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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内群的形成

亲不尊,熟生蔑 (familiarity breeds contempt),这句谚语有着相当的欺骗性。尽管我们有时确实会对日常生活和同伴感到厌倦,但那些有力支撑着我们生活的价值观的确取决于熟悉感。更重要的是,熟悉的也容易 变成 有价值的。我们爱着那些陪伴我们长大的烹饪风格、习俗和人们。

在心理学意义上,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所熟悉的东西是生存必不可少的基础。既然这一存在是好的、令人满意的,那么它所伴随的基础也是好的、令人满意的。一个孩子一出生就被给定了父母、邻居、地区、国家,还有宗教、种族和社会传统。对他而言,这些归属关系是理所当然的。既然他是其中的一员,那它们也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是 好的 、是 人满意的

早在5岁时,孩子就能够理解自身从属于很多群体。比如,他会产生一种族群认同感。但直到9岁或10岁时,他才开始理解这一族群资格意味着什么,像犹太人和异教徒有什么不同,贵格会和卫理公会有什么不同。但他会先于这些理解而发展出强烈的内群忠诚。

有些心理学家认为,孩子会因归属于这些群体而获得“奖赏”,这种“奖赏”促成了忠诚。换言之,家庭的哺育和照顾、邻居和国族同胞们的礼物和关注,让他学会去爱,他的忠诚建立在这些“奖赏”的基础上。这种解释的充分性值得怀疑。黑人儿童极少甚至从来不会因身份受到奖赏,事实恰恰相反;但他依然对自己的种族保持忠诚。一个来自印第安纳州的人每当想起家乡就会心潮澎湃,不一定是因为他在那里度过了快乐的童年,而是仅仅因为他 来自 那里。这是他存在的根基。

当然,奖赏能促进这一过程。孩子若是在家族聚会中有过愉快的体验,此后就会更加依恋其家族。但一般无论如何他都会依恋自己的家乡,只因为这是他生命中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那么,快乐或者说奖赏便不是忠诚的唯一理由。我们的群体归属很少是被快乐所维系的——娱乐性的群体除外。而且,忠诚一旦形成,再要改变将会经历剧烈、长久而痛苦的过程。有时甚至再大的惩罚都无法让我们割舍这种忠诚。

人类学习过程中这种 根基 原则相当重要。我们无须假定一种“群居本能”来解释人们为何喜欢待在一起:人们只是彼此连锁交织成他们自己的关系网。既然自身存在是令人满意的,那么社会生活也同样令人满意。我们也无须假定一种“类别意识”来解释人们为何拥护他们自己的家庭、部落和族群。脱离了这些,自我将无法成为其自身。

任何人都不愿成为别人。无论对自己感到多么不开心、多么受阻碍,他都不会想和其他人互换位置。他抱怨自己的不幸、祈祷自己命运的改善,但这总归是关乎 他自己 ,他想要提升的是 他自己 。这种对自身的依附是人类生活的根基。我可以说我嫉妒 。但我不想 成为 你,我只是想让自己也拥有你所拥有的特质或财产。人类所有基本的关系都遵从、伴随着这种自爱而产生。既然无法改变家族、血统、传统、民族或母语,便予以承认和接受。方言和口音不仅萦绕于舌尖,也扎根在心中。

奇妙的是,和自己所有的内群都有直接接触并非必需。诚然,他了解他的家庭成员。(然而一个孤儿也可能热切地依恋于他未曾谋面的双亲。)他也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真实联系来了解俱乐部、学校、街区这些群体。但是对其他的群体,则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象征符号和谣言传闻。任何人不可能直接接触到他所在的整个种族群体、所有社团成员以及全部同教派教徒。当听到曾祖父们作为船长、拓荒者或贵族的丰功伟绩时,年少的儿童往往会被深深地吸引,正是在他们脚下,才形成了这个孩子赖以认同其自身的传统。那些他所听闻的事情,和他所经历的事情一样,为他的生存提供了真切而坚固的根基。通过符号,一个人习得了家庭传统、爱国主义和种族自豪感。这些内群,尽管只是口头上的定义,却依旧被真切而密实地编织起来。

何为内群?

在一个稳固的社会,预测个体会形成何种忠诚——对哪些地区、哪些氏族或是社会阶级——是相当容易的。在这种稳固的社会中,亲属关系、地位甚至居住地都被严格地规定着。

在古代中国的首都,居住安排曾一度与社会距离保持一致。一个人的生活地点表明了这个人所有的关系归属。最里边的一圈是皇宫大院,只允许政府办公人员居住。第二圈住着达官显贵。在这之外的设防区,以和平任期(Peaceful Tenures)著称,住着文官大臣和名门望族。位于更偏远的地方就是禁区,被划分给外国人和在押罪犯。最远的就是蛮夷之地,那里只住着野蛮人和流放犯。 [1]

