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及武科改制,首先需明晰其考试规制与制度关联。清朝“设科取士,文武并重” ,武科考试规制皆与文科举对应。层级从下到上为:武童试、乡试、会试、殿试;考生功名依次为:武生员(秀才)、举人、进士(会试录取后进行殿试,按成绩排名赐武进士及第、武进士出身、同武进士出身,皆为进士)。考试内容主要分为外场和内场。其中外场有三场,头两场为步射与骑射,以中靶数目来评定优劣。第三场是技勇,内容为拉弓、舞刀、举石三项。外场合格后才准入内场。内场为默写武经七书中的百余字,无错误即为合格。考试取中标准以外场为重。
清朝设立武科,与其军事制度息息相关。清朝正规军队分为八旗与绿营,其中八旗又分为满洲、蒙古及汉军三类。武科与军队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考生来源论,从武科乡试往下,八旗、绿营出身人员均有资格参加相应层级的考试 ;以进身而言,八旗除满洲蒙古未有明确要求职官授予必须武科出身外,汉军武举往往授予步军统领衙门下门千总一职。 而武科相应的主要进身之阶还是绿营职官。其中武进士除三甲内挑选若干为侍卫外, 其余分授营、卫守备。武举则拣选一、二等授千总,也可以担任兵部差官。此外,不论武进士还是武举,皆可充任提塘。 因此,士子考取武科一旦得官,便可进入武官系统升转,为朝廷所用,正所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值得强调的是,尽管军队是获取武科功名者的重要出路,武科却并非军官任职的唯一出身。换言之,并非所有获得武科功名的士子都能谋求到武职, 相当一部分仍是布衣。
鸦片战后,清廷内外交困。连年内外战争,清朝于武器、兵制、作战方式等方面暴露出严重问题,已经弊病百出的绿营,更是雪上加霜,不堪一击。 不少有识之士为此提出改革军事,武科制度因而受到关注。其中有影响的议论有两广总督祁 1842年奏请武科加试策论、 [1] 魏源《海国图志》建议武试增设水师科、 延平知府徐鼒1859年上书福建巡抚,建议武场加试火器、 冯桂芬《校邠庐抗议》要求停武试、 两江总督沈葆桢1878年奏请停武闱等。
上述武科改革方案中,祁 主在思变,不过其策问设计依旧老生常谈,未能切中时弊。魏源意在改革海防,欲将西艺引入武试。徐鼒见火器之利,想借武科以推广,为应对内乱而急中求变。冯桂芬痛定思痛,停武试但不废功名,实为化繁为简,增加科名以鼓励应试,以此整顿兵制。至于沈葆桢,虽以节省开支为由,根源却在军制变动对武科的冲击。然其善后办法过于笼统,清廷斥其“率改旧章,实属不知大体” ,方案最终夭折。
尽管这几个方案提出的时间有先后,场景亦不同,却反映出鸦片战后至甲午之前武科改制讨论的基本脉络。因武科革新之议,多由战乱而起,其内容五花八门,主要宗旨却集中于两点:一是变通考试规制,加入西方军事技术;二是适应军制变化,改变武科的晋身之阶。道光时期,朝野已认识到武器不如外洋坚利, 开始有武科考试使用新式武器的提议;咸同时期则因勇营对兵制的影响,开始关注武科与军制的关系。
虽然晚清武科变革的呼声从未间断,星星之火却未能燎原,恐与改革的议论时间相对分散,内容多涉枝节,始终未见有一个考虑周详的全面方案不无关联。 另一方面,咸同以降,内忧外患促使清朝在兵制改革与军器更新方面屡有动作, 由于武科功名在武官出身中所占比例次要, 故而武科改制进程相对滞缓。然而,甲午战争的失败,改变了这一现状,武科改革再度提上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