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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读唐诗,几乎都是囫囵吞枣地背下来,能应付学校的作业和考试就行,从来没有想过诗歌背后的故事。

长大后更是和唐诗绝缘。因为诗人被贴上标签,李白是潇洒的酒闷子,杜甫是忧国忧民的苦哈哈……在固定认识的标签下,实在对他们提不起兴趣,因为已经自认为懂了嘛。

那时候反倒喜欢读历史,尤其是汉朝、三国、唐朝,读得多了便往深处想:为什么刘邦能赢?为什么韩信一定要死?为什么武则天可以当皇帝?这样想得多了,又涉及到另一个方向:历史的背景和人物的情感。

读唐朝的历史,唐诗是绕不开的高峰,它散落在唐朝的每一个角角落落。寻求赏识要写干谒诗,送别朋友要写送别诗,为国点赞要写边塞诗,甚至喝酒、求爱、无聊、吐槽都要写诗。可以说,诗歌是唐朝的微博。

把唐诗和诗人放在历史的背景中揣摩,经常会有一种感动。

以前读李白,总是被“我辈岂是蓬蒿人”“长风破浪会有时”等鸡血搞得热血沸腾,仿佛李白就是没有烦恼的谪仙人。李白虽然一辈子想当官,但又不把皇帝和权贵当回事,简直是古往今来读书人的终极理想。

可细细想来,这些鸡血背后却是李白一辈子的颠沛流离。他想做的事情没有做成,理想也没有实现,但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快六十岁依然在到处投简历找机会。从少年到老年,李白始终在奋斗。这种不屈的斗志,让我想起刘备“髀肉复生”的感叹。

谪仙人的李白可以让我们羡慕,而肉体凡胎的李白才让我们感动。

作为唐诗的代表,杜甫则是另一个典型。

他年轻时做过纨绔子弟,没有经历过世间的苦难,也不知道人生要经历多少坎坷,张口就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和象牙塔里的中二少年没什么区别。直到被社会按在地上摩擦,经历了没米下锅的窘境,杜甫才算接了地气。而在安史之乱以后,当杜甫看到山河破碎,生灵涂炭,才算完成了凤凰涅槃的升华。

这种升华倒不是忧国忧民,因为忧国忧民的人多了,不缺杜甫。我觉得杜甫最让人感动的,是有悲天悯人的情怀,并且和普罗大众站在了一起。读杜甫的诗总能感受到一种慈悲的善意。

孔子曾经奔走列国,惶惶如丧家之犬,以前不知道他到底图什么,有吃有喝有学生,好好过日子不好吗?何必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后来才知道,总有人爱惜的不是自己,而是那些受苦受难的人,如果可以,他们宁愿割肉饲鹰。

孔子是这样,杜甫也是这样,后人把他们称为圣人。这样的杜甫,实在让人高山仰止,所以在读到“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的时候,总有一种莫名的心疼。

唐诗从来不是干巴巴的一首诗,唐诗的背后是历史的跌宕起伏,是诗人的生活境遇和思想感情。

没错,最终落脚点应该是“情”字。

唐朝灭亡已经一千一百多年,诗歌也早已从生活中消失,但唐诗中的情感却能跨越千年,让我们感同身受。

我在十二岁时就离家求学,从那以后再没见过家乡的春秋,只有夏天的西瓜和过年的饺子,工作以后更难回家,有时候一年四季都在外漂泊。记得有一年春节,同事们都回家了,只有我在办公室值班。朋友圈是别人家的团圆,窗外是异乡的烟花,我突然想起贺知章的《回乡偶书》——可不就是这样嘛。

人一辈子总有遗憾和不甘心,偶尔会想:“如果当初换一种选择,结局是否会不一样?”这种时候,白居易《琵琶行》中的一句“夜深忽梦少年事”,就足以让人泪流满面。千年来,中国的社会制度变了,劳动工具变了,穿的衣服、说的语言都变了,唯一不变的,是内心的情感。这些情感被唐诗记录下来,一直流传到今天,不能不说是幸运,午夜梦回依然可以庆幸,曾经有人如此懂你。

