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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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是舞蹈作品的作者,也是舞蹈作品的导演,还是整个舞蹈创作、演出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其责任是构思和编写舞蹈台本,根据音乐进行具体的编舞,组织和指导排练,通过与作曲家、指挥、舞台美术设计以及演员的合作,最终把舞蹈呈现在舞台上。
舞蹈编导在创作、演出中负责脑力和体力并重的劳动,而且需要在各个环节显示出幼教工作的个性和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题材与内容富有童趣性;
②形式与手法富有童幻性;
③教学方法符合幼儿身心特点;
④安全意识强;
⑤与家长沟通协调能力强。
幼儿舞蹈创编要善于分析幼儿的思维特点,包括感知觉、注意力、记忆力、想象力、语言、情感以及意志力在内的个性倾向;需要熟悉幼儿在舞蹈活动中的心态、情绪与情感的表达方式;需要掌握幼儿在舞蹈表演时的动作的协调、平衡和有规律变化发展的方法;需要培养幼儿对舞蹈的兴趣,并引导他们去观察、思考,在愉快而又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自由地徜徉在舞蹈世界里,使他们的肢体和智力得到充分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