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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与中国现代性文化的激进诠释学

一、“五四”主流话语的困境

长期以来,“五四”研究的主流话语总体上没有跳出“民主与科学”“个性解放”“进步”“反传统”等关键词所划定的范围。这个范围固然处于所有关于“五四”的思想讨论的核心,但如果不把它放在更大的理论语境里做开放性的理解,关于“五四”的主流话语和知识范型就势必逐渐过度地域化和僵化,从而沦于被各种外围和边缘话语包围、修正乃至颠覆的被动状态。无论80年代后期关于“激进与保守”的讨论,还是90年代以来用所谓“晚清现代性”来模糊和消解“五四”的划时代意义的努力,都是以“五四”主流话语和知识类型自身的僵化为突破口,从而借助更大的知识语境和问题关联域,将五四的主流论述视为单一的、狭隘的政治化论述,进而通过历史主义逻辑(如“没有晚清、何来五四”这样的时间顺序)或学科专业化、实证化路径,把“五四精神”架空或淹没在貌似“多元”和“众声喧哗”的杂多性里面,最终以打破“五四”、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性的“压抑”为名,打通和排除“前革命”(晚清、民国)与“后革命”(新自由主义、“历史终结”、全球化、“普世价值”等)之间的历史障碍,在历史书写的层面上冲淡或干脆抹掉20世纪中国革命实践的集体记忆和当代切关性。

所有这些当代思想和意识形态的力场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国际化,并以学院政治和学科政治的方式展开。“五四”论述,不过是新一轮全球性文化权力和意义争夺中的一个局部性问题。但这个问题在当代中国思想文化生活中,却带有极为重要而关键的意义,因为它关系到过去九十年乃至整个中国现代性经验的全面理解和评价,从而同当代中国的自我理解和未来指向息息相关。

二、“五四精神”的两个核心构成

“民主与科学”“个性解放”“进步”“反传统”,这些当然都是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孜孜以求的东西,但正因为如此,在今天看,它们仅仅是代表了“五四精神”主观的、甚至是一厢情愿的方面或价值取向。在九十年后的今天,如果我们把“五四”理解为一种客观的历史运动和思想运动,我们就应该看到,它的核心其实是这两样东西:

一是“新”——“新青年”“新文化”、新价值、新生活,最后是“新中国”,这是普遍的“新”或“现代”在中国人生活世界的投影,但“五四”把它内在化了,变成中国人自身的情感方式和价值指向。从“五四”开始,外在的(相当程度上是外来的)、有威胁性的、让人觉得不自在、但又不得不去适应的“新”,逐渐成为内在的、作为内心驱动力的、具有哲学意义的新。这种内在化过程的激烈和深入,彻底改变了晚清以来“理智”与“情感”的分裂,即王国维所谓的“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 从而把现代意义上的理性,同现代人的情感、心理、理想,乃至欲望方式紧闭地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当然会带来一系列问题,但这是现代人和现代性的问题,而不是古代人或遗老遗少的问题。

二是文化政治的逻辑,即文化领域与政治领域之间的贯通与重合,其一致性、一体性或同一性,带来了由新文化、新价值、新人所创造的、与自己的本质相适应的生活形式和国家形式。这是现代性条件下的“国族主义”或“民族国家精神”的具体体现。在欧美,这个普遍趋向表现为市民阶级国家为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提供统一市场、统一语言、统一制度、统一的“民族文化”,这个过程造就了近代西方民族国家。而在中国,这个过程是在对外学习和抵抗列强,对内颠覆和挽救传统的极为严酷的环境下展开的,因此它也对文化与政治的贯通和统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说鲁迅笔下的阿Q代表了文化失败和政治失败的一致性和同一性,那么毛泽东时代的“雷锋”则体现了政治与文化的全面、彻底的重合。在这两个极端之间,现代中国的存在是一种直达个人的文化政治的集体存在,而“五四”正是源头。作为历史/文化整体或总体的“五四”,标志着中国在“近代化”过程中文化与政治的合一,在这个意义上,它标志着“现代中国”的开始。

