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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问题何在?

我受缚于这片土地、囿于自身的活动、受限于眼中的图景,必须坦白的是,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人类中所存在的差异,民族的或是个体的。……直白地讲,我为一大捆偏见所填充——充满了喜欢或者不喜欢。在同情、冷漠或是憎恶面前,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奴隶。

查尔斯·兰姆

在罗德西亚 ,一名白人卡车司机路过一群无所事事的土著居民,嘴里咕哝着:“真是一群懒惰的畜生。”几个小时后,他看见土著居民一边把一个个200磅 重的装满谷子的麻袋举上卡车一边口中哼着小曲儿,于是嘴里又不住地抱怨:“野蛮人啊!你们到底想望些什么?”

而在西印度的一个岛屿上,土著居民只要在大街上和美国人擦肩而过都会夸张地捂住鼻子,这一度成为习俗。在战时的英格兰有句俗话:“美国佬在这里唯一的麻烦就是薪水太多、性事太多、人太多。”

波兰人常常将乌克兰人称作“爬虫”以表蔑视,因为乌克兰人常常被他们看作忘恩负义、报仇心切、诡计多端、阴险狡诈的群体。同时,德国人也称他们的邻居为“波兰牛”,波兰人则以“普鲁士猪”回敬——嘲弄德国人的粗鲁和荣耀的缺失,当然这并不是事实。

在南非,英国人与南非白人相互敌对;二者都与犹太人势不两立;以上三者又与印度人水火难容;而他们四个群体又串通一气排挤当地黑人。

在波士顿,罗马天主教会的贵人开车经过一条荒郊野道,偶遇一个黑人小孩沿途跋涉,贵人叫停司机让小男孩搭车。小男孩坐上了豪华轿车的后座,这位贵人开口搭讪:“小孩,你是天主教徒吗?”小男孩警觉地大睁着眼回答说:“不不,先生。作为有色人种已经够糟的了。”

在匈牙利,有一句俗语这样说道:“反犹主义者对犹太人的憎恶远超其必要。”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角落能够免于群体间的相互蔑视。我们同查尔斯·兰姆一样,都囿于各自的文化,都盛着满满一箩筐的偏见。

两个案例

一位人类学家在30多岁有了两个孩子。出于工作需要,他在美国印第安部落里一个好客的家庭中生活了一年。然而,他却坚称自己住在一个白人社区里,那里距离美国印第安人保留地有几英里 远。他很少带两个孩子到这个部落村庄上来,尽管他们强烈恳求。就算极少的时候带他们来了,他也仍然严厉拒绝让他们同善良友好的印第安小孩一起玩耍。

有人特别是印第安人抱怨说,这位人类学家不忠于他的职业准则——因为他表现出了种族偏见。

但事实正好相反。因为这位科学家知道,在这个村庄肺结核肆虐,他住的那个家庭里四个小孩全部死于肺结核。自己的孩子一旦与他们接触太多,被感染几乎是必然的,因此理智告诉他不能冒这个险。该案例中的种族回避是基于理性而现实的考虑,并不存在敌对情绪。这位人类学家对印第安人并没有消极的态度,反而是很喜欢。

但该案例并没有告诉我们什么是种族偏见,让我们转向下一个例子。

初夏季节,两家多伦多的报纸刊登了100多个度假村的假日广告。加拿大社会科学家瓦克斯就此做了一个有趣的实验。 [1] 他给每个旅馆和度假村都写了两封信,同时寄出,预定同一个日期的房间。不同的是,一封信署名“格林伯格”(Greenberg),另一封署名“洛克伍德”(Lockwood)。收到回复的结果如下:

