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上课,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穿校服的新生,还有一个端着一张大课桌的校工。正在打瞌睡的同学也醒了过来,个个都站了起来,很是惊讶。
“罗杰先生,我给你带来了一个学生。如果他的学习和品行都不错的话,就按照年龄,让他进入高年级。”
那个新生站在门后的角落里,几乎没人能看到他。这是个乡下孩子,十五岁左右,个子比我们所有人都高。他肩膀不宽,但身上那件短装夹克衫的袖孔似乎有点紧,在袖口处露出了红红的手腕,想必是平日里裸露惯了。
我们开始背诵课文。那个男孩全神贯注地听着,像听布道一样专心致志;两点钟,下课铃响了,老师不得不提醒他和我们一起排队。
我们平时有个习惯,一进教室,就把帽子扔在地上,这样我们就可以腾出手来。但是,那个新生要么没有注意到这一套,要么还不敢这样做,祷告结束了,他还把帽子放在膝盖上。
“站起来。”老师说。
他一起立,帽子就掉了。全班同学都笑了起来。他弯下腰把帽子捡了起来。邻座的一个同学用手肘碰了一下,帽子又掉在了地上,他又把它捡了起来。
“把你的帽子拿开。”老师说。
同学们哄堂大笑,这令这个可怜的孩子十分困扰,不知道是该把帽子拿在手中,还是放在地上,或者戴在头上。他重新坐下,还是把帽子放在膝盖上。
“站起来,”老师又说,“告诉我你的名字。”
新生含糊不清地说了个名字,大家都没有听清楚。
“再说一遍!”
声音仍旧含糊不清,而且被全班的笑声淹没了。
“大点声!”老师喊道,“大点声!”
老师让他念了一遍,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拼写,再连起来重念了一遍,总算弄清楚他的名字是“夏尔·包法利”。他让这个可怜的孩子坐到讲台前的惩罚桌上去。他站起来,走向惩罚桌,但又显得犹豫不决。
“你在找什么?”老师问。
“我的帽子。”新生怯生生地说,不安地四下张望,全班又是哄堂大笑。
“全班罚抄五百行诗!”老师厉声说道。然后,他略微温和地对新生说:“过来吧,你会找到你的帽子的。没人偷你的。”
晚自习时,夏尔·包法利从书桌里拿出笔,把文具摆得整整齐齐,细心地用尺子在纸上画线。我们见他学习非常认真,尽他最大的努力在字典里查找每一个单词。毫无疑问,他正是凭着这股认真劲,才没有降级。虽说他通过了考试,却没有什么天赋。他的拉丁文启蒙老师是村里的神父,他的父母为了省钱,迟迟不肯送他来上学。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先生是个退役少校,一八一二年离开部队,凭着自己的魅力和长相,娶了个妻子,捞到六万法郎的陪嫁。婚后,他就靠妻子的财产过了两三年日子,吃得好,起得晚,拿着一根长长的烟管吸烟,晚上剧院不关门就不回家。岳父去世,没留下什么遗产。为此,他极为恼火,便开始做生意,可是亏损了一些钱。于是他退居乡野,希望能赚上一笔。
可他对农活一无所知,他不让马下地干活,而是骑着它到处闲逛;他不把酒卖掉,而是自己喝光;他把家里最肥的家禽宰了自己吃。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最好打消一切发财的念头。
于是,他一年花两百法郎在科州和皮卡迪交界处租了一所半田庄、半住宅的房子。他闷闷不乐,悔恨交加,怨天尤人,嫉妒他人,从四十五岁起,就关门闭户,说是厌倦人世,决心清静地过日子。
他的妻子曾经深爱着他,对他百依百顺,可他反倒越来越不喜欢她。他们刚结婚时,她性格活泼,柔情似水,可是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她的脾气越来越暴躁易怒。刚开始,她虽然受了很多苦,但从不抱怨,后来看到他追求村里的姑娘,便开始抱怨。再后来,她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便保持沉默,忍气吞声,直至去世。她过去经常得到处奔波,处理事务。她得去见律师,得记住账单什么时候到期;在家里,她又得缝缝补补,洗洗烫烫,监督工人,支付各种费用。而她的丈夫却什么事都不管,稍微清醒一点时还尽说些忘恩负义的话。
她生了个男孩,把他宠得像个小王子。母亲喂他吃果酱,而父亲则让他光着脚在房间里到处乱跑。他对妻子那母性的温情不以为然,心里自有一套培养孩子的方法,他希望孩子从小吃苦耐劳,有一个强健的体魄。他让孩子在没有生火的情况下睡觉,教他喝酒,教他嘲笑教堂的游行队伍。但这个小孩天性温和,辜负了父亲的一片苦心。母亲总是把儿子带在身边,给他讲故事,给他唱歌,不停地逗他开心。她教他认字,而包法利先生却轻视教育,认为这一切都是白费劲,因为他们根本没钱供他上公立学校,没钱给他谋个职位,也无法给他提供做生意的本钱。包法利夫人只好紧咬嘴唇,任凭孩子在村子里乱跑。
