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什沃思警长大腹便便,走路慢吞吞的,蒂姆后来发现,他手下的警员和绝大多数镇民都叫他约翰警长。他有着垂耳猎犬般的下巴,满头浓密的白发,制服衬衫上有一块番茄酱的污渍。他腰间别着一把格洛克手枪,小拇指上有一枚红宝石戒指。他口音很重,看上去一副好乡亲的友好态度,但深陷于肥厚眼窝中的双眼机敏而好奇。假如他不是黑人,倒是很适合去演《威震八方》 之类的南方俗套电影。还有一点,他办公室的墙上挂着镶了框的联邦调查局匡蒂科国家学院的毕业证书,旁边是特朗普总统的官方肖像。这可不是集燕麦包装盒兑奖券能换到的东西。
“那好吧,”约翰警长说,坐在办公椅里往后一靠,“我没多少时间。玛塞拉最讨厌我吃饭迟到。当然了,除非碰到什么生死危机。”
“明白了。”
“那咱们就直接说最重要的吧。你为什么离开萨拉索塔警察局,还有你来这儿干什么?南卡罗来纳州一共也没几条旅游路线,而迪普雷镇更是不在其中任何一条上。”
阿什沃思今晚大概不会打电话给萨拉索塔警察局,但明早肯定会,因此粉饰太平毫无意义。蒂姆也不想这么做。要是他得不到巡夜人的工作,他打算在迪普雷镇过一夜,明早再上路,继续他前往纽约走走停停的旅程。他现在将这段旅程视为一个必要的间歇,往前是去年年末某一天在萨拉索塔的韦斯特菲尔德商场发生的事情,往后是他的下一段人生。抛开这些不说,诚实也是最优策略,因为谎言往往会反噬说谎者,特别是在这个时代,只要你有键盘和无线网络,几乎所有信息都唾手可得。
“他们让我在辞职和被开除之间做选择。我选择了辞职。没人乐意,尤其是我,我喜欢我的工作,也喜欢墨西哥湾,但这是最好的结果。这样我能领到一小笔钱,当然比不上全额补偿金,但有总比没有好。我和我前妻平分了。”
“原因呢?长话短说,这样我吃饭还赶得上热的。”
“用不了太久。去年十一月的一天,我值班快结束的时候,拐进韦斯特菲尔德商场买鞋。我要去参加一场婚礼。当时我还穿着制服,明白吗?”
“明白。”
“我走出鞋区,一个女人跑过来说有个少年在电影院旁边挥舞手枪。于是我跑了过去,三步并作两步。”
“你掏出了武器吗?”
“没有,长官,刚开始没有。拿枪的少年大概十四岁,我确定他不是喝醉了,就是嗑药了。他脚下还有另一个孩子,他正在踢那个孩子。枪也指着他。”
“听着怎么像克利夫兰的那个案子。警察朝一个挥舞弹丸枪的黑人少年开了枪。”
“我走过去的时候也在想这个,朝塔米尔·赖斯开枪的警察发誓说他认为少年在挥舞真枪。而我相当确定自己看见的不是真枪,但不敢百分之百肯定。你应该知道为什么。”
约翰·阿什沃思警长似乎忘记了晚饭。“因为你的犯人用枪指着地上的孩子。你没理由用一把假枪指着别人。除非地上的孩子不知道真相。”
“嫌疑人后来说他在朝那个孩子挥舞枪,而不是指着他,说‘那是老子的,狗娘养的,你不能拿老子的东西’。我见到的却不是这样。我见到的是他用枪指着那个孩子。我命令他放下武器,举起双手。他要么没听见,要么听见了不理我。他继续踢地上的孩子,用枪指着对方——或者挥舞,按照他的说法。总而言之,我掏出了武器。”蒂姆停顿片刻,“另外,也许并不重要,但两个孩子都是白人。”
“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两个年轻人在打架。一个倒在地上,正在受到伤害。另一个手持或许是真枪的武器。所以你朝他开枪了吗?希望没发展到那一步。”
“没人中枪。但是……你知道人们看见打架就会围过来看热闹,但有人掏枪就会一哄而散。”
“当然。只要脑子还没坏掉,就该跑得远远的。”
“当时也是这样,但还是有几个人留下了。”
“而且在用手机拍摄。”
蒂姆点点头。“四五个想当斯皮尔伯格的。总而言之,我对着天花板开了一枪,按理说只是为了警告。这也许是个错误的决定,但当时似乎很正确,也是唯一的办法。然而商场的那个区域有吊灯。子弹打中了一盏吊灯,吊灯掉下来,不偏不倚地砸在一个旁观者的脑袋上。拿枪的小子扔下枪,枪一落地我就知道那肯定不是真枪,因为它弹了起来。结果那是一把塑料水枪,只是做成点45口径的自动手枪的样子。躺在地上挨踢的小子身上有几块淤伤和几个破口,甚至都不需要缝针,但那名旁观者失去意识,昏迷了三小时,脑震荡。按照他的律师的说法,后遗症包括失忆和剧烈头痛。”
“那人起诉了警察局?”
