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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自
然 形 态

适宜的气候、平坦的地形、充沛的水源是楚铺村村民繁衍和生息最基本的外部条件。然而,在自然面前村民往往又会显得无能为力,每当自然灾害侵袭之时,村内大量村民的生活便无以为继。自然在为村民带来丰富资源的同时,也给村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因素。

一、 气温与降水

楚铺村位于暖温带南部,是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地带,兼有两种气候带的特征,属大陆性季风性的亚湿润气候。在河南省农业气候区划分中,该村被划入淮北平原温暖易涝区。其基本的气候特征为:气温差异性很小,四季较为分明;春季气温多变,夏热冬冷,秋季降温较快;雨热同季且干湿冷暖适中。同时,该村气候还具有光热水资源丰富,但雨水集中变率大,易旱易涝的特征。

(一)气温基本特点与农业生产

1. 气温概况

据《汝南县志》记载,汝南县历年平均气温为14.9℃,最高年份16.0℃,最低年份14.0℃。1951年至1980年历年最高气温41.2℃,出现在1967年6月6日。历年平均最高气温40℃,日数共21天,其中有14天出现在夏旱严重的1959年和1966年。历年最低气温-20.7℃,出现在1955年1月6日。

从四季温度来看:汝南县春季平均温度为14.6℃,由10℃上升为22℃经历56天。这种气温特征较适合越冬作物生长,特别适合冬小麦的冬后生长。夏季平均温度为26.9℃,5月中旬到9月中旬,该村的平均气温基本上都在20℃以上,这种温度条件能满足棉花、芝麻、玉米等喜温作物的生长要求。秋季平均温度在15.6℃,秋季温度高于春季温度,寒露到立冬的平均气温由17℃逐渐下降到12℃,宜于喜凉作物的播种,并在冬前有足够的积温条件形成壮苗。冬季平均温度为2.4℃,整个冬季日平均气温在0℃以下的天数共24天,负积温44.9℃,这种并不是很冷的气候条件,使越冬作物安全越冬。通常每年1月份平均温度最低,而7月份平均温度最高。各月平均及极端气温表请参见表2-1。此外,汝南县地表年平均温度为17.5℃,冬季地面平均温度为2.6℃,夏季地面平均温度达32.4℃。一年平均霜期145天,无霜期最长年份可达285天,最短年份仅为194天。早霜一般在11月上旬出现,个别最早年份在10月15日。终霜期平均在3月28日,最晚可持续到4月18日。 一年4月上、中旬发生霜冻的频率为44%。

表2-1 汝南县各月平均及极端气温表(单位:摄氏度)

资料来源:数据引自《汝南县志》,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29页。

2. 气温与种植结构

汝南县的气温特征较有利于小麦、大麦、大豆、玉米、高粱、黄豆、棉花、油菜、芝麻、豌豆、红薯等作物的生长。传统时期,楚铺村村民通常奉行麦豆混种制。在每年公历9月种小麦或者大麦,次年芒种前后收割大麦或者小麦。小麦收割之后,一般种植红薯、荞麦、芝麻、棉花等作物。这些作物生产周期较短,一般在9月中旬便能收获。此外,村民在种植小麦或者大麦时也会在麦田中搭上架子种植豌豆。由于气温很少低于零度且霜期通常较短,因此村民所种农作物较少受到霜冻灾害的影响。同时,在冬季该地常常伴有几场大雪,大雪覆盖地面有利于保留地温,这为小麦顺利过冬提供了便利,有利于冬小麦的高产。

(二)降水与生产、生活

1. 降水量概况

据《汝南县志》记载,1951—1980年间,该县年平均降水量为869毫米。多数年份的降水量在855—1042毫米的范围内。1951—1980年汝南县5个气象站侦测的降水情况请参见表2-2。在这5个气象站中,距离楚铺村最近的是和庄气象站,两者的距离约为7.5公里。由此可见,楚铺村年平均降水量在934毫米左右。同时,该村每年降水主要集中在夏季,冬季降水相对较少。在当地曾流传有“干冬湿年下”的说法,如果冬季下雨较少,第二年往往会比前一年下更多的雨。

表2-2 汝南县各地平均年、季总雨量表(单位:毫米)

