夫人没有亲人在前线,在她们恪守中庸之道的心灵上,英豪是没有地位的。我赶紧躲开,跑到一面镜子前面做鬼脸去了。

这两次做鬼脸,如今想起来,当时无非是想保护自己。我用脸部肌肉运动来刹住羞愧迅速外露,然后把我的不幸推到极端,由此把我从不幸中解救出来。为了不丢脸,我赶紧采取卑躬屈膝的态度,干脆抛弃讨人喜欢的手段,以便忘记我曾用过乃至滥用过这种手段。为此目的,镜子帮了我很大的忙。我让镜子向我表明我是一个丑八怪,如果镜子能做到这一点,我辛酸的内疚就会变成恻隐之心。但主要是因为失败使我看清我的奴性,于是乎我使自己变得面目可憎,为的是不让奴性发展,为的是与人们断绝关系,并使人们抛弃我。上演恶的喜剧为的是跟善的喜剧针锋相对。从前扮演埃利亚桑,现在扮演加西莫多 了。我歪嘴扭鼻子,皱眉斜眼睛,使我的脸变了样,用毁自己的容貌来抹去我以前的微笑。

我的病越治越糟糕:为避开荣誉和丢脸,我企图躲进孤独的个性中去。但我没有个性,在自己身上只发现令人吃惊的呆板。在我眼前,一只水母撞倒在鱼缸的玻璃上,有气无力地蜷缩成环状,一点一点地消失在黑暗之中。夜降临了,镜子里浮现的黑云慢慢聚拢,吞没了我的身影。我的替身已被夺走,只剩下我自己。在黑暗中,我感到迷离恍惚,听到窸窸窣窣声和怦怦的心跳声。啊!一头活生生的野兽,最可怕的野兽,唯一使我害怕的野兽。我拔腿逃跑,重新到亮光下上演我丧失神采的天使角色,但白费心机。镜子使我明白我本来并不讨人喜欢,其实这一点我心里始终是清楚的。这以后,我再也振作不起来了。

我受大家宠爱,但每个人又把我推回来,我是一个没有人要的东西。七岁的时候,我才求助于自己,但我自己还不存在;我好比空无一人的玻璃宫殿,为新生的时代反映出它的烦恼。我新生,为的是满足我对自己极大的需要;直到那时,我有的只是沙龙小狗的虚荣;我被逼到非自尊不可的时候,变得傲慢自大起来。既然没有一个人把我 当回事儿 ,既然谁都不要我,那么我就自命不凡地要成为天下不可缺少的人。还有什么更妙的呢?还有什么更蠢的呢?的确,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我是一个不买票的旅行者,在座位上睡着了,检票员把我摇醒:“您的票呢?”我不得不承认没有票,也没有钱当场补票。于是乎我开始为我的过错辩护:我把身份证忘在家里了,甚至,不记得是怎么蒙过检票员的检查,但承认偷偷溜进了车厢。我非但没有对检票员的权威表示异议,反而对他履行的职责表示崇高的敬意,在他未检查之前,我已经屈从他的裁决了。我卑躬屈膝到了极点,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把局势完全倒过来才能得救。于是我透露我肩负着重要而秘密的使命去第戎,这关系到法国,也许关系到全人类。从这个新的角度看问题,可能在这整列火车里没有一个人比我更有权利占一个位置。很明显,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是,一项最高的命令与一项具体的规定发生了矛盾。但如果检票员擅自中断我的旅行,他可能引起严重的纠纷,其不堪设想的后果也许会落到他的头上,所以我恳求他三思而行:在维持一列火车的秩序的借口下,把全人类推进混乱之中是否明智?这就是自尊:无耻之徒的辩护词。持票的旅行者才应该老实点呢。我不知道是否能胜诉,反正检票员默不作声。我重新申述我的理由,只要我在讲话,便相信他不会强迫我下车,就这样,我们面对面,一个不吭一声,另一个滔滔不绝,而火车把我们带向第戎。火车、检票员和轻罪犯,在我身上熔于一炉,另外还有第四者,那就是组织者,其愿望只有一个:欺骗自己,哪怕一分钟也好,忘记自己所创建的一切。家庭喜剧帮了我的忙,家人称我为天才,这是闹着玩的,我也不是不知道。由于我备受同情,往往眼泪汪汪,但心坚如钢,我要成为一件正在寻找收礼人的有用的礼物,把自己献给法国,献给世界。至于具体的人,我才不在乎呢。不过,既然非要跟人打交道不可,我还能使人们高兴得流泪,这说明世界是带着感激的心情欢迎我的。你们会想我未免太自负了吧,不,我是没有父亲的孤儿,既然我不是任何人的儿子,我的来源便是我自己,充满着自尊和不幸。我被一股激情推到世上,一味往善的方向发展,前后关系是很清楚的:母爱的温存使我变得懦怯,孕育我的那个粗野的摩西不在人世,使我的生活单调乏味,外祖父的宠爱使我自命不凡。我纯粹是个物品,倘若我能相信家里上演的喜剧,那么我献身于受虐狂再合适也没有了。但不可能,家庭喜剧只使我表面上激动,骨子里却冷若冰霜,不以为然。我对成套的喜剧形式反感至极,憎恶幸福的昏厥,憎恶懒散,憎恶自己过分受抚摸、过分受宠爱的躯体,我在反对自己时找到我自己,我立意自尊和残忍,反过来说,我变得宽宏大量了。宽宏大量,如同它的反面:吝啬和种族主义,只不过是为了医治我们内心的创伤而分泌的香膏,到头来使我们中毒而死。为了逃脱被人弃置不顾的命运,我为自己选择了资产阶级最不可救药的孤独,即造物主的孤独。请不要把这当头一闷棍与真正的反抗混为一谈:人们奋起反抗嗜杀成性者,而我只有施恩人。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还是施恩人的同谋哩。况且是他们把我称为神童的,我只不过把受我支配的工具用于其他目的罢了。

