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欧美的文学界,批评家人才辈出,最使我佩服的有两位:埃德蒙·威尔逊和乔治·斯坦纳。威尔逊的大名早已家传户诵,但斯坦纳的作品在国内似乎还没有人介绍过。
我没有受过“纯文学”的训练,然而对文学一直有浓厚的兴趣,这也许是威尔逊和斯坦纳最能吸引我——或者是像我这一类的人——的原因。这两位大师都是学贯古今,涉猎广博,西方各国的文学、哲学、艺术、社会、政治,都在他们的批评范围之内。二人的文字皆是精辟隽永,引人入胜。斯坦纳更“大言不惭”地认为,像他这样的文学批评家,可以和作家一样,以文体传世。所以他在遣词造句上,刻意推敲,其文虽不如威尔逊的文章流畅自然,但是读起来铿然有声,字字珠玑,足资英文习作者借鉴。在内容上,二人除了英美名著外,都特重俄国文学。威尔逊通俄文,未逝世时,曾为了翻译普希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Eugene Onegin)和小说家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打过笔仗,他讨论俄国革命的西方源流的一本书——《到芬兰车站》——已被誉为经典之作。斯坦纳的第一本书就是综论比较俄国的两位大小说家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他虽然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然而欧洲的马克思文艺批评传统特别是匈牙利籍的大师卢卡奇却是他乐于论述和批判的。威尔逊和斯坦纳的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共同特点是,两人在“学院派”的批评家特别是“新批评”(New Criticism)的附从者的眼中,都不属于正统,与美国文学的批评家菲德勒颇为相似。因为他们都不愿意拘泥于学院的门墙之内,更反对“新批评家”只在文学作品的本身下功夫而毫不顾及文学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的那种治学方法和态度。因此,我认为他们都是“人文”的批评家,特别是乔治·斯坦纳,可以说他与当代西方文学的潮流息息相关,他对于现代西方社会的几种“逆流”,更表现出忧心忡忡。
斯坦纳的近著,题名为“语言与沉默”,下面的小标题是“论语言、文学与非人道”,这一个标题,是寓意深远的。 斯坦纳所谓的语言并不是指语言学,而是指文学借以表现的媒介——写出来的语词,作家以“语词”来传达文思,古典经籍也多借“语词”而流传至今,因此,斯坦纳所谓的“语言”,也可以说是文化的代表。然而,现代西方的几股逆流,却导致语言的滥用和文学语言的破产,使得西方文学的创作,面临“沉默”的危机。这几种逆流,斯坦纳称之为“野蛮”(barbarism)——显然是与“文明”相对的一个名词,这种野蛮,并非出自戈壁沙漠或南美亚马孙的丛林,而是茁壮成长于欧洲文明的骨干之内:“受戮者的悲鸣,在大学外清晰可闻;虐待的暴行,也在与剧院和博物馆隔一条街上展开。在18世纪末期,伏尔泰颇有自信地认为酷刑即将终止,意识的屠杀即将灭迹,然而,在我们这个时代,文艺和哲学创作的重镇,却成了非人道的集中营。”
现代史上最大的一股逆流是纳粹主义,希特勒的发迹是对德国文化的一大讽刺,因为纳粹主义假借文明以图征服世界,于是尼采的哲学和瓦格纳的音乐,皆被希特勒滥用,德国文学的精髓,失去了它应有的文明精神。斯坦纳在本书序言中举出一个震撼人心的例子:在纳粹统治下的德国,一个人可以在晚上读歌德、里尔克,可以弹奏巴赫、舒伯特,而第二天早上他仍然可以照样若无其事地到奥斯维辛集中营去上班,屠杀无辜!如果说这个人对文学不求甚解,这是矫饰之词,因为这不只是看得懂或看不懂的问题。这个例子所显示的是一个文化上的大问题:西方文明,从柏拉图到阿诺德的一贯传统,皆以为文化是一种“人性化”的力量,人类经过文化的陶冶,可以知行合一,不再诉诸野蛮暴行。然而,20世纪西方的政治暴行,却有变本加厉之势,甚至于一向以理性自尊的法国,在德国人离开巴黎不到十年,就开始在监狱里凌虐阿尔及利亚的独立分子了。为什么文明进展愈久,野蛮的暴行却愈烈?为什么一般人所公认的文明传播媒介——譬如学院教育、各种艺术和著作出版业——非但不能抵抗政治的暴力,而且还对之欢迎礼赞?这是斯坦纳所要探讨的中心问题。
