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年,曾经是小学地理教师的塞尔玛·拉格洛夫受国家教师联盟的委托,编写一本以故事的形式介绍地理学、历史学、生物学的儿童读物。
四年之后,塞尔玛·拉格洛夫献给世界一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并凭借此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也成了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塞尔玛·拉格洛夫没有违背委托者的意愿,这确实还是一部介绍瑞士地理的书,所以书的原名是《尼尔斯·豪格尔森周游瑞典的奇妙旅行》,只不过,拉格洛夫把这些知识融合到了孩子们没法拒绝的故事中,这个故事的框架是这样的——一个令人头疼的坏孩子,因捉弄小精灵而被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他骑在鹅背上,跟随迁徙的大雁,完成了一次横跨瑞士全境的空中旅行。
塞尔玛·拉格洛夫当过老师,她当然知道孩子是最挑剔的一群人,他们喜欢故事,而且故事要有趣,他们讨厌枯燥的知识,讨厌过于严肃的课本。于是,她用故事带领孩子们游玩瑞典,这是长达两百多天的瑞典全境游。
我相信瑞典的孩子,很多是旁边放一张瑞典地图兴致勃勃地读这个童话的,即使像我们这样的“外国人”,不知不觉中也记住非常多的东西,比如瑞典最南端的行政区叫斯科纳,这是尼尔斯的故乡,是尼尔斯出发和最终回归的地方。瑞典最北端的行政区叫拉普兰,这是大雁们一路上都在嚷嚷着要去的地方。有心的孩子,在读完整个故事之后,还会制作尼尔森飞行路线,以纪念这次有趣而伟大的阅读之旅。
但实事求是地说,作为“外国人”,这部厚厚的有几十万字的童话,读到一半时,我“疲倦”了,我有点读不下去,因为我没有那么强烈的愿望去了解瑞典的旖旎风光、地理地貌、人文历史、名胜古迹、风土人情,如果后面出现的地点是青藏高原、内蒙古草原、黄土高原、万里长城、三山五岳、长江三角洲……那情形可能就不一样了。
幸亏塞尔玛·拉格洛夫不仅是个地理老师,而且是个出色的作家,她对瑞典的介绍手段实在是太多了,太引人入胜了。我心里经常惊呼:“啊,还能这么写。怎么做才能对得起如此天才的写作?——读下去。”
故事一开始,我们就跟着塞尔玛·拉格洛夫的超凡想象力乘风而起,俯瞰辽阔的斯科纳平原。她说——
耕地和牧场看起来就像一块块巨大的有各种色彩和形状的方格子布。那些碧绿颜色的方格子是秋天播种的黑麦田,灰黄颜色的方块是前一年夏天庄稼收割后残留着茬根的田地,褐色的是老苜蓿地,黑色的是还没有长出草来的牧场或者已经犁过的休耕地。
天哪,居高临下的角度加上无与伦比的想象力,竟融合出如此有趣的描写。从头到尾,塞尔玛·拉格洛夫用这样的方式向我们介绍瑞典,介绍连绵不绝的森林、一望平畴的原野,荒凉贫瘠的戈壁,还有峡谷、瀑布、城市、浅滩、海洋……最有趣的是他对瑟姆兰省的描写,“这个地方似乎是把一个大湖、一条大河、一座大森林和一座大山统统剁成碎块,然后再拌一拌,就这么乱七八糟地摊在地上。”
塞尔玛·拉格洛夫简直就是个博物学家。故事里依次出现迎春花、山毛榉、云雀、大雁、苜蓿、水浮莲……还有数不清的即使告诉你名字你也叫不出来的动物和植物。它们不是随机出现的,不是拉格洛夫把百科全书里的一堆名词胡乱地安插在故事当中。什么动植物什么时节应该出现在什么地方,是和物候紧密相连的,是经得起查证的。你知道吗?拉格洛夫出生后不久左脚就残疾了,3岁半时两脚完全麻痹不能行动,她的一生是在轮椅上度过的。所以她写这个童话,在请教、查阅资料这件事上应该花了大量时间。
塞尔玛·拉格洛夫爱着这片土地上的一切,她是怀着永不枯竭的激情写下这些文字的,她希望自己的热情能够传递给瑞典的小朋友。我们来看一段她的描写。
他们不像别人那样依赖农业或者畜牧业为生。他们用不着害怕居住在遭受狂风袭击、寸草不长的岩石岛上,也用不着害怕生活在连一小块种土豆的田地都开垦不出来的海滩荒漠上。因为他们心里明白,那浩瀚无际、物产丰富的大海将会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一切。布胡斯省人可以不必兴建和保养道路,却照样有路可走。他们可以不消放牧和照管畜群,却照样坐享其成。他们可以不消饲养和兴建牲口棚,却照样有可供役用的拖拽动力。
