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板(涨停和跌停)制度最早见于期货市场,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以该合约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的某一涨跌幅度,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视为无效,不能成交。后来被引入股票市场,目的是防止交易价格的过度波动,抑制暴涨暴跌的投机现象,对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在一个交易日中,交易价格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在A股市场中,正常股票幅度为正负10%,ST股为正负5%),到达这一幅度后立即停止交易。 fbFn4v2+T1JdLmMR3GfKfwvAueUlrOJpB8q+4u0X0jSXKG4hcFE9f7/ERgryBZN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