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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继承与继承关系

传统时期双井村村民的生产生活中,财产的继承保障了家庭财富的延续与积累,财产继承权的获得与继承者需要承担的责任相对应,儿子不承担父母养老送终的责任,就无法拥有继承权。财产的继承采取诸子均分的方式,每个参与分家者都要遵循特定的规则,父母亲要公平对待每个儿子并通过抓阄确保诸子间不会因房屋、土地、粮食、锅碗瓢勺、牲口等家产的分配发生矛盾,同时,父母亲还得考虑诸子均分家产后自己的养老问题。

一、 财产继承权

在当地,通常而言,儿子、儿媳妇都是合法的财产继承人。父母亲逝世后,财产需要诸子均承,即“一厅一半分”(分个数、均分),当然,并非所有的儿子都一定具有继承权,儿子继承权的获得与其承担的义务息息相关。与此同时(视家庭情况来看),儿子儿媳之外,其他人也有继承权利(如表3-33所示)。

表3-33 传统时期双井村村民家庭财产继承者类型概况

续表

*一般是侄子,是叔伯的次子或幼子,不能过继长子,当地素有“长子不离父/宗”的说法。

**只要是有侄子和弟兄的农户不称为“绝户”。

二、 继承内容

一般家庭中,需要继承的财产主要分为三类,如下表所示:

表3-34 传统时期双井村村民家庭所要继承的财产类型

家庭财产继承时,有的兄弟之间和气,则父亲和长子负责安排清点、分配家产,“说哒说哒就占”,大家“你不吃劲、我不吃劲”(相互之间不斤斤计较),至于小的物件(如锅碗瓢勺),弟弟要了哥哥就不要,相互谦让。如果弟兄之间不和气,“一个碗摔两半、一根筷子扯三半”(即大小物件,都需要均分),这时需要请族长、“家长”、副“家长”、家族的大辈(叔叔大伯)中两三位处理事务较强、说话算数、德高望重的人出面做公证人,“平和平和这理”。弟兄们之间很少出现因为继承财产打官司的事情。

三、 继承关系

(一) 分家析产

1. 分家缘由

分家事务“事出有因”,村民分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如表3-35所示):

表3-35 双井村村民分家的一般缘由

2. 分家主体

儿子是最主要的分家参与者,除此之外,其他人群也具有分家的权利(详见下表)。

表3-36 村民分家过程中的特殊参与群体

3. 分家规则:“一厅一半分”

分家时,儿女们一般都得听从父母的“支摆”(安排),家里掌柜的(当家人)先统计、清算家产,然后请家族或当户落的文化人帮助公证。家庭的土地、庄窠地、房屋、粮食、头户、家当(桌椅板凳、锅碗瓢勺、碗橱、柜子等)都需要分配。母亲的嫁妆(陪送)、儿媳妇的嫁妆不能分,它们都归母亲和儿媳自己所有。对于所有家庭财产,需要平均、公平分配,一般不存在特意偏袒某个儿子的现象,但正如老人所讲,“怎么也公不了”,“紧公慢公还不公呢”。至于为何要平均分配家产,老人们的回答是“都是弟兄们,都是自家孩子,哪个是亲的,哪个是后的?亲的后的都要平分”,父母亲不存在给长子或某个儿子多分或少分的现象。整个分家过程由当家人主持,他一般是父亲,也可以是长子或者有能力的儿子,弟兄们分家,媳妇们不参加,“不管好歹,没娘们的事情,她们不掺和”。

4. 分家公证人

分家、留养老地需要请宗族的族长、“家长”、副“家长”或其他当家十户的大辈,如叔叔大伯等出面做公证人,帮忙“说哒说哒”。至于请几位,没有特别规定(“那没数”),有的时候请几位,有的时候请一位就“占”(行)。如果只有两兄弟分家,则请族长、“家长”、副“家长”、叔叔大伯等其中的一两位,如果弟兄五六个或六七个参与分家,就要把族长、“家长”、副“家长”、其他叔叔大伯都请来,但主要还是请大辈中“拿事”(有能耐、能说公道话、说话顶事)的人来协调,“有的大辈自家的事情都管不好,你叫他干吗呀?” 如果族长、“家长”和副“家长”等年龄太大、说话“不清亮”、耳朵“不占显”(耳聋),缺乏公证的能力,就不请他们。分家时,一般需要掌柜的自己去请公证人,去请时什么也不带(不带礼物)。大辈们帮忙分家,分停当了,如果恰逢饭点,就在主家吃顿饭,如果还没到做饭的时间,帮忙的人们也不会留下来非要等这一顿饭,而是各回各家。