你感觉到了吗?塞尔玛·拉格洛夫像一个母亲介绍自己的襁褓中的孩子一样,介绍着瑞典的每一个地方,无论是山地还是平原,无论是戈壁还是海洋,没有褒贬,没有偏心,满满都是爱。
塞尔玛·拉格洛夫为了让我们感受到布莱金厄的特别,她用了比较,她用两段话分别介绍一般的海岸线和布莱金厄特别的海岸线。然后她把拟人这种修辞方法用到了极致,一般的海岸线是怎样的?大海和陆地就像两个相互憎恶、戒备的人,互不相让,互相侵害。而布莱金厄的海岸线又是怎样的?大海和陆地相安无事,相互融合。这真是充满想象力的杰出的描写。即使没有这样的修辞,岬角、岛屿、礁岩、海湾、岬湾、海峡这些专业的词汇,再加上伸出、分裂、分割这些准确的动词也足以还原画面。不多说了,你还是自己回到书中去读一读相关的片段吧。
写着写着,塞尔玛·拉格洛夫的野心越来越大,她希望孩子们能真正了解瑞典,就像喜欢一个人不能只停留在“颜值”上,而要去进一步了解她的性格、内心,了解她的过去以及将来。也就是说,塞尔玛·拉格洛夫不仅希望孩子们了解这个国家的地理风貌,体会动植物的生存处境,她还想让孩子们看到在这片土地上劳作生活的人们,以及人们所创造的荣耀。
当然,她的法宝还是“故事”,于是她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个大故事中嵌入了许多小故事。这些故事有的非常古老,有的正在发生。这些故事有的是介绍城市历史,有的是解释地形地貌的形成原因,有的是介绍动植物生长规律,有的在赞扬某种品质……
塞尔玛·拉格洛夫安排每一个故事都是有用意的。我想从另外的角度给这些故事分分类。
东耶特兰这个地方有故事,一个农民深爱着这个地方,他去请教乌尔沃萨夫人——一位料事如神的先知。农民想知道什么东西将成为东耶特兰的前景的荣耀,永不消失。美丽的修道院、豪华的宫殿、先进的冶炼厂、气派的庄园……乌尔沃萨夫人这些回答都不能让农民满意,他一次次追问,一次次追问,直到乌尔沃萨夫人厌烦地回答:“东耶特兰永不消失的是像你这样狂妄自大、固执己见的农民。”农民听了不仅没生气反而特别高兴。塞尔玛·拉格洛夫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那些永远献身于改造土地的人才能把美好的名声和荣誉世世代代传下去。
卡尔斯克鲁纳这座城市也有故事。这是一座致力于为国家建造军舰的城市,这是一座英雄的城市。城市里的每一个人在这个地方辛苦劳作和顽强奋斗,穷人们不惜献出最后一枚铜板,富有天才的人物把自己的毕生精力和全部心血都倾注在改进和完善船舰的设计制造之中……塞尔玛·拉格洛夫想告诉我们,每一座城市都有它的历史,都有不应该被遗忘的先辈。
陶庚湖这个地方有故事,陶庚湖原本是很大很大一个湖,可人们觉得这个湖占去了太多肥沃的土地,他们试图将水抽干,把裸露出来的湖底改成粮田。可人们一下子没做成这件事,陶庚湖成了一块湿地,鸟儿们倒喜欢这个地方,绿头鸭也在这里安居,对他们来说,这里简直就是天堂。可人们是那么努力,他们继续抽水,明年湖底就会像地板一样干燥了……
塞尔玛·拉格洛夫想告诉我们,在如何对待自然上,人类有时真的比较愚昧、愚蠢。类似这样的故事很多,例如考尔莫顿这个地方因为过度开矿,麋鹿濒临灭绝。例如曾经的金碧辉煌的威尼塔城,因为居民的骄奢放纵最终沉入湖底。
第44章讲述了一个因疾病而带来不幸的故事。一个叫布尔内县的地方,有一个可怜的妇人,一个被吉卜赛人诅咒过的妇人,得了一种可怕的疾病,她咳嗽的时候房子也跟着一起震动。其实哪有什么诅咒,她是得了传染性非常强的肺结核(当时横扫整个瑞典,让整个欧洲闻之色变)。妇人想自生自灭,不想连累任何人,可一对贫穷的夫妻却硬要收留她,他们不能眼睁睁看一个贫苦的病人独自死去,他们的良心不允许他们这样做。女病人很快死了,农户一家的灾难也开始了,他们的孩子一个接一个地死去,最后,善良的父亲仰天长啸:他们明明做了好事,为什么上天要降下这样可怕的惩罚,这个世界难道恶倒要比善更加强大?你有答案吗?这样的事,现在是不是也在发生呢?