■ 署名“格林伯格”的信:52%予以回复,36%提供住宿。

■ 署名“洛克伍德”的信:95%予以回复,93%提供住宿。

几乎所有度假村都把“洛克伍德”先生当成潜在的客户来欢迎,却有将近一半的度假村对“格林伯格”先生连礼貌回复都没有,只有稍多于三分之一的度假村愿意接待。

没有任何一个度假村认识“洛克伍德”先生或是“格林伯格”先生,他们最多只是知道,“洛克伍德”可能是一位彬彬有礼的绅士,“格林伯格”可能是一位酗酒成瘾的粗人。很显然,做出这样的决定并不是根据人的真实品质,而是根据名字所猜测的群体身份。“格林伯格”先生 仅仅 因为他的名字而饱受折辱和排斥,因为名字引起了管理者对他受欢迎程度的预判。

与案例一不同,案例二包含种族偏见的两个基本成分:(1)确切的敌意和拒斥。大部分旅馆表现得不愿与“格林伯格”先生有任何的瓜葛。(2)这种拒斥以范畴分类为基础。“格林伯格”并没有被当作独立的个体看待,而是获罪于人们所预想的群体身份。

逻辑严密者可能会问:关于“范畴性的拒斥”,上述两个例子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人类学家难道不是因为更高的感染率才拒绝冒险让孩子们接触印第安人吗?度假村管理者难道不是因为格林伯格这个名字所暗示的种族身份有可能带来一个行为不检点的客人才拒绝他的吗?人类学家明白结核病甚为猖獗,难道度假村管理者不晓得“犹太恶习”也同样猖獗进而杜绝风险吗?

产生这种质疑是非常合理的。如果管理者的拒斥是基于事实——更准确地说,是基于犹太人有更大概率具备一些不良特质,这种举动就是理性的,同人类学家一样无可反驳。但我们可以确信地讲,情况并非如此。

有些管理者甚至从来没有跟犹太人打过交道——因为犹太人大多数情况下是被禁止住旅馆的。即使有,同那些非犹太客人相比,他们中行为不检点的讨厌鬼数量,也寥寥无几。可以肯定,他们从未科学地研究过犹太人和非犹太人中品质好坏的相对比率。一旦他们真正尝试去搜集证据,就会发现他们排斥犹太人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如本书第6章所言。

当然,也许管理者本身并没有个人偏见,而是非犹太客人有反犹主义倾向。即便如此,我们的观点也同样成立。

定义

Prejudice( 偏见 )一词,起源于拉丁名词 praejudicium ,同其他成千上万的词一样,经历了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意义流变。这一流变可分为三个阶段。 [2]

1. 对先民们来说, praejudicium 意指precedent( 先例 ),指基于以往的决定和经验的判断。

2. 随后,该词在英语中获得了“不经过对事实的充分检视和考虑就做出判断”的意味,即不成熟的、草率的决定。

3. 最后,在“先在的未经证实的判断”之基础上,该词又获得了喜欢或厌恶的感情色彩,一直沿用至今。

偏见最简明的定义也许就是: 没有充分证据的恶劣评价 [3] 这里包含了所有定义中的两个基本成分——没有充分根据的判断和感情色彩。但这个定义过于简化而不甚清晰。

首先,它仅仅指出了 消极的 偏见。但人们也会产生积极的、支持性的偏见,即没有充分证据的 赞赏性 评价。《新英语词典》就同时提到了积极和消极这两种偏见:

先于而非基于实际经验而产生、对人或物的喜爱或厌恶的一种感情。

偏向可 ,这一点很重要。但毫无疑问, 族群 偏见大多是消极的。一群学生被要求描述对于族群的态度,没有任何暗示,以免引导他们做出消极的报告。即使这样,他们所报告的 敌对 情绪依旧是 偏爱 情绪的八倍之多。因此,本书主要讨论这种消极偏见。

“恶劣评价”这个短语明显是一种省略。我们要充分理解,就必须考虑一系列诸如蔑视、害怕、厌恶等感情,以及各式各样的反感行为:例如诽谤、歧视、暴力攻击等。

类似地,“没有充分证据”这一短语也需要扩充。没有充分证据的、站不住脚的判断也就不是基于事实的判断。因此更为精巧的定义是:“对你所不熟悉的事物表示反感”(being down on something you're not up on)。

