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指标是研究水闸安全状况的基础,拟定的评估指标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最终的评估结果是否合理、可靠。因此,建立安全评估体系时,拟定评估指标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结合水闸安全评估特点,制定水闸安全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原则如下。
1.目的性原则
评估体系结构的构成必须紧紧围绕着系统评估目的层层展开,使最后的评估结论正确反映评估主体的评估意图。
2.系统全面性原则
指标体系应能全面反映被评估对象的综合情况,从中抓住主要因素,既能反映直接效果,又要反映间接效果,以保证系统评估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3.可操作性原则
一个评估方案的真正价值只有在付诸实施后才能够体现出来,即要求指标体系中的每一个指标都必须是可操作的,指标含义明确,计算简单,易于掌握。
4.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结合使用原则
既可以使评估具有客观性,便于数学模型的处理,又可以弥补单纯定量评估的不足及数据本身存在的某些缺陷。
5.非包含性原则
对于指标之间隐含的相关关系,要在模型中以适当的方法消除。
6.兼容性原则
兼容性原则指水闸安全评估指标的确定要与SL 214—2015《水闸安全评价导则》兼容。
7.可比性原则
指标的选择要保持同趋势化,以保证可比性,即指标体系中不能包括一些有明显“倾向性”的指标。
8.层次性原则
建立的评估指标体系应该具有层次性,这样可为衡量评估效果和确定指标的权重提供方便。
安全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是从多角度和多层次反映特定评估对象的数量规模与安全水平。构造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就是要构造一个信息系统,它包括单个评估指标(系统元素)和各评估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系统结构)的构造。
单个评估指标的拟定是要确定评估指标体系具体由哪些指标构成,并明确各指标的概念、计算范围和方法、计量单位等,是构建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
单个评估指标的拟定过程一般包括明确评估目标,确定评估指标内容并给出理论定义,选择待构造指标的标志并给出操作性定义,设计指标计算内容和计算方法,指标检测,实现评估目标等基本步骤。单个评估指标的构造过程见图3.1。
图3.1 单指标构造过程
评估指标体系(系统结构)的构造要确定各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层次结构复杂的综合评估系统,其评估体系往往是多层次的,理顺指标之间的层次关系对于提高评估效率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任何评估指标体系都包含最基本的双层结构形式:目标层与指标层,就评估指标而言,这种双层结构形式并未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结构分类。因此,通常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一般都包括三层结构体系:总目标层、子目标层和指标层。其中,指标层又可分为一、二、三级等多层次指标结构。
评估指标体系的构造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再到具体的辩证逻辑思维过程,是人们对诊断对象逐步深化、求精、完善和系统化的认识过程。评估指标体系的构造过程见图3.2。
在进行水闸安全评估指标的拟定时,对前述8项指标构建原则既要做到综合考虑,又要做到区别对待。一方面,需要综合考虑各指标构建原则的要求,而不能仅仅依靠某一单项原则来决定评估指标的取舍;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各项指标构建原则的特殊性以及它们在水闸安全评估中的重要性,不应完全等同对待。
图3.2 评估指标体系构造过程
构建评估指标体系时,可以采用理论分析法、综合法、专家咨询法以及频数统计法等多种分析方法来构建水闸安全评估指标。其中,理论分析法是构造评估指标体系最基本、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理论分析法是将评估指标体系的评估对象和评估目标划分为若干个不同的子目标或不同的子系统,并不断地进一步细分以形成各级子子目标或子子系统及其相应的功能模块,直到每一个子子目标或子子系统都能够直接采用一个或几个具体的指标来对其进行度量或描述。
运用理论分析法构建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步骤如下:
(1)正确理解评估对象的内涵和外延,并对评估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安全综合评估总目标和子目标(子系统)。
(2)对每一个子目标(子系统)进一步进行逐步分解。对于多指标综合评估系统而言,子目标(子系统)的分解就显得更为重要。
(3)重复进行上一步的子目标(子系统)分解,直到每一个子子目标(子子系统)都能够直接采用一个或几个具体的指标来对其进行度量或描述。
(4)对最终分解得到的每一个指标层的评估指标(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进行具体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