那些唐朝诗人不得志的吐槽,悲悯的善良,执着的奋斗,内心的底线,爱情的追寻,交织起来就是一幅璀璨的烟火人间。

读唐诗,读的终究是自己。 f+aAs70fd7eJjUIkHUd6pnVfjmCPMmlc5G81QEuwB3EmuiXARH6yN0qF56LIBh/+



李世民

奋斗者永远在路上

一个辍学青年,赶上了创业风口,

鼓动老爹整合一切资源投资创业……

十年后,

他的公司击败所有竞争对手,

成功上市。

中国历史上,有两次“回老家”特别感人。

公元前196年10月,刘邦回到沛县。

那时,他已经打败所有竞争对手,占据了广袤的万里江山,大汉成为唯一的独角兽集团。

刘邦原本只是一介布衣,每天上上班、喝喝酒、吹吹牛,他被生活磨灭了所有棱角,唯有少年时的梦想还在蠢蠢欲动。

一腔热血,一生未凉。

可命运的大门打开了一条缝隙,让刘邦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他带着一帮泥腿子,居然打败了血统高贵的贵族。

而这一切的起点,就在沛县。

就像外出打工后来发家致富的土豪回老家给小孩压岁钱、发糖一样,刘邦也特别豪气:

“我虽然在长安买房买车开公司,但我的灵魂依然在这片热土上。我宣布,沛县人民以后都不用缴税啦。”

我很怀疑,刘邦心心念念的,是不是沛县的狗肉。

然后,他在沛县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大摆宴席,请全县的乡亲们吃饭,还亲自选拔了120人的儿童歌舞团,让他们唱自己写的新歌: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儿童歌舞团一遍又一遍地唱,刘邦一遍又一遍地和,直到热烈的气氛把自己都感动了,他跳上主席台拉起孩子们的手,翩翩起舞。

跟随节奏的韵律,刘邦的身体夸张地摆动着。

可如果把镁光灯照在他脸上就会发现,刘邦早已老泪纵横,傲娇扬起的脸仿佛在说:

“奋斗多年,我还活着,真好。”

公元632年,李世民回到武功县庆善宫。

34年前,他出生在这里。

34年后,回到这里时,他已经站在世界之巅。

李世民的身边有各种人才,唯独缺一名优秀的文案,以至于想搞一场“回乡联欢晚会”都没有好创意。

于是,他打算抄袭刘邦。

首先,李世民赏赐了随从的大臣,并且给闾里的父老乡亲发放了米、面、油,为他们带来了亲切的问候。

然后,他选了64名儿童组成歌舞团,戴上进德冠,穿上骚气的紫色裤子,在舞台上边唱边跳。

歌词是李世民新写的《功成庆善乐》:

寿丘惟旧迹,酆邑乃前基。

粤予承累圣,悬弧亦在兹。

黄帝的老家寿丘、刘邦的老家丰邑都曾办过联欢晚会,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最耀眼的,是我出生的武功县。

弱龄逢运改,提剑郁匡时。

指麾八荒定,怀柔万国夷。

十八岁那年,正好有一个创业风口,于是我走出家门去闯码头。凭借我的努力奋斗,终于打下一片自己的天地。

梯山咸入款,驾海亦来思。

单于陪武帐,日逐卫文俾。

曾经的竞争对手,都臣服在我的大头皮鞋下,每天陪我谈笑风生。可想而知,我的事业有多成功。

芸黄遍原隰,禾颖积京畿。

共乐还乡宴,欢比大风诗。

虽然天气冷得要穿秋裤,但看到满仓的粮食,心里却是暖暖的——来呀,快活呀,反正有大把时间。

如果让刘邦看到,肯定会拎着酒瓶来砸场子:“李世民,你丫是抄袭。”

如果按照拍电影的套路,这是完美的大结局。

中年老炮儿外出打工,仅仅用了八年时间就荣登福布斯排行榜第一名,再过六年又把竞争对手全部消灭。第一名至第八名,全是刘邦的人。

这次衣锦还乡,给家乡带来了生生世世免税的福利,还不摆架子与民同乐,可谓前无古人矣。

辍学青年赶上创业风口,鼓动爸爸拿出一切资源投资创业。仅仅十年后,李世民就成了天下的CEO。

于正都编不出如此玛丽苏的剧情啊。

可当我们把目光放大一点儿,就会发现事实根本不是这样的。刘邦和李世民所谓的“衣锦还乡”,其实不过是休养生息。

那时候的刘邦,早已病入膏肓,还强忍着病痛平定了英布的叛乱。更不幸的是,他负了重伤。仅仅半年后,刘邦就在长安去世。

作为大汉的老板、丰沛故旧的利益代言人,他根本没有自己的时间,活着要为大家活,死也得为大家死。面对层出不穷的叛乱,刘邦不顾自己即将退休的年龄,依然骑战马、驾长车,奔波在战场第一线。就算回到长安,也得为大汉的未来谋划。

