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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材标准
Some of My Criterion

我将不可避免地在本书中说很多之前就已经说过的事,这也是为什么我将此书取名为《总结》的原因。法官在总结一桩案子的时候,会总结摆在陪审团面前的事实,并发表对律师陈词的评论。他并不提供新的证据。既然我已经将自己的全部生活写入书中,那么很多我要说的话自然也能在那些书里找到。在我的兴趣范围之中,很少有过去从未或多或少触碰过的话题。我现在所能尝试做到的,就是将自己的感受和意见合成一幅连贯的图画;在书中的各处,我或许还会更加详尽地阐述一些观念,之前由于小说和戏剧体裁的限制,这些观念我都只是点到为止。

本书一定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写的都是对我很重要和关于我自己的主题,因为我只能以这些主题影响自己的方式去处理它们。但它写的并非我的所作所为。我无意赤裸裸地袒露心迹,并对希望读者进自己内心的亲密程度加以限定。在某些事情上,我还是情愿保留自己的隐私。没有谁愿意讲出全部真实的自我。阻止世人讲出全部事实以展露自我的,不仅仅是虚荣心,还有兴趣所指的方向;他们对自己的失望、对自己竟能做出看上去那么不正常举动的惊讶,都使得他们过分强调那些比他们自己认为的更加普通的事情。卢梭在他的《忏悔录》中叙述了曾深刻震撼人类情感的一些事件。他坦白的叙述扭曲了他的价值观,使这些事件在书中比在他的生活中更显重要。这些只是大量合德或至少无功无过的事件中的一些,卢梭省略了其他事件,因为它们太过普通,看上去根本不值得被记录下来。有一种人,对自己的善行不加注意,却深受自己恶行的折磨,这是经常书写自我的一种人。他略去自己的可取之处,因此表现出来的只有软弱、无原则,以及堕落。 YpXVJ4CRuEFi7iRFYrYdk/nfThZRRjrWXPmSpQb+kcCTN9QQX1jRf+43hrB7Ir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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