而在更加流动的、技术性的社会(例如美国社会),不存在这种严格的规定。

普遍存在于所有人类社会中的定律有助于我们做出有用的预测。即, 每个社会中,孩子都被看作本质上属于其父母所在的群体。 他有着同样的种族、血统、家庭传统、宗教、种姓、职业地位。诚然,在我们自己的社会,他长大以后可能会脱离某些群体,但不会是全部。一般情况下,人们期待他会怀有和父母一样的忠诚和偏见,并且如果父母因其群体身份成为某种偏见的受害者,那么孩子也自然成为受害者。

这一定律也存在于美国社会,但在另外一些有着“家族主义”传统的地区,这一定律更为坚固。当美国儿童发展出一种强烈的家庭感,对其父母所在国家的起源、种族、宗教产生某种忠诚之后,他便获得了与之相应的活动范围。每个个体是独一无二的。对于父母的身份,美国儿童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些而拒绝另一些。

我们很难精确地定义内群。最好的方法就是,内群成员都可以在同等重要的本质意义上来使用 我们 这个指代词。家庭成员之间可如此,同学、会社、工会、俱乐部、城市、国家、民族亦可如此。从更模糊的意义上讲,世界上的公民皆可如此称呼。而在“我们”群体中,有一些是短暂的(例如夜晚派对),有一些则是永久的(例如家庭和氏族)。

山姆,一个一般交际水平的中年男子,列出了他的如下内群身份:

■ 父系亲戚

■ 母系亲戚

■ 原生家庭(family of orientation,出生成长的家庭)

■ 再生家庭(family of procreation,妻子和儿女)

■ 少年玩伴(记忆已经模糊)

■ 文法学校(只记得一点儿)

■ 大学校园(有时重访)

■ 大学同学(时而聚会巩固关系)

■ 现今所在教会成员(20岁时便至此)

■ 专业行业(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确定性)

■ 公司同事(但主要是所在部门同事)

■ 小圈子(时常在一起消遣的四对夫妻)

■ 一战步兵连幸存者(日渐模糊)

■ 出生所在地(相当微不足道)

■ 居住城市(鲜活的公民精神)

■ 新英格兰(地区忠诚)

■ 美利坚合众国(爱国主义处于平均水平)

■ 联合国(原则上很确信,但心理上的联系很松弛,因为这里对“我们”的使用很模糊)

■ 苏格兰-爱尔兰血统(与同一脉络的人之间有着模糊的亲属感)

■ 共和党(只在初选时投了共和党,几乎没有更多的归属感)

列表也许并不完整,但从中我们已经可以相当清晰地重构出他赖以生存的成员关系的基础。

这里他提到了一个少年玩伴。他回忆说,这个内群身份一度对他来说极其重要。10岁时他移居到一个新的街区,没有同龄人可以一起玩耍,他非常渴望找到同伴。其他的男孩们看起来很挑剔也很怀疑。他们会接纳他吗?他能否与这些帮派们相容?在这些帮派里,稍有借口就拳打脚踢是很常见的事。这种仪式,作为帮派的一种习俗,是为考核陌生者的礼貌和士气提供一种快捷而可接受的方式。他能否在帮派所设的限制下,展示出足够的勇敢、顽强和自我控制以适应这些男孩们呢?所幸在这一系列折磨和考验下,山姆很快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接纳和认可,成为这一内群的一员。也许他应该庆幸不存在其他涉及种族、宗教和地位的障碍。否则这一试验期会更久,考核也会更严苛,甚至帮派会将其永久排除在外不予接纳。

可见,有一些内群资格必须为之奋斗才能获得,但很多都是出生和传统所授。用现代社会科学的术语来说,前者称为 自致 地位(achieved status),后者称为 先赋 地位(ascribed status)。

作为内群的性别

这里,山姆没有提到性别这一先赋的身份。性别也许一度有着较为显著的意义,现在可能也是如此。

性别内群是个有趣的例子。正常情况下,2岁的孩子无法对玩伴做出区分:一个小男孩还是小女孩于他而言没什么不同;甚至在一年级,这种性别意识也是相当微弱的。一年级的小孩会在四分之一的时间里选异性小朋友作为玩伴。但到了四年级,这种性别交叉的选择几乎消失:只有2%的小朋友会选择异性。到了八年级,男孩女孩之间的友谊开始重现,但只有2%会做出跨性别的选择。 [2]

对于厌恶女性的人来说,性别的群体分界相当重要,贯穿着整个生活。女性被视为和男性完全不同的物种,并且通常是劣等的物种。第一性征和第二性征的差异会被明显夸大乃至膨胀成想象中的区隔,从而为歧视的产生提供了合法性。男性会对自己的同性别人群产生内群的团结感,而与剩下一半人类,则可能势不两立,冲突频发。

查斯特菲尔德勋爵时常告诫儿子,要用理性而不是偏见来指导生活。尽管如此,他在谈及女性时也说:

“女人都只是年长的孩子。她们闲谈只是为了消遣,偶尔有些智慧;但严谨的推理、良好的理智,我在生活中从未遇见过……”

“理智的男人仅仅同她们开些玩笑、做些游戏、玩些幽默、讲些奉承话而已,就像同一个活泼的孩子那样,但却从来不会在一些重要的问题上咨询或信任她们,尽管他常常使她们相信自己两样都做到了,而这也是世界上最为自豪的事情……” [3]

“女人们之间比男人们之间更相似,她们只有两种激情,即虚荣心和爱,这是她们共同的特征。” [4]

叔本华的观点和查斯特菲尔德的很接近。他写道,女人终其一生都是儿童,女性最基本的缺点就是没有正义感。叔本华坚持认为,女人们在推理和慎思上有天生的不足。 [5]

这种反女性主义反映了偏见的两种基本成分——诋毁和粗略概化。两位智者都没有考虑到女性中的个体差异,也没有细究他们所声称的特质到底是不是在女性比在男性中更为普遍。

颇有启发的是,它反映出人们对自身性别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对于叔本华和查斯特菲尔德来说,男女两性之间的分歧,同样也是接受的内群与拒斥的外群之间的分歧。但对很多人来说,两性之间的“战争”是虚构的,因为不存在偏见的根由。

内群的易变性

虽然每个人都有其个人关于重要内群的概念,但也会受时间的影响。过去的一个世纪中,民族和种族成员资格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与之相对的是,家庭和宗教成员资格则日渐式微(尽管仍旧极其显著)。苏格兰部族之间激烈的忠诚和对立似乎已成为明日黄花——但“优等种族”(master race)的概念日益成为人们的威胁。西方国家的女性如今已经承担了曾经只为男性保留的角色,这样的事实让叔本华和查斯特菲尔德的反女性主义论调显得陈旧而过时。

从美国人对移民的态度转变中,我们可以看到关于国家这个内群概念的变迁。美国土著居民如今很少对移民抱有理想主义的看法,他们不再觉得给受压迫的人民提供住房——将他们纳入自己的内群——是一项义务或特权。八十年过去了,镌刻在自由女神像上的铭文仿佛已然成为隔年黄历:

交给我!那疲惫的、贫乏的你们,

那成群结队拥挤一隅、渴望自由呼吸的你们,

那在大洋彼岸饱受遗弃和压迫的可怜人们,

那无家可归、饱经风霜、坎坷飘零的人们,

送来吧,全都交由我!

我将伫立于金门之侧,高举火炬,照亮你们的灿烂新生!

1918年到1924年间,反移民法案通过,火炬几乎熄灭。残喘萦绕的愁绪不足以强到使这一屏障产生明显的松动,紧接着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又造成了更多人流离失所、风雨飘摇,惨况空前绝后,他们哭着喊着央求被准入。是松动还是严格限制,在经济学和人道主义的立场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执。但是人们开始变得惶恐。保守派害怕激进思想的渗入,新教徒担心自身岌岌可危的主导地位被进一步削弱,反犹分子拒绝犹太人,一些工会成员则担心工作岗位的大量开放将威胁到自身职业的安全和稳定。

在有数据可考的这一百二十四年间,大约有40 000 000移民移居美国,平均每年多达1 000 000人。其中85%来自欧洲。一代以前,反对和拒斥的声音从未听闻。但时至今日,几乎所有的请求都被拒之门外,“无家可归的难民”的拥护者也寥寥无几。时代变迁,但无论何时向着坏的方向发展,内群的边界都在收紧。外来人被怀疑、被排斥在外。

不仅仅内群的定义和强度在特定文化中会随时间流逝而改变,单个的个体也可能在一种场合下持有一种群体忠诚而在另一场合下持有另一种。下面这则有趣的段落摘自赫伯特·乔治·威尔斯的《现代乌托邦》,它生动地展现了这种灵活性。该段落说的是一个自命不凡的势利之人——有着狭窄的群体忠诚。但就算是个势利之人,也有一定的灵活性,因为他发现在一些时候认同一个内群而在另一些时候认同另一个会带来很多的便利。

这个段落说明了很重要的一点:内群身份并不是永固不变的。出于某种目的,个体选择其一种范畴资格;出于其他目的,个体会选择稍大一点的其他范畴。这取决于他自我满足(self-enhancement)的需要。

威尔斯这样描述一个植物学家的忠诚:

他对系统生物学家有着强烈的爱意,而对植物生理学家则相反,这时他认为后者都是猥亵、罪恶的无赖;但他又对所有的植物学家和生物学家有着强烈的爱意,而对物理学家和那些从事精密科学的人则相反,这时他认为后者都是迟钝、呆板、思想丑陋的无赖;但是他又对所有从事科学事业的人有着强烈的爱意,而对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哲学家和文学家则相反,这时他认为后者都是野蛮、愚蠢、不道德的无赖;但是他又对所有受过教育的人有着强烈的爱意,对工人则相反,这时他认为后者都是谎话连篇、游手好闲、酗酒成瘾、偷盗成性、肮脏不堪的无赖;但是当工人被囊括进其他所有人当中,作为 英国人 ,他又认为其有着欧洲人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这时他认为后者都是…… [6]

