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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什么是宏观税负?

宏观税负,即宏观税收负担,是指一个国家的税负总水平,通常以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的税收或政府收入总量占同期经济产出的比例来表示。在具体计算宏观税负指标时,经济产出通常以国内生产总值(GDP)来代表。

宏观税负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福利水平、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收入来源、税收制度、税收征管水平、产业经济结构及地区差异等经济要素,以及国家职能范围等非经济要素。

宏观税负(计算公式是:政府收入/GDP)可分为大、中、小三个口径。

一、最窄的小口径是把所有的税收收入(“正税”收入)加总在一起比GDP。这个口径数据准确、严谨,但一般嫌其覆盖面太窄而“不够用”。

二、中口径是把小口径加上其他一些项目,比如社会保障方面集中的缴费,再比GDP。这个口径的意义不大,研究者使用不多。

三、大口径(广义口径)是把所有政府收入加总后比GDP。这个口径最有现实意义,但各国情况千差万别,技术上对其具体口径必须力求严谨地作标准化处理。研究者一般使用的是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口径(见专栏中的导读2)。

导读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统计口径计算的宏观税负国际比较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政府财政收入体系中,政府收入主要由四类收入构成:税收收入、社会缴款、各类政府单位的自愿转移的赠与及其他收入,不包括公债和公有资产、资源变卖收入。

根据IMF《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09)》所列的数据相对齐全的47个国家和地区2008年的资料(该年鉴在有关条目下列出了13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有59个国家和地区基本数据缺失,28个国家和地区数据未及时更新,年份不可比),按税收收入计算的宏观税负水平如下:23个发达经济体的国家平均为27.7%,最高为47.1%,最低为14.6%;24个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国家和地区平均为22.7%,最高为37.7%,最低为16%。按包含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等在内计算的宏观税负,发达国家平均为43.3%(其中,社会保险缴款占10.4%),最高为58.7%,最低为21.7%;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平均为35.6%(其中,社会保险缴款占6.9%),最高为52%,最低为21%。相比之下,在这47个国家和地区中,发达国家按税收收入计算的宏观税负平均比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高出5个百分点,这主要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履行职能范围决定的;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计算的宏观税负,发达国家平均比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高出7.7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因发达国家社会保险缴款等规模要超过发展中国家。在IMF《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09)》中,我国的数据为2007年。按照我国现行各类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并以2009年数据测算,我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7.5%;加上政府性收费和基金等非税收入,宏观税负约为3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占4.2%,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占3.8%)。

资料来源:肖捷:《走出宏观税负的误区》,《中国改革》,2010年10期。

林颖:《我国宏观税负水平评析:基于IMF和OECD税收收入口径》,《国际税收》,2009年11期。 HCgy/YuI5wk4MS8gF+cH07xEkSoqSrunZ4cCcIzoxxwRctFpGiMlV3dCp++bI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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