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是现代国家的管理者,其素质的好坏、管理能力的强弱、管理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代表者一个国家的形象,标志着一国政府的能力与水平。管理者首先应接受管理,只有先把管理者管好,才能使他们履行好管理职责。通俗地说,在现代国家,对“国家的管理者”进行管理的制度就是公务员制度。这一制度,自19世纪中后期在英国建立以来,已经成了一个世界性的制度。世界上的典型国家,都毫无例外地实行这一制度。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完善,中国也实行了公务员制度。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公务员制度在中国的建立。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的公务员制度进一步完善。
作为社会成员的一部分,公务员与其他社会成员有着密切的关系。对于公务员而言,学习把握公务员制度有利于摆正自身作为社会“公共服务者”的地位,认清自身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从而更好地为其他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对于一般社会成员而言,了解了公务员制度,一方面有利于其对公务员及其工作形成更加准确的认识,从而便于与政府及公务员的沟通,消除对公务员不必要的误会和偏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发挥对政府的民主监督作用。综合而言,当前加强对公务员制度的“普法”,有利于推进中国服务型政府、法治社会,以及和谐社会等的建设。
在内容编排上,本教材按照“四大板块”展开:第一板块是公务员制度概述和中外公务员制度的历史发展,主要内容包括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的含义、典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中国古代官员制度、当代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第二板块是当代中国公务员的身份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公务员的“入口”管理和“出口”管理。第三板块是当代中国公务员的在职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等制度。第四板块是对当代中国公务员在职管理进行支持和保障的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公务员的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申诉控告、违反公务员制度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本教材是在编者进行了数年公务员制度的教学和有一定的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编写的,与同类教材相比,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在介绍公务员制度普遍原理的基础上,重点介绍和研究当代中国的公务员制度。这正是本教材名称定为“当代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原因。
第二,紧扣《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是当代中国公务员制度的最具权威性、准确性的规定,是本教材编写的主要依据。
第三,兼顾教学与研究,适用性广。本教材力求在对现行公务员制度进行准确阐释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理论探讨,使教学与研究能够较好地结合。因此,本教材将广泛适用于行政学、政治学以及其他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员以及政府公务员的学习和培训。
第四,兼顾理论性与可读性,编排体例新颖。除了“本体性”的内容外,本教材的每一章还包括以下部分:学习目标、重点内容提示、重要概念、阅读材料、思考题、阅读书目。其中前三者编排在每一章的开始部分,使学习者能够尽快抓住这一章的重点;后三者编排在每一章的结束部分,以开阔读者的视野,引起读者进一步的思考。
本教材的编写是集体合作的结果。在编写过程中,我提出编写的基本思路、结构安排、具体要求等。在此基础上,编写组经过若干次的讨论、修改,确定下来。在编写组成员完成各自负责的章节后,薛立强又对内容做了进一步的修改、调整,其中杨书文做了大量的文字工作。编写组成员各自负责的章节如下(按照各章节先后顺序排列):薛立强,第一章、第三章、第六章;郑园,第二章、第十三章;刘文花,第四章、第七章、第十一章;王俊,第五章、第八章、第十二章第一节、第二节;杨书文,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二章第三节。
感谢天津商业大学“现代商学系列教材编委会”和天津大学出版社!正是他们将本选题列入“现代商学系列教材”的出版规划,才有了本教材的面世。感谢天津商业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主任、我的老领导李磊教授对本教材编写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感谢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孙钰教授、行政管理系主任李增田教授!本教材的顺利编写离不开你们的支持。感谢天津大学出版社负责本教材的姚卫东、郭琦,正是他们的认真校对,才使本教材避免了很多纰漏。感谢编写组的各位成员!正是大家的通力合作才使本教材的编写工作顺利完成。
当代中国的公务员制度处于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新理论、新体制、新机制不断更新。由于编写的时空限制,以及编者水平的限制,教材中难免错误或不妥之处,恳请同行的专家、学者和广大读者不吝赐教、批评指正。
薛立强
2009年3月31日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