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是一个不断征服与被征服的循环。一个因艰苦的物质生活条件而充满活力的民族,在日益紧迫的生存需求的驱使之下,离开自己的家园,朝着不那么有活力的民族所在之地迁徙,征服、取代或吸收它。在一个不那么宽裕的环境中养成的意志和生活习惯,现在迅速地产生了经济上的盈余。这样积累起来的部分资源,在帝国主义的扩张中就成了资本。日益增长的经济盈余,产生了一个有闲阶层,他们擅长奢侈艺术,对体力劳动则不屑一顾。闲暇产生思辨,思辨消解教条主义和陈腐习俗,发展出敏锐的感知,但让人丧失行动的决断。思想,在分析的迷宫中冒险潜行,发现社会背后的个体,剥离其正常的社会功能,转向内在,发现自我。共同利益和共同体的意识日益衰退,如今,已没有公民,只有个人。
另有一个偏远地区的民族,与严酷的环境做着斗争。在这里,你可以看到森林被砍伐,道路被开辟,物阜民丰,人们骄奢淫逸。它满怀梦想,充满渴望,团结无畏,不断入侵其他民族。接下来历史将重复上演以前的故事,各民族在征服与被征服中恢复活力。任何文明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使自己恢复活力,从而避免重蹈覆辙。
因此,哲学的兴起,往往预示着文明的衰败。思辨源于自然,产生了自然主义;哲学于人而言,先是一种心理奥秘,进而成为一种社会特征,并产生了个人主义。哲学家并不总是渴望这些结果,但他们确实成就了这些结果。他们觉得自己是国家不情愿的敌人:他们从人格的角度看待人们,而国家从社会机制的角度看待人们。有些哲学家可能乐于持重守旧,但智慧会破茧而出。当哲学家发声时,众神和王朝就会崩塌。大多数国家都根植于神权,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众神的黄昏,就是各国的午后。
最终,每一种文明都会发展到这样一种程度,个体通过思索意识到,自己本身就是生存的目的,他要求国家从此往后加强而不是利用他的能力,以此为代价,个人将维持国家的持续。哲学家同情这一要求,但国家总是拒绝这一要求。因此,文明兴起了,文明又衰落了。哲学史,基本上就是对伟人为避免社会解体所做努力的叙述。哲学家建立了自然的道德法则,以取代他们亲手摧毁的超自然法则。寻求而不是诉诸天体机制,在不牺牲可塑性和个人独特性的情况下,为其人民赢得社会一致性和持久性的某种方法——这在过去是哲学家的任务,现在仍是哲学家的任务。我们应该感谢哲学的存在。在我们这个时代,说不定最终它会形成一种有效的自然伦理呢。这一成就,可能正是世界历史上最重大的事件。
在欧洲思想史上,伟大的时代,大多是个人主义兴盛的时代。例如苏格拉底时代、恺撒和奥古斯都时代、文艺复兴时代、启蒙运动时代。我们是否应该把目前这个行将结束的时代列入其中呢?这些时代,通常都是伴随着帝国扩张而出现的:帝国主义要求加强个人效忠国家的纽带,而这种强化,既带来帝国主义的满足感,也带来个人主义的反应。征服或商业贸易再一次打破了政治或经济疆界,打破了民族之间的文化壁垒,形成了习俗的相关性,以及与社会传统相对立的个人“理性”问题。
公元前4世纪的一篇政论,反映了公元前5世纪后期雅典人的心态。“如果所有人都把他们认为是良好和高尚的习俗汇聚在一起,再从这些习俗中挑选出他们认为低劣和卑鄙的习俗,那么什么习俗都不会留下来。”一旦这样一种观点找到了有力的捍卫者,社会组织的习俗基础就开始被剥蚀,世代尊崇的机构则受到理性无情的拷问。人们开始将“自然”与习惯进行对比,而这在某种程度上对后者不利。即使是最基本的希腊制度,也受到了哲学家的质疑。一位公元前4世纪的雅典人鲁梭说:“上帝让所有人都获得了自由,大自然并没有奴役任何人。”博茨福德谈到“4世纪社会主义对知识分子阶层的强大影响”。欧里庇得斯和阿里斯托芬都在谈论妇女解放运动。人们审查法律和政府。安纳查昔司将法律比作蛛网,它专门捕捉小苍蝇,而让大苍蝇漏网。这种比拟,令人点头称是。卡里克利斯和斯拉西马库斯之流应运而生,他们指陈时弊,声称政府只是大规模剥削的便利工具。