我们很难说得清究竟需要多少事实才能证明一个判断是正确的。一个偏见持有者有可能言之凿凿地声称,自己已经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他会讲述那些与难民、天主教徒、东方人之间的痛苦经历。但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事实明显是薄弱而牵强的。他对自己仅有的记忆做了筛选,并与谣言混在一起,再笼统地概括出来。没有人了解 所有的 难民、天主教徒和东方人。因此,任何关于这些群体 整体的 消极判断,严格地讲,都是没有充分证据的恶劣评价。

有时,他们并没有一手经验来支持这些判断。几年前,美国人对土耳其人评价极其恶劣,但是几乎没有人见过真实的土耳其人,也不认识任何可能见过他们的人。他们的判断仅仅是建立在对亚美尼亚大屠杀和“十字军东征”的道听途说之上。仅仅根据这些证据,他们就谴责了对方整个民族。

通常,偏见体现于人们对待受排斥群体成员的方式。但当我们刻意避开黑人邻居、拒绝应答“格林伯格”先生的订单时,我们是基于对这个群体整体的范畴概化来指导行为的。我们对个体差异视而不见,忽视了我们的邻居黑人X实际上并非我们有充分理由不喜欢的“黑鬼”Y,也忽视了“格林伯格”先生并非我们有充分理由不喜欢的“布卢姆”(Bloom)先生,而也可能是一位文质彬彬的绅士。

这一过程相当常见,因此我们可以将偏见定义为:

仅仅因为一个人的群体归属,就预先判断其具有某些与该群体相关的不良特质,从而对其产生消极和敌意的态度。

这一定义强调:日常生活中的族群偏见不仅仅是一个如何对待个体的问题,同时也反映了对这个群体整体所产生的某种并没有充分证据的观念。

回到“充分证据”的问题上来。我们必须承认,基于绝对的确定性而建立起来的人类判断几乎是不存在的。对于诸如太阳从东方升起、死亡和税负会突然来袭等事情,也只能说是相当程度上的确信,而不是绝对。任何判断是否证据充分是一个概率问题。一般而言,对于自然现象的判断比对人类现象有着更高的确定性和正确率。但我们对于民族或种族群体的判断却很少是基于高概率而建立的。

就拿二战期间大多数美国人对纳粹所抱有的敌意为例。这是一种偏见吗?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有足够多的可用证据与“纳粹党”官方准则的政策和行为有关。诚然,“纳粹党”中可能也存在一些好人,他们确实从心底反对那些恶劣计划;然而,纳粹对世界和平和人类价值构成了实实在在的威胁,这一概率如此之高,以至于引起了实实在在的正义反抗。高概率的危险使得这种反抗从偏见升级成一种现实的社会冲突。

我们与歹徒或流氓敌对就不是偏见的问题了,因为他们反社会的行为证据是确切无疑的。但读者很快就能看到,这种界限的划分会变得很难。如果是一个有前科的人呢?世人皆知,前科犯想找到一份自食其力、能赢得自我和他人尊重的体面稳定的工作,难于上青天。雇主一旦知道了他过去的罪行,就会自然而然地产生怀疑。但这种怀疑往往会有些过分。如果愿意深究,他们也许就会发现,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人确实已经浪子回头、洗心革面,甚至是最初就遭到了不公的指控。仅仅因为一个人有犯罪记录就关门谢客的确有 一定的 好处,因为很多罪犯根本就死性难改;但“没有充分证据的判断”确有其实,这多少带有一些暧昧的成分。

我们永远都无法在“足够充分”和“不够充分”之间划出一条明确的分界线。也正因如此,我们无法确定摆在面前的问题到底是不是偏见。然而,毋庸置疑的是,我们的判断实际上往往是根据一些不充分甚至是不存在的可能性做出的。

过度范畴化 (overcategorization)也许是人类思维当中最常见的恶作剧了。根据一滴水,我们匆匆概化了一个池塘。如果传说中巨人的魁梧身材给孩子留下了深刻印象,他可能会一直以为挪威人都是巨人,直到很多年后遇见第一个活生生的挪威人为止。也许有人恰好认识了三个英格兰人,就进而宣称整个英格兰民族都有着如他所见一般的品质。