“对。会打一段时间官司,但他最后会拿到赔偿撤诉。”
约翰警长思考了片刻。“假如他为了拍摄而留在现场,那他就拿不到那么多赔偿了,无论头痛有多么严重。我猜警察局对你的判决是鲁莽射击。”
确实如此,蒂姆心想,要是咱们能只谈到这一步就好了,然而不可能。约翰警长看上去像非裔美国人版《正义前锋》里的霍格老大,但他一点也不傻。他很同情蒂姆的处境,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会这么做,但他依然会核实情况。其余的事情还是由蒂姆直接告诉他比较好。
“在进鞋店之前,我在冲浪客酒吧喝了几杯。送那小子去拘留所的接警人员闻到我嘴里的酒气,给我做了测试。吹出来的数字是‘06’,不到法定下限,但还是不够好,因为我开枪让一个人进了医院。”
“贾米森先生,你平时喜欢喝酒吗?”
“离婚后的六个月喝得很多,但那是两年前了。现在喝得少了。”我当然会这么说了,他心想。
“嗯哼,嗯哼,让我捋一捋。”警长竖起一根胖乎乎的食指,“你快下班了,也就是说,假如你脱掉了制服,那个女人一开始便不会跑向你。”
“很可能不会,但也许我听见有人争吵,还是会去现场看一看。警察永远不会真的下班。我相信你知道这一点。”
“嗯哼,嗯哼,但你会带枪吗?”
“不会,枪会锁在我的车里。”
阿什沃思为此竖起第二根手指,然后加上第三根。“那小子手里很可能是假枪,但也有可能是真枪。你不可能百分之百确定究竟是真是假。”
“对。”
第四根手指竖了起来。“你的警告性射击打中了一盏吊灯,吊灯不但掉了下来,还砸在无辜旁观者的脑袋上。当然了,前提是拿着手机拍摄的浑球也能被称为无辜旁观者。”
蒂姆点点头。
警长的大拇指也竖了起来。“然而在事情发生前,你凑巧喝了两杯含酒精的饮料。”
“对,而且我还穿着警服。”
“不明智,没有……怎么说的来着……远见,但我还是要说,你真是倒霉极了。”约翰警长用手指敲打办公桌的边缘。每次轮到小拇指,红宝石戒指就会叩出轻微的咔嗒声。“我觉得你的故事太荒唐了,不可能是假的,但我还是要打电话到你以前的就职单位核实一下。别的不说,至少能让我再听一遍故事,重新惊叹一番。”
蒂姆微笑道:“我的上司是贝尔纳黛特·迪皮诺。她是萨拉索塔警察局的局长。您快回家吃饭去吧,免得您夫人生气。”
“嗯哼,嗯哼,玛西 就留给我去操心吧。”警长俯身向前,肚皮顶着办公桌。他的眼睛比先前更亮了。“贾米森先生,要是我现在对你进行酒精测试,你会愿意吹气吗?”