个人主义发展的文化代表是诡辩家。这些人都像大学教授,尽管他们没有身处大学,也没有教授头衔。诡辩家的出现,回应了闲暇阶层年轻人对更高层次教育的需求。在短短一代人的时间里,他们成了希腊最强大的知识力量。在他们之前,曾有过哲学家、质疑者,但这些早期的哲学家研究的是自然,而不是人或国家。诡辩家,是希腊第一批克服了自然而然地默认事物秩序这一倾向的人。诡辩家是骄傲的人——谦卑是一种在希腊永远都无迹可寻的恶习,而且他们对新发现的人类智慧的力量充满信心。诡辩家认为,本着希腊所有成就的精神,知识的发展和扩展,正是通向健全和有意义的个人和集体生活的道路。在寻求知识的过程中,他们毫无敬畏之心,决心仔细审视所有机构、偏见、习俗和道德。普罗塔哥拉自称尊重习俗,宣称习俗和制度是人类优于野兽的源泉。但他著名的原则却是“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一原则意味着道德只是品位的问题。当一个人的行为对我们有利时,我们称他为“好人”;当一个人的行为对我们有害时,我们称他为“坏人”。对诡辩家来说,美德并不在于服从未经审视的规则或习俗,而在于有效地践行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他们会谴责这个拙劣的人,并放走那个“罪人”。他们是轻率的怀疑论者,不分青红皂白,并愿意为金钱颠倒黑白。这是一条古老的指控,后来学希腊哲学的学生几乎异口同声地反对它。
诡辩家最伟大的发现就是个人主义,这也正是主张寡头政治的柏拉图等人不能宽恕他们的根源。正因如此,直到今天诡辩家仍然声名狼藉。诡辩家声称,法律的目的是拓展个人发展的可能性。如果不符合这一标准,法律就应该被遗忘。有一种比人类的法律更高的法律——公道自在人心的自然之法,且凌驾于任何法律之上。个人道德凌驾于任何国家政令之上,这使得所有激进主义都相形见绌。尽管柏拉图文如泉涌,但并未受此蛊惑。诡辩家则深信不疑,振臂高呼,应者云集,希腊因而风云变色。苏格拉底在世时,发现这个世界四分五裂,发现这是一场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发现这是一种人格混乱的喧嚣。当有人问他如何才能挽狂澜于既倒时,他只是简单地回答道:三思而后行。
智慧即美德,这并非新论。这只是对希腊人,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雅典人人生观中一个要素的强调,这是画龙点睛之笔。诡辩家(不是苏格拉底或西塞罗)把哲学从天堂带到人间,但他们的哲学卑躬屈膝,拜倒在商业效率和功名利禄的脚下。他们只是金钱的仆役、精明的掮客,只热衷于蝇营狗苟。苏格拉底与诡辩家唱和,谴责任何暂时性的对形而上学抽象的热衷——一元和多样,运动和静止,空间的延续,预言的困惑,等等;他们群嘲为了知识而追求知识,并要求所有思想源于现实,归于生活。但苏格拉底的精神与诡辩家天差地别,就好比斯宾诺莎的精神与中世纪的放债人天悬地隔一样。对于诡辩家来说,哲学只是一种职业。诡辩家只是“智慧的情人”,索求无度。对于苏格拉底来说,哲学是对永恒的善的追求,是对生活的持久满意的追求。哲学寻求正义、节制、勇气、虔诚,因而“生命不息,探索不止”。
这并非易事,结果也是毫不意外地确定:“当我尝试解决这些问题时,彷徨复彷徨,难有定论,无从抉择。”与苏格拉底交谈的人显然是空手而归的。但苏格拉底已播下了希望的种子,这些种子在平静的思绪中开花结果。苏格拉底可以澄清人们的观念,可以揭示他们的假设和偏见,但他不能也不会为他们提出意见。苏格拉底没有留下书面的哲学,因为他只有最笼统的建议,并知道忠言逆耳,没人愿意听。他相信,他的朋友们会传播他的智慧。
智慧是什么?首先,它是对美德和智慧、道德和知识的认同。但更重要的是,从知识的角度来看,它是对公共和个人利益的基本认同。在这位智者的脚下,满是古老道德的碎片。用什么来取而代之?这一代年轻的雅典人被剥夺了超自然的信仰,他们不会听从“美德”的劝谕,也不会听从对社会自我牺牲的忠告。接下来该怎么办?是否应该对诡辩家施加社会和政治压力,迫使他们改变个人主义教条,分析破坏道德?道德呢?毁灭分析?