在母亲的努力下,他十二岁时开始学习,老师是教堂的神父。不过上课时间太短,又不固定,起不了多大作用。功课都是教父忙里偷闲教的,他就站在那里,匆匆忙忙讲上一课。有时,神父看见小男孩在田地里东奔西跑,就会把他叫过来上一会儿课,但经常不是被下雨就是被过路的熟人打断。尽管如此,神父对小男孩总是很满意,甚至还说“小伙子”记性挺好。
夏尔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包法利夫人采取了有力措施。包法利先生问心有愧,或者说嫌累了,居然不反对就让步了,但还是拖了一年才送他上学。六个月过去了,第二年十月底,夏尔总算进入了卢昂的一所中学,是父亲把他带到学校的。
他是个性情温和的孩子,在该玩的时候玩,该读书的时候读书,上课专心听讲,在寝室里好好睡觉,在餐厅里好好吃饭。每逢周四晚上,他都会给母亲写一封长信,然后复习历史笔记。散步的时候,他会跟同样来自乡下的校工聊天。他学习很刻苦,在班上总是保持中等水平。有一次,他甚至获得了一本博物学证书。但到第三年结束时,他的父母让他退学,改为学医。
他的母亲认识一家洗染店的老板,就在洗染店的四楼为他找了一间房子,并为他的入住做好了准备。她找了一些家具: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一张从家里运来的旧床,还买了一个可供那可怜的孩子取暖用的火炉和一些木柴。到了周末,她便动身回家了,留下他一个人照顾自己。
学校的课程让他头昏脑涨: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剂学、植物学和治疗学。他什么也不懂。他专心致志地听讲,可还是听不懂。尽管如此,他仍然刻苦学习,认真记笔记,参加所有的课程,从未落下任何一堂课,按要求完成每天的作业。
为了省钱,他母亲每个星期都会托邮车捎来一块烤肉。他从医院回来,就一边靠墙跺着脚,一边拿烤肉当午餐。然后,他就匆忙赶去上课,去手术室,再去医院,然后回到位于城镇另一端的住所。晚上,吃完房东准备的简单晚餐,他就回到自己房间开始用功,身上湿漉漉的衣服被他面前的熊熊炉火一烤,直冒热气。
在美好的夏日傍晚,他会打开窗户,倚着窗台往外看。流淌的河水穿过桥梁和栅栏,使卢昂的这个街区成了小威尼斯。对面屋顶上是明净的天空和一轮西沉红日。在家里该有多好啊!树下该有多凉爽啊!他张开鼻孔想吸进乡间宜人的气息,却什么也没吸到。
他消瘦了,个子长高了,脸上一副忧郁的表情,让人非常感兴趣。稍一松懈,自然而然,早先下的决心就被他一股脑抛到了一边。有一回,有一堂课他没去上,第二天,干脆所有的课他都没去上。尝到了偷懒的甜头,渐渐地,他完全放弃了学业。他泡起了酒吧,觉得每晚进入肮脏的酒吧是体现自由的壮举,为他平添了几分自尊。他初涉人世,初尝偷乐的滋味,每次进入酒吧,抓住门把手,就有一种近乎肉体上的快意。于是,许多积在心头的东西膨胀开来,他学会了唱歌,学会了调酒,最后,连做爱也学会了。
考前如此准备,学位考试自然是一败涂地。而考试的当天晚上,他家人还等他回去庆功。他步行回家,到村口停了下来,托人把母亲叫了出来,向她坦白了一切。她原谅了他,把失败归咎于考官不公,鼓励了他几句,并答应把这事兜起来。五年过后,包法利老先生才知道真相,但事情已经过去,他也就让它过去了。再说,他也没办法相信自己的儿子会是个蠢材。
于是夏尔重新埋头苦读,全力准备考试,把所有旧题都背得很熟。这回他通过了考试,成绩相当不错。这对母亲来说是个大喜的日子!全家大摆酒宴。
他该去什么地方行医呢?去托斯特,那里只有一位老医生。包法利夫人早就盼着他死了。不等老头子卷铺盖,夏尔就在他对面安顿了下来,准备接他的班。
对包法利夫人来讲,把儿子抚养成人,让他学医,并帮他在托斯特挂牌行医,这还不算完,她认为他还需要一个妻子。她给他物色到了一个寡妇,四十五岁,年收入有一千二百法郎。尽管杜比克夫人相貌丑陋,骨瘦如柴,但仗着她的巨额财富,也有不少男人想要娶她。为了成全儿子的好事,包法利夫人巧施妙计,挤掉了其他对手。
夏尔满以为结了婚,就能过上舒心日子,凡事可以自己做主,钱也可以随意花费。但是当家做主的却是他老婆。他在人前什么话当说,什么话不当说,都不能自己做主;他要按她的喜好穿衣服,按照她的吩咐催促病人还账。她拆看他的信件,监视他的行动,在他给女患者看病时,她站在门口偷听。
她总是抱怨神经痛,胸口闷,肝火旺。听到脚步声她就觉得难受;人们一走,她就嫌寂寞难耐;人们回来,她又说他们肯定是想看她早死。晚上夏尔一回来,她就从被窝里伸出瘦长的胳膊,搂住他的脖子,对他诉起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