斯坦纳是犹太人,所以对纳粹的残暴特别敏感。他的父亲可能是奥国籍,1924年由维也纳移居巴黎,斯坦纳于1929年生于巴黎,在法国受教育,后来又在美国和英国念大学。虽然他自己并没有受过纳粹残虐之苦,但是他的血管里仍然流着犹太人的血液,心灵深处,仍有一种无名的余悸。本书中一篇动人的文章——《一种幸存者》(A Kind of Survivor),就是他的自我写照。虽然他在美国各大学教过书,但他的学术方法仍然属于欧洲大陆的传统。他认为欧洲的犹太知识分子,有几个共同的特征,由于世世代代的奔波劳碌,使他们在思想上产生了一种抽象性的想像力和美感,似乎那是由于犹太人经年背井离乡,受压迫、被放逐,也因之与他们本土的物质生活隔离,于是益重思想,培养成一种思想的自主性。影响现代西方文化至巨的三位犹太大师——马克思、弗洛伊德和爱因斯坦——都是这一类型的思想家,其他重要的人物尚有:文学界的卡夫卡、音乐界的勋伯格(Schoenberg)、数学界的康托尔(Cantor)和哲学界的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
欧洲大陆犹太知识分子的另一个特征是一种共有的人文精神,斯坦纳称之为“中欧人文主义”(Central European Humanism):这些人都能精通数国语言,可以广征博引希腊和拉丁古典经籍;他们在文学的爱好上都特别推崇歌德和莎士比亚;他们从歌德和莱辛的译作中看到西方古典经籍的精髓和人道主义的精神;他们阅读莎翁作品的欧洲译本;他们看犹太演员在维也纳、慕尼黑和柏林的戏台上所搬演的莎翁戏剧,因之也把莎士比亚视为己有;他们特别喜欢巴尔扎克、司汤达、托尔斯泰、易卜生和左拉的作品,而且把这些名著视为一种“精神解放”的代表作品;他们敬佩左拉,不仅是欣赏他的作品,而且也因为左拉在轰动全法国的“德雷福斯”(Dreyfus)案件中,挺身而出为犹太人辩护。
斯坦纳认为这种人文精神,几乎由于纳粹的浩劫而伤亡殆尽,所以他特别举出几位浩劫余生的伟人倍加推崇:哲学或心理学家布洛赫(Ernst Bloch)、阿多诺(T.W.Adorno)、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人类学家列维-施特劳斯(Levi-Strauss),文学批评家本雅明(Walter Benjamin)和卢卡奇,这几位大师,除了阿伦特和列维-施特劳斯之外,其他几位直到最近才受到英美学术界和出版界的重视。在文学创作上,斯坦纳最为佩服的一位作家,是奥地利的赫尔曼·布罗赫(Hermann Broch),斯坦纳认为这位大师是自乔伊斯和托马斯·曼以来最重要的人物,但至今我们尚未见到他作品的英译本,在台湾地区恐怕也仅有此名而已。斯坦纳所举出的这些人,虽名有专长(上文中称他们为哲学家、文学家、心理学家或文学批评家,事实上并不太妥当),但是在每个人的研究领域里,是文史哲和艺术无所不包的,试举一个最明显的例子:人类学家列维-施特劳斯虽以“科学”的方法研究他的“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然而他自己的著作结构却多受音乐的影响,而所得的结论,往往也越出正统的人类学领域,而有一种哲学和神话的意味,所以他的影响,遍及各种学科,在文学批评上的势力尤盛。斯坦纳所推崇的小说家赫尔曼·布罗赫,他的巨著《维吉尔之死》(The Death of Virgil),在结构上也是采取一种音乐上的“奏鸣曲”形式,然而这种形式的创造,并不是技巧上的炫耀,而是出于一种哲学和道德上的需要。赫尔曼·布罗赫所思索的问题,也就是斯坦纳所提出的现代西方文明的矛盾和危机:“野蛮”的浩劫,已使文明的符号——语言——失去了它应有的人文意义,20世纪的西方语言,如何才能表现——更谈不上解决——这一“非人道”势力在人类精神上所引起的震颤和绝望?赫尔曼·布罗赫所思虑的,可以说与卡夫卡、勋伯格和维特根斯坦所探讨的殊途同归,斯坦纳在一篇谈论卡夫卡的文章里说得很动人:
卡夫卡深知克尔恺郭尔的警告:“个人不能帮助也不能挽救时代,他只能表现它的失落。”他看到非人道时代的来临,而且勾出了它难以忍受的轮廓,但是,沉默的引诱——认为艺术在某些现实情况下微不足道、无济于事——也近在眼前,集中营的世界,是在理性的范畴之外,也是在语言的范围之外,如果要说出这种“不可言说”的东西,会危害到语言的存在,因为语言本是人道和理性之真理的创造者和存载者。一种充溢着谎言和暴力的语言,不可能再有生命。
于是,“沉默”——绝望和痛苦煎熬下的沉默。这种沉默,现有的西方语汇可能还表现不出来,而要借助于音乐。勋伯格的名歌剧《摩西与亚伦》(Moses and Aaron),是一个最值得重视的例子。斯坦纳在本书中有一篇分析《摩西与亚伦》的文章,其理论的精辟、哲学想像力的丰富,读后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出歌剧是音乐史上以“十二音律”写出来的革命性巨作(妙的是本剧德文的原名,刚好也只有十二个字母)。据斯坦纳的分析,在这部歌剧中,音乐与语言并重,两者之间造成了许多形式上的矛盾和冲突。摩西在全剧中完全用道白,而亚伦却用歌唱。摩西所代表的是一种无法表现出来的宗教感,他对上帝的信仰,是基于个人的一种神秘意境,所以无法成“形”(音乐),也无法传导给他的信徒,因此他只能以不完整的道白,来警告他的信徒,或表示自己这种使上帝难以与人类沟通的悲哀。亚伦与摩西正相反,他毫不抽象,而且知道如何以花言巧语来取悦观众(所以,剧中的亚伦是一个男高音)。摩西离不了亚伦,因为亚伦可以传达上帝的意旨,使人信服,但是亚伦心目中的上帝,是一个人造的意象,也可以引人误入歧途,于是,在第二幕中的偶像崇拜——犹太人在“金牛犊”下的狂欢——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勋伯格为这一场戏用尽能事,创作出一场狂荡的芭蕾舞,一方面意在讽刺歌剧中芭蕾的传统(由于这一场戏太过大胆,至今这出歌剧的上演次数也寥寥可数),一方面也显示出亚伦所代表的这种现代语言上的粉墨不实和矫揉造作。摩西和亚伦这两个《圣经》中的兄弟,他们之间的冲突,也正是现代西方思想与语言、人道与非人道、文明与野蛮之间的冲突。在第二幕结尾的高潮中,摩西出现,“金牛犊”消失,舞台上空空如也,仅剩下摩西和亚伦两人。两兄弟互相激辩,但是亚伦又占上风,最后,亚伦舍摩西而去,管弦乐演奏终止。在一片沉默之中,摩西绝望地叫出一句话:“语言啊,我缺少语言!”然后颓然倒在地上,幕落。
勋伯格本来计划写第三幕的,但因为种种原因,第三幕一直没有写,斯坦纳认为这是必然的,因为故事演变至此,已经到了尽头,没有再继续的必要。勋伯格写作《摩西与亚伦》之时,正是纳粹猖狂之际。欧洲的浩劫,事实上也非语言所能表达。由摩西在剧终的哀呼和他最后的沉默,勋伯格的结论——也正是卡夫卡和赫尔曼·布罗赫所共有的结论——是绝望的:“我们的语言已经失败了,艺术既不能阻止野蛮势力,又不能表现说不出口的经验。”于是,沉默。