2. 降水与麦作

小麦生产与降水量有一定的联系,降水较少有时甚至可以提高小麦产量,而降水较多则需合理施肥才能实现小麦高产。以往,该村主要的灌溉水源是井水和河水,靠近冷水河的村民主要靠建造水渠自然引水灌溉,不靠近冷水河的村民则主要使用井水和雨水进行灌溉(一说,村民很少灌溉,麦作主要是靠天吃饭)。所以,降水量的多少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小麦的生产情况。降水量适度,村民依靠雨水并少量使用其他水源便能实现有效灌溉;降水量过多,则有造成洪涝的风险。楚铺村地势低洼,受雨水影响较为严重,每到夏季降水集中期就会出现农作物减产,甚至全部被淹。正常年份,人工灌溉是保证小麦生长的主要途径,降水基本上不能满足需求。

3. 雨水与产权

以往,对雨水也有相应的产权。不过,由于村落中的饮水井较少干涸,所以村民对于村落内雨水的产权并不是特别在意。与此相对,田中也有水井,但由于雨水充足可减少人工灌溉的成本,因此各家各户都较为注重雨水产权。一般而言,雨水落在谁家田地或者菜地中,其产权就归谁家所拥有。田主在享受雨水带来的便利的同时,还要对雨水的具体处置方式负责。在降水较多时,田主不能将水直接排入他人田中。如果某一村民的田地被他人田地所包围,排水时必须将雨水引流入沟渠之中。

4. 降水与共筑地基

1949年之前,由于该地地势较低,村落被洪涝影响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为了有效抵御洪涝,住在一起的邻居会合力将房屋地基垫高,以免洪水将房屋损毁。具体而言,关系较好且同时有建房意愿的3—4户村民或者是具有血缘关系的同姓人,会相约在某一地段购置宅基地或者利用荒地建房,并一同修建1—2米的高台。修建过程中,合修村民不互相计算成本。例如,村民A家中劳动力较多或者是能找来帮忙的村民较多,那么村民A可能提供3—4个劳动力。村民B与村民C如果只能提供1—2个劳动力,那么合建高台结束后村民A不会向村民B和村民C讨要多提供几个劳动力的工本,村民B和村民C也无须对村民A表示感谢。与此相对,如果村民A家中有充足的劳动力而无故不愿提供相应劳动力反倒会影响三者之间的关系。当然,村民B和村民C也并不是不用偿还村民A所多付出的工本,只是无须立刻偿还。据村内老人介绍,村民A所付出的成本一般会通过其他形式偿还。例如,在村民A家被雨水冲毁屋顶时,村民B和村民C要主动伸出援手,收留村民A在家中居住,并在降雨结束之后无偿帮村民A修补房屋。

虽然该村及其附近村落有联合修建高台的现象,不过由于种种原因,这种情况并不是非常普遍。一般而言,住宅不靠近街道的村民独立垫高自家住宅的地基。多数的村民联合防汛的方式是共同给房前屋后的排水沟清淤,或者是修补排水沟。以往,村落内家家户户都有排水沟,排水沟多分布在住宅的空地上,但全村大多数住宅的排水沟连为一体,经东门排入田中。为了加强排水效能,每年春季保甲长(甲长组织就可以)都会组织村民共同清淤。在清淤的过程中,保甲长会安排家中劳动力较多的村民前去清淤。保甲长安排到谁家,谁家就要提供2—3个劳动力。清淤不给工钱,也不管饭,完全属于义务工。

二、 土壤与作物产量

特殊的土壤类型,在为楚铺村村民的日常生产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制造了些许麻烦。此外,土壤的质量也与作物的产量有着密切的联系,进而影响了村民的日常饮食结构。

(一)土质概况

该村土壤主要为灰砂土,由灰粗砂土、灰细砂土、灰青砂土等几类土种构成。这种类型的土壤主要分布在河漫滩和河流故道上,由河内杂质沉积或者是因河水裹挟杂质向岸边冲积而成。该土种通透性强,通气良好,好气性微生物活动占优势,可以促进有机质分解,且土壤疏松,易耕作。土壤毛管作用强,水分运行快,适耕期也长。但是,养分含量低,保肥性能差,作物后期易脱肥早衰。该地土地的pH值约在6.3—7.5之间,土壤有机质含量高于1.07%。这种土壤特质造成村民在农业生产时,必须更加注重保水以及肥料的作用,无形中增加了耕种的人力投入。