“悉听尊便。”
“别以为我不会测。别以为我没这个必要。”他靠回去,办公椅再次发出受苦的呻吟声。“你为什么会想在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小镇做一份巡夜人的工作?薪水一个星期只有一百美元,就从星期天到星期四晚上的麻烦而言,这点钱真是微不足道,星期五和星期六晚上的情况就更糟糕了。彭利的脱衣舞俱乐部去年关门了,但周边地区还有好几家破酒吧。”
“我祖父曾经在明尼苏达州的希宾做过巡夜人。就是鲍勃·迪伦长大的那个小城。那是他从州警局退休以后的事。因为他,我从小到大都想当警察。我看见外面的告示,心想……”蒂姆耸耸肩。他想到了什么呢?和他去废品回收厂找工作时想到的差不多,基本上什么都没想。他忽然想到自己有可能——至少从精神上说——处于某种困难境地。
“跟随你祖父的脚步,嗯哼。”约翰警长把双手扣在他可观的腹部上,用那双深陷于肥厚眼窝中明亮而好奇的眼睛盯着蒂姆,“你当自己已经退休了,是这样吗?想找点事情做做,来消磨无聊的时光?但似乎还太年轻了吧,你觉得呢?”
“从警察局退休而已。那段人生已经结束了。有个朋友说他能在纽约帮我找个保安工作,而我也想换个环境。也许我不去纽约也能找到。”他觉得自己真正想要的是换个心情。巡夜人的工作未必能行,但也很难说。
“你说你离婚了?”
“对。”
“有孩子吗?”
“没有。她想要,我不想,我觉得我还没准备好。”
约翰警长低头看蒂姆的申请表。“上面写着你四十二岁。大多数人——也许不是所有人——如果到这时候还没准备好……”
他没说完,用警察最擅长的方式等待蒂姆打破沉默。但蒂姆没有开口。
“贾米森先生,你最后也许还是会去纽约,但目前你只是在四处漂泊。可以这么说吧?”
蒂姆想了想,同意他的这种说法。
“假如我把这份工作给你,我怎么知道你两个星期或者一个月之后不会继续上路呢?迪普雷镇不是全世界最好玩的地方,在南卡罗来纳州也算不上。我想知道的是,先生,我怎么知道你靠得住呢?”
“我会留下的,只要你觉得我能胜任就行。要是你觉得我不行,可以直接开了我。要是我想继续上路,我会给你足够长的处理时间。我向你保证。”
“薪水不够过日子的。”
蒂姆耸耸肩。“需要的话,我会另外找点事做。你不会说这儿只有我一个人必须多打一份工来贴补家用吧?另外,我存了一笔小钱,够我坚持一段时间。”
约翰警长坐在那儿沉思了一小会儿,然后站起身。以他的体重来说,他敏捷得令人称奇。“明天上午你过来,咱们看看该怎么办。十点左右就行。”
这样你就有足够的时间打电话给萨拉索塔警察局了,蒂姆心想。他要看我的说法是否属实,顺便看看我的记录里还有什么其他污点。
他起身伸出手。约翰警长紧握住他的手。“贾米森先生,今晚你在哪儿过夜?”
“前面那家汽车旅馆,只要他们有空房间。”
“哦,诺伯特有的是空房间,”警长说,“不过我猜他不会向你兜售大麻。要我说,你身上还有那么一丁点警长的样子。要是你消受得了油炸食品,贝芙小馆一直营业到晚上七点。我喜欢他们家的牛肝和洋葱。”
“谢谢。也谢谢你肯抽时间和我谈。”
“哪儿的话,和你聊得很开心。你去旅馆登记的时候,就说约翰警长请他给你安排一个好房间。”
“一定。”
“但上床之前,你还是要仔细看一眼有没有虫子。”
蒂姆微笑道:“已经有人提醒过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