这一个“语言的失败”现象牵涉到另外一个大问题,那就是英美文学界至今争辩不休的“小说是否已经死亡”的问题。斯坦纳在本书中虽然避重就轻,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但也提出了他自己颇有创见的主张。他认为欧洲19世纪的小说传统显然已经没落,20世纪的政治和社会上的剧变已经使得19世纪的“现实主义”破产,因为20世纪的现实,已经比任何小说中所描写的现实更感人、更富有戏剧性,因此,任何小说家的生花妙笔也写不出像《安妮日记》(The Diary of Anne Frank)那种真实文学。然而“新闻报道”成为社会调查报告中的佼佼者——譬如社会学家刘易斯(Oscar Lewis)研究一个墨西哥人住宅区的名著《山杰市的儿女》(The Children of Sanchez)——事实上已经进入了文学的领域,甚至比左拉的作品更动人。而且,由于大众传媒的发达,世界上的大事可以直接及时传播给读者或观众,新闻媒体往往日以继夜,连续轰炸,譬如越战时期美国电视上每天的“实况转播”,已经使得我们的感官麻木、想像力迟钝。现代的小说必须和上述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竞争,而且还受到一些大批制造的通俗作品的威胁,譬如黄色小说使现代的西方人早已失去了那种对人性的清新感觉,如果现在有人再写出一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般读者可能也无动于衷。斯坦纳认为黄色小说所造成的一种对个人生活的凌辱(invasion of privacy)和对于人体隐私的不尊重,非但是不道德的,而且是非人性的,这是一个人道德上的基本问题,而不是法律上应否查禁的问题。在这种种因素的威迫影响之下,传统小说这一文学体裁(genre),事实上早已站不住脚:赫尔曼·布罗赫的作品已经融小说、哲学、音乐,甚至数学为一体,法国的“新小说”(nouveau roman)、美国的“非小说”(non-fiction)都是反抗传统小说的产物。因此,斯坦纳认为从现在到将来的这一个阶段的文学特征是一种报道式的小说或小说式的报道,也可以称之为“后小说”(post-fiction)。就人文的广泛意义而言,他认为文学家不必局限于一隅,而应该打破传统的界限,不再作散文或诗、戏剧或小说、艺术想像或实地报道之分,更应该因时制宜、广采兼收,使得哲学、音乐、数学等不同学科的特长和内涵,可以做文学之用,这样,才能挽救语言的危机,才能表现当代人的“沉默感”,也才能于沉默中寻出一线生机。这一种广义的人文文体,斯坦纳用了一个隐喻性很浓厚的字眼来形容它,叫做“毕达哥拉斯文体”(The Pythagorean Genre),斯坦纳自己目前也在从事于这一种新的创作。
就文学发展史而言,小说的没落也有历史的线索可寻。斯坦纳认为在历史上一种文学形式的没落,并不表示它的能量或成果已经全然枯竭无用,而仍然可以为新起的文学形式所继承。譬如在西方文学史上,史诗没落以后,它的语言、神话和英雄造型的成规,皆融入继起的希腊悲剧之中;近代小说的兴起又受到中古戏剧的影响至巨,简·奥斯汀(Jane Austen)小说中的对话和家庭危机的运用,也显然有康格里夫(Congreve)和谢里丹(Sheridan)的戏剧的痕迹。因此,现代的许多新的文学形式——如上述的报道文学、调查文学,或“非小说”——显然已经容纳了小说的许多优点。所以,传统的文学形式虽然解体,小说虽然没落,斯坦纳并不悲观。他认为目前的“后小说”,仍然是一种过渡性的文学,今后文学的前途,可能在戏剧。
本书的最后一篇文章,题为“文学与以后的历史”(斯坦纳在此文中畅论西方小说与戏剧的异同)。他认为西方小说兴起的历史背景是17世纪末期到18世纪初期的城市商业社会,所以西方小说的主流也是在描写这个世俗的社会,它的技巧是与现实分不开的,因此当小说与现实彻底分离的时候,它事实上是在自我讽刺,譬如科学小说、神怪小说和近年来充斥市面的色情小说,都是欲以超越现实,甚至“收买”现实来引起读者的兴趣,结果一定是自讨没趣,反为现实所败。因为20世纪西方社会的剧变,使得新的现实比任何小说中的现实更为惊心动魄。