近代欧洲的发展,在其最内在的精神强度和丰富性上,包含着这样一个双重的运动,即随着现代文化作为现代社会生产、交流、管理和自我再现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日益被政治穿透(首先是、最终还是市民阶级的“存在的斗争”,包括其捍卫自身利益和权利的革命、起义、立法、行政、战争、内战、言论、宣传等有意识、有组织的行动),成为后者的表象、意义生产和价值自我辩护的“符号的生产活动”;同时,现代意义上的政治,正因为其贯穿一切社会领域和社会阶层,也在超越了传统的统治术的、政治哲学的高度,日益成为文化政治,即那种以捍卫和发展市民阶级自己的生活方式为目的,为本阶级作价值上的辩护、从事意义和表象生产的有意识、有组织的象征行为。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西方主流民族主义理论(如Ernest Gellner)把“民族主义”(nationalism,国族主义)定义为对“文化和政体之重合与一致性” [1] 的历史诉求,并把现代民族国家(the nation-state)定义为这种诉求的实际结果。必须指出,这种源自现代欧洲的国族主义运动和民族国家建设,本身是现代性过程中“文化”与“政治”相互贯通、相互激发的结果。启蒙、大革命、浪漫主义文艺运动、新兴印刷媒体和公共讨论的出现,新型全民教育体制,无不是这个运动的一部分。在这个大的历史背景下,中国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是在近代中国的特殊背景下,提出了“文化”与“政治”之间的重合(convergence)与一致(identity)的问题,并在一个高度压缩了的时空范围里,在观念上完成了“现代中国”的奠基。从“五四”开始,中国成为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现代”国家,因为(1)它再次把自己视为一个文化和政治的统一体;(2)这个“文化”不再仅仅是传统,而是被现代“存在的政治”所规定的“新文化”;(3)这个“新文化”直达个人,直达灵魂和个体意识的核心,并通过这样的方式把个人变成一种“普遍的媒介”,即变成现代社会的一个积极的分子和创造性、构成性元素,即新的政治,特别是新的国家形态的材料。

这个双重运动,在西方主要民族国家形式的确定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以此成为西方主宰非西方世界的权力、意志和合法性辩护的一部分;而在这个过程大致完成,“资产阶级法权”和文化价值观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之后,转向了进一步把文化和政治的辩证法,发展为关于自身历史主体性的“文化政治”的自我教育、自我伸张、自我普遍化的过程。我们至今仍然目睹这一过程的延续和变更,如从现代性向后现代性的转变,从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主权概念向超国家、基于所谓“人权”和“普遍性”的世界主权乃至“世界内政”概念的转变。

三、“新”之历史本体论:从新文化到新人、新价值

五四运动作为一个整体,必须放在这个大背景中,才能凸显它惊人的历史意义,即在“欧洲一步步地前进,东洋则一步步地后退”(竹内好) 的历史过程中,通过“救亡图存”(这继承了晚清的“保教”或“救国保种”的意识)而把存在的政治带入文化;通过“启蒙”(民主与科学,白话革命,新文化运动等)而把文化带入政治,即通过文化的自我更新和国民性改造,再造作为社会存在和政治存在的中国。可以说,在鸦片战争和五四运动之间的中国,“政治”和“文化”始终是分离的,即“国”(乃至“姓”)与“天下”的分离;政治理性(从御侮、洋务,到变法和废科举)同文化理性(“西体中用”、“国粹”)的分离;集体存在的政治同个体存在的政治的分离;也就是说,政治变革和社会变革,只能在不触动旧中国的根本的价值体系和意义系统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并自圆其说。“五四”所标志的纪元性转变,正在于以它为起点,现代中国的经济、社会、政治变革,同文化革命完全打成一体,反之亦然:任何文化思想观念形式的变革,也完全同生产方式领域的变革密切相关,作为其再现、表象和自我表达被生产出来。这是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第一次“回归”本位,即文化与政体的重合和一致,不过在帝国形态下,这种重合与一致是事实上的、实质性的;而在“新文化”的形态下,这种重合与一致是想象的、观念性的、唯意志论的。五四运动作为现代中国激进变革和历史的“精神运动”的源头,不是其他历史事件能相提并论的。尽管五四运动带有明确的反传统和“偶像破坏”倾向,尽管它的“科学、民主”和“个体精神”的启蒙意识形态在今天面临必要的历史的再认识,但它重新把作为政治存在的中国置于一个普遍性文化的基础之上的历史意义,是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的。从“五四”开始,中国才真正作为一个现代国家存在,中国文化的历史复兴,才真正开始,而原因正在于,从“五四”开始,作为“新文化”的主体的新人,才成为现代中国的精神实质和政治实质,这个集体性的“新的个体”作为一种政治性的自我意识,在自我与他人、普遍与特殊、同一性与差异性、总体性与多元论的辩证冲突之中,在国家的自我确证的形式中展开——这是一个“新”文化(the culture of the New)为中国社会形态、政治形态和表象领域的自我理解提供内容和形式的历史时代,我们今天仍处于这个时代的“初级阶段”。

