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722年,鲁隐公元年。《春秋》记事,从这一年开始。
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
按规矩,先君去世的次年正月,新君正式即位。
但是,《春秋》并没有记载鲁隐公即位这件事。这可是鲁国的头等大事,按理说,要上头版头条加套红才对啊!为什么不作任何记载?
老左对此解释:因为鲁隐公只是摄政而已。
这就有点尴尬了。
有名无实,是件难受的事;有实无名,同样不舒服。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跟当小三有什么区别?
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书爵。曰“仪父”,贵之也。公摄位而欲求好于邾,故为蔑之盟。
三月,鲁隐公有外交活动。
鲁国的周边小国——邾国,国君名克,字仪父,不顾春寒料峭,来到鲁国朝贺。鲁隐公和他在蔑地举行了会盟。
邾国曹姓,子爵。
春秋时期,诸侯有公、侯、伯、子、男五等之分,从理论上讲都是周天子的臣下。因此,无论是谁即位为君,都必须得到“王命”,也就是周天子的册封。
邾子克,当时还没有得到王命。所以在《春秋》的记载中,还不能称之为“邾子”,而是“邾仪父”。当然,称其字是对他表示尊敬。不尊敬的话,就直呼其名了。
外交有外交的礼仪,接待什么样的客人,执行什么样的标准。
像邾子这种小国之君来访,鲁隐公和他见个面,吃个饭,看个演出,打发点土特产就行了,哪里用得着专门跑到蔑地去举行会盟?
太郑重其事了。
老左分析:鲁隐公因为是摄政,所以要特别“求好”于邾国,显示他的主人地位。
一个“求”字,充分体现了鲁隐公内心的虚弱与不自信。
我们能理解鲁隐公的尴尬。毕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但是,越是面对尴尬,越是需要摆正心态,这叫定力。做人要有定力,从政更要有定力。
心静自然凉。通过踏踏实实做事来证明自己的价值,是最好的办法。
虚张声势,不但得不到人心,反而让人看不起。
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不书,非公命也。
费伯是鲁国的大夫。
这一年四月,费伯带着人马在郎地筑城。《春秋》对此不作记载,因为这不是鲁隐公的命令。
修筑城池这样的大事,大夫怎么能够自作主张呢?分明是没把鲁隐公放在眼里。
而鲁隐公对此没有任何反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了了之。
说到底,他不是一个强势的人。
三月份的外交戏,充分暴露了他内心的虚弱,所以四月份便有人公然蔑视他。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左传》记事,基本上是按时间来排序的。接下来的五月,先聊聊郑国发生的事情。
这段原文中的“初”,是指追述以前发生的事。
当初,郑国的国君郑武公,娶了申国的公主为夫人,史称武姜。
武姜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寤生,小儿子叫段。
关于寤生这个名字的来历,有两种解释:
其一,寤生即寐寤而生,也就是武姜在梦中生下了这个儿子。
其二,寤是牾的假借字,寤生即牾生,也就是婴儿的脚先出来,医学上叫作逆产。
那个年代的人,取名字不太讲究。比如说,孩子屁股上有块胎记,便叫黑臀;肩上有胎记,便叫黑肩。王公贵族中,叫黑屁股、黑胳膊者大有人在。相比之下,寤生这个名字,算文雅的了。
不管寤生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对于武姜来说,都是一段可怕的经历。她受到了惊吓,甚至有可能在鬼门关前走了一回,因而对这个来之不易的儿子十分厌恶。这种感情,现代人多少有些难以理解。按理说,她应该和这个儿子有一种患难与共的母子之情才对,怎么反而会厌恶呢?