他一步步剪除了韩信、彭越、英布等异姓诸侯王,然后把刘氏子弟分封到关东为王,做王朝外部屏藩。在朝堂又扶持了吕后的外戚势力,让丰沛出身的开国功臣不至于一家独大,而太子刘盈也有所倚仗。

这样一来,汉朝就形成了诸侯王、外戚、功臣三足鼎立的格局。

一切都安排好了,死前想安静躺一会儿总可以吧?还是不行。

吕后一直在旁边唠叨:“以后咋整啊?老头子,你可得说句话啊。”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沛县的几天是刘邦最轻松的时光,他好像又回到了那个无忧无虑的年代,身上洋溢着的,全是青春的气息。

而李世民经历的事情,就更加残酷了。

他在战场的第一线整整拼杀了八年,打败了薛仁杲、刘武周、窦建德、王世充、突厥等竞争对手。对他来说,“万里赴戎机”不是一句空话。

比战场更加冷酷的是朝堂。他的兄弟李建成和李元吉要联合起来弄死他,就连父亲也不站在他这一边。为了保命,也为了保护奋斗的果实,李世民不得不在玄武门为兄弟送行,然后逼父亲传位给自己。

即便再铁石心肠的人,杀兄逼父之后又怎会没有伤心内疚?可世界就是如此残酷,它逼着你做不愿意做的事,还要你背负着巨大的压力往前走。

而更加残酷的事情,还在后面。

在世人眼中,刘邦和李世民是在功成名就之后衣锦还乡,可在他们的心中,不过是想找个轻松的地方,安抚疲惫的灵魂。然后,爬起来继续战斗。奋斗者永远在路上。

所谓“衣锦还乡”,真的不必太当真。成功如刘邦、李世民,也不过是稍息片刻,然后继续踏上奋斗的征程,直至去世的那一刻;不成功如我辈,更不必在乎流言蜚语。混得比别人好,当常怀谦逊之心;混得比别人差,无非撸起袖子继续加油干而已。

1910年秋,毛主席在离开韶山之前,把日本政治家西乡隆盛的一首诗略作修改,留给了自己的父亲。我很喜欢这首诗,也送给奋斗路上的你:

孩儿立志出乡关,

学不成名誓不还;

埋骨何须桑梓地,

人生无处不青山。 HzUAbFNhaDFucNI3JrZ1i9dTy82aZyZ/p9KUlEfIouOOn8kmeZtWj7kpyNsPkx2g



王勃

他只活了27年,却留给世界1000年

写诗文需要不拘一格的思路,

不能被禁锢,

而做事则需要考虑周全,

方方面面都要照顾到,

这几乎是两种不能相容的属性。

公元668年,大唐帝国发生了两件大事。

第一,帝国经过几十年的奋斗,终于打败了高句丽。从公元611年杨广征讨高句丽算起,这场战争经历了两个朝代、四位帝王,足足打了57年,终于打赢了。

第二,长安城外两个年轻人在告别。

两个年轻人的告别,能跟国家大事相提并论?真的可以。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叫王勃,一个叫老杜。

王勃来到长安以后,交了很多朋友,老杜只是其中一个。因为在副县长的岗位上勤勤恳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老杜被组织提拔了,去四川担任县令。

今天,是老杜出发去四川上任的日子。

站在巍峨的长安城外,王勃满含深情地说:“老杜,去了四川少吃点火锅。那里的笋不错,记得给我寄点过来。”

老杜依依不舍地看着这个才华横溢的朋友:“知道了。你在长安小心点,别太张扬了。”

王勃满不在乎地点点头。

在唐朝,凡是送别都要写诗。这次也不例外,王勃当场写了一首《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这首诗有多好?它能与国家大事相提并论。

1300多年后,人们早已忘却了大唐帝国与高句丽的战争,却对这首诗朗朗上口。

王勃是个神童,培养出这位神童的王家,更是传奇。

王勃出身“五姓七家”中的太原王氏,在魏晋南北朝以至隋唐的几百年间,连皇室都求着和王氏联姻。虽然王勃的祖上搬家到绛州,但依然属于金字塔顶部的家族。

王勃的爷爷叫王通,是隋朝很知名的人民教师。他的学生不多,但其中有这么几个人:薛收,秦王李世民的“十八学士”之一;温彦博,后来当了唐朝的宰相——中书令;杜淹,唐朝的吏部尚书,他还有个侄子叫杜如晦。