这种倾向是一种自然偏向。生命如此短暂,要求人们做出的调整和适应又是如此剧烈,以至于日常事务中不能有丝毫耽搁。我们不得不通过类别来判断事物的好坏。我们不可能透彻地、个别地衡量和看待世界上的每一件事。现成的衡量准则尽管既粗糙又宽泛,却不得不成为差强人意的选择。

并非所有的过度概化都是偏见。有些仅仅是 误判 ,因为参考了错误的信息。孩子可能认为明尼阿波利斯市的所有居民都是垄断者,并从父亲那里得知,垄断者都是恶民。但时过境迁,当他意识到这个错误时,他对明尼阿波利斯市居民的厌恶就会自然而然地消失。

有个测试能帮我们区分一般的误判和偏见。如果人们面对新的证据,可以纠正他的误判,那么就不是偏见。 误判仅仅当其对新的知识无动于 衷的时候才成为偏见。 偏见与单纯的误解不同,它通常会积极地反抗一切有可能削弱它的证据。当偏见受到反驳的威胁时,人们容易变得情绪化。因此,一般的误判与偏见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个体能否不带反抗情绪地讨论并修正自己的判断。

考虑以上各种各样的因素,我们尝试给消极的族群偏见做出最终的定义以贯穿全书的讨论。这个定义的每一个短语都浓缩了刚才的许多讨论内容:

族群偏见是一种厌斥(antipathy),基于错误且顽固的概化而产生。它可以被感受或被表达出来。它既有可能是针对某个群体整体的,也有可能是仅仅因为某人属于某个群体而针对这个人。

因此,偏见产生的净效应,就可以定义为,将偏见对象置于某种并非由个人错误所导致的不利地位之上。

偏见是一个价值概念吗?

有些学者还在偏见定义中引入了其他成分。他们声称,只有当人们的态度与文化中的重要规范或价值观相抵触的时候,这些态度才能被称为偏见。 [4] 他们坚持认为,偏见就是与社会伦理相悖的误判。

一项实验发现,“偏见”一词的常规用法确实带有这样的意味。几位成年裁判者被要求根据其中所反映的偏见程度对一些九年级的孩子的言论进行分类。结果表明,不管男孩对作为群体的女孩们表达了什么样的意见,都不会被判定为偏见,因为人们通常将未成年人对异性的轻蔑当成一种正常现象。同样,对于教师群体的不利陈述也没有被当成偏见。这种对老师的厌斥情绪在他们的年纪似乎也可以理解,而且对社会也没什么重大影响。但是当孩子们对工会、社会阶级、种族或民族性表达厌憎的时候,人们更多地将其认定为是一种偏见。 [5]

简而言之,不公正态度的社会重要性成为人们判断是不是偏见时需要参考的标准。例如一个已经15岁大的男孩如果表现出了对女性的反感,则会与那些反感民族性的言论一样,被认为是偏见。

我们要是真的采用这种定义的话,就不得不说印度古老的种姓制度——现已被破除——是没有偏见的。它仅仅是社会结构的一个便利性的分层,划清了劳动分工,界定了社会特权,是近乎全体公民都可以接受的一种制度。甚至对于那些“不可触及”的底层贱民,也依旧是充满效力的,因为关于轮回转世的教义让这种社会安排具有了完全的正当性。贱民遭到排斥,是因为前世的他未能上升到一个更高的种姓。而如今,他已拥有了自己的那份餐后甜点,也拥有了一种机遇,能够从容而虔诚地为了赢得轮回时的上升而指引自己的生活。那么,这种被释为“友善祥和”的种姓制度就算的确曾经是印度社会的标记和见证,它就没有偏见了吗?

以犹太人聚居区为例。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犹太人都被隔离在一个确定的居住区,有时甚至用一条锁链将这片地区圈绕起来。只有在这片范围内,他们才可以自由活动。这种法子的好处是,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令人不快的冲突,犹太人也深知自己的处境,他们在一定的限制和舒适度之下有条不紊地安排着自己的生活。也许他们的命运会比现代世界里更为安全、更加可预测。犹太人和非犹太人就这样度过了历史上的一段时期,他们都不觉得这种制度有什么恼人之处。那么,偏见就不存在了吗?