相比之下,武姜对小儿子段,则只能称为溺爱了。她甚至多次对郑武公提出,要置换两个儿子的身份——改立段为世子,将来继承郑国的君位。
郑武公不答应。
嫡长子继承制下,除非嫡长子失德,或者有非常明显的生理疾病,否则谁也不能剥夺他的继承权。
这是规矩。
如果规矩可以随意更改变通的话,便不叫规矩了。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郑武公死后,寤生即位,是为郑庄公。
武姜向郑庄公提要求,要把制封给段。
郑庄公吓了一跳。制是郑国的军事重镇,它有一个别名,叫作虎牢,也就是《三国演义》中“三英战吕布”的地方,其重要性可想而知。郑庄公对武姜说:制太险要了,当年虢叔就死在那里。还是要其他地方吧,我唯命是从。
虢叔是东虢国的国君,制的原主人。当年虢叔仗着制地势险要,城高池深,以为谁都治不了他,不修德政,胡作非为,结果被郑武公消灭。
郑庄公话里有话:我担心段得到了制,和虢叔一样不得好死。这句相当狠,武姜却没有听明白,转而要求:既然不肯给制,那就给他京吧。
郑庄公答应了。
从此,段便居住在京城,被郑国人称为京城大叔。叔是段的排行,前面加个大(同太)字,不是郑国人看韩剧看多了,而是指他是郑庄公的第一个弟弟。
郑国的大臣对此很有意见。
大夫祭足(字仲)指出:京城的城墙超过了一百雉(三百丈)。先王有规定,大都的城墙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都的城墙不能超过国都的五分之一,小都的城墙不能超过国都的九分之一。京城已经大大超标了,不合规矩,国君会受不了哦!
有必要解释一下,原文中“参国之一”的“国”,是国都的意思。国都之外的城池,或称为“都”,或称为“邑”,二者的意思差不多。但是严格地说,还是有区别:都里建有祭祀先君的宗庙,邑是没有的。
祭足的话说得有道理,先王规定“都”的城墙最大不能超过“国”的三分之一,是为了突出国君的统治地位,防止地方势力过于强大。郑庄公说:姜氏一定要这样,我有什么办法躲避祸害?
言下之意,受不了也得受啊!
祭足说:姜氏贪得无厌,哪有满足的时候?不如趁早找个地方安置大叔,不要滋长她的非分之想。一旦蔓延,就难以对付了。蔓延的野草尚且不可除掉,何况是您那位自小受到宠爱的兄弟呢?
郑庄公说:多行不义必自毙,等着瞧吧。
这又是一句狠话,但是说得很含蓄。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
“贰”的意思,是背叛,变节,有二心。
大叔到了京城不久,便威逼西境、北境的两座城池,表面上听命于郑庄公,实际上听命于自己。
这显然是大逆不道的。
大夫公子吕(字子封)对郑庄公说: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大叔这样做,等于郑国有了两个主人,谁受得了啊!您是不是想让位给大叔?如果是,请让我现在就去投奔他。如果不是,那就赶紧除掉他,不要让民心产生动摇。
公子吕用了激将法,郑庄公还是无动于衷,说:不用着急,他会倒霉的。
这样一来,大叔的胆子更大了,干脆占领了两座边城,继续扩张势力,达到廪延。
公子吕又坐不住了,对郑庄公说:是时候啦!再坐视不理的话,他的力量会越来越强大,投靠他的人会越来越多。
郑庄公说:不义之人,没有人会真正亲附,实力越雄厚,越容易崩溃。
公子吕气得直摇头,心里大概在想:你这逻辑才让人崩溃。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鲁隐公元年五月,大叔终于完成了战争准备,聚集人马,修缮盔甲和兵器,整顿步兵和战车,密谋袭击国都新郑。而武姜则打算做内应,为他开启新郑的城门。
计划很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叔起兵的日期,竟然被郑庄公提早知道了。
“是时候了。”
一直按兵不动的郑庄公,此时突然行动起来,下令公子吕带领兵车二百乘前去进攻京城,讨伐大叔。
公子吕大概感到惊讶:如果早动手的话,大叔羽翼未丰,很容易打败他。可是现在,大叔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出兵攻打他,还有胜算吗?
