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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政治家》译文再版自序

八年前的初春,我着手移译柏拉图的对话体著述《政治家》。尽管这篇文字的重心如其标题所示在于“政治”,但我当时真正对它发生兴趣却是因为那在对话中被当作散逸的题外话演述的“哲学”。当我在这里同西方哲学史上第一次出现的“中庸”(Medium)范畴相遇时,一种意外而真切的灵觉油然而生。像是蓄聚了许久而渴望燃烧的柴薪撞到了一颗火星,寻路而行的神思在又一次遭逢的幽晦中再度赢得一缕光的烛引。借着“中庸”,我找到了一条洞达“理念”的捷径,它印证了先前我对“理念”出于价值祈求的猜测,也使我就此比勘于孔子的“中庸”之道,闪电般地领悟到所谓“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一类哲训的微旨。这份让我时时回味的学缘亲切而默然,它曾吐露在我为译文的初次出版所写序言的如是话语中:“在《政治家》中,由对话过程长短的讨论带出了所谓‘中的标准’或‘中庸’的话题,这对于‘政治家的技艺’说来的题外话,在柏拉图的思想遗产中有着比论主关于政治家技艺的全部结论乃至他用于界说这技艺的‘二分’的方法更重要的价值。它是‘如实’慧从‘方便’之门的透出,借着这一束光的导向,我们可以指望沿着一条能够避免太多歧误的通道进到那幽眇而奇诡的‘理念’世界。”然而,《政治家》的主题毕竟归落在“政治”和“政治家”上。值此译文转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再版之际,我愿就柏拉图意想中的政治技艺略做申说以补初版译序所述之不足。

柏拉图心目中的治国之术是一种“专门的技艺”,它不是权力的仆役,反倒是权力必得受它的节制而为它所用。它被认为独立于当下权力的拥有者——正因为这样,它才可能作为一门不为权力拥有者的意志所屈的学问被探究。“一个具有这种(治国)技艺的人,不管他碰巧是统治者还是平民,他的这种技艺是否都应该被恰当地称作‘国王的’?”当问题被提到这一度时,柏拉图让对话者毫不含糊地回答:“至少,他有权利要求这样。”(下文凡引文未注明出处者,皆出于《政治家》。——引者注)“国王的”正可谓“政治家的”,这里只是以其称述治理国家所当有的那种技艺的属性。如此被论说的“君王的技艺”,是对现实政局中既已居于王位的经验个人的超越。它自始即是批判性的,既用以批判“由选举或抽签”裁处诸政治事宜的那种民主制,也用以批判君主制下尸居其位或逞意而为的君主。《政治家》有一副标题,即“论君王的技艺(逻辑上的)”。这所论“君王的技艺”不是从诸多经验的君王治国之术中抽象而得的“共相”;它诚然是“逻辑上的”,但其“逻辑”内在地涵贯了属望于理想的政治家的价值祈求。

“君王的技艺”或“政治家的技艺”的外延是以对“专门的技艺”连续二分的方式愈益切近地界定的,而二分的一个确然的分际在于尽分于二的两部分必须同时是两个独立的“种”。划出“政治家的技艺”的领域是一个冗长而须得从容理会的过程,在初版序言对其理路做了大致勾勒后,这里有必要以如下的图表对其措思线索作一扼要提示:

在二分的每一层阶中,被摈置不顾的“种”(图表中所有列于左方的项)对于对“政治家的技艺”做遮诠的限定都有着绝对的意义,如谓“政治家的技艺”不是“实用的”或不是“关于无生命物”的管理的、不是“照料单个动物的”等。相比之下,每一次二分被保留下来用以表诠“政治家的技艺”的“种”(图表中所有列于右方的项),其对于被界说的对象却都是意义尚不够确切而有待再做限定的,如谓“政治家的技艺”是“纯粹智力的或管理群居动物(人包括其中)的”等。倘把连续二分的被保留项(图表右方的项)连缀在一起逐层上溯地做一种限定,可得到关于“政治家的技艺”的一个相对确定的外延性的定义,如谓“政治家的技艺”是管理“无羽毛的”“二足的”“非杂交的”“无角的”“行走的”“群居动物”而“命令出自某人自己的”“指挥的”“纯粹智力的”专门技艺。但如此下定义,永远只能不断接近被定义者,却难以全然命中其对象。在外延的轮廓渐次趋于清晰而大体可辨后,内涵的赋予便成了必要的点睛之笔。线性的逻辑语言的不堪迫使柏拉图诉诸比喻以申达“政治家的技艺”的旨归,于是在蜿蜒的思路伸到尽头时,他把他所喻说的“专门的技艺”归结为使“勇敢”的人的品格和“节制”的人的品格和谐交织的那种“编织”的智慧。