(二)土地质量与作物产量

楚铺村是传统旱作区,灌溉对作物生长有很大的影响,但是土壤对于产量的影响却更为关键。一般而言,该村小麦亩产量通常在100—170斤,土质最差土地的产量甚至会低于80斤。大豆的亩产量约在80—100斤;芝麻的亩产量约在50—60斤;谷子的亩产量约在120—140斤;大麦的亩产量约在120—200斤;红薯亩产量略高,通常在700—800斤。详细情况请参见表2-3。

表2-3 传统时期楚铺村主要农作物一般及最高单产

* 谷子脱壳后可以产糠80—100斤。

资料来源:数据由李、艾、张等多位老人口述,笔者整理而来。

(三)作物产量与日常饮食结构

传统时期,由于耕作技术的相对落后,该村超过半数村民都无法从农业生产中获得较为充足的食用作物。一般而言,村民最喜欢食用的作物是小麦,但小麦往往只能生产一季,产量也相对较低,因此小麦基本上是村民们都舍不得吃的作物。据村中老人回忆,村中富户“七老婆”每天也只是吃由白面和杂面混合后做成的花卷,并配以去除尖端的炒豆芽。一般村民通常在豌豆角成熟后先吃豌豆,在小麦或者大麦成熟之后只能吃2—3天小麦和大麦,之后吃大麦与其他杂粮混合后制作的花卷、面条以及其他面食。“瘟鸡子,烂红薯”是当地村民对于日常饮食的基本形容。每到年底村民们能吃的基本上都是杂粮和谷糠,偶尔能吃上一顿肉也都是自己家病死的瘟鸡。因为红薯的产量相对较高,因此其也是村民越冬的主要食物。在冬季,村民即使手上还存有一些小麦也不会随意食用,因为小麦还能充当一般等价物。如果家中粮食不足,村民通常要向粮店或者是富户借糠,待第二年再归还粮食。

三、 自然灾害

由于该村地势低洼,夏季受到洪涝灾害影响的程度相对较高。与此同时,旱灾和蝗灾也给村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一定的冲击,因此而破产的村民也不在少数。

(一)洪涝及其关系

1. 洪涝概况

传统时期,该地受洪涝的影响较为严重。据村内老人介绍,洪涝主要分春涝、夏涝和秋涝,其中夏涝和秋涝带来的影响较为严重。该村平均每2—3年就会受到1次洪涝灾害的影响,但是影响的程度相对有限,并不是每一次发洪水都会造成村民房屋垮毁或者是作物的全面减产。就农作物而言,小麦、芝麻、谷子等作物最怕水淹。其中,小麦如果短期之内被水浸没,对产量的影响还不算大,但是,长期浸泡在水中则会全面死亡。芝麻和谷子等作物对水的耐受度最差,一旦被秋涝波及往往会大幅度减产。但是,高粱、大豆等作物对于洪涝的抵抗能力相对较强,即使遇到洪涝减产幅度也不会太大。

2. 洪涝与农田防护

以往,一旦发生洪涝村民往往只能各顾各,要自己想法将田中的水尽量排出去。在此过程中,村民之间很少有相互合作的情况出现,特别是在连续多天下雨之时村民就更是不能兼顾彼此了,即使亲兄弟间也是如此。但是,这并不是说,村民之间不愿互相帮助,而是因为防洪设施的缺乏使得村民即使合作也无法有效抵御洪涝。如遇连天阴雨,雨水不能向其他村民田地排放的惯习也会失效,村民完全不用对雨水的具体流向负责。

3. 洪涝与共同防护

1949年之前,楚铺外有寨墙,在发洪水时村民往往会躲在寨墙上以避免出现生命危险。由于洪水速度较快,村民撤到高墙时并没有人进行组织,但四邻间通常会保证老人和孩子先撤到高墙上,再力保大家都能安全。如果有人无法撤退,村民们也会尽力救援,救援不成功无须负任何责任。据村内老人介绍,民国时基本没有发生过太严重的洪涝灾害,水位较高时村民撤离至寨墙便可,很少造成人员伤亡。