上述的一切都是在我头脑里发生的。既然别人把我看做想象中的孩子,我就以想象来自卫。如今当我回顾六岁至九岁时的生活时,印象最深的是我智力活动的连续性,其内容经常变化,但纲领是不变的。一开始我上场太早,于是退到屏风后面藏起来,正当世界静悄悄地要我脱颖而出的时候,我恰好再生了。

我最初编的故事无非是《青鸟》 ,《穿靴子的猫》 ,以及莫里斯·布肖写的童话的翻版。这些故事在我的眉宇之间,脑门之后,自然而然地产生。后来我敢于修改这些故事了,给自己在故事里找到了一个角色,从此故事改变了性质。我不再喜欢仙女,仙女在我周围已经太多了,此时丰功伟绩代替了仙国美景。我成了英雄,把我的媚态一扫而净。现在的问题不再是取悦于人,而是使人折服。我抛开了家,把卡尔妈咪,安娜-玛丽从我的幻想中清除出去了。我对做做手势、摆摆姿态厌倦了,决意幻想出瑰行壮举来。我杜撰了一个艰难困苦和难以忍受的天地,即《唧唧叫》《了不起》中的天地,保尔·迪瓦小说中的天地;我不杜撰自己一无所知的劳动和需求,而代之以惊险。但我从来不敢触动既成秩序:确信自己生活在最美好的社会里。我给自己确定的职责是把坏蛋从这个社会中驱逐出去。我既是警察,又是施刑者,每天晚上都要献祭一帮强盗。我从来没有发动过预防性战争和惩罚性远征。我杀人不为取乐,亦非因为发怒,而是为了使姑娘们死里逃生。这些弱不禁风的人儿对我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她们需要我呀!显而易见,她们不能指望我的帮助,因为她们不认识我。但我把她们抛入极大的风险之中,除了我谁都救不了她们。当土耳其近卫军挥舞他们的弯形大刀时,一片呻吟声掠过沙漠,悬岩对沙子说:“此地缺一个人,那就是萨特。”就在此刻,我拨开屏风,挥舞快刀,人头纷纷应声落地,我在血河中诞生了。钢铁带来的幸福!我得到了应有的地位。

