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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营与经营关系

村民们的农业生产过程既有明确的分工,也有相互的合作。分工主要体现为家庭内部男性与女性主业的不同,合作主要是指多个家庭之间农事上的换工搭伙、建屋和婚丧嫁娶等事务上的相互协作。村民对土地的经营,采取家庭自主经营、租佃、雇工等多种方式。

一、 经营单位

(一) 家户经营

农田的耕作基本上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村民称这种方式为单干户耕作)。两三亩的小地块,完全可以由一家一户完成。如果家庭的土地数量多,田井设施不足、家庭劳动力不足,可以和同一户落关系较好的村民合作耕作,大户人家一般会雇长工、短工完成大片麦田的耕作任务。农田经营主要分以下几个步骤(参见表3-13):

表3-13 传统时期双井村农田耕作过程概况

(二) 私有土地的经营主体

其一,庄子地的经营主体。庄子地的经营主体一般是佃户、雇工。庄子地的主人在选择佃户时,优先考虑土地所在村庄的村民,同理,优先雇用该村的长工,此般做法的目的在于使经营者就近耕种土地,不仅方便,而且节省经营过程中的时间成本。主人家在庄子地建有房屋,供佃户居住、放置农具(绳套、锄头、铁锹)。农忙时节,佃户就在该屋里吃住、歇息,比较方便。每到收秋割谷的时节,佃户、雇工住在该屋里看护庄稼,主人不给佃户和雇工支付额外的报酬,看秋属于他们正常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冬天农闲时节,佃户在自家吃住。

其二,体己地的经营主体。体己地的经营因人而异,一般情况下,体己地由自家的人耕种,如果没分家,家里人种地时捎带着种体己地,儿媳妇不需要为家里人支付耕种报酬,都是自家人的地。体己地里种植何种作物,儿媳要与当家人商量,若女婿当家,则给女婿说,若公公或哥哥当家,就由女婿给他们说:“种点××吧!”体己地的种子,家里人会提供,当家的公公会与其他成员商量,“自家儿媳妇买了点体己地,咱出种子种了吧,不分那么清”,几亩地也花不了多少种子。浇地时,家人顺带着浇灌体己地。

其三,养老地的经营主体。养老地由老人自己耕种,不请外人帮忙。但老人的劳动力毕竟有限,作为儿子的,也会时常帮忙经营,比如帮助耕地、播种、收秋割谷等,儿媳妇一般不帮公公婆婆种地。儿子帮老人种地,老人不需要给儿子们支付报酬,也不需要管饭,至于每个儿子要帮几天,没有固定的规则。有的儿子不孝顺,从来不给老人帮忙,有的儿子比较孝顺,时间宽裕时就多帮几天,没空就少帮几天。若老人自己种地几年以后因身体状况无法耕作,就将养老地均分于儿子们。但前提是儿子儿媳们比较正经、孝顺,如果他们不孝顺或好吃懒做,则老人就把养老地卖掉,卖的钱归老人自己。

(三) 共有土地的经营主体

在村落中,所有的族田、墓田、庙地都属于产权共有的土地(经营主体相对多样)。

其一,族田的经营主体。族田一般由村落内无地或少地的族人经营,如张氏家族的族田,本村族人拥有优先经营权(本族第3股世居于外村),外村的族人没有机会,也不允许外姓人经营。本族无地的人较多,他们都想经营,为此,采取轮流经营制度,即每两年换一次。

其二,墓田的经营主体。家族的墓田一般是没有水井的旱地,由家族成员轮流经营,旱年无收成时,经营者自己承担损失,其他兄弟不会给予救助,外嫁女来娘家探亲、上坟,经营者也需要管饭。坟地如何经营、种植何种作物等均由当年的经营者自己决定,其他人无权干涉。对于分家时不需要分配的墓田,由弟兄几人轮流经营,每一年轮换一家。