“五四”的伟大和不可代替之处,在于它不仅仅在“救亡图存”的口号下完成了近代西方通过数百年激变才完成的人本主义“世俗化”和“内在性”的转变——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五四运动的全部含义不过是在近代中国特殊的国情下重复了近代西方主权概念的自我确立过程,即为它找到“人民”(国民)和“精神”(民族主义)的文化政治解决方案,即把神的主权转化为世俗国家的主权,再以人民主权的概念将这一过程合法化。更重要的是,五四运动在这个过程中不是把获得新的精神自由和政治可能性的个人和群体纳入国家、人民和民族主义的形而上学神话和现代性权利系统中去,从而去“克服”现代性内部的“自由”与“秩序”的结构性矛盾;而是通过政治意识的空前高涨和尖锐化,通过政治热情和政治动员,特别是对国家和文化在西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压迫以及国内尚未在根本上被触动的旧制度的双重抵抗和突破,不断地把一种新人、新的个体性、内在性、想象力和创造力生产出来,并把这种新人的内在规定和外在生活方式作为“新文化”确立为现代中国的精神实质和政治诉求。换句话说,五四运动包含了现代中国的起源的秘密:人民不是政治神学意义上的国家主权的填充物和形式合法性的修辞,而是现代国家赖以形成的实质和它的全部目的,这个目的和实质就其内在的精神规定来说是新文化,就其外的存在来说就是新人——新的人民必须由新文化生产出来,当人民救自己的国家的时候,毋宁说是在创造一个新国家,即那种新文化的政治上的、制度上的实现或现实化。这种看似最为激进的国家形态,却又最合乎中国古典政治思想中的国家观念,即国家立足于文化,文化领域为政治领域提供能动因素和道德实质;而国家政治,不过是文化政治的延伸、形式化或礼仪化。因此“五四”标志着这样一个历史的临界点,在此,现代世界的普遍的客观运动,在中国人的世界里突破了器物层面和制度层面,而在人的心理、情感、自我理解、自我认同的这样的内部空间,获得了鲜明的形象、语言、观念和理论。一旦它同一种新的“人”的概念相结合,则一般的抽象的“新”和“变”就不仅仅只是被动的、不情愿的适应和被迫,而晚清以来中国一切变化和变革都只有这样的意义,因为在情感、内心和符号层面,必须做的事情却又是外在于自己的文化认同。但“五四”带来了这样一种前所未有的转变,从此,中国人不再仅仅作为普遍历史的客体,而是作为它的主体和创造者,在塑造自己的新的文化认同的同时,塑造着一个新的社会,新的国家。五四运动同中国现代性和革命的内在关联和同构性,即来自它这种在现代性固有矛盾的外壳中不断地生成新的、创造性、反抗性、颠覆性的意志和内在性,并通过这种新的情感能量和政治能量本身的“文化化”要求而不断地建设和修改现代中国的制度安排,界定国家的历史实质。

只有通过这样的文化与政治的融会贯通,“中国”落实到中国人的文化—心理本质的基础上,不过这已经不是旧文化,而是文化革命所带来的新文化和作为历史主体的“新人”。也只有通过这样的文化与政治的融会贯通,中国才成为普遍历史的一个有机组成单位,不是作为殖民地或半殖民地,而是作为文化主体和价值主体的新的主权国家,加入世界历史的辩证运动中去。自此,现代中国才具备了既“中国”又“现代”的可能,也就是说,它终于在理论上有可能克服非西方世界在面对近代西方的兴起和全球扩张时所面对的深刻的自我认同的断裂,即那种“要中国就不现代,要现代就不中国”的两难境地。在这个意义上,“五四”确实是大众革命和人民共和国的精神源头,也是“现代中国”和“古代中国”的分界点,因为此后的中国人,同此前的中国人有着本质的不同。这可以从“五四”以后中国人的焕然一新的面貌得到确证。

四、没有“五四”,何来传统?