王勃的叔爷爷王绩,恰恰与哥哥相反。他十一岁的时候,就跑去拜见权倾朝野的杨素,被满座公卿称赞为“神童仙子”,一时间名动京城,后来写出流传千古的《野望》,一跃成为五言律诗的奠基人。

王勃更是惊才绝艳。六岁的时候,他就能写诗,“构思无滞,词情英迈。”九岁那年,读了颜师古注的《汉书》后,提笔写下了《指瑕》,指出颜师古的错误。

这就好比,今天有个九岁的小学生,读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后,提笔写下了批判《相对论》的文章,并发表在网络上。你说牛不牛?

如果生活在二十一世纪,这种孩子绝对是学术小明星。

公元664年,十五岁的王勃给当朝宰相写信,直截了当地说出了自己对时局的看法:“打下那么多土地,根本没什么用啊……”

宰相一看,神童啊,立马向朝廷写推荐信。

两年后,王勃又给唐高宗写信,并且送上自己新写的文章《乾元殿颂》,直接被授予“朝散郎”职务,拿到了公务员编制,捧上了国家的铁饭碗。

这样的人才,写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种名句,一点儿都不奇怪,写不出来才是江郎才尽。

被唐高宗看中以后,王勃就被派到沛王府做修撰,从此跟随沛王出席各种高端沙龙,小小年纪就朋友满长安。

古装电视剧中经常有斗鸡的场景。两只大公鸡在篱笆中打架,围观的人在吆喝助威,胜者雄赳赳气昂昂,败者垂头丧气没脸见人。

沛王和英王就喜欢玩斗鸡的游戏。王勃身为沛王的身边人,自然要为领导分忧,于是,某次在沛王和英王斗鸡时,王勃写了一篇《檄英王鸡》的文章。这就相当于战书,也是动员演讲,给自家的鸡加油鼓劲。

很不巧的是,这篇檄文被武则天看到了,顺手就@孩子他爹唐高宗。“两雄不堪并立,见异己者即攻”,唐高宗看到这两句话,再也坐不住了,他本能地想到了自己的父皇在玄武门杀兄灭弟的故事,还有自己的哥哥李承乾和李泰打得头破血流的事情。李治那根敏感的神经,瞬间被引爆。

“王勃同学,我儿子身边不需要挑拨离间的人。你还是离开吧。”

优秀的文人往往不是合格的政治家。写诗文需要不拘一格的思路,被禁锢的反而是庸才,而做事恰恰需要考虑周全,方方面面都要有所顾及,这几乎是不能相容的属性。

王勃能写出优秀的诗文,却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世界很公平。

王勃看着巍峨的长安城,落寞地离开,只留下一个萧索的背影。他漫无目的地走着,沿着汉中、剑阁,迈上了艰险的蜀道,来到充满火锅气味的四川。

王勃根本不用担心路费,不论他走到哪里,都有当地的粉丝包吃、包住、包玩,只为能跟自己的偶像亲近片刻。就像李白出门一样,总有一批汪伦式的粉丝心甘情愿给他买单。

在四川,王勃吃着火锅唱着歌,也为四川留下了美好的诗篇。

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王勃送走一批求合影的粉丝后,抬头看着那一轮明月叹道:“长安的月亮,也是这么圆吧。”于是挥笔写下《江亭夜月送别》:

江送巴南水,山横塞北云。

津庭秋月夜,谁见泣离群?

乱烟笼碧彻,飞月向南端。

寂寞离亭掩,江山此夜寒。

来到四川,还没跟老杜吃过火锅呢。老杜,你还好吗?我想你的心情,唯有《寒夜怀友》才能表达:

北山烟雾始茫茫,

南津霜月正苍苍。

秋深客思纷无已,

复值征鸿中夜起。

复合重楼向浦开,

秋风明月渡江来。

故人故情怀故宴,

相望相思不相见。

唉,不到二十年的人生就经历了大起大落,此时的王勃就像刚刚从清华、北大毕业的博士,正准备到社会上大展身手,却突然发现:“哇,就业压力好大,我居然找不到好工作……”想找朋友叙叙旧,却彼此天各一方。

