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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序

现在所谓语法或文法,都是西文“葛郎玛”的译语;这是个外来的意念。我国从前只讲词、词例,又有所谓实字和虚字。词就是虚字,又称助字;词例是虚字的用法。虚、实字的分别,主要的还是教人辨别虚字。虚字一方面是语句的结构成分,一方面是表示情貌、语气、关系的成分。就写作说,会用虚字,文字便算“通”了,便算文从字顺了。就诵读说,了解虚字的用例,便容易了解文字的意义了。这种讲法虽只着眼在写的语言——文字——上,虽只着眼在实际应用上,可也属于语法的范围,不过不成系统罢了。系统的“语法”的意念是外来的。

中国的系统的语法,从《马氏文通》创始。这部书无疑的是划时期的著作。著者马建忠借镜拉丁文的间架建筑起我国的语法来,他引用来分析的例子是从先秦至韩愈的文字——写的语言。那间架究竟是外来的,而汉语又和印欧语相差那么远,马氏虽然谨严,总免不了曲为比附的地方。两种文化接触之初,这种曲为比附的地方大概是免不了的;人文科学更其如此,往往必须经过一个比附的时期,新的正确的系统才能成立。马氏以后,著中国语法的人都承用他的系统,有时更用英国语法参照;虽然详略不同,取例或到唐以来的文字,但没有什么根本的变化。直到新文学运动时代,语法或国语文法的著作,大体上还跟着马氏走。不过有些学者也渐渐看出马氏的路子有些地方走不通了,如陈承泽先生在《国文法草创》里指出他“不能脱模仿之窠臼”(8面),金兆梓先生在《国文法之研究》里指出他“不明中西文字习惯上的区别”(自序1面),杨遇夫先生(树达)在《马氏文通刊误》里指出他“强以外国文法律中文”(自序2面),都是的。至于杨先生论“名词代名词下‘之’‘的’之词性”,以为“助词说尤为近真”(《词诠》附录一),及以“所”字为被动助动词(所字之研究,见《马氏文通刊误》卷二),黎劭西先生(锦熙)论“词类要把句法做分业的根据”(《新著国语文法》订正本7面),及以直接用作述语的静词属于同动词(同上162面)等,更已开了独立研究的风气。脱模仿之窠臼是不容易的;知道哪些是模仿之窠臼,自然可以脱离,苦的是不知道。这得一步步研究才成。英国语法出于拉丁语法,到现在还没有完全脱离它的窠臼呢。

十年来我国的语法的研究却有了长足的进步。我们第一,该提出的是本书著者王了一先生(力)。他在《清华学报》上发表了《中国文法学初探》和《中国文法里的系词》两篇论文(并已由商务印书馆合印成书),根据他看到的中国语的特征提供了许多新的意念,奠定新的语法学的基础。他又根据他的新看法写成《中国现代语法讲义》,二十八年由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印给学生用。本书就用那讲义做底子,重新编排并增补而成。讲义是二十六年秋天在长沙动笔的;全书写定整整经过五个年头。就在二十七年,陆志韦先生主编的《国语单音词词汇》的序论跟样张等,合为一册,由燕京大学印出。序论里建议词类的一种新分法,创改的地方很多,差不离是一种新的语法系统的样子。陆先生特别看重所谓助名词——旧称量词,本书叫作称数法,认为汉缅语的特征。向来只将这种词附在名词里,他却将它和代名词、数名词同列在指代词一类里。这种词的作用和性质这才显明。到了去年,又有吕叔湘先生的《中国文法要略》上册出版(商务)。这部书也建立了一个新的语法系统。但这部语法是给中学国文教师参考用的,侧重在分析应用的文言;那些只有历史的或理论的兴趣的部分,多略去不谈。本书是《中国现代语法》,著作的立场和陆先生、吕先生不一样;著者王先生在他那两篇论文(还有三十年在《当代评论》上发表的《中国语法学的新途径》一篇短文)的基础上建筑起新的家屋。他的规模大,而且是整个儿的。