因此,归属感是高度个人化的问题。即使两名来自同一内群的成员看待这个内群的方式也存在很大的分歧。图3-1给出了两名美国人对自己国族内群的定义。

图3-1 两名美国人的国族内群

个体A相对狭窄的看法是武断范畴化的产物,因为这样很方便(在功能性意义上);个体B相对宽泛的看法,形成了迥然不同的国族内群概念。在心理学意义上,他们是不属于同一个内群的。

每个个体都会在其内群中找到自身所需的安全感的精准模式。南卡罗来纳州民主党大会上的最近一项决议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富有启示意义的例子。对组成这个大会的绅士们来说,这是一个内群。但是他们对党的定义却无法接受。因此,为了重新修订这个内群以让每个成员感到安全,“民主”被重新定义为“包括所有相信区域自治而反对集中式、家长式专断统治的人,同时不包括那些观点或领导被国外势力、纳粹主义、法西斯主义、极权主义或公正就业实施委员会所激发的人”。

内群常常被重塑以适应个体的需要。一旦这种需要带有强烈的侵犯性——如本例——内群的重新定义就会主要表现为对外卜群的厌憎。

内群与参照群

我们已经宽泛地将内群定义为,可以在同等意义上使用“我们”的一群人。但读者也注意到,个体可能对他们的成员归属持有各种各样的看法。第一代意大利裔美国人可能比第二代意大利裔美国人更为看重其意大利的背景文化。少年可能将其街区团伙看得比学校更为重要。有时,个体可能会主动否认某一内群,即使他无法逃脱。

为了澄清这一情况,现代社会科学引入了参照群(reference group)的概念。谢里夫夫妇将参照群定义为“个体把自己关联(relate)为其中的一员,或在心理学意义上渴望把自己关联其中的群体”。 [7] 因此,参照群就是被接受的或个体渴望被接受的群体。

通常情况下,内群也是参照群,但事实并不总是如此。黑人可能会希望把自己关联于所在社区的白人群体。他想要拥有后者所享有的特权,想被承认为其中的一员。他可能会否定原先的内群,同时也因此感到紧张和不适。他可能会发展出一种被库尔特·勒温称为“自厌”(即,厌憎自身内群)的状态。但社区的习俗会迫使他与被划入的黑人群体一起生活、一起工作。这里,内群不同于参照群。

让我们来看下一个例子。在新英格兰一个小镇上有一位亚美尼亚血统的牧师,他有个外国名字,小镇上的人们就将他划入亚美尼亚人。虽然他对自己的背景并不排斥,但他自己从未想过祖先是谁。他的参照群(他的主要兴趣)就是他的教会、他的家人和他生活的社区。不幸的是,镇上的人们仍旧固执地认为他是亚美尼亚人。和他自己相比,同镇居民们把这一种族内群看得更为重要。

黑人和亚美尼亚人都在社区中处于 边缘 角色。将自身关联于参照群对他们来说困难重重,因为来自社区的压力会迫使他们绑缚于内群,即使这些内群对他们来说心理学意义更加微茫。

在很大程度上,所有的少数群体都饱受边缘状态的折磨,由此带来的像缺乏安全感、冲突不断、愤怒等后果阴魂不散。每个少数群体都会发现自己处在一个众多习俗、价值观和行为方式都被规定了的社会之中。因此,关乎语言、习惯、道德、法律等面向,少数群体在某种程度上会被迫将占主导地位的多数群体当作参照群。他可能一边对内群保持完全的忠诚,一边又不得不将自己关联于多数群体的标准和期待之上。这种情况在黑人中更为明显。黑人文化几乎跟美国白人文化完全相同。黑人必须将自己关联于此。然而,不管他做出何种努力,都有可能遭到粗暴的拒绝。这样,在他生物学定义的内群和文化定义的参照群之间,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冲突。顺着这条逻辑线,我们就会明白,为何少数群体在一定程度上总是处在边缘地位,并总是伴随着忧惧和怨恨等不愉快的后果。

内群和参照群这两个概念帮助我们区分了两种水平的从属关系。前者是纯粹的成员身份,而后者则告诉了我们,个体是否对这一成员身份心怀感恩和褒奖,以及个体是否追求将自己关联于另一群体之上。很多情况下这两类群体有着实质上的同一性;但事实并不总是如此。一些个体,或是出于选择,或是出于被迫,都需要不断地参照非内群的群体。