苏格拉底答道,道德会变得更为高尚,并无惧于最无情的怀疑者的攻击。“诡辩家是对的,”苏格拉底说,“道德比社会服从更重要。”但是,诡辩家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对立起来是错误的。苏格拉底认为,如果一个人是聪明的,他就会看到促使一个人成为一个良好公民的品质——正义、智慧、节制、勇气,同样有利于个人利益和发展。所有这些“美德”都是高山仰止,而唯一真正的美德——智慧,则与时俱进。任何行动都是不道德的,除非上善若水,虚怀若谷。“罪”就是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才能,就是对才能的愚蠢浪费。除了至善,人应别无所求;示之以善,人将孜孜以求;孜孜以求,则人将乐此不疲,国将固若金汤。问题在于,人们缺乏洞察力,看不到至善。他们需要的不是“美德”,而是智慧,需要的不是滔滔布道,而是拨云见日。自律者自强,方能行思坐想,千般思索万般考虑;自知者自控,方能高瞻远瞩,不为山高所阻,方能明察秋毫,不为小利所动。至此,辩证、诘问、概念和定义的道德重要性已不言自明:我们必须学会“如何使我们自己的思想清晰”,我们必须问自己何欲何求,善之所在。辩证法是美德的仆役,一切澄明都是美德。
当然,这就是直率的知性主义,也是哲学中最好的反驳学说。批评家和历史学家对苏格拉底的伦理轻描淡写,可谓趣事一桩。西奇威克说,这是一个“奢侈的悖论,与道德自由格格不入”。“苏格拉底观点的片面性是显而易见的,无出其右者。”贡珀茨说。格罗特说:“他的学说,忽略重要的情感、欲望等适当要素。”霍布豪斯说:“这种伦理倾向于认为所有的行为都是智力问题,而不是性格问题。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倾向会破坏道德责任。”亨利·杰克逊说:“他的意志如此强大,几乎畅通无阻。”尼采说:“苏格拉底犯了忽视行动的错误,因而把知识视为善行的唯一条件。”他指出:“苏格拉底陷入一种误解……不论代价,只有理性、冷静、谨慎、意识,没有本能,这与本能对立,这本身就只是一种疾病……而绝不是回归‘美德’、‘健康’和‘幸福’。”“看到至善,认同至善,但背道而驰。”这句陈腐的格言常被人引用,并被用来为苏格拉底开脱。苏格拉底的结论,应被接受为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
在驳斥某种学说之前,试着去理解它是有用的。苏格拉底说,所有真正的美德都是智慧。这是什么意思?什么是美德?