本书所谓现代语,以《红楼梦》为标准,而辅以《儿女英雄传》。这两部小说都用的纯粹北京话。虽然前者离现在已经二百多年,后者也有六七十年,可是现代北京语法还跟这两部书差不多,只是词汇变换得厉害罢了。这两部书是写的语言,同时也是说的语言。从这种语言下手,可以看得确切些:第一,时代确定,就没有种种历史的葛藤。《马氏文通》取例,虽然以韩文为断,但并不能减少这种葛藤。因为唐以后的古文变化少,变化多的是先秦至唐这一大段儿。国语文法若不断代取例,也免不了这种葛藤,如“我每、我们”之类。近年来丁声树先生、吕叔湘先生对于一些词的古代用例颇有新的贡献(分见“中央研究院”《史语所集刊》及华西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集刊》),足以分解从前文法语法书的一些葛藤;但是没有分解的恐怕还多着呢。第二,地域确定,就不必顾到方言上的差异。北京话一向是官话,影响最广大,现在又是我国法定的标准语,用来代表中国现代语,原是极恰当的。第三,材料确定,就不必顾到口头的变化。原来笔下的说的语言和口头的说的语言并非一种情形;前者较有规则,后者变化较多。小说和戏剧的对话有时也如实地记录这种口头的变化,不过只偶一为之。说话时有人,有我,有境,又有腔调、表情、姿态等可以参照,自然不妨多些变化。研究这种变化,该另立“话法”一科;语法若顾到这些,便太琐碎了。本书取材限于两部小说,天然不会牵涉到这些。范围既经确定,语言的作用和意义便可以看得更亲切。王先生用这种语言着手建立他的新系统,是聪明的抉择。而对于这时代的人,现代语法也将比一般的语法引起更多的兴趣。本书又采取陆志韦先生的意见,将代词和称数法列为一章。称数法最为复杂纷歧,本书却已整理出一个头绪来。其中分析“一”和“一个”两个词的意义和用法最精细;这两个词老在我们的口头跟笔下,没想到竟有那么多的辨别,读了使人惊叹。

本书也参考外国学者的理论,特别是叶斯泊生和柏龙菲尔特。这两位都是语言学家,对于语法都有创见。而前者贡献更大,他的《英国语法》和《语法哲学》都是革命的巨著。本书采取了他的词品的意念。词品的意念应用于着重词序的中国语,可以帮助说明词、仂语、谓语形式、句子形式等的作用,并且帮助确定词类的意念。书中又采取了柏龙菲尔特的替代法的理论(见《语言》一书中),特别给代词加了重量。代词在语言里作用确很广大,从前中外的文法语法书都不曾给它适当的地位,原应该调整;而中国语的替代法更见特征,更该详论。书中没有关系代词一目,是大胆的改革。关系代词本是曲为比附,不过比附得相当巧妙,所以维持了五六十年。书中“语法成分”一章里有“记号”一目,从前认为关系代词的“的”字,名词、代词和静词下面的“的”字;还有文言里遗留下来的“所”字,从前认为关系代词,杨遇夫先生定为被动助动词,这些都在这一目里。这是个新意念,新名字。我们让印欧语法系统支配惯了,不易脱离它的窠臼,乍一接触这新意念,好像没个安放处,有巧立名目之感。继而细想,如所谓关系代词的“的”字和“所”字,实在似是而非——以“所”字为被动助动词,也难贯通所有的用例;名词下面的“的”字像介词,代词下面的像领格又像语尾,静词下面的像语尾,可又都不是的。本书新立“记号”一目收容这些,也是无办法的办法,至少有消极的用处。再仔细想,这一目实在足以表现中国语法的特征,决不止于消极的用处。像上面举出的那些“的”字和“所”字,并无一点实质的意义,只是形式;这些字的作用是做语句的各种结构成分。这些字本来是所谓虚字;虚字原只有语法的意义,并无实质的意义可言。但一般的语法学家让关系代词、助动词、介词、领格、语尾等意念迷惑住了,不甘心认这些字为形式,至少不甘心认为独立的形式,便或多或少的比例起来;更有想从字源上说明这些事的演变的。这样反将中国语的特征埋没了,倒不如传统的讲法好了。