其三,庙地的经营主体。真武庙地由村民武喜春一家耕种,他家有6口人,在村庄东边有五六亩旱地,那时候他家有人生病了,家人就去真武庙上香拜佛,向真武爷许愿,自愿把家里的地捐给大会,但还是由他自己经营,别人也不想去种(因为都是荒沙地,“收不了多少物件”)。龙王庙庙地由村民闫氏耕种,闫氏平时负责管理龙王庙,村落不给闫氏发放管理报酬。闫氏之所以具有龙王庙地经营管理权的资格,主要是因为他家靠近庙地,便于经营。

二、 分工经营

(一) 家长负责制

对于家庭的农业经营活动,家长说了算。若父亲是当家人,他就在吃晚饭的时候给儿子们安排第二天的农事,比如A去锄地、B去扳苗,若A支支吾吾,不愿去锄地,可以与B换一下,他去扳苗,B去锄地。父亲下地干农活时儿子们都跟着去(儿子们15岁左右开始下地干活),耕地的时候,父亲扶犁,儿子们拿铁耙“填墒 ”。秋收时,若家庭劳力不足,当家人亲自去人市请短工,不会“支摆”(安排)孩子们去,当家人也不放心让他们去,怕他们不会传话、不会与对方讨价还价。如果儿子们都已长大成人,且打算从当户落请短工,父亲就会安排某个比较清亮、脑子好使的儿子去,如“××(儿子的小名),你去街里觅几家人吧!”如果几个儿子都靠得住,则安排当时在自己跟前(身边)的儿子去。

(二) 男女分工

1. 汉们 耕地、让谷

农业生产活动中,耕地事务主要由壮年男性完成,有些劳力缺乏的家庭,老年男性也会参与,女性不参与耕地事务。小孩们主要是玩耍、上学(好主和较富裕人家的孩子上学的多,极少数穷人家的孩子也会上学),一般不参与农活,也很少去放牛(耕牛以圈养为主)。

割谷时全家人基本上都要参与(公公、儿子儿媳、女儿),只留一位负责做饭(多数情况下是婆婆)。碾谷子时,家里的汉们(父亲、儿子)套牲口碾压,娘们(婆婆、儿媳、女儿等)负责翻谷草,较年长的老人来回跑哒,取布袋、簸箕等用具,午饭时,在场里忙碌的人不回家吃饭,儿媳妇及女儿回家取干粮、水。小孩们不参与碾场,大人也不允许孩子们来场里,一是怕他们捣蛋、闹腾,二是不让他们大热天的在户外活动。碾谷当天,起了草一般就到了后晌(下午四五点),这时趁着风扬场,扬场之人都是有经验的男性,他们用木锨等农具播扬谷子,去掉谷皮、尘土(如果不会扬场,谷皮和尘土无法分离干净)。好主人家碾谷子,一般靠自己家人(公公婆婆、儿子儿媳、女儿)和觅的长工(不必觅短工)。碾谷之后,紧接着就要搭草垛(草垛表层需要抹一层泥,以防止草被雨水淋湿)。这时由一位有经验、会搭草垛的男性站在草垛顶上面把关,防止搭偏,其他男性用杈子挑草(需要费很大的力气),女性负责抱草。