文明的特征,可能就是它的德行观念。与我们相比,希腊人最有特色的德行观念,就是以智慧为美德。“美德”这个词,现在的含义是什么?人们并不愿用这个词来形容自己。“人不能如此自负,”奥斯卡·王尔德说,“因为别人会告诉你,你只是一个罪人。”在中世纪,官方对美德的概念,是以女性的优雅为标准的。希伯来人极富男子汉气概的上帝,遭遇了圣母马利亚崇拜的严重侵蚀和由此带来的痛苦。在某种程度上,新教是道德上被征服的男性的反叛。在马丁·路德看来,新教徒正是挣脱僧侣束缚的暴怒者。信条本身早已被抛弃,而人们仍然执着于该信条的伦理。因此,在本质上,我们的现代德行观念仍然是中世纪的和女性化的。童贞、贞节、夫妻忠诚、文雅、服从、忠诚、善良、自我牺牲,是所有受人尊敬的道德家的口头禅;“至善”就是无害,就是不“坏”。人们被“阉割”,以保证互不伤害。这种无伤大雅的“羞怯”,很容易出现在那些天生没有主动权的人的身上,很容易出现在那些顺从恐惧和禁令的人的身上。这种美德是一潭死水,它压制而不是拓展灵魂,它不提供发展的便利,不鼓励社会刺激和生产力。现在,是我们停止用曾经强大的“美德”来称呼这种无谓的消极态度的时候了。美德,必须根据我们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东西来定义。
因此,美德也不能用个人服从群体来定义。一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不是社会,而是他自己。要求他把群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就是要求他崇拜一个外在的、超然的神。而一个超然的神面临的麻烦,就是一定会被赶下神坛。因个人拒绝满足这种要求,就说其“不道德”,这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也就是说,这是胡说八道,毫无意义。“责任”涉及自我牺牲,本质上就是对他人负责,是一种令人灵魂扭曲的观念,只有易卜生之流才会在葬礼上这样呢喃。
要求个人为社会牺牲自己,不久个人就会让社会为自己牺牲。当然,在赫拉克利特的话语体系中,总是有太多的傻瓜可以通过简单地暗示死后飞升来获得他们的自我牺牲。然而,怀疑和幻灭迟早会出现,而社会的永久性很容易就会在时间的侵蚀中变得飘忽不定。如果历史有意义,这恰恰就是其意义之所在。
并非如此!聪明的人只会效忠于他碰巧发现自己也是其中一员的群体,且这个群体的政策符合他自己受批判的欲望。无论他效忠哪些势力,无论这些势力身处何地,他都是按照自己的欲望来判断和行事的。即使是为了这些势力,他也不会牺牲自我——尽管有时殉难是一种奢侈,但生命本身并不是太昂贵的代价。既然这些势力是根据他自己的判断和欲望来定义的,那么,只有当他的行为偏离了这些势力所定义的目的,并在他恢复自我意识时,他才会与自己发生冲突。也就是说,只有当他不再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时,即他变得聪明时,他才会与自己发生冲突。主要的道德冲突,不是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冲突,而是零星冲动的局部自我与有意识目的的协调自我之间的冲突。每个人内部和外部都有一个团体:局部的自我背后,是整体的自我。每个人都是一个社会,每个人都是一个群体。道德生活的悲剧,不在于个人对所有人的战争,而在于这些不完整的自我在行动阶段无休止的互动。当个人的智力增长时,这种冲突就会减少。因为,无论是手段还是目的,个人的行为和目的都在不断地根据智力的发展而进行修正和调整。在智力增长的过程中亦如此。逐渐地,个体达到统一,并通过统一获得个性。对自己的信任,使人变得更为完整。道德问题就此得到解决,因为它纯粹是协调人格的个人问题。