我每次诞生都是为了消亡。女孩子被我救了之后,投入当总督的父亲的怀抱,于是我走开,不得不重新成为多余的人或去寻找新的凶手。杀人凶手倒总能找得着。我作为现成秩序的捍卫者,把我存在的理由建立在连续不断的混乱之上,把邪恶闷死在我的怀里。邪恶消亡我亦消亡,邪恶再生我又再生。我是一个右派无政府主义者。我暗中行侠仗义,外表上却不露声色。我依然奴颜婢膝和极力巴结,要丢开已养成的德行是多么不容易啊。所以每天晚上我急不可待地等着日复一日的滑稽戏收场。我赶紧跑上床,草草做完祷告,便滑进被窝里去了。我急于想再横冲直撞地干一番。在黑暗中我衰老了,变成一个孤独的老年人,没有父母,无家可归,几乎连姓名都没有。我在一幢熊熊燃烧的房顶上行走,手中抱着一位昏迷不醒的妇女。在我的下面,人群高喊着,楼房眼看快倒塌了。此时我用预言家的口吻脱口而出:“请听下回分解。”母亲问道:“你说什么?”我谨慎地回答:“我暂停一下。”事实上我已经睡着了,在危如累卵的气氛中睡着了。这种不安全感挺有趣儿。第二天晚上,我很守约,又跑到屋顶上,又是熊熊烈火,这一回是死定了。不料,我突然发现一条承溜,前一天晚上却没有注意到。我的上帝,我们得救了!但我怎么样才能抓住竖管往下滑而又不松开我珍贵的负荷呢?有了,这位年轻的妇女苏醒了过来,我把她扛在背上,她的双臂紧搂着我的脖子。不,不好,经过考虑,我还是让她重新昏迷不醒,哪怕她对自己被救稍微做出一点点贡献,我的功劳就等于减少了。巧得很,我脚边有一根绳子。我把受难者牢牢缚在我这个营救者的身上,剩下的事便很简单了。高贵的先生们——市长、警察局长、消防队长——热烈接待我,拥抱我,亲吻我,给我颁发勋章。我失去了自信,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这些地位很高的人物抱吻起来太像我外祖父了。于是我把全部故事抹去,重新开始:事情发生在夜里,一个姑娘喊救命,我冲入混乱之中…… 请听下回分解。 我冒着生命危险,迎接英雄壮观的时刻,使我这只偶然降到人间的动物变成荣膺天命的过客。但我感到胜利之后反倒活不下去似的,我太幸福了,等第二天再来一次吧。

一个大有希望成为神职人员的无知小学生居然做起冒失鬼的梦来,人们不免感到惊讶吧。儿童身心不宁是因想象而引起的,平息这种身心不宁并不需要流血。难道我从来没有希望成为一名英勇的医生,拯救深受鼠疫或霍乱之害的同胞吗?没有,我承认从来没有过。但我既不残忍也不好战,如果本世纪初的年代使我成为“史诗诗人”,这并不是我的过错呀。吃了败仗的法国,全国上下充塞着假想的英雄,他们假想的丰功伟绩安抚着法国人的自尊心。在我出生前八年,西哈诺·德贝拉克 “像红裤军乐队那样大吹大擂”。不久,自负而被害的小鹰 问世,很快就使人们忘记法绍达事件 。一九一二年,我对这些上层人物一无所知,但和他们的模仿者倒是经常打交道的。非常喜欢黑社会的西拉诺,即阿塞纳·吕班 ,但我不知道他之所以力大无穷,敢于冷嘲热讽,表现出十足的法国聪明才智,正是由于我们在一八七〇年惨败丢脸的缘故。民族的好斗性和报复思想使所有的孩子都变成复仇者。我也跟大家一样成了一个复仇者。爱开玩笑和喜欢摆军人威风,这些战败者不可容忍的缺点吸引了我,我把流氓无赖先嘲笑一番才打断他们的脊梁骨。但战争使我厌倦了,我喜爱经常到我外祖父家来的温和的德国人,只对个人之间不公正的事情发生兴趣。在我没有怨恨的心中,集体力量起了变化,我运用集体力量来培养我的个人英雄主义。管他呢!反正我已被打上烙印了。在这动刀动枪的时代,我之所以荒谬绝伦地把生活看做史诗,因为我是失败国的子孙。作为彻底的无神论者,在我死亡之前,我将用史诗般的理想主义来补偿我本人没有遭受过的侮辱,补偿我本人没有忍受过的耻辱,补偿早已归还给我们的两省的失陷。

上个世纪的资产阶级永远忘不了他们观看的第一场戏,代表他们的作家自告奋勇记述当时的情景。幕布一拉开,孩子们以为身临宫廷之中,但见一派金碧辉煌,大红绛紫,炉火熊熊,浓脂厚粉,夸夸其谈,尔虞我诈,这一切使犯罪也显得颇为神圣。孩子们从舞台上看到贵族复活了,而贵族恰恰是由他们的祖父们杀害的,幕间休息时,层层楼座的观众给他们提供了社会的形象,人们把包厢里袒胸露臂的女人和活着的贵族指给他们看。孩子们回到家里,直着眼发愣,精神萎靡不振,但心中暗暗盘算着将来有朝一日也能主持隆重的场面,成为儒尔·法弗尔、儒尔·费里、儒尔·格雷维式的人物。 我看我的同代人不一定讲得出首次看电影的日期,因为我们稀里糊涂地进入了一个与传统隔绝的世纪。这个世纪以它粗俗的举止与以往的世纪形成鲜明的对照,而新艺术,即庶民艺术,预示着我们的野蛮这种诞生在盗贼巢穴之中的艺术却被政府部门列入市集娱乐,以下等人的举止出现,使道貌岸然的人感到愤慨,这是娘儿们和孩儿们的娱乐。母亲和我是电影迷,但我们很少想到这种艺术,从来也不谈起:当人们不缺面包的时候,难道会谈论面包吗?当我们觉察到它的存在时,它早已成为我们生活的必需了。