社会距离

内群和参照群之间的区分在有关社会距离的研究中被揭示出来:被试需要在鲍格达斯社会距离量表上标出自己在何种程度上愿意接纳各种族群。

1.与之联姻

2.成为俱乐部密友

3.成为街坊邻居

4.与之同业受雇

5.同为国家公民

6.仅为领地访客

7.应被驱逐出境

最惊人的发现是,不同的国家存在相似的偏好模式,无论收入、地区、教育、职业,甚至族群,其间差别甚微。不管是谁,大多数人会接纳英国人或加拿大人为公民、邻居、密友或是亲戚。这类族群血统的社会距离最小。处在另一个极端的就是印度人、土耳其人、黑人。除了一些小的差别以外,这个顺序大体上保持恒定。 [8]

虽然那些不受喜爱的群体倾向于将内群标得更高,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采用的皆是大众所流行的可接受性顺序。例如在关于犹太儿童的研究中,除了大多数犹太儿童会把犹太人排在更高的可接受水平以外,社会距离的标准模式依然存在。 [9] 类似的调查中,平均来看,黑人对犹太人可接纳程度的排位,同非犹太白人对犹太人可接纳程度的排位是相同的;犹太人对黑人的社会距离可接纳程度也很低。

这样的结果让我们不得不承认,少数族群的成员倾向于将态度塑造得和占主导地位的多数群体一样。换言之,这个占主导地位的多数群体是其 参照群 ,并对其施以强力,迫使态度的遵从。然而这种遵从却极少延伸为对少数族群自身内群的否定。一般来讲,黑人、犹太人、墨西哥人都会强调自己内群的可接纳程度,而他们在其他方面做出的选择都和更大的参照群是相同的。因此,内群和参照群在态度的形成中都很重要。

偏见的社会规范论

现在我们来理解有关偏见的一个主要理论。该理论认为,所有的群体(不管是内群还是参照群)都会发展出独特的准则、观念、标准和“敌人”来满足自己的适应性需求,同时存在着总体化和精细化的规范性压力,迫使其成员保持一致。群体的偏好必须是其成员的偏好,群体的敌人也必须是其成员的敌人。其创立者谢里夫夫妇写道:

一般情况下,引导个体形成偏见性态度的因素不是零碎的。它们的形成,功能性地服务于使个体成为群体一员的过程,即,将目标群体及其价值规范作为调控经验和行为的主要锚定点。 [10]

一个强有力的论据支持了这一观点,即,通过个人的影响力来改变态度的尝试,其效果都不理想。假设一个儿童参加了跨文化教育的课程。家庭、帮派或邻里的规范都有可能会抵消这门课程的效果。要想改变这个儿童的态度,则必须首先打破这些群体文化之间的平衡和稳固,因为这些群体对他来说更为重要。在他作为个体参与种族包容性的实践之前,他的家庭、帮派和邻里必须事先对这种包容予以承认和允许。

这印证了一句格言:“改变群体的态度,易于改变个体。”最近也有研究支持了这种观点。当把整个社区、整个贫民住宅区、整个工厂或整个学校当作改变态度的对象时,通过一定的领导、政策制定、晋升和文件颁布,群体会建立起新的规范。而一旦新的群体规范被确立,其中个体的态度就会遵照这些新的群体规范而发生改变。 [11]

虽然我们无法怀疑其结果,但该理论中有些并不一定是“集体性”的。偏见绝不单单是一种大众现象。读者试问一下,自己的社会态度是否严格地遵从着家庭、社会阶级、职业群体或教会伙伴。回答也许是肯定的,但更有可能是,不同参照群的偏见是相互矛盾的,自己无法全部共享。你们可能会说,我有独特的偏见模式,不同于任何参照群。

鉴于意识到了态度所具有的个体性,该理论的支持者提出了“可容忍行为域”的概念,承认在任何群体规范系统中只能达到一种近似的遵从,人们的态度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但不会很多。

然而,如果接受“可容忍行为域”的概念,我们就转向了态度更加个体化的面向。强调个体独特的组织方式没必要否定群体规范和群体压力的存在。一些人是群体热切的追随者,另一些人则是被动的遵从者,还有一些根本不是。如我们所见,这种遵从只是个体学习、需求、生活风格的结果。

有关态度形成,我们很难在集体性路径和个体性路径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本书主要持有的看法是,偏见在根本上是一个有关人格形成和发展的问题;没有任何两例偏见是完全相同的。个体的态度并不反映其所在群体的态度,除非有某种个人需求、个人习惯来促使他这样做。同样,本书主要认为,偏见的来源之一,也许是最常见的来源之一,就潜藏于某种需求和习惯之中,而这种需求和习惯则反映了内群身份对个体人格发展的影响。在持有这种个体性理论的同时,本书并不否认施加于个体身上的主要影响可能是集体性的。

内群可以脱离外群而存在吗?

