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你更好地了解后续的内容,钩叔想先勾勒一下宋朝的官制架构。
我国古代社会历经的时间较长,每个朝代的官制不尽相同。《周礼·天官》中说:“惟王建国,辨方正体,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什么意思呢,是说君王建立国都,需要辨别方向,端正位置,划分国都和郊野,设立官位,规定职责,作为天下人可以遵循的准则。
历史上的隋朝,虽然存在的时间不长,但隋朝制定的中央集权官制在我国古代官制历史中却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影响了其后的唐朝和宋朝。隋朝开创的中央集权的官制和选拔人才的科举制度,对后世朝代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在隋朝之前的秦汉,宰相 (虽然在不同朝代称谓不同,但其官制职责基本不变) 是处于皇帝“一人之下”、其他“万人之上”、总揽国家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而由隋朝开创的国家行政组织的三省制,则建立起了以尚书省、门下省和内史省为权力核心的国家官制架构。说得简单点,就是隋朝把原来由宰相一人统揽的大权,分割给了三省长官,三省为国家最高统治机构,三省长官同为宰相。
三省六部制在唐朝得到完善。到了宋朝,官制则基本沿袭了唐朝的框架结构。
宋初沿袭唐后期和五代时的制度,将门下省与中书省合并为中书门下。在宋朝,当时还有一个叫枢密院的机构,这是国家最高军事机构,主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及武官的管理等事宜。宋初有关文献中出现的“二府”一词,指的正是中书门下和枢密院这“二府”,这两个机构是当时的最高国务机关,分别主理政务和军务,中书门下又称东府,枢密院又称西府。与“二府”出现的,往往还有“三司”一词。三司则是宋初负责全国财政的机构。
宋初的官制结构到了宋神宗手里,经历了改革。宋神宗恢复三省六部制的结构,而三司则被并入户部。
经过宋神宗官制改革后的三省确立为:尚书省、门下省和中书省。三省的职责是“中书出令,门下封驳,尚书受而行之”。具体来讲,就是中书省听取皇帝旨意,起草诏敕;门下省负责复审中书诏敕,审核朝臣奏章,如认为不当,可以封还或加以驳正;尚书省负责行政,即政令的具体执行。综合来讲就是中书省起草政令,门下省审议,最后经过皇帝的批准,交由尚书省具体执行。
南宋时的官制也稍有变化,但基本上还是因循了三省的框架结构。
那么,宋朝还有宰相吗?宋朝还是有宰相的,但是官名变化很多。比如宋初,正宰相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则称“参知政事”。宋神宗官制改革后,宰相是按照新的规则来设定: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为左相,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为右相。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为副相。
本来,尚书省的长官称尚书令,副长官称左、右仆射,左、右仆射下又分有左、右丞官员。门下省的长官称侍中,副长官称门下侍郎,门下省的职官称给事中。中书省的长官称中书令,副长官称中书侍郎,中书省的职官称中书舍人。但在宋朝,三省长官的位置一般都是空缺的,了解了官阶名称后,再回过头来看宋神宗时代的左相,其实是由尚书省的副长官来担任,此人又兼任门下省的副长官。右相则是由尚书省的副长官来担任,同时兼任中书省的副长官。
与“三省”一起出现的往往还有“六部”一词,六部指的是尚书省下辖的六部,分别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六部具体的职责分工为:吏部管理文职官员;户部掌管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等事宜;礼部执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等事宜;兵部负责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等事宜;刑部执掌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也参与重大案件的最后审核和复核;工部则负责管理全国工程事务。各部的长官称为尚书,如吏部长官称为吏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