然而,当公子吕的部队来到京城,奇迹发生了。京城的军民自发起来反对大叔,双方还没有交战,大叔便一败涂地。他先是逃到鄢地,郑庄公亲自率军进攻。五月二十三日,大叔出逃卫国的共地。
关于大叔的结局,按《左传》的记载,应当是寄人篱下,客死他乡。但是,《公羊传》和《穀梁传》皆以为郑庄公杀死了大叔。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书”就是《春秋》。
《春秋》记载此事,只用了六个字:“郑伯克段于鄢。”可谓言简意赅之至。
这六个字有什么讲究?且听老左分析:
首先,大叔以下犯上,违反了孝悌之道,背弃了君臣之义,所以不称其为“弟”,而是直呼其名,以示谴责。
其次,郑庄公和大叔兄弟相争,有如二君交战,所以用了“克”这个动词。
再次,所谓兄长,本来就有教育弟弟的义务和职责。可是,当大叔犯错误的时候,郑庄公没有好好教育大叔,反而故意放任自流,诱使其叛乱。说白了,郑庄公的目的,就是想名正言顺地杀死大叔。所以这里不说他是兄长,而是称为“郑伯”,这也是一种谴责。
最后,“出奔”二字,在春秋时期是有罪之辞。这里只写郑伯克段于鄢,却不写大叔出奔共地,是因为如果写了,责任就完全在大叔身上了。事实上,郑庄公应该负更大的责任。只不过郑庄公太狡猾了,伪装得太好了,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以至于史官也不好明说,只能如此下笔,希望列位看官能看明白吧。
这便是所谓的“春秋笔法,微言大义”。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字,都有其特定含义,都有其价值判断。它是隐晦的,委婉的,深藏不露的;同时也是尖锐的,严肃的,毫不留情的。区区六个字,竟然带出这么多的道理,厉害吧?
说句题外话,我们小时候上语文课,老师讲到鲁迅的文章,一个破折号能够讲出七层意思,抄在笔记本上就是满满的两页,何尝不是一种“春秋讲法”?
关于郑庄公这个人,有必要多说两句。
1960年,毛泽东曾经说过,春秋时候有个郑庄公,此人很厉害。他对国内斗争和国际斗争都很懂得策略。
连毛泽东都击节赞赏的郑庄公,在和弟弟共叔段斗争的过程中,使用了堪称教科书式的政治手段。
他外表憨厚,内心精明。他不动声色地布置了一个陷阱,而且极有耐心地,看着大叔一步一步走进去。作为兄长和国君,他有很多次机会对大叔进行规劝,如果规劝无效,还可以用强硬的手段进行制裁。但他不这样做。他给自己塑造了一个软弱无能的形象,对大叔的胡作非为不闻不问。直到大叔迈出造反的那一步,他才果断给予致命一击。
这叫引蛇出洞。
大叔咎由自取,这是不用争论的。但是,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先秦儒家看来,首先强调的是君有君道,父有父道,兄有兄道。郑庄公作为国君,作为兄长,应该在臣弟犯错误的时候及时指出,给予相应的惩戒,而不是养成其恶,然后置其于死地。因此,在“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中,首先应该批评的是郑庄公,其次才是大叔。
领导的责任,大于一切。
遂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
接着来说武姜。
在郑庄公和大叔兄弟相残的故事中,武姜难辞其咎。
大叔阴谋作乱,是武姜怂恿的结果。
郑庄公对大叔恨之入骨,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是因为武姜给他的童年、少年乃至青年时期留下了阴影。
缺乏母爱是一种悲哀。
承受“母恨”更是悲哀中的悲哀。
所以,当大叔作乱失败,武姜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郑庄公将武姜流放到城颍,发誓说:“不到黄泉,就不要相见了。”
中国人都知道黄泉是什么意思。
可是,不久之后,郑庄公就后悔了。
后悔什么?一方面是感情上过不去,毕竟是自己的母亲,怎么忍心对她说这样的狠话?另一方面是违反了孝道,政治上过不去。
坚守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也是儒家政治的基础。
《论语》有言:“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孝是孝顺父母。弟通悌,即遵从兄长。儒家将孝悌上升到为人之本,也是为仁之本,是站在维护统治的高度来考虑的。
孝悌意味着服从,意味着尊重。所以历朝历代,都强调以孝治天下。这种孝道,不仅仅是对被统治者的要求,统治者更要以身作则,否则便失去了统治资格。
像郑庄公这样,母亲先对不起他,他还要不要对母亲坚守孝道?