5. 分家方式:拿球

拿球行为主要存在于房屋的分配过程中,房屋有好房(北屋、正房)、赖屋(东西厢房)之分,分房时,拿球的目的在于防止弟兄之间因为分得不公平而抬杠、吵包子。分配房屋时一点也不能偏袒,小的物件可以马虎处理,但房屋分配要尽量做到公平公正。有几个弟兄,就写几个“球”(纸团),每个的大小差不多。一般是谁写球谁就攒纸团。写球的人,多是家族的大辈们,如果家族中无人会写,可以找当户落识字的人帮忙,他也可以是教书先生,如果先生与自家知己不赖,就请他来写。每个球需要编号,即写明1、2、3等序号,不同的序号代表不同的房屋内容(房屋的质量、位置、大小、间数)。拿到赖房球的儿子还可以得到补偿,比如搭配一个碗橱或柜子。拿到好屋的球,则搭配的其他家当相对赖(较差),如果拿到赖屋的球,则搭配的家当相对较好、较多,即尽可能使得分家过程公平、公正。

拿球的顺序没有规定,或是弟兄们自己拿球,或是他们的儿子拿球,不分先后,谁先拿都占(行),比较随意。拿球之前,家族的大辈们给参与分家的每个人都提前“说哒”好,谁的手气好,谁就拿到好屋的球,既然拿球决定,分到好屋、赖屋,兄弟们之间谁也不怪谁,不能相互埋怨。老人不参与拿球。拿球之前,要么是老人和家族的大辈给儿子们提前说好,比如老人们住哪间房屋(按照当地的传统,老人们一般住在北屋的正房,儿子们住在东西厢房);要么是分到房屋间数多的儿子留一间给老人住,老人过世之后,这间房屋还是归此儿子所有。

6. 分家内容

大多数村民分家时,主要分配房屋、锅碗瓢勺、粮食、土地、牲口。具体的分配规则见下表。

表3-37 村民的财产分配关系规则概况

7. 分家契约:分单

过去讲,“分家分单” ,分家时需要签订分家契约,俗称“分单”。家中若有识字之人,由其负责写分单,如果家里人都不识字,就请家族的大辈等公证人书写。分单的内容主要包括需要分配的财产(如土地、房屋、粮食、现金、牲口、锅碗瓢勺等)及关系规则,如长子××分得某个方位的几间房屋、次子分得某块土地(地亩大小、位置等一应写明)等等。分单一式多份,有几个儿子参与分家,就写几份,分单写好之后,当事人及公证人在分单上签字画押,然后交由诸子保存(各自一份),父亲和公证人不需要保存。

8. 分家纠纷

几兄弟分家,如果拿球之后对结果不满意或者不认拿球后的结果,“吵哒”好多日子都无法达成分家协议,但是早晚都得分,纠纷难免,出现类似的情况时,请家族的大辈来调解。比如他们劝解,让长子或次子或是幼子中某人暂时“背点伤”(吃点亏),“就一回的事”,劝说侄子们不要为一时的利益争来争去,希望他们看得长远一点。

一般不存在因边界(官背)发生的纠纷,过去“打灰橛”的目的在于标识邻地的界线,避免官背纠纷的出现,分家后如果一方私自逾越或挪动官背,对方就不同意,“谁过了官背谁就没有理了”。万一发生类似的纠纷,首先请近门或当家十户中明事理的大辈出面协调,其次是请当户落中能说能道的人出面解决(正如前文所提,“他们都有那个本事,在村里吃得开,在村里能扛得起、放得下,说话算数,名气高,有文化”),也会请村长、地方等出面。如果中间人无法协调,则双方去区公所甚至是县衙打官司,这时,一般请近门的大辈(叔叔大伯中有能力的人)、自家亲弟兄等去“顶堂”(当地俗语,意为能在公堂上帮当事人讲道理、辩解)。 0YDDw/9h7/nmQSGmpFoPF9f8QftWmwVfbHQ+8Hkp70bFcrB1auGy50c4LCkkfU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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