从这个角度看,五四新文化同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其实非常简单:没有“五四”,何来传统?这么说好像有悖常识,但我们要知道,传统文化并不是故纸堆,或像阑尾一样长在中国人身体里面的某种脏器。活生生的、有创造力的传统只能附丽在、生长在这个传统里的人身上,由他们来继承、批判、发扬。中国传统的延续取决于当今的中国人如何生活、如何创造自己的未来。这正是像鲁迅这样的五四新文化知识分子反复强调的:只有有了今天,我们才有将来,而只有有了将来,我们才拥有过去。生命是第一位的,与生的逻辑相左的“传统文化”只能是“死的说教者”。我们今天对传统文化的重新审视和重新理解,是以“五四”以来的新文化为前提和条件的。在今天,哪怕有人呼吁全面回归传统,也只是“五四”开辟的新文化纪元内部差异的体现,是当代社会思想论争和价值冲突的一部分,同所谓“传统本身”没有关系。没有现代性的挑战,没有作为基本历史条件的“新”,“整理国故”就无从谈起,因为我们会仍旧生活在“国故”之中,被“国故”决定,它也就还不是“国故”,而只是“正统”或“文化”本身。

我在《全球化时代的文化认同》 这本书里比较系统地谈了这个问题。“五四”基本上把“中西”问题转化成了“古今”问题。这个转化或策略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对中国思想生活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今天,在全球化时代,我们也许有必要在强调普遍性问题的同时,对文化、地域、宗教、政治制度和主体性论述等“空间性的”或“话语建构性”的差异作更为细致的考察。“中西文化冲突”只是一种习惯性说法,真正的问题是种种“普遍性论述”后面的主体性、政治性和价值指向。全球化和所谓“后现代”时代,一方面似乎消除了种种“宏大叙事”和总体性,甚至好像连主体和本质也不能谈了。但另一方面,它其实又加剧了种种政治立场、生活方式、集体和身份认同之间的冲突,因为每一个团伙或“认同的共同体”都通过全球化和后现代的普遍性论述在加强自身的合法性、正当性,伸张自己的权利和权力,通过“反本质主义”的姿态把自己普遍化,把他人特殊化;限制和取消他人的认同,突出和重构自己的认同。面对这种局面,“五四”传统给我们提供的是一种珍贵的历史感:近代以来的中国人,在现代性的历史条件下,走过了这样一段路,获得了这样一种集体认同和方向感,这为我们处理当今世界的价值空洞化、趋同性和混乱,提供了一个历史参照系。这个基于集体历史经验的参照系,比任何“传统文化”都更能告诉我们,我们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因此,我既不赞成从所谓“文化保守主义”的角度否定“五四”,也不赞成不假思索地把“五四精神”定位在“个性”“自由”等新时期以来的意识形态概念上。“五四精神”是一个整体,它只有在一个更大的世界历史的整体上才能够被把握。我们今天谈“五四”不能再像盲人摸象那样摸着哪个部位就说它像什么,而是要看到它的整体性,它的所有的方方面面都是这个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为这个整体服务。比如“五四精神”的重个体、追求个性解放的方面,就跟它重集体、强调民族的文化重建和政治重建的诉求相辅相成,而不是相互排斥;同样,“五四”的“反传统”甚至“全盘西化”倾向,也必须放在它追求民族文化的连续性和创造性的努力当中来看。这种个性与集体性、断裂和连续性之间的张力,是“五四”传统最宝贵的遗产。在今天纪念“五四”,首先需要铭记的,是“五四”给中国人带来的巨大的活力和创造性,这种活力和创造性在本质上既是文化上的,也是政治上的。在经济主义和消费主义当道的今天,“五四精神”就更显得重要了。

五、从“言文一体”到“人文合一”