那么,无论社会责任如何,道德责任就是个人对自己的责任。社会不一定就是道德——管它社会学怎么看呢。“正常的社会生活”未经思考与整合,且因未经思考而低于道德水平,姑且称其为社会性。道德是真正有思想的动物的特权。为了增加个人的自由而加强权力,这种非社会的行为在任何社会中都是不道德的,即自我毁灭的不合理、不明智的行为。但是,即使在这样的社会中,道德也会超越社会的边界,并最终从行动与被批评的个人目的调和中得以定义。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伦理都浓缩于“做你自己”这句废话之中。那些随意使用这句废话的人,随随便便就把它当作生活的借口。因为生活充满了激情的气息,以及进化不充分的味道。需要提醒这些人——这主要是因为最受欢迎和最新的哲学推崇本能和嘲弄,只有通过深思熟虑和智慧,个人才能彻底地成为自己。漫不经心的行为,并不是为了成就自己,而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消泯自己。
例如,直接的情感表达所具备的巨大作用,几乎完全是漫不经心的。如果你感到非常惊讶,你会嘴唇张开,眼睛睁大,脉搏加速,呼吸加快。如果我感到惊讶,尽管你我之间的差异如同许珀里翁与好色之徒之间的差异一样巨大,我的呼吸会加快,脉搏会加速,眼睛会睁大,嘴唇也会张开。我的直接反应基本上和你一样。惊奇的直接表达方式,在所有高等动物中几乎是一样的。达尔文对恐惧表达的经典描述是另一个例子,它适用于每个正常人,更不用说较低级的物种了。因此,自我中心、嫉妒、愤怒和其他无数种本能反应,即情绪,是所有物种共有的。当我们做出这些反应时,我们表达的不是个人的自我,而恰巧是我们物种的本能。当你殴打一个人因为他“侮辱”了你,当你在一次成功的演讲结束之后昂首阔步,当你推开妇女和儿童以取代他们在救生船上的位置,当你做无数件像这样漫不经心的事情时,这些其实都不是你的行为,而是你的种族、你的祖先通过你在行动。后天的个体差异,早已迷失在遗传冲动的旋涡之中。正如学者所言,你的行为不是“人”的行为,你并未真正发挥你自己的作用,你只是在为死者充当奴隶或代言人。如果把遗传的倾向置于你个人经验与思考的审视之下,那么你的言谈举止就会最大限度地表达你自己。人没有优点,没有“美德”,没有发展,只是在玩零碎的冲动游戏,只是活在过去。人要想拥有道德,要想获得发展,要想获得完整的自我,就得整合后天习得以及遗传继承的元素,就得拥有完整的个人性格。
我们中许多人的行为,并不能真正表达我们的意思,却能给我们带来毁灭,尽管我们表达的只是一鳞半爪,绝非推心置腹。要做完整的自我,要做有意识的自我,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要考虑真正想做的事情,要追寻自己的理想,要选择自己的方式,不要让你的祖先强加于你,要有意识地行动,要看到至善,要思考,要明智——所有这些,都是对美德和道德的定义。
美德这个词的含义中,原本就没有“道德”等意义,而只论智慧或愚蠢。是的,美德就是算计,这听起来很可怕:正确地估算你必须做些什么才能达到你真正的目的,认识你的优点及其所在,并为之做出努力——这是任何人所能不受猥亵地要求的一切,也是任何有智慧的人所能允诺的一切。
也许你认为,这是一种唾手可得的美德——这只是对智慧的割裂,甚至比无害更容易做到。试试吧。
现在回头看看相关批驳。对苏格拉底学说最强烈的反对意见是,智慧不是目的的创造者,而是目的的仆人。我们所认为的善,似乎不是由理性决定的,而是由欲望决定的。理性本身似乎只是欲望的仆人,并随时准备向后者卑躬屈膝。欲望善于在智慧面前编造有利于愿望的事实,并把理性的眼光坚决地从其他真相之上移开。它就像魔术师的手,在表演“奇迹”时分散观众的注意力。如果道德完全是一个智力问题,欲望则完全是一个手段问题,它被不可逆转地排除在目的之外。