回答是,必须的。
孝道之中,包含了某种逆来顺受的因素。历史上的道德典范——舜,他的父亲和弟弟合谋想杀死他,以霸占他的财物和女人,舜几次死里逃生,还都装作没事,继续孝顺父母,友爱兄弟,甚至比以前更加殷勤。
参照舜的故事,郑庄公把母亲赶到城颍去居住,可以说是大逆不道。郑国百姓,议论纷纷;友邦人士,莫名惊诧!
郑庄公为此很苦恼。但是,如果现在去把武姜接回来的话,又违背了自己的誓言。人无信不立,国君更要讲信用,这条路是行不通的。
怎么办?
这个时候,有人出来为郑庄公解围了。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郑国颍谷地方官,以颍为氏,名考叔,听到郑庄公的事情,以进献地方特产为名,请求晋见郑庄公。
郑庄公请他吃饭,当然是大鱼大肉。可是颍考叔不吃肉,而是将肉小心翼翼地包起来。郑庄公很奇怪,问他这是什么搞法。颍考叔回答:小人家里有老母亲,小人奉给的肉食她都吃过了,可是从来没有尝过国君赏赐的肉羹,想带回去给她尝尝。
郑庄公长叹:你们有老母亲可以侍奉,就我没有哇!
颍考叔故作惊讶:啊,敢问这是为什么啊?
郑庄公于是将心事说了出来,悔恨不已。
颍考叔说:您这有什么好烦恼的?只要掘地三尺,不行就三丈,挖到有泉水的地方,您和母亲通过隧道到那里相见,谁敢说不是黄泉相见?
郑庄公大喜,照办。母子俩黄泉相见,抱头痛哭,尽释前嫌。
郑庄公当场赋诗:“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武姜应和:“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
一场政治危机,悄然化解。
老左对颍考叔的评价很高,认为他称得上是“纯孝”,爱自己的母亲,而且能够将这种赤子之情延及国君。《诗经·大雅》中的《既醉》一诗云:“孝子不匮,永锡尔类。”意思是对父母的孝心没有尽头,你们这些人要永远铭记——正好用来形容颍考叔。
特别说明一下,《左传》评价人事,往往会借用“君子曰”。君子是谁?一说是老左本人,一说是孔子,史上并无定论,也没有必要深究。一定要翻译的话,大概就是“有德之人是这么说的”吧。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缓,且子氏未薨,故名。
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
接着来说说鲁国的事。
元年七月,当朝天子周平王派宰咺到鲁国来赠送鲁惠公和仲子夫人的“赗”,也就是丧仪。
宰咺是王室的宰夫(官名),名咺。
《春秋》惯例,王室官员地位尊崇,不宜直书其名。这里点出宰咺的名字,是一种谴责。
天子派人来送丧仪,是看得起鲁国,为什么还会受谴责呢?
原因很简单:
第一,来得太晚了。周朝极重丧事,天子死后,七个月才下葬,诸侯全部出席葬礼;诸侯五个月下葬,同盟国诸侯出席葬礼;卿大夫三个月下葬,级别相同的官员出席葬礼;士一个月下葬,亲戚出席葬礼。现在是鲁隐公元年七月,就算鲁惠公是去年年底死的,也早就下葬了。丧事已经办完了,大伙都擦干眼泪过日子了,你还来送丧仪,这不添堵嘛!
第二,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鲁惠公死了,仲子夫人还没死,就算是图省事,也不能一并把仲子的丧仪给送来啊!这叫“豫凶事”,当然是大大的非礼。
堂堂王室,把事情办成这样,只能给差评。
八月,纪人伐夷。夷不告,故不书。
纪和夷,都是鲁国周边小国。纪国讨伐夷国,夷国也没向鲁国报告这件事,所以《春秋》不予记载。
有蜚。不为灾,亦不书。
蜚是一种害虫,侵食农田,但是没有造成大的损害,所以《春秋》也不予记载。
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
季年即末年,或者晚年。
鲁惠公末年,鲁宋两国发生战争(亲戚归亲戚,发生矛盾了,还是用矛和盾说话),鲁国获胜。鲁隐公即位后,主动与宋国人媾和。九月,在宿地举行会盟,两国开始恢复外交关系。
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临,故不书。
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大子少,葬故有阙,是以改葬。
卫侯来会葬,不见公,亦不书。
十月,改葬鲁惠公。
前面刚刚提到,鲁惠公已经下葬了,天子派人送礼都来晚了。现在为什么又要把死人挖出来改葬呢?