每一条界线、藩篱都标出了界内,与界外相对立。因此,严格地讲,一个内群意味着存在相应的外群。但这种说法本身是没有意义的。我们真正想要弄清楚的是,对内群的忠诚,是否自然意味着对相应的外群会发展出不忠、敌意等消极的看法。

法国生物学家菲利克斯·唐泰克(Felix le Dantec)认为,从家庭到国家,任何社会单位都有赖于“共同天敌”而存在。家庭会与威胁成员的各种力量做斗争。排他性的俱乐部、美国退伍军人协会、国家本身,都是为了抵抗其共同敌人而存在。著名的马基雅维利式权谋也支持了这一观点,即为了巩固内群纽带而杜撰一个共同的敌人。希特勒杜撰了犹太人威胁,与其说是意图铲除犹太人,不如说是为了巩固“纳粹党”对德国的统治。在世纪之交,加利福尼亚工党煽动了反东方情绪,以此来巩固自己的社会地位,而在没有共同敌人时,其成员是冷漠而摇摆的。举办体育竞赛,面对强敌,学校精神会空前高涨。类似的事例数不胜数,以至于人们不禁认可了这一信条。苏珊·艾萨克斯研究了陌生人的进入会对幼儿园孩子们产生怎样的影响,她报告说:“外人的出现首先是群体内产生凝聚和温暖的基本条件。” [12]

社会凝聚需要共同敌人这一事实给威廉·詹姆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为此写了一篇著名的文章来讨论这一话题。在《战争的道义等价物》(The Moral Equivalent of War)中,他描述了人类关系的几种特质,特别是军龄年轻人中较为突出的特质,如爱冒险、富于攻击性和好斗性等。他劝说年轻人应该去找一些对人性忠诚感不会构成威胁的对手,以维护生活的和平。因此他的建议是,与自然斗争、与疾病斗争、与贫穷斗争。

这里并不是要否定这样的事实:一个危险的共同敌人的出现,可以加强人们的内群感。家庭在灾难面前会更加团结(只要它此前并没有彻底坍塌),国家在战争面前也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凝聚力。但从心理学意义上必须强调,这背后,首先是对于安全感的渴求,而并非敌对本身。

自己的家庭是一个内群,根据定义,则其他的家庭都是外群;但他们彼此很少发生摩擦。一百多个族群组成了美国,但冲突时不时地发生,大多数族群还勉强能够和平共处。人们知道自己所在的社区独一无二,但不一定会因此仇视其他社区。

这种情形最好可以表述为:我们除了通过对立的外群来辨认和感知自己的内群以外别无他法,但在心理学意义上,内群始终是首要的。我们生活于其中,依靠着它,甚至有时会奉献于它。对外群的敌意固然能够加强我们对内群的归属感,但并非必需。

内群对我们的生存和自尊而言有着基本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倾向于对内群产生忠诚感和族群中心主义。当7岁的男孩被问到“你自己镇上的孩子好,还是邻镇上的孩子好”时,他多数会回答“自己镇上”。问他为什么,他通常会说“我不认识邻镇的孩子”。该例有助于我们正确看待内群和外群。熟悉即 被偏爱 。陌生的事物不知为何就被当作是恶劣的、不好的,而这种敌意却并非必然存在的。

因此,虽然在所有情况下人们对内群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爱,但是对外群的态度却变化较大。一个极端,外群可能被当作共同敌人,以保护内群并强化对内忠诚;而另一个极端,外群可能会受到理解、包容,甚至因多样性而受到欢迎。教皇皮乌斯十二世在他的通谕《人民的团结》(Unity of the People)中指出了文化多样性族群的存在价值。他呼吁,保留多样性,但勿使之沾染上敌意。他说,人民的团结,是态度的团结——包容和爱——而非建立在统一(uniformity)之上的团结。

人类可否构成一个内群?

家庭通常是最小、最坚固的内群。可能正因如此,我们通常会认为,随着可容纳范围的逐渐变广,内群会变得越来越弱。随着与个人接触距离的逐渐拉大,群体成员身份的效力会逐渐变弱,图3-2正反映了这种普遍感受。为了简化,这里只列出了部分身份。

图3-2 随着身份范围的扩大内群的力度会变弱的假设

该图似乎意味着,世界性忠诚是最难以形成和维持的。某种程度上讲,这是对的。脱离实体来构造一个内群,特别是像人类这种包罗万象的概念,看起来似乎尤其困难。即使是“同一个世界”(One World)观念的热情倡导者,对此也深感棘手。假设一个外交官坐在会议桌前应付来自各国的代表,这些人说着各不相同的语言、遵照着各不相同的举止礼仪、怀抱着各不相同的意识形态,那么即使这个外交官热切坚信“同一个世界”,他仍然无法逃脱这种萍水相逢的陌生感。他的举止礼仪和公正感都源自他自己的文化,其他语言和风俗不可避免地有种奇异古怪的意味,即使不能说是次等的,那也是有点可笑而无所谓的。