有些家庭,男性除了务农,还在农闲时节经营其他副业。比如在村内外务工,当木匠、石匠、瓦匠、绳匠、屠夫、轿夫,或者贩盐、卖面、炸油馃子、贩卖牲口、贩卖瓜枣梨肉等。

2. 娘们纺花织布

家中女性在农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不得不参与某些生产环节(如割谷、碾谷),其他时候很少干重活,她们都裹了小脚(10岁左右开始裹脚,脚大的女孩遭人嫌弃),不方便干重活。女性们很多时候主要从事纺花织布的副业,为家庭成员解决穿衣问题。过去,村民们时常种植棉花,每年棉花采摘以后,手巧能干的女性们就把棉花纺成线(一斤线可以卖几毛钱)用来织布。女孩在11岁左右就从有经验的家庭成员那里学习纺花织布(母亲教女儿、姐姐教妹妹)。如果儿媳妇刚娶进家门时不会纺织,公公婆婆和其他家庭成员不会嫌弃、批评她,而是让她慢慢学。手脚不灵便的女性织布效率低,于是将纺的棉线变卖成现金,然后直接买布料。一般情况下,女性一天可以边做三顿饭边织出一丈布,两天可以织好一块,技能娴熟、效率高的女性一天可以织两丈。有的儿媳妇比较愚钝,一直学不会织布,就只好在家洗衣做饭、刷锅洗碗、喂猪喂狗,“锅台边转哒”(意为做饭)。

除此之外,女性们还时常参与拾穗这一特殊的农业活动。拾穗者主要是穷人家的娘们、小闺女(大闺女在家纺花织布,一般不出门),有些家庭的小孩也参与拾豆、拾穗 。每当好主家割豆,妇女、小闺女们就坐在地边等候,她们不会下地去帮忙。她们和好主家“缠联”(来往)不多,好主家也不会觅她们。当好主家长工赶着马车来地里运庄稼,刚把麦捆或豆捆架到车上,妇女们就在车后抢着拾豆,年轻、腿脚灵便的人抢先把大穗头、大枝子拾了。拾花、拾豆的消息,由当户落的人们之间传唤得知,一户落的串通起来做个伴去地里,比如“××家割豆了,咱都去拾豆吧!”她们主要在本村好主的地里拾,一般不上外村。有些人家穷得揭不开锅,遇到秋收时节,孕妇和产妇们除了要干家务事(在家里拾掇零碎活,比如纺花织布、打扫院子、做饭),也会下地拾花、拾穗、拾豆,有的产妇刚生下孩子,就扎紧裤腿下地,生怕错过了拾穗机会,没有吃的了。

三、 合作经营

(一) 换工经营

在双井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换工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家庭劳力缺少的农户之间,换工搭伙(方言中称之为“做个伴”)更为普遍,比如A干不了某项工序,找B来帮忙,然后B帮A做其他工序。一般来说,换工双方是当户落知己不赖、走哒得不赖(亲近)的人,他们既可以是当家十户的族人,也可以是邻居及其他党乡人。

换工时不存在固定的比例,彼此间多干或少干一天半天都不会觉得吃亏,也不会支付差工的报酬,“谁也不说谁”(意为不计较)。技术工和牛工、普通人工之间也换工,比如A借用B的牛一天,B有事的时候,A去帮忙干活,至于干多长时间,没有特殊规定,帮多帮少主要按B的劳务量大小。木匠和瓦匠之间一般是同等换工。当户落的女性和男性之间也会换工,都是乡亲关系,男性帮女性干重活,女性帮男性干其他轻活,比如男性买了一块布,找关系好且手巧的女性帮他缝一件衣服,女性需要耕地、“立墙”时,请男性帮忙。

(二) 水利合作

村落内部灌溉水源缺少,不存在集体性的水利活动。村民的水利设施建设主要是家户行为,村民间的水利合作一般体现为伙打田井、合作灌溉。如前文所述,有一定数量土地但无法靠自己实力打田井的农户与其他农户合伙打井,合伙的农户之间多是知己不赖、基本上居住在一户落的四邻八家(2户或3户人合伙打一眼田井)。浇地时,谁优先浇地,相互间商议,不会出现无法协调的情况。