古希腊人(或早期美国种植园农场主们)针对他们累世的奴隶有没有偏见?他们肯定看不起这些奴隶,也对奴隶们所谓与生俱来的劣等性和动物般的心智抱有一些站不住脚的错误观念;但一切看起来那么自然而适宜,以至于不会产生任何道德上的困境。

即使在今天的某些地区,也已出现了白人和有色人种之间的权宜和妥协。一种仪式性的惯例被建立起来,大多数人不假思索地遵从着这种社会结构的实在性。由于他们仅仅是按照习俗而行事,因此会否认自己怀有偏见。黑人只了解黑人的位置,白人也只了解白人的位置。那么,偏见难道只存在于行动显得比文化所规定的 更为 冲撞、比人们所能接受的 消极的时候吗?偏见应该被视为仅仅是一种对常规实践的偏离吗? [6]

在纳瓦霍印第安人中间,就像地球上的很多社会一样,存在着一种对巫术的信念。任何一个女巫都会因为散播有关黑巫术力量的错误观念而受到激烈的谴责、排挤和严惩。如前所述,这里融会了偏见定义中的所有要素。然而,几乎没人对此产生道德上的困惑和质疑。既然这种针对女巫的拒斥是广为认可的习俗,并未遭到社会的非难,那么,这称得上是偏见吗?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些争论呢?一些评论家对之印象如此深刻,以至于认为,偏见的所有问题仅仅是由一些“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所搅起的价值判断问题。自由主义者们不支持哪种习俗,就武断地称之为偏见,他们应该做的不是去跟随自己的道德义愤,而是诉诸文化的精神气质来寻求答案。如果文化本身是冲突遍布的,那么站在高于一般人日常实践的高度上,我们可以说偏见是存在的。偏见俨然成为一种文化对其自身某些实践所施加的 道德评价 ,对那些不被赞成的态度的一种命名和指派。

这些批评混淆了两个截然不同也不相干的问题。偏见仅仅是一种心理学意义上的消极感觉、一种过度概化的判定,确定无疑地存在于诸如种姓社会、奴隶社会或是对巫术抱有某种信念的社会以及一些伦理方面更加敏感的社会中间。第二个问题——偏见是否伴随着道德义愤,则是另外一个问题。

诚然,某种意义上说,有基督教和民主传统的社会,可能会比其他没有这些传统的社会更加反对族群偏见。同时,那些“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也比大多数人更容易对这个问题感到愤慨。

即便如此,我们仍然没有丝毫理由混淆偏见存在的客观事实和对该事实的文化、道德判断。这个词的消极意味并不代表着一种价值判断。例如, 流行病 这个词暗示了一些令人厌恶的东西。流行病最伟大的征服者之一、法国细菌学家巴斯德对之深恶痛绝,但价值判断没有丝毫影响到客观事实,他后来成功地征服了这一难题。 梅毒 在我们的文化中带有耻辱和咒骂之意,这些情绪无论如何都不会施加在那些肆意横行于人体中的螺旋菌之上。

一些文化会公开表示杜绝偏见,例如美国文化;而另一些则不然。但对于偏见的基本心理学分析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无论我们谈论的是印度人、纳瓦霍人、晚期古希腊人,还是美国一些理想的中产阶级都市。任何情况下只要有一种消极的态度伴随着过度概化而加诸人,就产生了偏见的症候。人类对于偏见症候的谴责并非必然。偏见存在于任何国家的任何年龄群。偏见议题是一个充满着善意和真诚的心理学议题,与它招来的义愤毫不相干。

功能性意义

有些对偏见的定义还包括了另一味成分,如下:

偏见是人际关系中的一种敌对模式,一般指向整个群体,或指向这个群体中的成员;它满足了对其对象所产生的某种特殊的不合理的功能。 [7]

