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出自《梁书》。
《梁书》作者为姚思廉。该书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
南北朝时期,湖北襄阳有一位少年叫吉翂,在他一岁时母亲就生病去世了。
后来不久,他在原乡县当县令的父亲因为遭奸吏诬陷,被逮捕押到京城,关进了大牢里。狱吏严刑逼供,迫使他父亲认罪,接着就被判了死刑。
吉翂闻讯后只身去衙(yá)门大殿击鼓高呼:“各位清官大人!你们要为我这孤儿做主啊!我要替父偿命!替父偿命!求求你们,清官大人!”声音之凄切,面容之凄惨,催人泪下,围观者人山人海。
此事惊动了梁武帝,他也深感惊奇,于是给司法官蔡法度下令说:“吉翂请求以死偿父命,孝义实在可嘉。只是他还是个孩子,未必能想出替父偿命这个主意,你可以严加威胁和诱哄,审得实情。”
蔡法度接受任务回到衙署(shǔ),在公堂上摆满绳索刑具,厉声问吉翂:“你替父偿命,皇上已经允许,接下来就应该处死你。但刀锯无情,你真的想死吗?你到衙门来大闹是谁出的主意?那人姓甚名谁,你要一一如实回答。假如你反悔,我也会答应你。”
吉翂回答说:“我虽愚昧无知,但谁不知道死可怕呢?只是弟弟们都还年幼,唯有我年长。我不忍心看着父亲被处死,让自己苟活下去,这就是我自个儿的主意。如今我为救父亲不惜一死,这不是小事,又有谁能指使我?皇帝恩准我替父去死,这对我来说好比成仙,有什么好反悔的呢?”
蔡法度心知吉翂已经铁了心,威胁无用,就转而诱哄,对他说:“皇上知你父亲无罪,马上就要释放他了,我看你神采仪表都很出众,称得上是个好孩子。假如你现在回心转意,那么你们父子可双双活命。为何要苦苦要求去死呢?”
吉翂回答说:“我已表达明白,为父偿命,别无他想。如今我合上眼睛,听凭你们处死我,再无一言可答!”
吉翂刚被关押时,狱吏依法将很重的脚镣(liào)手铐(kào)都给他戴上,蔡法度可怜他年幼,命人将他的脚镣手铐摘去,给他换一副小的。
吉翂说:“我请求代替父亲被处死,身为一个死囚,只应增加刑具,怎么能减少呢?”吉翂始终不肯减去身上的刑具。蔡法度把这一情况全部上奏,梁武帝深受感动,于是下令释放了吉翂的父亲。
丹阳的执政官王志得知了吉翂的全部情况后,深受震撼,请吉翂在丹阳住下,想在第二年年初,将吉翂作为孝道笃(dǔ)厚的优秀人物向朝廷举荐。
吉翂说:“王志大人真是误解了我!父亲受辱,儿子就该去死,道义本应如此。假如我以此名声去接受举荐,那就是利用父亲博取功名,这是奇耻大辱!”
吉翂拒绝了王志的要求。吉翂十七岁时,参与公开应召,成为本州最年轻、最受百姓欢迎的官员。
点评: 百善孝为先,吉翂的孝心是感天撼地的。但他毕竟是个小孩,此举已超出一个孩子应当承受的能力。
吉翂,字彦霄,冯翊莲勺人也。世居襄阳。翂幼有孝性。年十一,遭所生母忧,水浆不入口,殆将灭性,亲党异之。天监初,父为吴兴原乡令,为奸吏所诬,逮诣廷尉。翂年十五,号泣衢路,祈请公卿,行人见者,皆为陨涕。其父理虽清白,耻为吏讯,乃虚自引咎,罪当大辟。翂乃挝登闻鼓,乞代父命。高祖异之,敕廷尉卿蔡法度曰:“吉翂请死赎父,义诚可嘉;但其幼童,未必自能造意。卿可严加胁诱,取其款实。”法度受敕还寺,盛陈徽 ,备列官司,厉色问翂曰:“尔求代父死,敕已相许,便应伏法。然刀锯至剧,审能死不?且尔童孺,志不及此,必为人所教。姓名是谁,可具列答。若有悔异,亦相听许。”翂对曰:“囚虽蒙弱,岂不知死可畏惮(dàn)?顾诸弟稚藐(miǎo),唯囚为长,不忍见父极刑,自延视息。所以内断胸臆,上千万乘。今欲殉身不测,委骨泉壤,此非细故,奈何受人教邪!明诏听代,不异登仙,岂有回贰!”法度知翂至心有在,不可屈挠,乃更和颜诱语之曰:“主上知尊侯无罪,行当释亮。观君神仪明秀,足称佳童,今若转辞,幸父子同济。奚以此妙年,苦求汤镬?”翂对曰:“凡鲲鲕蝼蚁,尚惜其生;况在人斯,岂愿齑(jī)粉?但囚父挂深劾,必正刑书,故思殒仆,冀延父命。今瞑目引领,以听大戮,情殚意极,无言复对。”翂初见囚,狱掾依法备加桎梏;法度矜之,命脱其二械,更令著一小者。翂弗听,曰:“翂求代父死,死罪之囚,唯宜增益,岂可减乎?”竟不脱械。法度具以奏闻,高祖乃宥其父。丹阳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并请乡居,欲于岁首,举充纯孝之选。翂曰:“异哉王尹,何量翂之薄乎!夫父辱子死,斯道固然。若翂有靦面目,当其此举,则是因父买名,一何甚辱!”拒之而止。年十七,应辟为本州主簿。
——素材源自《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