下雨的日子,安娜-玛丽问我想干什么,我们久久犹豫不决,马戏场,夏特莱剧场,电力公司俱乐部,蜡人馆,不知去哪儿好,最后我们装出随便去一个地方的样子,决定到一家电影院去。我们打开房门,外祖父已出现在他办公室的门口,问道:“孩子们,你们上哪儿去啊?”我母亲回答:“去电影院。”他皱起眉头,母亲赶紧补充道:“去先贤祠电影院,很近嘛,只穿过苏弗洛街就行啦。”他放我们走了,但耸了耸肩膀。第二个星期四他对西蒙诺先生说:“您瞧瞧,西蒙诺,您是一个庄重的人,请您想想,我女儿居然带着我外孙去看电影,您理解吗?”西蒙诺先生用随和的语气回答道:“我从来不去电影院,但我的妻子有时倒是去的。”

电影已经开场了。我们跟着女引座员,跌跌撞撞摸着走,我感到自己像个偷渡者。在我们的头顶上方,一束白光穿过大厅,白光中灰尘在欢蹦乱跳,烟雾在翩翩起舞,空中鸣响着一架钢琴的声音 ,紫色的梨 在墙上闪闪发亮,消毒剂的气味直冲我的嗓子眼。在这挤满人的夜晚,这些梨和气味弄得我迷迷糊糊,我仿佛在吞食那些太平灯,全身都充满了它们的酸甜味儿。我的背蹭过一双双膝盖,坐到一张吱嘎作响的椅子上,母亲往我屁股底下塞一条折叠起来的毯子:把座位垫得高高的。我终于集中注意力望着银幕,看见一片白垩般的荧光,密密实实的光线好似暴雨蒙住了闪烁的风景,自始至终不断下着大雨,甚至在大太阳下或在屋里室内也是大雨滂沱,不时一颗小行星似的火球穿过一位男爵夫人的客厅,而她却若无其事。我很喜欢这种大雨,喜欢这种在墙上发生的忐忑不安。钢琴师弹起了《芬格尔洞》序曲 ,观众都懂得罪犯快出现了。男爵夫人害怕得要命,她美丽的容貌变成炭黑色,最后让位于淡紫色的字牌:“上集完”。立刻一切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在哪儿?在一所学校里?在一个机关里?一点儿装饰也没有,只见一排排折叠式座椅,座位下露出弹簧,四周的墙壁涂着赭石颜料,地板上到处是烟头和唾沫。大厅里乱哄哄的,人声嘈杂,观众大声说话,女引座员叫卖英国糖果。母亲给我买了一些,我把糖果放到口袋里,因为我还在咂摸太平灯的滋味。人们揉着眼睛,个个头昏眼花的样子,士兵是这样,本区的女用人也是这样。一个瘦骨嶙峋的老头嚼着烟草,披散着头发的女工大声笑着,所有这些人都不属于我们的阶层,幸亏在这片黑压压的人头中不时出现令人欣慰的高筒礼帽,这才使人放下心来。

我已故的父亲和外祖父是剧院三楼楼厅的常客。他们对剧院中划分等级的繁文缛节兴致颇浓:当很多人聚集在一起时,应该按三六九等把他们分开,要不然就会鱼龙混杂,面目不清了。电影院则相反,观众混杂在一起,好像不是为了娱乐欢庆而是发生了一场灾难才聚集在一起的。在电影院里礼节被取消了,这反倒显露出人们之间真正的关系,即依附关系。我讨厌繁文缛节,喜欢聚集的人群。我看见过各种各样的人群聚集,但这样毫无掩饰,这样摩肩擦背不分彼此,这样如梦后初醒的状态,这样暗自意识到做人的危险,后来只有一九四〇年在D区十二号 才重新感受到。