许多既没有私人田井也没有与他人伙打田井的村民,要么凭天收,要么借井浇地。如果地邻间“不对付”(方言,指有了矛盾)则不去借对方的井,宁愿让庄稼旱死也不向对方开口。在当地,借井浇地被喻为“喝汤”(这种现象一般发生在天干地旱时节)。若农户甲、乙为地邻,甲是地多有钱的好主,有一两眼地井,乙是穷家小户,没有地井,这时,如果双方知己不赖,乙可以借甲的井浇地,但是得等甲的农田浇完之后才能借。乙的土地一般较少,乙向甲说几句好话,甲一般会答应(双方当家人达成口头协定,就可借)。乙不用给甲支付费用,但会为其帮工,比如,甲修井时,乙不必出资,只需出工帮忙,以便为后期借井浇地打下基础。逢年过节的时候,乙去甲家串串门、送点礼物(一般是几个鸡蛋、一包点心)表示感谢。借用田井浇地,一般也要借主人家的头户、水车,如果自家有头户且土地少,就只借田井和水车。

比如村民王根春家借别人的井浇地时,套自家的小驴子(小驴子力小,还得靠人力推水车)。还如村民李氏 养了一头牛,种了几亩旱地,没有水井,某日,当户落的贫农刘氏(人称“老刘”)打田井时,李氏和当户落其他村民也去帮忙。后来,李氏和其他村民时常借老刘家的田井浇地。当户落没有帮老刘打井的农户(当时可能自家有更紧要的事要做)也可以借他的井浇地,老刘为人宽面,不计较。李氏借井浇地时套用自家的牛,无须给老刘家付钱、给粮食,但顾及情面,一般需要给刘家干半天或一天活。如果老刘家活比较“大”(方言,此处特指事务比较多),可以多帮一天,双方不会过于计较。他帮老刘干活时,需要刘家管午餐和晚餐(早餐一般在自家吃)。

(三) 其他合作

若家境较好的农户A和家境贫困的农户B知己不赖、时常“走哒” ,则B 就跟A打招呼,希望能在他的地边(空闲地方)种点菜,A一般也会答应B的请求,B不需要支付额外的报酬,因为种菜时需要上粪,B在他的地边种菜,帮他“养地”(改善了土质)。第二年若继续借地种菜,就需要换地方种,以便改善另一块地边土质。

四、 雇工经营

(一) 短工经营

1. 短工市场(人市)

过去,每到春耕(农历三月份左右)和秋收时节,月工、日工们三五成群地聚在“人市” 等候雇主。如果是农闲时间,短工们不在人市,则雇主自己或派自家长工去村庄大街上叫唤几声“干活去了”。这时若同时有三四人应声要去,而雇主只需两个短工,雇主就会说“用不着那么多人,去俩算了”,雇工们此时也会相互谦让,如老人所讲,“你去我不去,这是‘和气事’”,大家都是当户落的四邻八家、党乡人,不会为此争来争去。如果雇主需要多个短工,而临时只招到了一个,这时已招的短工自己去联络周围的知己不赖的农户,如“咱上××家地里干活去”。

本村人市基本上都是村内短工,没有外来的短工。杨扈村人市(本村正北方,距离5.4公里)相对较大,集中了村内外雇工,包括邻村(双井村、唐邱村)短工。双井村村民如果在本村找不到合适的活,就去杨扈村人市,一般是与本村知己不赖的村民结伴去。春季(定苗、扳苗、锄地)农忙时节,双井村好主也会去杨扈人市觅工,这时如果遇到与他同村的短工,双方也会按工资高低商谈雇工事宜,不会太在意本村的乡亲关系,正如老人所言,“在人市说价还好说”。人市短工均为年轻力壮者,农忙季节(如扳苗、锄地、收割时),雇主们会同时雇多个短工,他们认为这样比较划算,可以短时间内集中劳力完成农作任务。而在平时,如耕地、浇地、喂养牲口、打扫院子、赶马车等日常事务中,只需要雇一个或几个长工即可。

2. 各类短工的经营状况

当地村民在回忆过去的生产生活时谈道:“八家七家打短工。”打短工成为双井村民谋求生计的重要方式。短工可根据具体的条件分为不同的类型,不同类型的短工处在不同的经营关系当中(正如下表所反映的)。

