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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与喜鹊

刚来海德堡的时候,诸事都觉得新鲜,唯有一事不快:出门见乌鸦。而且不是少,那些让人硌硬的乌黑的身影几乎遍布城市的每个角落,房舍、草地、树丛、垃圾箱旁……黄昏时分则最为壮观,成千上万只乌鸦集合起来,一群群,一片片,赶集似的掠过涅卡河,向东南的山林里飞去寄宿,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海德堡的一景。初时见此景总是皱眉,后来时间久了遂知道是自己有问题。中国人总爱对什么事物都分个三六九等,人分阶级贵贱,鸟禽走兽也分出个凶吉属类,质朴的德国人哪意识到这么多,天鹅白,乌鸦黑,不过羽毛颜色不同,并无阶级差异。唯中国人憎恨乌鸦,竟致使此鸟远游不归,如今几乎绝了踪迹,真是莫名其妙。曾以为这玩意儿是贫穷和黑暗的象征,盘旋于坟场墓茔之间,遂有“天下乌鸦一般黑”一说,可德国乃今日世界的富国,说黑暗或许有之,贫穷则少见,为何竟如此多“不祥之鸟”?

某天出门看见一只喜鹊,仅一只,形单影只,嘶叫于树丛间觅食,不觉眼前一亮,出门见喜,虽未捡到什么金银财宝,倒也先有几分高兴和亲切。那黑白相间的鸟的确看上去更顺眼些,拖着长长的尾巴,显得乖巧伶俐、一身吉祥。少见少见,心中不觉有哀怜之意。走近前来,它亦并不躲避,只是嘶嘶啦啦地叫着。绕过灌木丛,却忽然发现,原来另一边还有一只纯黑的鸟——乌鸦,体态略大些,但形状却没什么大差异,它们好像是在争什么吃食,你争我抢,进进退退,互不相让。

那一刹那间,我忽然有了一个令我自己吃惊的发现:两只鸟的叫声几乎是一样的,嘶——啦,原来我们把乌鸦的嘶鸣想象成令人讨厌的聒噪,而把喜鹊的叫声美化成报喜的婉转之鸣,其实不过是自己的主观好恶,所谓“乌鸦臭嘴”和“喜鹊唱枝”不过是我们一厢情愿的虚构!

一切原本是一个“解释学”的问题——而现代解释学哲学的大师伽达默尔就住在海德堡,一百零三岁了,还活着。

这真是一个奇妙的发现。再仔细些,它们的叫声还是难分彼此,而且再看体态和毛色,差距也微乎其微,不过一个形体略大些,稍有些臃肿,另一个尾巴稍长些,胸部有一块弧形的白。两只如此相近的、在生物学上没准儿是同源同宗的鸟,何以会被中国人分出一道吉与凶、祥与恶的鸿沟来?假若德国人也信此道,那大约就不要再出门了,平均一天见到一千只乌鸦,而三天才看见一只喜鹊,这日子还怎么过?要么就有另一个办法,“全民除害”,把乌鸦杀净除光,免了这铺天盖地的聒噪,哪怕出门难见喜,也免上街千声忧。

待见喜,厌见忧,这原来是中国人的民族情结。歌舞升平,吉祥美满,帝王时代的海内升平、盛世颂歌,同寻常百姓人家的心理原是同出一辙的。有需求就会有制造,寻常人弄些抽象的“开门见喜”来自我安慰,虚构出吉祥喜庆的气氛,哪怕正时运不济,粮草不接,也可暂时高兴一番,而当权者就要摆些场面,见之以谱,让那些下属奴才山呼些福寿无疆、东海南山之类的大话空话来,明知是欺主骗上,倒也落个气象祥和、时运安泰,主仆皆大欢喜,笑逐颜开。喜的就是奴才嘴脸,报喜不报忧。

原来鸟不但可以比凶吉,而且可以变为“政治”。一只喜鹊便可透出吉祥的讯息,三只喜鹊则可以营造出喜庆的气氛,如果有更多的喜鹊、到处是喜鹊呢?那时强大的声势就会让一切乌鸦发抖,望风而逃。