我母亲索性大着胆子带我去通俗喜剧院,例如基内拉马剧场,戏剧游乐园,滑稽歌舞剧院,戈蒙大剧院——当时人们称跑马场。我看过《小丑》《幽灵》《马西斯特的功绩》《纽约的秘密》 ,但这些地方的金碧辉煌很令我扫兴。滑稽歌舞剧院,这个由剧院改建的电影院,硬是保留着原先庄严隆重的气派:直到最后一分钟金穗帷幕还挡着银幕,等重重敲三下地板方始开场,乐队演奏序曲,幕布升起,灯光熄灭。我很厌烦这种不伦不类的繁文缛节,这种发霉过时的排场,这一套讲究必然使剧中人物更加远离观众。在楼厅里,在顶层楼座上,我们的父辈受到刺眼的吊灯和刺鼻的天花板油漆的侵袭,绝不可能也绝不愿意相信戏剧是属于他们的,他们只在剧院受到接待而已。至于我,我宁愿 就近 看电影。在本区放映场那种虽不舒适却人人平等的条件下,我悟出这种新艺术是属于我的,也是属于大家的。从思想上来说,我和电影艺术是同时代的产物:我七岁时,已经会念书;电影诞生已十二年,却还不会说话。听人说,电影方兴未艾,前程远大,我心想我们可以共同成长喽。我没有忘记我们共同度过的童年。当人们给我一粒英国糖果时,当一位妇女在我身边抹指甲油时,当我在外省旅馆厕所里闻到某种消毒剂的气味时,当夜间乘火车我仰望着车厢顶上的紫色照明灯时,我仿佛在眼里,在鼻中,在舌上重新感觉到这些早已消失的放映室里的灯光和香味。四年前,我经过芬格尔洞穴附近的海面,正遇上狂风大作,我仿佛听到了钢琴声。

既然无法接近神道,我便崇拜起魔法来:电影。电影的表象变化无常,我却反常地喜欢这种变幻莫测。这种涓涓细流似的连续不断,既是整体又是零星,由整化为零。我观看从一堵墙上掠过瞬息万变的幻景,万物的立体形状消失了,扰乱着我身心的一块块庞然大物的形状消失了。作为幼稚的唯心主义者,我为万物能这样无止无休地缩小而高兴。后来每当看到立体的东西发生移动和旋转时,我便想起银幕上图像的移动和变幻。我实在喜欢电影,连它平面几何的图像都喜欢。从黑白两色,我可想象出黑白本身所包含的其他五光十色,而且只肯跟内行的人略谈一二。我为看到了平日人们不愿让人看见的事物而欣喜若狂。更使我喜欢的是,我的英雄们自始至终一声不吭,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们并非哑巴,因为他们能使人明白自己的意图。我与他们通过音乐来沟通思想,音乐是他们内心世界的声音。被迫害的无辜女子通过音乐表达的痛苦比诉说或表演更为感人。她通过旋律深深打动了我,犹如道出她的肺腑之言。我通过银幕上的字母读到人物之间的对话,了解到她的希望和辛酸,但通过耳朵突然发现了她强忍着的悲痛。我受到了感染,这位在银幕上哭泣的年轻寡妇 虽然不是我 ,但她和我,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灵魂:肖邦的葬礼进行曲足以使她的眼泪润湿我的眼睛。我仿佛成了预言家,却又什么也不能预言:叛徒出卖以前,他的滔天罪行我已经感觉出来了;当宫殿里还是一派宁静的时候,阴森森的和弦已经预示凶手快出场了。这些骑士、火枪手、警察,他们是多么幸福啊,音乐预告他们前程似锦,他们主宰着局势。一支连绵不断的乐曲水乳交融地陪伴着他们的一生,引着他们走向胜利或走向死亡,随后乐曲也逐渐消失。众人期待着英雄,他们是遇难的姑娘,将领,埋伏在森林中的叛徒,被捆绑在炸药桶旁的伙伴——他忧心如焚地眼看着引爆线在燃烧。引爆线在迅速燃烧,处女向劫持者绝望地反抗,英雄在大草原上骑马飞驰。所有这一切形象纵横交错,迅速异常,台下演奏着根据《浮士德的沉沦》改编的钢琴曲《沉沦》 ,琴声阴森凄凉,形象与音乐浑然一体,表现着一个东西:命运。英雄下马着地,熄灭了引爆线,叛徒向他扑去,于是展开短刀搏斗。决斗的波折紧密配合着音乐的铺展,其实都是一些假风波,掩盖不了人世间既定的秩序。最后一刀正好落在最后一个和弦上,皆大欢喜!我兴奋至极,终于找到了梦寐以求的世界,达到了极乐的境地。但灯光一旦复明,我感到扫兴透了,因为我已经完全进入这些角色,跟他们休戚与共,他们消失了,他们的世界也随之覆灭。我从骨子里感到他们确实胜利了,但这是他们的胜利,不是我的胜利。走到街上,我又感到自己是多余的人。