原来,鲁惠公死的时候,鲁宋两国还在交战,世子允又小,葬礼办得有点马虎,有些事情做得不到位,所以现在要重来一次。
现代人看来,这事未免荒唐。不管怎么样,鲁惠公已经入土为安,何必再折腾他一次呢?可是古人不这么想。儒家强调厚葬,并不是出于宗教上的考虑,而是认为通过隆重的葬礼,可以体现“慎终追远”之意,达到凝聚人心、稳定社会的目的。国君的葬礼,更是意义重大,容不得半点马虎。所以对不住了鲁惠公,只要孝子贤孙们觉得火候不到,您还不能安息。
葬礼必有丧主。依惯例,丧主当为死者的嫡长子。所以,鲁惠公改葬的时候,还是由世子允出面,接受来宾的吊唁。而作为代理国君的鲁隐公,连主持葬礼的资格都没有,所以“弗临”,也就是不能抚棺大哭,心里别提有多憋屈了。
更憋屈的是,卫桓公前来参加葬礼,鲁隐公也不能接见。因为人家是来慰问世子允的,跟鲁隐公没关系!
由此联想,极力要求重葬鲁惠公的,必定不是鲁隐公,而是朝中某些对鲁隐公不太服气的大臣。鲁惠公的第二次葬礼,实际上是在提醒大伙,这个国家的主人是世子允而不是鲁隐公。
说到底,一切都是政治。
郑共叔之乱,公孙滑出奔卫。卫人为之伐郑,取廪延。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请师于邾,邾子使私于公子豫。豫请往,公弗许,遂行,及邾人、郑人盟于翼。不书,非公命也。
郑国的京城大叔叛乱的时候,派自己的儿子公孙滑前往卫国,请求卫国出兵帮助。卫桓公误判了形势,以为大叔能成事,所以答应公孙滑,派兵进攻郑国,夺取了廪延。等到郑庄公平定叛乱,便开始报复卫国,带着王室的军队和虢国的军队(郑庄公为什么能调动王室的军队,以后会讲到),入侵卫国南部。郑庄公还向邾国发出文书,想请邾国也出兵,共同讨伐卫国。
邾国很为难,为什么?郑国和卫国都是大国,两边开罪不起啊!于是邾子克,也就是三月份和鲁隐公在蔑地会盟的那位仁兄,私下里向鲁国大夫公子豫说了这件事,希望鲁国出兵,参加郑庄公组织的联军。这样一来,邾国便可以跟在鲁国后面行动,既不得罪郑国,也不直接招惹卫国。
公子豫很有兴趣(是否收受了邾子克的贿赂便不得而知了),向鲁隐公请求出兵。鲁隐公不答应,但公子豫还是去了,带着部队与邾国人、郑国人在邾国的翼地举行了会盟。
这样的事情都能自把自为,确实是没把鲁隐公放在眼里了。
紧接着——
新作南门。不书,亦非公命也。
新建了首都曲阜的南门,这也不是鲁隐公下的命令,所以《春秋》没有记载。
看来,鲁国的这些个大夫,是存心要和鲁隐公过不去了。
十二月,祭伯来,非王命也。
祭伯是周平王的卿,非奉天子之命,来到鲁国访问。
众父卒,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
鲁隐公元年冬天的最后一件大事,大夫公子益师(字众父)去世了。
小敛是丧事的一个环节,也就是给死者穿礼服。
按规定,大夫去世,小敛之日,国君应该登门出席,以示关怀。
可是,鲁隐公没有出席。
因为他不是真正的国君,没有资格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