西方小说甚至可以说西方大部分的文学皆是以个人为基础的,个人本体的生死本是公认的定理,而个人的观点或视界,也一直是西方小说所遵奉的圭臬,然而20世纪的科学已经可以把一个垂死的人身体的一部分移植到另一个人身上,因而打破了个人生死的定论;而且,20世纪大众传播的发达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方便,特别是传播工具的影响已经使人逐渐在感官上接受了“视听”(audio-vision)的真理,而不再完全需要语言文字的媒介,因此,20世纪的社会,不论是好是坏,都有一种“集体”的趋势,这些现象对于文学的演变,都有很大的影响。斯坦纳认为,西方的戏剧本有其集体的潜能,它不但可以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和关系,也可以刻画群众的态度和情绪,而且,戏剧的上演使台上演员与台下观众之间的距离,较小说家与读者之间的距离更短,甚至可以使台上台下打成一片。近年来许多实验剧场,早已打破成规,鼓励观众参加,即兴演出不再需要文字的剧本做基础,当然更容易把诗歌、音乐、美术,以及大众传播工具熔为一炉。这一种趋势虽然在艺术上弊病多端,但是斯坦纳认为前途无限,因为它较小说更能适应当代社会的需要。将来的戏剧到底是什么样子,目前无人得知,不过它一定没有悲剧的成分。斯坦纳曾经写了一本书《悲剧的死亡》(The Death of Tragedy),其论点的主旨是:西方的悲剧是与上帝分不开的,换言之,人生有许多未知数才会产生一种“天地不仁”的神秘感,才会有悲剧。如今,上帝已经死亡,人生和宇宙的神秘,越来越少,因而也导致悲剧的死亡。因为一出没有上帝的悲剧是自相矛盾的,剧中的冲突不是真正的冲突,只不过是一种变相的柏拉图式的论辩。所以,在将来的集体社会中,也只有意见不同的论争,而没有最终解决不了的悲剧。
斯坦纳的这些观点,似乎颇受卢卡奇(特别是他对现实主义的看法)和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的影响,有的他自认为仅属臆测而已,然而他这种由人文的危机而发的臆想,显然与他的犹太血液有关,他的思想形态也是一种中欧式的人道主义,所以他在本书中广征博引,除了讨论上述的几个大问题之外,也分别分析了不少西洋名家的作品,他从荷马、《圣经》、莎士比亚,一直论到现代的卡夫卡、托马斯·曼、格拉斯(Günther Grass)、达雷尔(Lawrence Durrell)、戈尔丁(William Golding)和普拉斯(Sylvia Plath)。他对每一位作家的评价,当然不能完全令人同意,譬如他认为达雷尔是一位大师,“亚历山大四部曲”是语言上的杰作,然而一般批评家对于达雷尔的评价并不太好,斯坦纳后来也修正了他自己的意见。斯坦纳的这种纵横四海的批评方法,显然是属于“比较文学”的方法,他曾断然地宣称:作为一个有知识的文学批评家,势必非用比较文学的方法不可;不读西方的经典著作,与文盲相差无几,而局限于一国的文学,也是井底观天。所以他大胆地批评他的老师——牛津大学的名批评家利维斯(F.R.Leavis),说他只论英国文学,专捧劳伦斯(D.H.Lawrence),但是如果把劳伦斯的作品与托尔斯泰或陀思妥耶夫斯基相比,则显然是小巫见大巫,所以他最恨文学上的褊狭。然而,斯坦纳毕竟是浸染于西方传统中,对于东方文学漠然无知,这也可能是颇感遗憾的事。
我不是学纯文学的,所以不敢对斯坦纳的整个学说有所褒贬,读了他的几篇文章以后,觉得他的看法似乎有值得我们借鉴之处。中国也有一贯的人文精神,而且自古为学,文、史、哲一向是一家的,三者之间的关系一直极为密切,而且,中国的文学更不曾与社会、文化脱节,所以,用西方“新批评”的方法来研究中国传统文学有很大的限制,值得参考借鉴的反而是西方非“新批评”的方法。当然,西方的文学和文学批评可以使我们有所启发、有所猛省,我们最终势必还要从中国文化的本体中去推衍出一些现代的分析方法,这些方法也必须以中国的哲学、历史和社会为基础。也许,我们可以从斯坦纳的犹太人文精神中得到一点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