我决定发表己见,并且生活在音乐的旋律中。每天傍晚五点左右机会就来了。外祖父到语言专科学校教课,外祖母躲进她的房间读吉普 的书,母亲让我吃完点心,把晚饭做上,吩咐完女用人之后,到钢琴旁坐下,演奏肖邦的叙事曲,舒曼的奏鸣曲,弗兰克 的交响变奏曲,有时在我的请求下,她也演奏《芬格尔洞》序曲。我溜进工作室,室内已经昏暗,两支蜡烛在钢琴上点着,半明半暗对我非常合适。我一手抓着外祖父的尺当作我的长剑,一手拿着他的裁纸刀当作我的匕首,我立刻变成一个火枪手的平面形象。有时灵感一时上不来,为了争取时间,我决定,尽管我好斗成性,剑术高超,但因肩负一项重要的使命,还得隐姓埋名。我必须挨打而不还手,竭力装出怯懦的样子。我在屋子里团团转,恶狠狠地斜着眼睛,低垂着头,脚拖着地面走路,时不时惊跳一下,不是别人刮我一记耳光,便是在我屁股上踢一脚,但我切记不作反抗,只是暗暗记下侮辱我的人的姓名。等到一定的火候,音乐终于大作,如同伏都教 的仪鼓,钢琴的节奏加快,迫使我行动起来。《即兴幻想曲》渗入我的心田,在我的脑海里萦回,使我忘记自己的过去,给我展现未来的艰难险阻。我着魔了,魔鬼附着我的身心,摇李树似的震撼着我。上马!我既是良种牝马又是骑士,既是骑马人又是被骑者,我飞快地奔驰在荒原和田野上,就是说在工作室的门窗之间来回乱跑。“你太闹了,邻居要埋怨的。”母亲说着,但没有停止演奏,我不理会她,因为我是不说话的。我发现了公爵,从马上跳将下来,不出声地向他撇嘴,示意他是狗杂种,他勃然大怒,一声呼出他的大兵。我用剑光护身,筑成一道钢铁堤防,时不时刺穿一个士兵的胸膛。紧接着,我一转身,又变成了被砍的大兵,我倒下来,死在地毯上。然后,我又悄悄从尸体中抽身出来,站起来重新担任游侠骑士的角色。我同时扮演所有的角色,演骑士时给公爵一记耳光,然后转过身来扮公爵吃一记耳光。但我演坏蛋演不久,总是急于回到第一个重要角色:我自己。我是不可战胜的,打败了所有的人。但像我夜间编的故事一样,我总是迟迟不让自己凯旋,因为害怕随之而来的消沉。

我保护着一位年轻的伯爵夫人,不让她受国王的弟弟的欺凌。一场大残杀呵!我母亲已经翻过一页乐谱,快板变成了柔板,我赶紧结束屠杀,向受我保护的夫人微笑。她爱上了我,这是由音乐一语道破的,而我,也爱上了她,也许是一颗钟情的心在我身上萌发。恋爱了,该做些什么呢?我挽着她的手臂,陪着她在一块草地上散步。但这不够呀。于是被急忙召来的流氓和大兵帮了我的忙:他们向我们扑过来,一百个人对付我一个;我杀死了九十个,但另外十个人抢走伯爵夫人,扬长而去。

我忧郁的岁月开始了。爱我的女人被掳走,王国的全部警察在追捕我,我成了不法之徒,走投无路。我可怜至极:孤独一人,以剑为伴。我垂头丧气地在工作室里踱来踱去,整个身心沉浸在肖邦如泣如诉的乐曲之中。间或我回顾自己的经历,或向前跳越两三年,心想那时一切将变得好起来,人们将还我爵位封号,还我土地,还我几乎未受损伤的未婚妻,国王最终将宽恕我。但我随即又向后蹦,蹦回两三年,重新处在不幸之中。这样的时刻真叫我陶醉:假想与现实融为一体。我是懊丧的流浪者,寻求着正义,活像一个无所事事的孩子,茫然无所适从,寻思着生活的意义,在音乐的旋律中徘徊于外祖父的工作室里。我一面扮演戏中的角色,一面利用我们的相像之处,把我们的命运搅和在一起:我确信能取得最后的胜利。我透过自己遇到的艰难险阻看到了通向目的地的捷径。眼下虽然卑贱,但正是通过这个卑贱的地位,我瞥见了光辉灿烂的前程。舒曼的奏鸣曲更使我深信不疑:我既是绝望的人,又是从创世那天起就拯救了那个人的上帝。能够空伤心是多么让人高兴啊!我有资格对天地万物表示不满。我领略着伤感的乐趣和怨恨的刺激,终于对胜利来得太容易而厌烦了。平日我是备受关怀的玩物,不管我想吃不想吃,总是被填得饱饱的。所以我急于过一贫如洗的假想生活,八年的极乐生活,其结果使我产生了想当殉难者的志趣。我把平日偏袒我的审判官统统换掉,换成讨厌我的审判官,他们准备不听我辩护就定我的罪,但我决意改变他们的做法,迫使他们宣告我无罪,向我庆贺道喜,给我表彰性的奖赏。我满怀激情读了二十遍格里塞利迪斯 的故事。然而,我毕竟是不爱吃苦的,不过爱让别人受苦,而且很残忍。譬如,我是无数公主小姐的保护者,但毫不拘束地想象着痛打那个与我同楼的邻居小女孩一顿屁股。这篇不值得推荐的故事有一点使我十分中意:不幸的侯爵夫人受虐待,但她以百折不挠的贤德最后使残暴的丈夫折服。这正是我所需要的:迫使审判官屈服,迫使他们崇敬我,以惩罚他们的偏见。但我日复一日地推迟宣告我无罪,因此我始终是未来的英雄,一方面我如饥似渴地想成为一尊圣体,另一方面又不断推迟这个愿望的实现。

