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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惠王章句下
(共十六章)

《梁惠王下》共十六章。前几章集中论述了治国要“与民同乐”的道理,后几章则主要论述治国要任用贤能之人。

孟子所说的“乐”,当然含有娱乐之义,但又不仅仅指娱乐,而是具有丰富的内涵。第一章和第二章用对比的方式举出贤明君王和暴虐君王的所作所为引起的不同效果,证明了一国之统治者要“与民同乐”的道理。所谓“与民同乐”,不仅仅是指同百姓一道娱乐,更主要的是指统治者要推己及人,施恩于民,关心百姓疾苦。古往今来,何谓仁?何谓得民心?无非是想百姓所想,急百姓所急而已。“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只有达到此种境界才能君民一心,实现仁政理想。“与民同乐”的道理十分简单,而实行起来却不容易。孟子的提醒是有长久的警示意义的。

本卷还涉及治国如何任用贤能的问题。进贤用能是儒家的一项重要政治主张,最初是由孔子提出的。《论语·为政》云:“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直”,就是贤能之人;“枉”就是奸邪小人。孟子继承了孔子的学说,在《告子下》第十五章中举出舜、傅说、胶鬲、管仲、孙叔敖、百里奚等出身微贱而被重用的事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不仅如此,孟子还在本卷第四章中提出了鉴别真假贤能之人的标准,即反复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并认真考察。孟子还为所谓“弑君”行为辩护,认为那些“贼仁者”、“贼义者”和“残贼之人”(独夫)只有将其撤换掉甚至杀掉,而执行此行为的臣下则不会有以下犯上的罪名,因为“独夫”已失去了做君王的资格,而这样做的臣下就是贤臣。这些论述,实际上已涉及为君之道和为臣之道是对等的问题。据说,明太祖朱元璋对这些主张颇为不满,因此力主删削《孟子》一书。

今天,我们要对孟子的这些主张做出正确评价,这对处理好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大有裨益。 0C5/FRWfnVDy7sBm2o80M6Nf0u9ZT1dv9ysHEChNRlpoL/+bFlyT55S7wiA0s1N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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