然而对乌鸦的偏见并非自古而然,我突然记起在先秦和六朝的诗歌中,诗人对乌鸦和喜鹊似乎并未做明显的区分,大都是笼统地以“乌鹊”称之,曹孟德诗之“月明星稀,乌鹊南飞”,并未专门分出个善恶贵贱。字典也说“喜鹊,属鸦科”,《禽经》中甚至还记载有一种“慈乌”,“比他乌微小,长则反哺其母”。宋代诗人吴激的《人月圆》中的诗句云:“仙肌胜雪,宫髻堆鸦”,用乌鸦之色比喻美人之发。《汉语大字典》中对“鸦”字的解释的第二个意思即是:“同‘雅’,美好,不粗鄙。”可见对乌鸦的“歧视”是十分晚近的事,也是未曾“入典”的无由来的事情。

我不知道鸟类的盛衰存亡是否与人的政治好恶有关系,但在中国,乌鸦这种鸟的确已近乎绝迹。当然环境的恶化致使鸟类减少,喜鹊也不能算多,但终归还算常见。如今连天鹅大雁、黄莺杜鹃、沙鸥仙鹤,乃至那种最家常的燕子——《商颂》里的玄鸟,那些常常出现在古代诗文中的美丽禽类,都不那么常见了,但像乌鸦这样曾经多得遮云蔽日的鸟竟至于快要绝迹,则令人不可思议。毕竟说那鸟与什么社会有关乃是半玩笑的话,但生物学讲适者生存,乌鸦在我国之绝迹,不讨人的喜欢,当然是一个因素,但人对此禽有硌硬之感也从反面“保护”了它,至少不会猎来当作美食,还不至于赶尽杀绝,所以必然有其不能适应环境的根本原因。

这是很有意思的追问。如果乌鸦有一天能够知道自己的悲剧,改改鸣叫的腔调,或至少在身上添些杂色之毛,会不会绝处逢生,再多起来呢?

涅卡河里嬉戏的野鸭。海德堡的禽鸟多得不可胜数,但满天的乌鸦飞得高远而难拍到

附记:

2001年写此文时,笔者在国内尚居济南,

济南山中多喜鹊,未有乌鸦,遂生出此种感慨。

然2005年笔者迁居北京,却发现京城乌鸦极多,尤其北师大校园中,

每到黄昏时总是有万千只乌鸦聚集栖息,

日暮时南门一带的大树上,聒噪声接天盈耳,令人惊悚不已。

初时尚觉得堪为一景,但终有一样令人无法忍受,

即弄得鸦粪遍地,树下道上行人难以停车驻足。

有时行走路上,猛不防会有一摊又稀又黏的东西“啪”地落在身上,令人哭笑不得。

便与友人议论,为何乌鸦对这个地方情有独钟?

谈议的结果是,禽鸟也有“物种记忆”,这一带原为“铁狮子坟”,

为清朝的墓地,所谓“寒鸦荒冢”,

于今虽然已是高楼大厦、熙来攘往的京城学府,但在乌鸦的眼里,

大约仍是一片“红楼梦醒”时的荒凉吧。

想到此,原来关于乌鸦与喜鹊的那点感受,全然颠覆瓦解了。

听凭乌鸦成灾终不是办法。但如何对付乌鸦,

也是一件尴尬之事。

毕竟现行的法律在对待乌鸦这一禽类上尚无具体规定,

所以校方的无奈也可以想见。

终于有一天,看到南门一带的参天大树俱被伐倒,

换成了不及碗口粗的小树,知道是校方忍无可忍了。

这下漫天的归鸦终于没了办法,盘旋一阵后不得不迁移到附近的林子里了。

这个事件当然不好说是“鸟的政治”的一个最新版本,

但毕竟也是叫人感慨的,乌鸦就是乌鸦,

不是凤凰,连喜鹊也不是。 CJ/HyaD2ERa42WqYnCjZNakvywqbpKLRVyJ3bQTH29JSuDknPYLg/zEcG7uRzV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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