现在来总结一下,这些故事里的故事,肯定了人们智慧和勤劳的功绩,也指出了人类曾对自然犯下的错误。在观念上塞尔玛·拉格洛夫始终持有公正的态度。最厉害的,她还抛出了“烧脑”的没有答案的故事,塞尔玛·拉格洛夫自己都似乎没有答案,但是她觉得孩子们应该去思考,哪怕一时迷惑不解。
没错,这又是一个讲述坏孩子成长的故事。尼尔斯是个坏孩子。
尼尔斯的模样也不招人喜欢——淡得发白的亚麻色头发,鼻子两边有不少雀斑,皮裤和袜子上有一块块补丁。大家不喜欢他当然不是因为他的样貌,而是因为他的顽劣。当他还是放鹅娃尼尔斯的时候,人人都害怕他。尼尔斯太坏了,他的乐趣就是用各种稀奇古怪的法子捉弄动物,例如把狗放进牛栅,让牛惊得乱窜;把马蜂放进牛鼻子里或者直接用木头靴揍牛。对于老实巴交的牛来说,看见尼尔斯就是看见恶魔。尼尔斯每次出门爸爸妈妈都是心惊胆战的,就怕他惹出什么事来。
但故事开始没多久,尼尔斯就开始讨人喜欢了。松鼠西尔莱会送给他坚果,贫穷的野兔会陪他一起玩耍。麋鹿就会驮起他逃走,燕雀和云雀都歌颂他的英雄事迹。
这是怎么回事?尼尔斯怎么突然就良心发现了?怎么就一下子变成好人了?
世上哪有什么“突然”,哪有什么“一下子”,其实都是“渐渐、慢慢”,关键你能不能发现。
如果你仔细读就会发现,他救助大雁是为了能够跟着雁群翱翔远游,他向往惊心动魄的冒险和毫无约束的自由。他拯救黑老鼠只不过想向埃尔曼里奇先生显示他不是那么不中用。没错,是尼尔斯的小心机、小算盘推动他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尼尔斯心眼儿多着呢!
但是,慢慢地,随着故事的进展,他出手相助的动机变了,他觉得他不能袖手旁观,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朋友无缘无故地死去,他心里开始又这样的想法——竟然有的人会对像阿卡、亚克西、卡克西、雄鹅和别的这么好的鸟类下毒手!人类简直已经到了十恶不赦的地步。这种情感不是突然降临的,以前,大雁在尼尔斯看来,就只是天空中一闪而过的鸟,仅此而已。可是长时间的相处之后,他发现这些大雁迁徙之旅是如此艰难:天敌的追击,风雪大雾的阻挠,饥饿与疲倦的困扰,还有人类的暗算……他发现,每一只鸟,每一种动物,跑得慢,牙齿不够锋利,力量不够大,躲得不够隐蔽,都有可能年轻轻的就死掉,饿死,冻死或者被天敌吃掉……为了活下来他们都拼尽全力。尼尔斯在和他们相处的过程中有了不忍,有了恻隐之心。
当然,化解尼尔斯顽劣的,除了大自然,除了和新朋友的朝夕相处,还有旅途中的一个个其他的故事,这些故事让尼尔斯的旅行既有欢笑和脱离险境的喜悦,也有悲痛的死亡和忧伤,有忠诚也有背叛,各种情绪均衡地分布到尼尔斯的旅途中。
当然,改变的力量也不全来自于外界,也因为尼尔斯自己。一开始,从身材、体力、经验上看,“大拇指”小尼尔斯相当不起眼,他在大雁团队里是个需要照顾的无足轻重的小角色,但是通过个人努力在团队中找到自己独特的位置,并且逐渐成为团队中最核心的人物,很多关键的战斗,主要依赖于尼尔斯个人的能力。作者这样写未必是要突出个人英雄主义,她可能是要告诉我们,人如果能够帮助到别人,能被别人所需要,成长可能会更快一些。
感受到尼尔斯改变的应该是狐狸斯米尔,这家伙在童话里彻彻底底是个大反派,坏事一路做到底,险恶之心从故事的开始贯穿到结尾,可是到了故事的结尾,尼尔斯选择了原谅,他放走了斯米尔……
感受到尼尔斯改变的还有雄鹅莫顿。载着尼尔斯回到家乡,莫顿就被尼尔斯的父母抓住了,因为在他们眼里,莫顿就只是一只鹅。“这是雄鹅莫顿性命攸关的时刻呀,”尼尔斯心头悚然一震。霎时间,他的脑海里全是他和莫顿生死与共的场景,在冰冻的湖面上,在暴风骤雨的大海上,在凶残的野兽中间,尼尔斯不再迟疑了,他不顾一切地用拳头拼命捶打屋门……
在那一刻,小精灵的诅咒消失了,他重新变成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