表3-14 双井村不同类型短工的经营关系概况

续表

a. 按当时的价格核算:1分钱可以买1斤粮食,1斗为30斤,1斗棒子(玉米)市价为1元(中央票),1斗谷子和高粱的价格均在7毛或8毛左右,1斗黑豆、花生的价格约为4—5毛。

b. 王氏是民国十八年(1929年)生人,1947年入党,娘家在本村,婆家和娘家均为贫农家庭。1949年前家有12口(分别是爷爷、奶奶、父母亲、大伯、未婚的叔叔、哥哥、3个妹妹和1个弟弟),当时4个姑姑已经出嫁;家有5亩坟地、5间房屋(2间北屋、3间东屋),奶奶和叔叔住2间东屋,她父母和兄弟姐妹一起住1间北屋、1间东屋。当时爷爷当家,爷爷和大爷爷已分家单过,大爷爷一家迁到邻村李家疃居住(丈人家,家境较好)。她爷爷难忍孙子被杀之痛,3天后上吊自杀了,她大伯也上吊自杀了。据说她爷爷和大伯的自杀给家里招了阴魂,不久后,她弟弟和3个妹妹相继病逝。旱荒之年,父亲带着她和母亲逃荒至外地大石桥暂住。

c. 老人还有一个弟弟,他16岁外出打短工,他的弟弟在家读书。

d. 好主们在大场中盖的简陋房屋,供自家长工和月工在秋收时节看护收割的庄稼时居住,也供农忙时节雇的短工们临时居住。

3. 短工住宿

逃荒的短工一般在雇主家住宿(无须付房租),短工住外院,雇主家人住内院,平时,短工及其家人不能随意进出内院,只在外院活动,短工也会教育自己的家人不要进内院的大门。短工自己觉得低人一等,一般除了一大早去内院打扫一下卫生,其他时间,就很自觉地在外院活动。

4. 短工性别

雇主家做农活(耕地、种地、上粪、浇地、收秋割谷)、打墙等都觅男工,女工主要负责摘棉花、纺花织布。女工的报酬不以粮食、现金结算,而是以棉花结算(何时摘完何时算工资),具体而言,按所摘棉花斤数的10%计算。

(二) 长工经营

1. 长工概况

当地将长工称为“揽活的人”,即长年在雇主家揽活,揽活也被称为当差。当长工者大多是以下几类人:一是家中地少(一般有3亩或5亩地)、活少的穷主,自家劳力过剩,为谋生存,便为人当差(长工家里若没有大事小情,就一直待在雇主家)。二是逃荒求生存的人,在年景不“强”(好)的时候,部分村民选择外出逃荒当长工,逃荒的地域范围分远近,较近的为同一个区内,较远就到县外了。三是家中无其他成员的单身汉,一般选择去给好过的人家揽活,家境较好的人不会去。除此之外,多个兄弟共同生活的家庭,几兄弟若要出门揽活,一般是各找各的主,不会去同一个好主人家。

成为一名长工,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这是当地人都熟知的,即如下表所示:

表3-15 双井村长工的资格概况

雇长工的家庭一般是好主、富裕人家,他们一是土地多、“活多人少,干不过来”,二是有钱请长工。在当地,大约耕种30亩左右的土地(自家劳力缺少的情况下),就需要觅一位长工,如果觅了2位,就会出现窝工现象(即劳力多余)。本村池文仙一家人是好主家庭,据他妹妹池令娥 回忆,过去池家有70多亩地,一块位于村西,约有40亩,另一块位于村北,约有30亩,每块地的中间位置都有一口水井,“井是觅人打的”,每块土地需要一个水车。池家觅了3个长工。