柏拉图并未就“政治家的技艺”对“中的标准”(中庸)的默守说更多的话,但他对任何一种专门技艺必有其“中的标准”的强调显然触发于顾念中的“政治家的技艺”。依他的逻辑,“政治家的技艺”成其为“政治家的技艺”不在于某些政治家或君王做了些什么,而在于这一专门的技艺依其“中的标准”有其理想的范型。这范型也可谓“理念”。与《理想国》相比,柏拉图在《政治家》中没有对国家的理想形态做任何描绘,他只把它了解为由理念意义上的“政治家的技艺”所治理的国家。正像《理想国》不曾为人们承诺国家的理念在世俗国度的终将实现,《政治家》也没有为人们做出理念意味的“政治家的技艺”必当被某位君王或政治家所拥有的承诺。他由“政治家的技艺”的“理念”祈想着一个由这理念境地的技艺所治理的合于“理念”的国家,但在把这样的国家的政体形式推定为“完美无缺的政体形式”时,他也出于现实困难的考虑而认可以法制为契机的“第二好的国家”。依法律的有无,“可见的”国家政体被柏拉图分为六种,此即所谓“王政”(有法律的君主政体)、“暴政”(无法律的君主政体)、贵族政体(有法律的少数人的统治)、寡头政体(无法律的少数人的统治)、有法律的民主政体、无法律的民主政体。六种政体作为对“完美无缺的政体形式”——所谓第七种政体——的模仿,最有可能成为“第二好”的国家政体的是“王政”(有法律的君主政体)。柏拉图对法律的优长与缺陷的剖析是深刻而富于启示性的,法制——由此才可能引生“第二好”的国家政体——的不得已而行在他那里是因着这样的逻辑:“照目前的情形看,像我们所称述的,在我们的国家中还无从产生这样的国王——他像蜂群中蜜蜂的统治者,从一开始在身体上和精神上就天生卓越而适合为王,因此我们似乎不得不聚集起来制定成文的法律,以仿效完美而真正的政体形式。”

柏拉图终其一生不曾淡漠政治,但这份与政治的不解之缘是根于哲学家的“善的理念”这一终极眷注的。与“中庸”或“中的标准”的确立相应,“政治”从此成为一种有着专门技艺和独立价值的学问。无论柏拉图就政治和政治家所说的那些话在此后的两千多年中曾遭到怎样的诘难,一个无须争辩的事实是,“政治”和“政治家的技艺”在最初的界说者或祈想者那里都不曾沾染任何机心与权术。世俗的政治也许是人类生活蒙受历史尘垢最重而最不干净的领域,但献祭在这里的鲜血和牺牲却也滋养着从未消歇的人间“正义”的价值。柏拉图是最早从“政治”和“政治家的技艺”中觅求“正义”价值的哲人,而且这觅求对于不脱功利干系的政治始终保有一种超功利的境界。单凭这一点我们也可以理解,每当被弄得肮脏不堪的政治在重新选择一块可奠基其上的净土时,这位《政治家》的作者何以总会被人们再度记起。

又及,值本书付印之际,承蒙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杨共乐教授对书中所涉希腊文字进行了认真校订,并纠正了上次版本中即存有的希腊文字错谬。在此,谨向杨教授表示谢忱!

2001年9月11日
于北京西郊([古希腊]柏拉图:《政治家——论君王的技艺》,黄克剑译,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年12月出版) D+N2LgWjisPAsjFUkciehmsUOWteg65zOlUom/y9zLo/u3EHMAsYMBWvStkDSzv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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