虽然村民很少受伤,但是房屋却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有的甚至会垮塌。传统时期,楚铺多数房屋是茅草屋,被水冲毁的概率相对较高,一旦垮毁就需要重建。此时,房屋被毁的村民会请求四邻或者同姓亲戚收留。如果某一受灾村民兄弟都不在村中居住,或者没有亲属,那么四邻通常也有收留该村民暂时居住的义务。据艾宝玉老人叙述:“过去,有事儿了亲戚都要帮,借住一下都不是啥稀罕事儿。”当然,如果四邻家中条件不是很好,也可以不收留受灾村民。与此相对,如果家中条件较好,那么最好尽量收留。如果某一村民条件较好,其又拒绝了受灾村民的请求,那么受灾村民虽不能当面对其进行指责,但可在对方遇到困难时委婉拒绝其请求帮助的要求。此外,有些村民如果财产不多,也可以迁到其他村落谋生并想办法定居。

除了收留,四邻和同姓亲属还有帮受灾村民重新修建房屋的义务。在受灾后,一般四邻或者同姓亲属会主动前来帮忙,直到房屋修补完成为止。对于帮忙的四邻及亲属,受灾村民虽然会表示感谢,但无须回赠礼物。同时,由受灾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村民房屋损坏,其他村民前来帮忙并不构成人情上的亏欠,受灾村民无须刻意偿还人情。在对方遇到同样困难时,接受过帮助的村民也要尽力提供帮助。

(二)旱灾及其关系

1. 旱灾概况

以往,旱灾对于楚铺村村民的影响主要是在农业生产上。一般而言,每年该村都会遇到一次旱灾,只是旱灾的影响程度有所不同。该村所受旱灾通常分为春旱、初夏旱、伏旱、秋旱等四种类型,又有轻重之分。同时,该村旱灾多为季节性干旱,很少出现连续两个季节都干旱的情况。如果旱灾不是太重,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也相对较小,1—2个月之后便会随着降雨的到来有所好转。如果旱灾较为严重,那么无论是村民,还是村落都会采取一些措施以降低旱灾的影响。

2. 日常防护与家户本位

如果旱灾不是太严重,一般适当向土地中补水便可。不过,在旱灾较为严重时,村民们只能通过灌溉才能解决作物缺水问题。过去,该村农业生产主要是“靠天吃饭”,地中虽有水井,能够灌溉的范围却非常有限。同时,该村属传统的自流灌溉区,能够利用渠道将冷水河等水源引入田中。不过,它们与水井一样,灌溉范围相对有限,能起到的作用也是微乎其微。在旱灾到来时,村民通常以户为单位进行自救,很少有联合救灾的情况出现。肩挑水桶将水运到地中浇入作物根部是村民抗灾的基本方式,只有靠近冷水河的村民才能享受到自流灌溉的便利。在当家人的领导下,家庭中能干体力活的男性成员都要前往水井、河流等水源处将水不断运送入田中。

3. 背雨与共同防护

在当地,“背雨”又称背水或者取水,是村落集体求雨的一种方式。在楚铺,背雨通常由赵国兴等地主主动发起,村中其他村民如果不表示反对,背雨仪式便正式开始。背雨由赵国兴等邀请村落中年长且懂得相关仪式的排场人负责主持,村落内信众自由集结后出发前往老乐山。在背雨时,但凡有地村民都会前去,有时周边村落的村民也会一同前往(也有老人表示,背雨只是村落行为,不存在多村一起背雨的情况)。在出发前,主持人要头戴柳枝帽,并带一个空瓶装水。到了老乐山,先拜龙王庙。祭拜仪式由主持人负责,村中排场人往往站在队列的最前面。叩拜上香之后,背雨队伍再前往背雨的地点将空瓶内装满水并封牢瓶口。在背雨的地点,仍要举行相应的仪式以求神明恩赐雨水。取水完成之后,背水队伍要星夜返回村落把水洒在村中庙宇的神案上。此外,背雨队伍必须配上4—12名精壮的青年男性,以免路上有人劫雨。这几位青壮男性,通常由组织者去请,如有自愿前来者也可随队前往。组织者还要为这几位男性村民配上刀剑、木棍、红缨枪等武器(民国中后期主要配枪,每次背雨至少要配6—12把枪)。这么做一方面是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在打斗中吃亏。不过,楚铺被劫雨的情况在历史上未曾发生过。