尽管超出了事实的依据,这一结论在实质上并无不妥。的确,智力、理性、知识从来没有提出过基本目的,但是,由欲望提出的许多目的确实被智力否决了。如果不是因为反复失败的打击削弱了欲望,为什么一个成人的欲望要比一个男孩或一个小孩的欲望更适度?随着知识的增长和从现实中吸取更多的教训,欲望消失了,或者失去了原有的地位。可能调适目的,以适应手段;也可能调适手段,以适应目的。最终,欲望听从它的仆人(即理性)的忠告。
尽管如此,目的是由欲望决定的。如果道德就是智慧,那么任何目的本身都不存在道德问题。奇怪的是,这与其说是对苏格拉底伦理的反驳,不如说是它的基本要素和出发点。每种欲望都有它自己最初的权利,道德并不意味着压制欲望,而是它们之间的协调。这对社会而言意味着有什么即将水落石出;对个人来说,它意味着他是不道德的,不是因为他寻求自己的利益,而是因为他不真正为自己的利益行事,尤其是当某种狭隘的暂时目的扰乱了他的观点并压倒了一个更大的目的时。我们所说的“自制力”,就是大的目的的永久优势;我们所说的意志的软弱,就是观点的不稳定性。自我控制,意味着对价值的明智判断,对动机的智能协调,以及对效果的智慧预测。自我控制,是远见卓识,是感官的拓展。它听到了过去诫勉的微弱声音,它看到了遥远未来的预期结果,它为了光明而湮灭了空间和时间。自我控制是一种协调能力,是伦理学和政治学的起点也是终点,或许在逻辑学和形而上学中也是如此。意志的软弱,意味着欲望偏离了焦点,并在黑暗之中潜行:这是光明的错乱,智慧的失败。从这个意义上说,“善意”是指通过最终的欲望、目的、理想来协调欲望,它意味着健康和完整的意志,它的字面意思就是正直。在旧的意义上,“善意”往往仅仅是害怕现行法律的禁止或源于良心的禁止。我们都知道,这种良知是一种纯粹的消极和静止的东西,是警察的一种便利替代品,是一种自觉堕落的滋生物。对罗马人来说,这意味着行动中的一种辨别意识——潜伏在细枝末节中的对整个事物的辨别意识。这是一个语言病理学的例子——词语在使用中与它们通常的含义格格不入。例如,对和错,一旦没有了道德内涵,仅表示通向目标的直接或曲折的道路。值得注意的是,在通常意义上,希伯来语中“罪”一词的意思是“一支偏离目标的箭”。
但是,有人敦促说,在理智控制激情、思想控制欲望这个意义上,并不存在智慧这样的东西。当然,承认反对要比反驳反对容易得多!让我们按照这种意愿来解释智慧,那么,你会在其中发现一种延迟反应,一种行刑前的片刻暂缓,它使得新冲动、新动机和新倾向出现,并允许局势中的每个要素都能够进入一个协调的整体之中,各就其位。智慧就是与冲动的斗争,就是最适度的欲望。不要对比理智与激情,而要对比动力丰富的相互作用之后出现的延迟反应与首次冲动时的反应。对我们来说,冲动意味着从树上掉下来的未成熟的果实,因为过于虚弱而未能长到成熟。智慧,不是一种附加在冲动之上的能力,而是一种经由艰苦经历的打击而产生的冲动的协调。苏格拉底的伦理与此不谋而合:智慧就是延迟的反应,道德则是欲速则不达。有人指控说,苏格拉底的观点涉及决定论,对此我们持欢迎态度。我们无须提出这个问题的实际价值问题。但是,假设决定论破坏了道德责任,就是背叛了维多利亚中期的哲学。像苏格拉底、柏拉图和斯宾诺莎这样有见识的人认为,道德责任不是意志自由的问题,而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是个人对自己的责任,是对最终目的冲动的智能协调。任何其他道德,无论它如何冠冕堂皇,都只是被阉割的奴隶道德。
苏格拉底的伦理涉及的重大问题,在于其社会团结和稳定学说的影响。显然,社会行为,如安息日,是人为设定的,而不是相反。如果社会组织对个人索求过度,那么该组织的稳定性就不是问题,这是一种不幸。但如果国家不对个人索求过度,个人的优势将有利于社会行为。而个人是否会有更好的社会行为,就成了一个问题:他有多少智慧?他在寻找自己的优势方面有多清醒?如果国家对其社会成员的要求不高于给予,道德、智慧和社会行为之间就不会发生冲突。