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建设是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步展开的,旨在尽快改变近代中国经济、文化落后的地位和状况,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就当时情况而言,强大的工业体系无疑是现代化的核心指标,如何推动工业部门快速且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则是各国共同面临的难题。
从世界历史上看,此前已经走通了的工业化道路只有两条:一是英美等资本主义先发国家的工业化,即按照资本积累和市场竞争的规律,从手工生产到机器制造、从轻工业到重工业逐步升级;二是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业化,即发挥计划经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特点,依据马克思提出、又经列宁和斯大林发展的“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理论,从重工业着手实行赶超战略。由于我国与苏联在国情的很多方面,例如基础落后、农业人口众多,且遭遇资本主义世界封锁等十分近似,更由于自近代以来中国的资本主义工业化道路屡走不通,因而苏联经验理所当然地成了当时我们努力学习的范本。从1953年起,党领导人民执行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援助的156个建设单位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694个建设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奠定了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到1957年应该达到的指标,在1956年底就提前达到了。社会主义建设最初的实践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此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例如产业结构,特别是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出现失衡迹象,地方在经济发展中的独立性不足、积极性降低,等等。毛泽东深切地感到:“苏联的经验只能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不从之。”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人决心走自己的路,开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1956年4月初,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在党的历史上首次提出了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国情“第二次结合”的历史任务,随后又先后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最高国务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上实现了由“以苏为师”到“以苏为鉴”的根本性转变。在把握现代化这一时代主题并进行了广泛调查的基础上,毛泽东提出了走中国式工业化道路的目标,并初步形成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思路,包括:实行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工农业并举方针;充分利用沿海工业,大力发展内地工业布局;以向地方分权来克服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病;以统筹兼顾的方针处理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他还设想将市场机制引入计划经济中,并在公有制占绝对优势情况下,允许少量非公有经济存在。后来毛泽东曾回顾说:“前八年照抄外国的经验。但从一九五六年提出十大关系起,开始找到自己的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
。可以说,“以苏为鉴”的提出,“当之无愧是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逻辑起点”,具有不可否认的深远历史意义
。正如邓小平同志后来指出的:“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
非常遗憾的是,自1957年后,由于中央领导层对国际国内形势、对我国社会主义时期的主要矛盾和现实的具体国情作出了错误的估量和判断,致使党的指导思想不断向“左”的方向发展。党的方针政策越来越同时代的要求发生背离,特别是错把之前已经大体解决了的政治领域的阶级斗争当成了整个社会还要继续优先处理的问题,因而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犯了不少错误,走了许多弯路,遭受到很大损失,在理论上也未能实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第二次飞跃”——这一伟大任务于是历史性地落在了党的下一代领导人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