这种心情,糟糕透了。

不过王勃毕竟在长安混过,虽被开除公职,人脉还在。

于是,有朋友对他说:“你不是懂医药嘛,虢州那地方药材多,正适合你啊。”王勃一听:“好啊,好啊,你快举荐我。”很快,他就担任了虢州参军,相当于现在的副厅级。

王勃上任之后,因为心软而私藏了一个逃跑的奴隶。但在某次喝酒之后,他想到世间还有“法律”二字,私藏奴隶是犯法的呀。怎么办?自首?不行;报官?这不是暴露了嘛。酒后的王勃,心一狠就把这个奴隶杀了。

这下彻底完了,天才少年成杀人犯了。在这一刻,所有的交情、人脉全部作废,有谁会和一个杀人犯做朋友呢?王勃被投入大牢,恰好因为唐高宗大赦天下,才捡回一条命。

经过这一波折,王勃不仅自己的前途尽毁,还连累父亲被贬交趾,从此远离肉夹馍,与海鲜为伍。他羞愧又难过地写道:

今大人上延国谴,远宰边邑。出三江而浮五湖,越东瓯而度南海。嗟乎!此皆勃之罪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矣。

经过这一番打击,王勃再也不敢触碰仕途,而是认真地思考了人生,觉得活着才是大事。

出狱一年以后,朝廷经过认真考虑,决定恢复他的职务。但王勃决定:我不玩了,我找爸爸去也。

公元675年,南昌城里正在举行一场大Party,主办方是南昌城的大领导,地点就在新修建的滕王阁。大领导打算利用这次机会,大力推荐自己的女婿,将来好做自己的接班人。

真是臭不要脸。

王勃正好路过南昌,也被当作特约嘉宾请来参加Party——能让一个大V给女婿站台,多有面子?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领导感觉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于是号召大家为滕王阁作序。

玩套路,大家都是老江湖了,谁也不会真去扫兴的,可偏偏就是有愣头青。表演到王勃面前的时候,他抬头道:“好啊,我来写。”啥?大家都傻眼了,哪儿冒出来的愣头青啊?会不会做人啊?会不会装傻充愣啊?这都是些什么人啊。

王勃喝了点酒,回忆起了自己的人生。

当初少年轻狂,为了斗鸡而触碰了皇帝的逆鳞;当初少不更事,身为官员而私下杀人;当初心高气傲,出身世家不知人间疾苦;当初身为人子,自己犯罪却连累父亲受苦。

手中拿着饱蘸墨汁的笔,王勃深刻剖析了自己的一生,经历了,看见了,想通了,也就明白了。

王勃思绪纷飞,笔走龙蛇,一篇千古奇文就此诞生。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藩之榻。雄州雾列,俊采星驰。

当初就是太轻狂了。人啊,要谦虚。

童子何知,躬逢胜饯。

王勃抬眼看看窗外,只见天高云淡,湖光山色交相辉映,亭台楼阁错落其间,这世界好美。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

此时的王勃,早已不是当初的长安少年。他见识过地位最高的皇帝,也私藏过逃跑的奴隶;结交过飞鹰斗鸡的王公贵族,也认识了为生计奔波的升斗小民,曾经因才华横溢名满长安,如今却以落魄之身流落天下。

人,活在天地间,不过微小如尘埃,不自贱、不气馁,只要向死而生。一颗狗尾巴草,也要开出一朵花来。

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所赖君子见机,达人知命。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王勃一口气写完这篇文章,正是他长期压抑的自我释放。不是他不懂人情世故,而是实在憋不住了。十七岁就是大唐帝国的官员,原以为即将青云直上,可十年后的今天,却再也看不到半点希望。路过南昌,他是绝对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好了,就这样吧。今天能给我这个表现机会,都是各位前辈大度:“来来来,敬大家一杯。我干了,大家随意。”

临别赠言,幸承恩于伟饯;登高作赋,是所望于群公。敢竭鄙怀,恭疏短引;一言均赋,四韵俱成。请洒潘江,各倾陆海云尔。

公元676年,长安的唐高宗也读到了这篇《滕王阁序》。他不禁又生起爱才之心,想让王勃重新回到长安,好好培养重用,可旁边的太监告诉他:“陛下,王勃在南海溺水,已经去世了。”

一篇《滕王阁序》,耗尽了王勃的所有心力。他只活了27年,却留给世界1000年。 HzUAbFNhaDFucNI3JrZ1i9dTy82aZyZ/p9KUlEfIouOOn8kmeZtWj7kpyNsPkx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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