本书没有介词和连词,只有联结词;这是一个语法成分。印欧语里有介词一类,为的介词下面必是受格,而在受格的词都有形态变化。中国语可以说是没有形态变化的,情形自然不同。像“在家里坐着”的“在”字,“为他忙”或“为了他忙”的“为”字,只是动词;不过“在家里、为他”或“为了他”这几个谓语形式是限制次品的“坐着”与“忙”的末品罢了。联结词并不就是连词,它永远只在所联结者的中间,如“和、得(的)、但、况、且、而且、或、所以”,以及文言里遗留下的“之”字等。中国语里这种词很少,因为往往只消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分排在一起就见出联结的关系,用不着特别标明。至于“若、虽、因”一类字,并不像印欧语里常在语句之首,在中国语里的作用不是联结而是照应,本书称为关系末品,属于副词。本书“语法成分”一章里最先讨论的是系词。这成分关系句子的基本结构,关系中国语的基本结构,是一个重大的问题,王先生曾有长文讨论。据他精细研究的结果,系词在中国语里是不必要的。那么,句子里便不一定要动词了。这是中国语和印欧语根本差异处。柏龙菲尔特等一些学者也曾见到这里,但分析的详尽,发挥的透彻,得推王先生。经过这番研究,似乎便不必将用作述语的静词属于同动词了。

系词的问题解决了,本书便能提供一种新的句子的分类。从前的文法语法书一般的依据印欧语将句子分为叙述、疑问、命令、感叹四类。印欧语里这四类句子确可各自独立,或形态不同,或词序有别。但在中国语里并不然。这种分类只是意义的分别,只有逻辑的兴趣,不显语法的作用。本书只分三类句子:叙述句、描写句、判断句。叙述句可以说是用动词作谓语;描写句可以说是用静词作谓语;判断句可以说是用系词“是”字作谓语(这一项是就现代语而论)。这三类句子,语法作用互异,才可各自独立。而描写句见出中国语的特征,判断句见出中国现代语的特征;这些特征是值得表彰的。书中论简单句和复合句,也都从特征着眼。简单句是“仅含一个句子形式的句子”,复合句是“由两个以上的分句联结而成者”。先说复合句。复合句中各分句的关系不外平行(或等立)和主从两型。本书不立主从的名称,而将这一型的句子分别列入条件式、让步式、申说式、按断式四目。这个分类以意义为主,有逻辑的完整。王先生指出在中国语里这些复合句有时虽也用关系末品造成,但是用意合法的多。因此他只能按意义分类。至于一般所谓包孕句,如“众人知贾政不知理家”,本书却只认为简单句。因为句中只有一个句子形式“贾政不知理家”,而“众人知”并没有成为一个句子形式。“贾政不知理家”这个句子形式这里只用作首品,和一个名词一样作用。

书中论简单句,创见最多。中国语的简单句可以没有一个动词,也可以有一个以上的动词,如上文举过的“在家里坐着”便是一例。这也是和印欧语根本差异处。这是谓语形式的应用。谓语形式这意念是个大贡献。这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句子的意念,在简单句的辨认,也就是在句子与分句的辨别上,例如“紫鹃……便出去开门”,按从前的文法语法书,该是一个平行的复合句,因为有两个动词、两个谓语。但照意义看,“出去、开门”是连续行为,是两个谓语形式合成一个“完整而独立的语言单位”;这其实是简单的。再举一个复杂些的例,“东府里珍大爷来请过去看戏放花灯”,就意义上看,更显然是一个简单句;“来、请”是连续行为,“过去、看戏、放花灯”也是的。五个谓语形式构成一个简单句的谓语。一般的语法学家也可以比附散动词(即无定式动词)的意念来说明这种简单句。但印欧语的散动词往往有特别的记号或形态,中国语里并无这种词,中国语其实没有所谓散动词。只有谓语形式可以圆满地解释这种简单句。本书称这种句子为递系式,是中国语的特殊句式之一。

递系式以外,本书还列举了能愿式、使成式、处置式、被动式、紧缩式五种特殊句式,都是简单句。从前的文法语法书也认这些为简单句,但多比附印欧语法系统去解释。如用印欧语里所谓助动词解释能愿式的句子“也不能看脉”里的“能”字,被动式句子“我们被人欺负了”里的“被”字;用散动词解释能愿式句子“那玉钏儿先虽不欲理他”里的“理”字,使成式句子“就叫你儒大爷爷打他的嘴巴子”里的“打”字;用介词解释处置式句子“我把你膀子折了”里的“把”字,紧缩式句子“穷的(得)连饭也没的吃”里的“的(得)”字。其实这些例子除了末一个以外,都该用谓语形式解释。那紧缩式句子里的“的(得)”字,本书认为联结词,联结的也还是谓语形式。这五种句子其实都是递系式的变化。有了谓语形式这意念,这些句式的结构才可以看得清楚,中国语的基本特征也才可以完全显现。书中并用新的图解法表示这些结构,更可使人了然。书中又说到古人文章不带标点,遇着某一个意义可以独立也可以不独立时,句与分句的界限就不能十分确定;我们往往得承认几种看法都不错。这是谨慎而切用的态度,关系也很大。