我感受到了双重的忧伤,既是体验到的,也是假装出来的。我想这种忧伤反映了我的失望情绪:我一连串的功绩只不过是一连串偶然事件罢了。当我母亲用力弹奏《即兴幻想曲》最后几个和弦的时候,我已经迷离恍惚了,不记得自己是没有父亲的孤儿,还是没有孤儿可供保护的游侠骑士。英雄完成一项功绩又去完成另一项功绩,小学生做完一个听写又去做另一个听写,英雄也罢,小学生也罢,同样地重复自己的事,我始终被关在“重复”这座监狱里。但未来确是存在的,电影向我揭示了这一点,我一心想有一个前途。格里塞利迪斯受的气使我厌倦了。我无止无休地推迟享天福的历史性时刻是徒劳无益的,反正我创造不出真正的前途,所谓前途,只不过是推迟了的今天而已。

接近这个时期——一九一二年或一九一三年——我阅读了《米歇尔·斯特罗戈夫》 。我高兴得哭了:真是楷模的一生!这位军官,为了显示他的价值,不需要等到强盗来挑战,上面一道命令就把他从黑暗的虚无中唤了出来,他生活的目的就是服从上面的意志,并为上面的胜利而献身,因为这种献身是无上光荣的:小说最后一页被翻过以后,米歇尔活活地被禁锢在他那烫金边的小棺材里了。没有一点忧虑,因为他一出现就负有正当使命;没有任何偶然性,他转战南北,始终兴头十足:他的勇气,敌人的警觉,地形的自然条件,通讯的手段,其他二十名信使,所有一切的一切都是预先布置好的,米歇尔每时每刻都在地图上留下足迹。没有重复,一切都在变化,当然他也必须不断变化。他的前途在向他召唤,照亮着他的道路;他向着一颗明星勇往直前。三个月之后,我怀着同样的激情重读了这本小说。我并不喜欢米歇尔,觉得他太听话了,但妒忌他的前途。我爱慕他身上潜藏的基督教徒的气概,而大人们一直不允许我成为基督教徒。俄国的沙皇是上帝老子天皇爷,米歇尔被一道奇怪的命令从虚空中召唤出来,他像一切圣者,肩负罕见的重大使命,战胜诱惑,排除障碍,阅尽尘世,饱尝殉道者的苦难;在得到天助 后,对他的上帝歌功颂德,在他完成任务之际,进入了不朽的行列。我认为这本书有毒,难道存在上帝的意中人吗?上帝难道事先给他们指定了道路吗?我讨厌圣洁,但米歇尔·斯特罗戈夫身上的圣洁迷住了我,因为它披着英雄主义的外衣。