此时,社会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第一,使人变得更聪明;第二,让社会组织赋予个人巨大的优势,从而确保全部有智慧的人的社会行为。“好人”的社会,有智慧的人的社会,哪一个更易生存?“好人”只是服从,从不主动。一个由“好人”组成的社会,必然是停滞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中,正如爱默生所说,最需要的美德就是从众。如果伟人从庸碌之辈中脱颖而出,他们就会被称为罪犯和罪人,伟人的生活提醒我们,我们无法使我们的生活既崇高又“美好”。但是,作为一种伦理理想,智慧是一种进步的规范,因为它意味着个人生活与个人终极理想的逐步协调。“好人”的上帝就是维持现状,聪明人更多地服从国家的召唤。
观察个人与群体的问题,必须将个人与一个更大的整体联系起来。这个整体不是由地理边界决定的,而是因个人的需要产生的,是由个人的智力塑造的目的决定的。随着个人智力的增长,个人的目的越来越受到个人能力和社会可能性的制约:个人越来越不愿意对自己、对一般人或对他所生活的群体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个人不断拓宽的视野,使得反社会的目的自我毁灭。尽管个人选择目标时没有参照任何外在的道德准则,但这些目的越来越具有社会性。启蒙运动把个人的社会倾向从卑躬屈膝的从众中拯救出来,把个人的“自我意识”从自我扼杀的狭隘中拯救出来。如今,在很大程度上,个人和群体之间的冲突,只在群体对个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时才会出现。但是,随着组成或支配群体的个人变得更聪明,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如果要保持个人对群体的效忠,就必须限制群体对其成员的要求,这样冲突也会减少。既然减少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冲突而又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是政治伦理的核心问题,那么很明显,伦理的实际任务不是制定具体的道德准则,而是实现智慧的传播。这种冲突的减少,使得群体成员之间能更好地协调,因为他们更有能力认识到在一个有明智管理的群体中共同行动的优势。因此,社会一致性和持久性问题,本身同样属于智力发展问题。
如何澄清我们的思想?如何澄清我们的社会问题?苏格拉底言简意赅,一针见血:“这是什么?”我的优点是什么?我的兴趣是什么?我到底想要什么?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说,这些问题的答案就是智慧增长和垂暮之年。我的国家是什么?什么是爱国主义?“如果你想问我,”伏尔泰说,“你必须定义你使用的术语。”如果你想谈道德,你就必须定义“道德”。如果我们的文明能经受时间的考验,我们就必须定义“文明”。
如今是道德制裁世俗化的关键时期,把人束缚在“良好行为”上的神学脐带已经崩坏了。领袖们会为此做些什么?他们会再次尝试自我牺牲的古老福音吗?但是,一个惯于自我牺牲的世界,是一个充满谎言的世界,是一个被虚伪的恶臭窒息的世界。宣扬自我牺牲,不是试图解决问题,而是在逃避伦理问题——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消除个人自我牺牲的问题:个人身份与公民身份的和谐问题。或者,我们的领导人应该用一种长期的人身约束取代迷信,让警察和监狱做所有的社会协调工作吗?人身约束肯定是最后的手段,这不是因为它是“错误的”,而是因为它是不合适的,因为它宁愿割裂也不愿解开死结,因为它导致了太多的摩擦而无法运动。防止一个人或一个群体干涉另一个人或群体时,约束是正当的,但它不是建立或维持理想的良好工具。假设我们停止道德说教,假设我们减少亦步亦趋,假设我们开始定义我们的术语。假设我们能让人们非常简单地(而不是在学术上)了解道德准则不是诞生在天堂而是诞生在社会需求之中,假设我们开始寻找一种传播智慧的方式从而使个人对真正的公共利益的背叛和集体对个人效忠的利用都能显而易见,我们就会知道它们实际上都是愚蠢的自杀性行为。这是否是奢望?也许吧。但话说回来,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恰恰在于此,它仍然值得尝试。