新文学运动和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语在加速地变化。这种变化,一般称为欧化,但称为现代化也许更确切些。这种变化虽然还只多见于写的语言——白话文,少见于说的语言,但日子久了,说的语言自然会跟上来的。王先生在本书里特立专章讨论欧化的语法,以见眼光远大。但所谓欧化语的标准很难选择。新文学运动到现在只有二十六年,时间究竟还短;文学作品诚然很多,成为古典的还很少。就是有一些可以成为古典,其中也还没有长篇的写作。语法学家取材自然很难;他若能兼文学批评家最好。但这未免是奢望。本书举的欧化语的例子,范围也许还可以宽些,标准也许还可以严些;但这对于书中精确的分析的结果并无影响。“欧化的语法”这一章(第六章)的子目便可以表现分析的精确,现在抄在这里:

一、复音词的创造;二、主语和系词的增加;三、句子的延长;四、可能式、被动式、记号的欧化;五、联结成分的欧化;六、新替代法和新称数法。

看了这个子目,也就可以知道欧化的语法的大概了。中国语的欧化或现代化已经二十六年,该有人清算一番,指出这条路子哪些地方走通了,哪些地方走不通,好教写作的人知道努力的方向,大家共同创造“文学的国语”。王先生是第一个人做这番工作;他研究的结果影响将来中国语的发展,一定不在小处。

本书从造句法讲起,词类只占了一节的地位,和印欧语的文法先讲词类而且逐类细讲的大不同。这又是中国语和印欧语根本差异处。印欧语的词类,和形态和作用是分不开的,所以在语法里占重要的地位。中国语词可以说没有形态的变化,作用又往往随词序而定,词类的分辨有些只有逻辑的兴趣,本书给的地位是尽够了的。本书以语法作用为主,而词、仂语等都在句子里才有作用。所以从造句法开始。词类里那些表现语法作用的,如助动词(“把”字、“被”字等)、副词、情貌词、语气词、联结词、代词,都排在相当的地位分别详论。但说明作用,有时非借重意义不可。语句的意义固然不能离开语句的结构——就是语法作用——而独立,但语法作用也不能全然离开意义而独立。最近陈望道先生有《文法的研究》一篇短文(《读书通讯》五十九期),文后附语里道:“国内学者还多徘徊于形态中心说与意义中心说之间。两说都有不能自圆其说之处。鄙见颇思以功能中心说救其偏缺。”功能就是作用。可惜他那短文只描出一些轮廓,无从详细讨论;他似乎是注重词类(文中称为“语部”)的。这里只想举出本书论被动句的话,作为作用和意义关系密切的一例。书中说被动句所叙述的,对句子的主格而言,是不如意或不企望的事。这确是一个新鲜的发现;中国语所以少用被动句,我们这才了然。本书虽以语法作用为主,同时也注重种种用例的心理;这对于语文意义的解释是有益处的。

本书目的在表彰中国语的特征,它的主要的兴趣是语言学的。如上文所论,这一个目的本书是达到了。我们这时代的人对于口头说的也是笔下写的现代语最有亲切感。在过去许多时代里,口头说的是一种语言(指所谓官话,方言不论),笔下写的另是一种语言;他们重视后者而轻视前者。我们并不轻视文言,可是达意表情一天比一天多用白话,在现实生活里白话的地位确已超出文言之上。本书描写现代语,给我们广博的、精确的、新鲜的知识,不但增加我们语言学的兴趣,并且增加我们生活的兴趣,真是一部有益的书。但本书还有一个目的。书中各节都有定义,按数目排下去,又有练习、订误和比较语法,是为的人学习白话文和国语,用意很好;不过就全书而论,这些究竟是无关宏旨的。

朱自清
三十二年三月 昆明 E87IlR7F02VZH/xTRVcvJnH7zcOt0U1lfST5LT+p+2uPJelJRvilcg+qGdbVv2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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