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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说明

一、案件事实

Genentech, Inc.和MedImmune, Inc.是全球两大生物医药巨头。作为生物医药领域的先驱,Genentech主要关注上游的基因信息研发。而MedImmune主要针对各种疾病进行具体的医药研发。1997 年双方就Genentech的两套技术签订了许可协议。其中一份协议涉及的技术属于已经获得专利的技术;但另一份协议涉及一项尚在专利申请审批过程中的技术。MedImmune在协议中承诺支付Genentech专利许可费,以此获准制造、使用、销售通过上述技术制造的产品,双方同时约定,前者若要提前终止许可协议应提前 6 个月通知后者。当专利最终被授予后,Genentech向MedImmune发函,声称该新的专利涵盖了MedImmune生产的Synagis(药物),该药物主要用来避免婴幼儿呼吸道疾病,其销售占MedImmune销售总额的 80%。Genentech的上述做法让MedImmune处于一个极为困窘的立场,对它而言,除非另外与Genentech达成一项支付更多特许费的协议,否则可能面临Genentech终止原有许可协议及其侵权指控。最终,MedImmune一方面按照Genentech的要求支付了更高的许可费;另一方面向美国加州地方法院提起了确认判决,请求法院判定当事方的权利和法律关系。

二、裁判结果

美国加州地方法院驳回了原告主张,认为其对本案缺乏对物管辖。案件上诉至美国联邦巡回法院之后,巡回法院肯定了地方法院判决。最终,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发出提审令后,案件由联邦巡回法院转呈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对本案的判决,肯定专利被许可人在不终止许可协议或不违反许可协议情况下,仍可针对被许可专利提出专利无效之诉。换言之,专利被许可人可以在专利许可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就被许可专利提出无效之诉。 8ypZKGJS8OmZNAh7KJSfpu5zCyW+D9qxy2idn1q/vJIci6jvDsX/nUz8DhlZMB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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