前文关于苏格拉底哲学的叙述,可归结为一个方程式:智慧=美德=幸福。在此提出一项警告:记住,这里所说的“美德”,不是主日学校教授的中世纪美德。当然,当我们对孩子们说“行善令你快乐”的时候,孩子们一定会想,这些人是傻瓜还是骗子呢?最好忘记“美德”,将这个方程式简单地理解为:智慧=幸福。这似乎更贴近于生活中的艰难现实:智慧意味着适应目标的能力,而幸福意味着成功地适应目标,因此,幸福随能力的不同而各异。幸福是智慧渐长,是伴随着成就的积累而来的一种无处不在的生理张力。这不是美德的意识,这不是幸福,而是势利。同样,对于聪明人来说,悔恨不是“罪”的意识,而是关于过去的愚蠢的意识。只要你不能达到你真正的目的,你就是不快乐的,而且已经被证明是不聪明的。但传道者说:“知识越多,忧愁越多。”如果知识的增长是对过去错误的修正,那么确实如此。忧愁是对错误的惩罚,而不是知识的增加。确实如此,智慧并不能持续地减少冲突,而且它每帮助你达成一个愿望,就会揭示一个新的愿望。但是,生活的乐趣,与其说在于困难的消失,不如说在于困难的克服;与其说在于冲突的减少,不如说在于成就的增长。当然,现在是我们强调成就而不是沉默的伦理的时候了。此外,决不能把智慧看作幻灭的屈服或意识的虚弱,智慧是适应活动、奔向目标、协调自我的表达和行为。最后,只有当一个人的幸福取决于他自己的行为时,把幸福理解为智慧才是合适的。不快乐的原因,可能是遗传的畸形,也可能是不赡养的意外。这类情况,与其说是矛盾的,不如说在这个方程式之外。而你的幸福,取决于你的举止,并将随着你表现出的智慧程度而变化。明智地行动,你就不会后悔;朝着更大的目标前进,你就会快乐。
如果个人与社会的健康和幸福取决于智慧而不是“美德”,如果智力的提高是雅典人人生观的基本要素,那么为什么苏格拉底的伦理未能挽救雅典的衰败呢?为什么那些所谓聪明的雅典人把这位慷慨的、哲学上的智慧长者送上法庭,并判处他死刑呢?
答案是,因为雅典人拒绝进行苏格拉底式的实验。他们很聪明,但还不够智慧。他们可以诊断社会疾病,可以追溯超自然道德规范的衰败。但是,他们找不到治疗方法,他们没有远见,无法明白拯救不在于强制保留旧的规范,而在于建立新的和更好的规范,建立能够经受住质疑和审判冲击的规范。他们看到的是一片混乱。像大多数政治家一样,他们最渴望的是秩序。我们得承认,苏格拉底对法律的忠诚、对个人对社会组织的义务的真诚,并没有给雅典人留下深刻印象。他们更愿意提苏格拉底的弟子们。安提西尼,嘲笑爱国主义;亚里斯提卜,谴责一切政府;柏拉图,蔑视民主。这些弟子都攻击他们的老师,因为(更不用说琐碎的政治原因)他们认为,苏格拉底正是邪恶的根源。他们不明白,苏格拉底是他们的盟友,不是他们的敌人;拯救雅典的关键在于帮助苏格拉底,而不是判处他死刑。他们本可以帮助他的!仅仅宣扬智慧是不够的,还需要为每个人提供智慧的工具。人们需要的,雅典的政治家能提供的,是一个以智慧为诉求的智慧组织,是一个由国家所有的智慧力量组成的组织,是一场持之以恒的智慧运动。如果这样还不能拯救雅典,雅典就无药可救了。但是雅典目光短浅的领导人不能从智慧中看到救赎,他们只看到毒芹。苏格拉底必须死!
接受苏格拉底的挑战,需要明智的勇气,在战场和国会,这样的勇气并不常见。但是,除非拥有明智的勇气,否则我们的文明就会像其他文明一样起起落落,“像鬼火一样时隐时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