2. 雇佣顺序

一般情况下,雇主自己直接去找长工商量雇佣事宜,如果自己请不到,就只好托人请。雇主选择长工时优先请当户落关系较好的人(不一定是近门、邻居),有些雇主也会选择从外村请,比如好主张老宣从邻村孔小营觅了一位长工,为他家干农活,春天时套头户往地里运粪,秋收时用马车将作物运到家里。长工全年都在张老宣家,春节也在张家过。

雇主家一般不会找亲戚给自己揽活,亲戚一般有饭,如老人所讲:“好主家好过,他家的亲戚能穷了啊?” 好主的族人们也各过各的生活,不会为好主揽活。在一个有诸多弟兄的家庭,儿子们“心发自愿”决定是否去揽活,当家人(爷爷或父亲)和母亲、其他兄弟姐妹不会特意支派他,当长工赚的钱需要交给当家人。

3. 雇佣期限

长工上工前,雇主不必给他安排上工席,雇主在雇用之前就已经与长工说明一日三顿餐的质量,长工第一天上工时的饭菜与其他时间一样。雇主家觅了长工,需要试用5天左右,试用期内,雇主管吃管住,但不发工资,试用期结束,雇主觉得长工干活“占现”(方言,意为卖力、勤快),饭量中等,就会继续雇用,长工的工资也从正式上工那天算起。如果长工饭量大(普通长工每顿吃3个饼子,而他每顿吃7个左右的饼子),干活一般或者不勤快,试用期结束后,雇主就会辞了长工。

长工正式的雇佣期至少为一年,每年正月十几(过完年)开始揽活,一直干到第二年的腊月二十左右算一整年,有的“大活”(高级长工)在正月初几就去雇主家,趁着过年在雇主家吃点好的饭菜。如果长工干活不勤快、干不好、不老实,干满一季或一年,雇主就会单方面辞退,但不会惩罚,辞退时也不必给长工补偿。

4. 雇佣契约

雇用长工一般不立文书,“活少了就不用你了”,如果双方信不过,雇主找与双方知己不赖、爱管闲事的人做证、立文书,写明何时出工,何时收工,工资多少,物件多少(衣物、鞋帽),吃住条件如何。文书只写一份,写好之后需要双方和中间人签字(不盖公章),由长工自己保管。

5. 雇工职责

长工的主要职责在于农事(如表3-16所示)。

表3-16 双井村长工的职责概况

6. 雇工等级

长工分大活、二活两个等级,大活一般指常年在雇主家揽活,属于有较强种地和揽活能力的人。他会使牲口,一般不下地干农活,只在家里喂养骡马,浇地时将骡马牵到地里套水车(二活不会套),等一匹骡马累了换另一匹,且平时还给二活安排农事。大活在雇主家干活,“今年过完年还来!”一干就是好几年,甚至是七八年。 大活的具体职责包括以下内容(见表3-17):

表3-17 大活的职责概况

续表

二活同样属于雇主家的长工,但是他一般不会使头户或者不会耕地,揽活技能相对于大活来说比较差,被人们视为低等长工。二活一般需要完成锄地、撒粪、喂头户、铡草、磨面、打扫院子等事务。秋收时节,大活和二活有义务为雇主看秋(看护庄稼),防止别人偷抢地里的谷子、玉米。二活之间或是二活与佣人之间发生吵包子之事,大活出面调解,正如老人所言“好赖都他管”,雇主一般不管。吃饭时,大家伙一起吃,大活的穿着和二活基本没什么区别,大家都是给好主家揽活的人。如本村村民张氏在邻村(唐邱村)沈氏好主家闺女院 做管家先生时赚了不少钱(沈氏家人查账时,张氏说“没有存钱”)。张氏离开沈家,回到双井村后买了60多亩土地、四五匹头户、水车,还雇了三四位长工,其中有大活、二活等,他家农事都与大活商量。