该定义意指,一种消极态度只有当服务于使用者的某种私人性的、自我满足(self-gratifying)式的目的时才成为偏见。

很多偏见的确产生并维持于自我满足式的考虑,下一章会充分澄清这一点。多数情况下偏见对偏见持有者本身会产生一种功能性的意义(functional significance)。但并不总是如此。很多偏见只是盲从于民俗。如第17章所见,有的偏见与个体的生活经济(life economy)并没有必要关联。因此,将偏见的“功能”纳入我们的基本定义中是不明智的做法。

态度和信念

我们说过,偏见的恰当定义包含两种基本成分,即,必须存在一种喜欢或厌恶的 态度 及其必须关联于某种过度概化(因此错误)的 信念 。偏见性的陈述总是既表达态度,又表达信念。下例中,前半句表达了态度,后半句表达了信念:

■ 我忍不了黑鬼。

他们太味儿了。

■ 我不会和犹太人住在同一栋公寓。

当然有一些反例,但大体上所有的犹太人都一样。

■ 我不想让日籍美国人留在我们镇上。

他们奸猾、诡计多端。

区分偏见的态度和信念面向是否重要?对于一些目的而言,这并不重要,见其一必见其二。如果没有关于群体整体的概化信念,敌意的态度就不会持久。近年来研究发现,在偏见测试中表现出更多敌意的人,也同样更坚定地相信,偏见的受害者拥有许多令人讨厌的品质。 [8]

但对于另外一些目的而言,区分这两者是有用的。例如,我们在第30章可以看到,某些力图降低偏见的计划成功转变了信念却无法转变态度。信念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性地加以驳斥和转变。但通常来讲,它们会很狡猾地重获新生,重新适应于消极的态度,而后者则更加顽固难改。下列对话就反映了这一点:

X:犹太人的问题在于他们过分关注自己的群体了。

Y:但是社区福利基金会的记录显示,就其人数比例而言,他们对于普遍的社区福利捐赠,比非犹太人更加慷慨。

X:这只是说明他们在收买人心,而且硬要介入基督教事务中来。他们除了钱别的什么都不考虑,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犹太银行家。

Y:但是最近一项研究显示,银行业中犹太从业者的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如果和那些非犹太人相比的话,简直太少了。

X:这就是了。他们不去干那些正当体面的营生,只从事电影商业或者开夜店。

可见,信念体系是如此狡猾,盘绕在更加顽固的态度周围,以提供合法性的证明。这是一种 理性化 的过程,是信念围绕态度的调适。

我们最好记住这两个面向,因为在后续的讨论中会用到二者的区别。但是,无论何时用到 偏见 一词,只要不特别区分,我们就必须将态度和信念同时考虑在内。

将偏见诉诸行为

人们如何对待讨厌的群体,与所想所感并不完全相关。例如,两个雇主一样程度地讨厌犹太人。其中一个雇主可能只会将这种感觉留在心里,但表面上仍然像对待其他工人一样雇用犹太人——也许他想保持公司的良好声誉或者想在犹太社区开辟市场;而另一个雇主则会将这种讨厌外化于政策当中,拒绝招聘犹太工人。两个人都有偏见,但只有其中一个产生了 歧视 行为。通常说来,歧视要比偏见有着更即时、更严重的社会后果。

任何消极态度都有体现为行动的倾向,不管在何时、何地,通过何种方式。没人只把敌意掩藏在心。态度越是强烈,就越容易导致酷烈的敌对行为。

我们可以试着按照感情能量由弱到强的顺序,区分出消极行动的五个水平:

1. 毁谤 (antilocution)。大多数心怀偏见的人会跟志同道合者或陌生人谈论、自由表达敌意。但他们从未越过这个较为温和的级别。

2. 回避 (avoidance)。态度稍微强烈一点,就会让个体避免与之接触,就算造成很大不便也在所不惜。这时偏见持有者并不会对该群体造成直接伤害,必要的调适(accommodation)和退缩(withdrawal)将由他独自承担。