然而我并没有因此对我的哑剧改动分毫,肩负使命的想法只是想入非非,犹如飘忽不定的幽魂,落实不到行动上,可是我摆脱不了它。诚然,我的哑剧中的配角们——法国各代的国王——很听我的指挥,而且只要我打一个手势,他们便向我下达命令:我是不向他们请求命令的。如果出于服从而冒生命危险,那么慷慨施与将成什么了呢?马塞尔·杜诺,这个铁掌拳击家,每星期都使我惊讶不已,他的表演姿态优雅,超过了应尽的义务。而米歇尔·斯特罗戈夫尽管眼睛被打坏,满身是光荣的斑斑伤痕,却很难说是否做到了这一点。我欣赏他的英勇善战,却不赞成他的卑躬屈膝,这位好汉头顶一片青天,为何要向沙皇弯腰躬身呢?沙皇吻他的脚才对呢!然而,如果不卑躬屈膝,何处能找到生存的理由呢?这个矛盾使我深深陷入困境。有时我企图回避困难:我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孩子,听说有一个危险的使命,便上前跪倒在国王的脚下,恳求交给我这个使命。他拒绝了,因为我太年轻,事关重大,我不行。于是乎我忽地站起来,向他挑战,干净利索地打败他所有的侍卫。君主明白过来了:“行吧,既然你乐意,那你就去完成使命吧!”但我没有上自己计谋的当,心里明白这是硬要别人接受的。再说,所有这些王孙贵族丑八怪,早就使我烦透了:我是长裤汉 和弑君者,我外祖父早就让我对君主抱成见,无论他们叫路易十六,还是叫巴丹盖 。尤其因为我每天阅读《晨报》上米歇尔·泽瓦科的连载小说,这位受雨果影响的天才作家发明了共和主义的武侠小说。小说中的主人公全部代表人民,他们推翻帝国,又建立帝国,然后再推翻帝国,自十四世纪就预言法国大革命。他们出于侠义心肠,保护年幼的国王或呆傻的国王不受大臣们要挟,他们还打坏国王的耳光。其中最伟大的侠客是帕达扬,他是我的师父,我无数次学他的模样,高傲地做出两条细腿站得很稳的样子,打亨利三世和路易十八的耳光。在此以后,我怎么会听命于国王呢?总而言之,我既不能给自己发委任状,以证实我在这个地球上的意义,也不能承认任何人有权向我颁发这种委任状。我继续骑马巡视,懒洋洋的,已经厌倦混战了。由于自己头上没有沙皇,没有上帝,或没有父亲,我当刽子手时漫不经心,当殉道者时无精打采,因而只能当格里塞利迪斯喽。

我过着双重生活,全是骗人的把戏:在公开场合,我是一个小骗子,即著名的夏尔·施韦泽那个有名的外孙;私下自个儿时,我深深陷入假想的愤慨。我假装隐姓埋名,以此来纠正虚假的荣耀。我毫不费劲地从一个角色跳入另一个角色。正当我一剑刺倒假想敌人时,门锁发出钥匙的转动声,母亲的双手突然僵住,在琴键上空一动不动。我把尺子放进书柜里,跑向外祖父,投入他的怀抱。我给他搬椅子,给他拿毛皮便鞋,对他一天的工作问长问短,不时提到他学生们的名字。不管先前我陷入多么深沉的遐想,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迷途的危险,我自如地对付着外祖父。不过我面前有一种潜在危险:我的现实生活很可能永远是双重的虚假,只是不断互相交替罢了。

我还有一种现实生活。卢森堡公园的平台上,孩子们在玩,我走近他们,他们在我身边擦过,却对我视而不见。我可怜巴巴地望着他们,他们是多么壮实、多么敏捷、多么健美呵!在这些活生生的英雄面前,我失去了神童的智慧,失去了渊博的知识,失去了强健的体魄,失去了舞剑的灵巧。我靠在一棵树上,期待着。只要这帮顽童的首领吼一声:“出来,帕达扬,你来扮演俘虏。”我将抛弃我的种种天赋,哪怕跑龙套也甘心情愿,哪怕扮个躺在担架上的伤员,甚至装死人也乐意呀!可惜我没有得到这种机会。面前这帮孩子是我真正的审判者,我的同代人,我的同辈人。他们的冷淡把我打入冷宫,我再也不求他们来发现我了,我既非奇迹,也非怪物,一个引不起任何人兴趣的矮小瘦弱的人而已。可是我母亲愤愤不平,这位颀长而美丽的女子跟我这个小矮个儿在一起感到很得体,认为再自然不过了:施韦泽一家颀长,萨特一家矮小,我长得像父亲,仅此而已。她情愿在我八岁的时候还抱着我走,这样携带方便;我岁数长了,个儿仍旧矮小,但在她看来,也没有什么不合适的。然而当她看到谁都不邀请我玩时,她真心疼我,生怕我发现自己矮小而自惭形秽,其实我不尽然如此。为了挽救我失望的情绪,她装出不耐烦的样子说:“大傻瓜,你等什么呀?问问他们愿不愿意跟你一起玩。”我宁愿干最卑贱的事,也不愿丧失自尊去求他们。一些妇女坐在铁长椅上打毛线,她指着她们说:“你要我去跟他们的母亲说说吗?”我求她千万不要这样。她抓着我的手,我们离开了,从一棵树走到另一棵树,从一个人群走到另一个人群,始终是哀求的样子,但总是被排斥在外。黄昏,我回到自己的窝,回到精灵出没的圣地,沉浸在遐想中:我用咒骂和残杀一百个大兵来为我沮丧的情绪报仇雪恨。管他呢,反正事情进展得不顺利。

我的外祖父拯救了我:他无意中把我抛入了一场新的骗局,从而改变了我的一生。 b3c2m37g6pbL7OT4unHTvo0GQQKpiv1gGtuXDlp7p779x2L6lNwSu0Ba9s/pVq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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