假设这名思想开明的代表能发现自身民族的很多不足之处,假设他足够真诚地想要构建一个理想社会,以便各国文化的菁华能够相互融合,甚至这种极端的理想主义有可能只是存在于微末的妥协中,但尽管怀着满心赤诚,他依然发现自己总是在为自己的语言、宗教、意识形态、法律、礼仪而战。毕竟, 他的 生活方式,就是他整个民族的生活方式,他无法轻易地剔除这一生存的根基。

这种对于熟悉事物的反射性偏爱钳制着我们所有人。诚然,一个游历广泛或是一个被赋予了世界大同精神的人,会对其他国族的人更加友善。他意识到,文化之间的差异并不一定意味着劣等性。但对于那些缺乏想象力和见识短浅的人来说,给予一些人为的支持是必需的。他们需要 (symbols),以使人类内群看起来更加真实,而这样的符号现在几乎没有。国家会有旗帜、主题公园、学校、国会大厦、货币、报纸、假日、军队和历史档案,即使国家尺度上的团结符号会有极少一部分延伸至国际尺度,这一过程也是非常缓慢的,而且缺少公共宣传而鲜为人知。发展世界性的忠诚需要围绕一个精神锚定点,而这样的精神锚定点亟待大量类似的国际性符号来提供。

为什么最外圈的成员资格是最弱的,这个问题并没有本质答案。实际上,种族本身在很多人心中成为主导性的忠诚类别,特别是那些雅利安主义的狂热支持者和受压迫种族的某些成员。似乎在今天,种族观念和“同一个世界”观念之间的碰撞已然成为人类历史上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问题。重点在于,种族间战争爆发之前,一种对全人类的忠诚感,能否被建立起来?

理论上是可以的。我们可以援引一个简约的心理学原则来了解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这个原则说, 同心圆一般的忠诚不必产生冲突 (concentric loyalties need not clash)。献身于一个大的圈子并不意味着毁掉一个人对小圈子的依恋。 [13] 发生冲突的忠诚几乎总是那些有着同样范围的忠诚 (The loyalties that clash are almost invariably those of identical scope)。建立了两个再生家庭的重婚者会给自己和社会添很多麻烦。侍奉两个国家(一个名义上,一个实际上)的叛徒是精神错乱者和社会的罪人。几乎没有人会把两个以上的学校认作母校,宗教和互助会也是如此。而反过来,世界大同主义者同时也可以是倾于奉献的好男人、热心捐赠的校友、诚挚的爱国者。那些试图挑战世界性忠诚和爱国主义之间兼容性的民族主义狂热分子是无法撼动这一心理学定律的。温德尔·威尔基和富兰克林·罗斯福依旧是爱国者,他们共同描绘了“同一个世界”下建立联合国的愿景。

培养同心忠诚(concentric loyalty)需要时间,当然也常常实现不了。在有关瑞士儿童的有趣研究中,皮亚杰和威尔发现,儿童抗拒着一种忠诚可以包容另一种的观念。下面的记录来自一个7岁的儿童,他的反应在这个年龄段很典型:

你听说过瑞士吗? 听过 。那是什么? 一个州 。日内瓦呢? 一个 。日内瓦在哪儿? 在瑞士 。(但孩子却画出两个肩并肩分离的圆。)你是瑞士人吗? 不,我是日内瓦人

更大一点的孩子(8~10岁)就懂得了日内瓦包含于瑞士之中的道理并用一个圆包含另一个来表示二者的关系,但似乎还无法理解同心忠诚的观念。

你的国籍是什么? 我是瑞士人 。为什么? 因为我住在瑞士 。你是日内瓦人吗? 不,我不能是 。为什么不能? 我是瑞士人,就不能同时 再是日内瓦人了

到了10岁或11岁,这个孩子就完全懂得了。

你的国籍是什么? 我是瑞士人 。为什么? 因为我的父母是瑞士人 。你是日内瓦人吗? 那是自然,因为日内瓦就在瑞士

10岁或11岁的孩子们对国族产生了情感上的评价。

■ 我喜欢瑞士因为她是个自由的国度。

■ 我喜欢瑞士因为她是红十字会国。

■ 在瑞士,中立使我们仁慈。

显然,这些情感评价是从老师和父母那里现学现用的。我们的教育一般会停在此处,不再继续深入。因为越过了本土界限就是“外国人”的领地了,将不再有同胞。一个9岁半的儿童在受访时说:

你听说过哪些外国人? 听过,法国人、美国人、苏联人、英国人 。没错,这些人之间有区别吗? 哦有,他们不会说同一种语言 。还有呢?试着告诉我更多。 法国人不严肃,他们不关心任何事,而且很脏 。你认为美国人怎样? 他们很有钱也很聪敏,他们发明了原子弹 。你认为苏联人怎样? 他们很糟,总想着打仗 。那么,你从哪儿知道这些的? 不知道……我听说的……人们都这么说