3. 歧视 。偏见持有者会主动做出区分,而这种区分是有害的。他把该群体的所有成员都排除在某些领域和事务之外,例如某些类型的职业、住所、政治权利、教育机会、娱乐、教会、医院或某些特权。隔离(segregation)是歧视的制度化形式,靠法律或习俗的强制而得以实施。 [9]

4. 物理攻击 。更强烈的情绪可能导致暴力行为或准暴力行为。不受欢迎的黑人家庭会被邻居强行驱赶出去,或在威胁之下战战兢兢地离开。犹太人公墓的墓碑会被亵渎。北区的意大利黑帮会在暗处等着南区爱尔兰黑帮的到来。

5. 铲除 (extermination)。私刑处死、集体迫害、大屠杀以及希特勒的种族灭绝计划,都是偏见的极端暴力性表现。

这个五点量级并没有算术上的精确性,但它将促使我们对偏见性态度、信念引起的各类穷凶极恶的活动予以关注和警惕。尽管很多人并不会从毁谤升级为回避、从回避升级为主动歧视乃至更高,但可以确定的是,级别越高的行为,升级为更高级别也就越容易。正是希特勒的毁谤致使德国人开始回避他们的犹太邻居和昔日好友,而这种预备状态让《纽伦堡法令》的颁布和实施更轻而易举,继而又令随后针对犹太人的恐怖焚烧和道路袭击变得自然而然。死亡进阶的最后一步,就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奥斯维辛毒气室和焚尸炉。

从社会后果的角度看,很多“礼貌的偏见”还算危害比较小的——仅限于光说不做的喋喋不休。但很不幸的是,在20世纪,这一命运攸关的阶梯进程,其发生频率似乎与日俱增,使人类家园面临土崩瓦解的严峻威胁。更严重的是,由于全世界的人们彼此之间的依赖愈加紧密,他们可能更难以忍受日渐堆积的摩擦。

注释和参考文献

[1] S. L. Wax. A survey of restrictive advertising and discrimination by summer resorts in the Province of Ontario. Canadian Jewish Congress: Information and comment ,1948, 7, 10-13.

[2] 参照 A New English Dictionary (Sir James A. H. Murray, Ed.),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09, Vol. III, Pt. II, 1275。

[3] 这个定义源自托马斯主义道德伦理学家,他们将偏见看作“草率的判断”。承蒙约瑟夫·费希特(Rev. J. H. Fichter)的记载,作者不胜感激和惊讶。对该定义的充分讨论见Rev. John LaFarge, S. J., The Race Question and the Negro, New York: Longmans, Green, 1945, 174 ff。

[4] 参照R. M. Williams, Jr. The reduction of intergroup tensions, New York: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ouncil , 1947, Bulletin 57, 37。

[5] H. S. Dyer. The usability of the concept of “prejudice.” Psychometrika , 1945, 10,219-224.

[6] 下面这个定义改写自这种相对论的观点:“偏见指的是对某一特定范畴或群体的一种概化的反对态度或反对行为,在另一些人眼中,这个群体更加不讨喜,比共同体正常的可接受水平更加令人难以忍受。”P. Black & R. D. Atkins.Conformity versus prejudice as exemplified in White-Negro relations in the South:some methodological considerations. Journal of Psychology , 1950, 30, 109-121.

[7] N. W. Ackerman & Marie Jahoda. Anti-Semitism and Emotional Disorder. New York: Harper, 1950, 4.

[8] 并非所有的偏见量表都包括同时反映态度和信念的项目。已有的研究结果显示,二者的相关性达到0.80。参照Babette Samelson, The patterning of attitudes and beliefs regarding the American Negro (unpublished), Radcliffe College Library,1945。亦可参照A. Rose, Studies in reduction of prejudice (Mimeograph), Chicago:American Council on Race Relations, 1947, 11-14。

[9] 意识到歧视问题的广泛存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此做了深入的分析,见 The main types and causes of discrimination, United Nations Publications, 1949, XIV, 3。 w03/ZvcVYjKGBlh47noMJ9DWBsJ3JruYXyJJ+BpQNrLnCmydtFjztncWKoonfP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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