大活一般只有一个,二活会有多个。一位大活的成长得先从二活做起。如村民张氏,18岁左右时被邻村米家庄黑军(土匪)拉拢入伙,张氏以胆小为由拒绝,黑军说只让他去牵别人家的牲口、不杀人,他为了躲避黑军,外逃至石家庄栾城区某农户家打短工。该农户看他为人勤快、老实,于是介绍给当地一户地主家揽活。雇主家据说当时只有哥哥嫂子、妹妹等几口人,哥哥当家。雇主家养了6匹骡马,觅了几位长工和一位做饭的佣人,张氏在雇主家做了三年的二活之后熬成了大活。

7. 雇工报酬

雇主家为长工付工资,管一日三餐。工资如果按粮食结算,需要用好的粮食(没有水分、干净的粮食)。雇主给长工发工资的时间一般在年底,也可以半年发一回。长工家中断了口粮、遇到大事小情而急需工资时可以向雇主预支,最多能预支两个月的工资。比如,秋收以后,先预支一部分工资(大约是一布袋粮食),腊月二十左右支付全年工资。如果长工一年内干得较好,令雇主满意,发全年工资时,雇主可以不把之前预支的工资算进去,“之前的那一布袋粮食就算了”,以此来激励长工(“你还不好好干啊!” )。

长工一年的工资一般为30块洋钱或是几布袋的主粮(玉米、谷子),外加两套衣服(夏天一套单衣,冬天一套棉衣)、一顶草帽,鞋子和袜子没有规定,有时给,有时不给,即所谓“不拘束”。大活的工资也是按年结算,一年一般收入5布袋粮食(粮食主要是谷子、玉米、黑豆、黄豆,这几类的价格差不多),但依旧不够一家人的口粮(大约是五六口人的家庭),正如俗语所言:“好汉养不起三蛋蛋(孩子)。”当时,大活一年的工资可以买两亩半左右的好地,一年半的工资可以买一匹骡马。二活的工资比大活的低,也是按年支付,一年一般是4布袋粮食 ,如果揽活技能较差,只得3布袋粮食,二活一年的工资可以买一亩半左右的好地。

8. 人身依附关系

传统时期,雇主与长工之间普遍存在紧密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而言,后者对前者的人身依附程度更深(详见下表)。

表3-18 雇主与长工之间人身依附关系概况

续表

*过去,长工不过寿,“穷得没饭吃,点灯的洋油都买不起”。

9. 雇佣双方的生活关系

在日常生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具有紧密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表3-19 雇主与长工的生活关系概况

续表

续表

a. 长工的家人生病,雇主不会管。

b. 据说老宣姑姑的婆家在郝庄,老宣的表哥小七觉得小半家中贫困,且小半为人老实、肯干,于是把小半介绍给了老宣,老宣平时称呼小半为表哥(因为小半和小七是同辈同龄人),小半在老宣家干了几年。

c. 本村曹氏。

10. 雇佣双方的其他关系

雇佣关系中,一般不发生劳资纠纷事件,不存在雇主拖欠工资、赖账的现象,如果出现“不对脾气”(方言,即发生矛盾),则“一个不愿干、一个不愿要”,双方即可解除雇佣关系。此外,长工不参与雇主家庭内部的事,比如雇主家内商量土地买卖、头户买卖、婚丧嫁娶等“内情事”(当地话语称大事小情),雇主家掌柜的自己掌管,不允许长工参与。当雇主家发生灾难时,长工一般不会提供保护。比如大活和二活负责喂养雇主家的头户,头户被偷或被黑军、皇协军抢掠,他们不必承担责任,他们也不会替雇主抱打不平,不多管闲事,雇主也不会埋怨他们;如果黑军和皇协军来雇主家抢钱、抢粮、绑人,长工不会、也不敢替东家出头,黑军和皇协军一般不抢长工,他们只会找好主家掌柜的(当家人)。 hsLNo3aNHigM3GiyOa6l5/g0E17f2U09AHVWO5KAWC78Xu8RhEPTiDFL+/PyRD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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