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是中国隋唐直至清末历朝历代通过定期、公开、统一的考试,择优选拔人才的制度。这一制度的最大优点就是,打破出身、门第、社会关系等的限制,以品德和才学作为国家选拔人才的主要依据,极大地扩大了国家选拔人才的视野和范围,同时也给了社会所有人才平等竞争的机会。中国的科举制是从隋朝开始的,经过了起源及确立(隋朝)、完备(唐朝)、改革与发展(两宋)、鼎盛(明清)、衰亡(清末)五个阶段(关于科举制的历史请见本书第三章)。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考试录用,英美等国家在探索建立公务员制度的过程中,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中国科举制的经验。例如,1983 年美国卡特政府时期的人事管理总署署长艾伦·坎贝尔到北京讲学时说:“当我被邀来中国讲授文官制度时,我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在我们的政治教科书,当谈到文官制度的时候,都把文官制度的创始者归于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