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无论何种思想流派,无论哪一位有作为的政治家,都将“尊贤”“用贤”作为选择人才的最高标准。孟子认为:“不用贤则亡”,将是否“用贤”视作国家存亡的根本大计。吕不韦也把贤能政治看成是治理天下的重要原则,他指出:“身定国安天下治,必贤人。”只有得贤,才能维持统治。作为一代英主的唐太宗也认为:“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人,必难致治。”他在谈到国家安危治乱的历史经验时,曾经对侍臣说道:“朕闻太平后必有大乱,大乱后必有太平。大乱之后,即是太平之运也。能安天下者,惟在用得贤才。”因而他将得贤、用贤作为“致安之本”。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唐太宗求贤若渴,多方访求。据《全唐文》记载,唐太宗专门下的求贤举人诏,就有五次之多。唐太宗还要求中央政府官员要注意发现和推举贤才,特别是宰相,更应该将协助皇帝广求贤才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之一。他特别要求当时的宰相房玄龄、杜如晦从一般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帮助自己访求贤哲。对于一些举荐了贤才的官员,唐太宗还予以褒奖,以此来鼓励臣下尽力举贤,造成一种上上下下都知贤爱才的风气。常何举荐马周,唐太宗特赐他三百匹绢,以奖励他知人举贤。所以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中,将“圣人当道,贤者在朝”看作理想的政治境界。
“贤”在儒家学说中,被视为人的崇高德行的标志。不必讳言,中国古代社会的贤的标准,实质上就是封建道统的集中体现,但是它也蕴含着一些积极因素。例如,孟子就认为:“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其贤焉,然后用之。”说的是贤与不贤,要以百姓的赞成与否作为标准。这种对“贤”的民本主义的理解,在今天看来,也是难能可贵的。用人必须用贤,表明中国古代官员制度将“德行”作为用人的首要标准,而励精图治的君主,总是将“公”作为“德”的核心,看作是德的重要标志。所以“为公”是贤者大节不亏的体现,做官的首要条件是要能“辨别公私二字”。康熙曾经说过:“事君者果能以公胜私,于治天下何难?若挟其私心,则天下必不能治。”当然,在封建统治者的心目中,所谓的“公”是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但是强调用人以德为本,奖励其维护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操守廉洁者,并把他们选拔为各级官吏,这对于澄清吏治、加强封建国家的统治效能起到了积极作用,对社会的发展进步客观上也具有积极作用。最后,中国传统的用人思想还认为,举贤必须退不肖,贤与不肖犹如冰炭不能并容,要选拔贤者当政,就必须远斥不肖者。“举贤退不肖,正百官也,二者不可偏废。”“如举贤而不能退不肖,则贤者不知其所勉,而不肖不知其所惩,终非劝众之道,惟黜不肖之员,则众人方知所戒,俱勉为好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