五四运动的载体和媒介是白话文,离开白话文就没有“五四”、没有新文化。白话文运动某种意义上是五四运动的核心,因为它的“言文合一”的理论与实践,在语言上为现代中国奠定了基础。可以说,现代中国及其自我意识,都是由白话文构造出来的。有关“五四”的许多问题,都可以在白话文研究中得到解答,比如传统和现代的关系。白话文的基础实际上有两个,一个是白话,一个是“文”。两者需要并重,分别对待,单独处理,最后整合为一个概念。白话不是在“五四”一代人手里发明的,而是古已有之,但在“五四”一代,它成为“文”(即高级文化)的媒介。而“文”的概念不仅包含新文化的种种理念,也同中国文学传统和文化传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更不用说风格、形式、审美这些东西本身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它在“五四”时期,第一次在理论上可以抵达全体中国人,因此成为一个政治—文化共同体的普遍的媒介。

我上面谈到的“文化政治的逻辑”或“文化领域与政治领域之间的贯通与重合”,如果离开“言文合一”的白话文,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都是作家,“五四”时期最重要的作家也都是知识分子,在思想与写作的问题上,他们都有高度的自觉。特别是鲁迅和周作人兄弟俩,都明确地指出,“白话文”不是白话,首先因为人也可以用白话谈旧思想,用白话写陈词滥调,做洋八股、党八股之类的东西(反之,用古文也可以写革命文章,如章太炎);其次白话文必须能够作为“文”同其他所有的“文”的形态抗衡和媲美,因此它虽然用“引车卖浆者之流”也可以看懂的词汇和句法写作,但最终却必须证明,古文和外国文学能做到的,它也做得到。这里面的关系就非常复杂而微妙。从白话“文”(prose/essay)的风格自觉和文化政治抱负入手,我们能够进一步分析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价值指向、内在复杂性以及由此而来的多种可能性。通过分析鲁迅和周作人为代表的白话散文的实践和理论,我们可以看到:(1)作为“新文化”媒介和载体的“白话”,本身亟待“文”的内在规定,来为新形式提供新“内容”——即形式的内容(the content of Form)。对“新文化”的自我建构而言,可以说有了“白话文”、才有“白话”和“白话革命”;有了白话革命,才有新文化;(2)在“文”的重新建立过程中,“新文化”作者不但要在“思想”层面对抗和超越传统,也要在审美、风格、文体、和“文人”自我意识上对抗和超越传统,用鲁迅后来在《小品文的危机》中的话,就是在“挣扎和战斗”之外,“也带一点幽默和雍容;写法也有漂亮和缜密的,这是为了对于旧文学的示威,在表示旧文学之自以为特长者,白话文学也并非做不到”; (3)由此可以进一步推断,“五四”文化激进主义和反传统倾向,自身包含关于传统和源流(source/origin)的诠释学理解(hermeneutic understanding)。这种自我理解把传统的悬置同现代性的自己为自己开辟道路、在历史的断裂中为自身提供文化和价值正当性的“创造性虚无”(creative nihilism)打成一体。周作人在其《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中,把一种线性的,由“新与旧”的冲突决定的文学史观借助于一种循环的,以文学和文化的内在创造性和自由为内在规定的文学史叙述结合在一起,为“五四”的文化政治逻辑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象征和冲突的形式解决。

白话文从自我发明、自我结构到自我风格化和审美化,一步步为新文化、新人、新社会和新国家做开拓和定型的准备,它作为语言方式、思维方式和审美方式所达到的疆域,也就是现代中国所达到的疆域。很多研究现代文学的人总喜欢感叹当代文学(1949年至今)的成就不如现代文学(1919—1949),但我觉得这只是因为“五四”开创的白话文和白话文学,至今还不满百岁,作为一个文学形态和文化形态还非常年轻。在第一个三十年里我们有了新文学和新文化自己的经典或“古典”,在研究第二个、第三个三十年的文化经验时,我们应该更积极地通过批评活动去发现和确立经典。在第四个三十年的开端,我们应该相信,伟大的历史经验终将找到与它相称的语言记录和艺术再现。


[1] Ernest Gellner. Nations and Nationism . Blackwell Publishing, 2006, p. 14. 3My4e41U2v6tBKMwsf7oIMlGg7oSVc1FbEZstfNJ+K8fNQXaO9rJxKck7VuyZ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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