大多数儿童从未将归属感延伸出家庭、城市和国家的边界。原因在于,和儿童生活在一起的那些人也从未这样做过——儿童的态度也镜映了那些人的判断和观点。皮亚杰和威尔写道:“所有证据都表明,当孩子们发现了其直接所属的圈子所持有的价值观时,他们就必然会局限于这一圈子对任何民族群体的观念。” [14]

虽然很多儿童学到的最大范围的忠诚对象就是民族,但我们完全没必要停止不前。研究者在十二三岁的学生身上发现了一种高度的“互惠感”(reciprocity),即愿意承认所有人都有同样的价值和美德,即使他们钟爱自己的生活模式。这种互惠感一旦确立下来,就为越来越大的人类整合性概念奠定了基础,人们可以忠诚于这种整合性的人类单元而不用丢失原先的内群依恋。只要他习得了这种互惠态度,就能将其他国家纳入自己的忠诚关系圈。

总之,内群身份对于个体生存极其重要。这些身份组成了一张习惯之网。我们如果遇到习俗相异的外人,会无意识地想:“他打破了我的习惯。”这是令人不悦的。我们偏爱那些熟悉的东西。因此当他人威胁或质疑我们的习惯时,我们就会情不自禁地产生戒备和警惕感。态度可以偏好内群,也可以偏好参照群,但同时也可以不必对外群产生敌意——即使敌意往往会巩固内群的凝聚力。小的忠诚圈可以被大的忠诚圈包含在内而不引起冲突。这种好事并不常见,但基于心理学的观点是有望达成的。

注释和参考文献

[1] W. G. Old. The Shu King , or the Chinese Historical Classic. New York: J. Lane,1904, 50-51. 另见J. Jegge (Transl.), Texts of Confucianism, in The Sacred Books of the East ,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879, Vol. III, 75-76。

[2] J. L. Moreno. Who shall survive? Washington: Nervous & Mental Disease Pub. Co.,1934, 24. 这些数据有些陈旧。我们有理由相信,现在的孩子们异性之间的界限已没有前述那么明显了。

[3] C. Sterachey (Ed.). The Letters of the Earl of Chesterfield to his Son. New York: G. P. Putnam’s Sons, 1925, Vol. I, 261.

[4] Ibid ., Vol. II, 5.

[5] E. B. Bax (Ed.). Selected Essays of Schopenhauer. London: G. Bell & Sons, 1914, 340.

[6] Chapman & Hall, Ltd., from A modern Utopia. London, 1905, 322.

[7] M. & Carolyn W. Sherif. Groups in Harmony and Tension. New York: Harper, 1953, 161.

[8] 这个顺序在1928年被鲍格达斯发现,见E. S. Bogardus, Immigration and Race Attitudes, Boston: D. C. Heath, 1928。其后两次调查都没有发生太大改动,见E.L. Hartley, Problems in Prejudice , New York: Kings Crown Press, 1946; Dorothy T.Spoerl, Some aspects of prejudice as affected by religion and education,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 , 1951, 33, 69-76。

[9] Rose Zeligs. Racial attitudes of Jewish children. Jewish Education , 1937, 9, 148-152.

[10] M. & Carolyn W. Sherif. Op. cit., 218.

[11] 这类的研究还有:A Morrow & J. French, Changing a stereotype in industry, Journal of Social Issues , 1945, 1, 33-37; R. Lippitt , Training in Community Relations, New York: Harper, 1949; Margot H. Wormser & Claire Selltiz, How to Conduct a Community Self-survey of Civil Rights, New York: Association Press,1951; K. Lewin, Group decision and social change, in T. M. Newcomb & E. L.Hartley (Eds.), Readings in Social Psychology , New York: Holt, 1947。

[12] Susan Isaacs. Social Development in Young Children. New York: Harcourt, Brace,1933, 250.

[13] 这个空间隐喻有其局限性。读者可能会问:处于最里圈的忠诚是什么?答案绝不总如图3-2一样是家庭。难道这个中心不可以是我们在第2章讨论过的自爱本能吗?如果将自我看作处于最核心的一圈,那么逐渐拓宽的忠诚,从心理学意义上讲,就仅仅是自我的延伸。但是作为自我的延展,它们有可能会对自身进行 重新定焦 (re-center),从而由最初的一个外圈转变成新的心理学焦点。例如,一个虔诚的宗教徒,有可能相信人是由上帝创造的,这样他对上帝的爱将位于最里圈。忠诚和偏见都是人格结构的特征,且最近的研究发现,人格结构是独一无二的。虽然这种批评是完全有效的,但为了我们当前的目的,图3-2仍然可以作为一种对事实的近似表征,这一事实就是,对很多人来说,社会系统越大,就越难将其纳入人们自身的理解和情感跨度内。

[14] J. Piaget & Anne-Marie Weil. The development in children of the idea of the homeland and of relations with other countries. International Social Science Bulletin, 1951, 3, 570. H6qdjDmxMDwCopoJz2nUEOQuP6G951BMw0OOZ6YOeiBPabcIKXormcnJbAeTaW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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