4. 挖井与共同防护

在旱灾到来时,村民还能通过挖井来缓解旱情。一般而言,挖井可以自己挖,也可以共同挖。关于具体的修井方式,将在水利部分继续叙述,此处不再赘述。

5. 旱灾与救助

旱灾如果无法及时缓解,必然会造成大规模减产,此时村内地主也会在村口的庙田处施舍一些粮食。但是,这能起到的作用相对有限,不少村民仍需外出逃荒才能解决旱灾所带来的影响。村民外出逃荒主要前往受旱灾影响相对较小的地方,这与水灾发生时没有本质区别。

(三)蝗灾及其关系

1. 蝗灾概况

以往,蝗灾也是发生频率较高的灾害,在当地曾流传有“种地不治虫,等于给虫当长工”的谚语。民国时期该村也发生了三四次蝗灾。蝗虫趋水喜洼,该村正好处于低洼地段,因此历来都是蝗灾侵袭的主要对象。同时,严重旱灾又往往伴随着蝗灾,两种灾害同时侵扰势必会给村民生产和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

2. 蝗灾与日常防护

1949年之前,当地曾流传有“要想害虫少,锄尽田边草”的说法。一般而言,蝗虫防治的最基本的方式就是清除田内和田边的杂草。因此,村民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都会将锄草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在正常年份,这么做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抵御蝗灾,但是在极端天气下此举也收效甚微。

3. 蝗灾与共同防护

在蝗灾大面积到来之时,单靠一家的力量往往无法有效治理。为了有效治理蝗灾,保长通常会组织村内村民共同参与治蝗。具体而言,共同治蝗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其一,村民一起在田头挖深沟,让蝗虫无法通过;其二,由保长带领村民用锣鼓驱赶蝗虫。具体防护过程中,各家各户一般都要提供劳动力,有田的村民甚至会让家中全部劳动力参与其中。当然,即使是没有地的村民,也会在保长的组织下参与到治蝗的过程中。不过,如果蝗灾非常严重,这些治蝗方式也无法有效治理蝗虫,大规模减产将无可避免。

四、 地形地貌

以往,地形地貌不仅会对村民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还能为村落物理边界和村民心理边界的形成提供依据。

(一)地形地貌与生产生活

楚铺村地处平原,地势相对平坦,整体海拔略高于全县平均海拔。在平坦的地势上,虽然略有坡度起伏,但多为缓坡,对农业生产影响不大。不过,该村又地处洼地之中,村落及村落所属耕地略低于全镇其他村落。

村落的地形给村民生产带来以下影响:其一,可耕地面积较多。该村境内较少有缓坡和山地,大多数土地均能开垦为可耕地。其二,地势平坦,为土地连片生产和土地兼并提供了前提条件。如前所述,村中有拥有4000亩土地的地主赵国兴,还有数位拥有数百亩土地的地主。他们的土地虽分布在周边几个村落中,但是在各村土地多集中在一起,平均每片的面积都在10亩以上。土地的集中也为佃户的租赁提供了便利,该村地主的佃户会整片租赁地主土地,大佃户租赁面积可以达到100亩以上。其三,地势平坦,为农业生产带来了便利条件。以往,该村属于自流灌溉区,无须耗费太多的人力就能获得较为充足的水源。地势平坦,还降低了村民生产时的难度,无须投入太多劳动力和畜力就能完成深耕、翻土等生产环节。

与此同时,地形地貌还给村民的生活带来了以下影响:其一,地处洼地之中,较易受到洪涝灾害的影响。其二,地势平坦,缺乏丘陵、山地的保护,村落整体暴露在宽阔的平原上,容易成为土匪袭击的对象。在清朝时,当地匪患较为严重,这一情况直到建成寨墙才有所改善。其三,地势平坦,较易形成集中居住的大型村落。虽然地形和地貌并不是楚铺村形成的主要原因,但是却为楚铺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条件。

(二)地形地貌与村落边界

以往,该村与周边村落并没有太明确的边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为地势平坦,没有丘陵等明显的地形阻隔。楚铺与附近村落的边界基本由祖上约定俗成,主要划界方式是田埂和河流。在当地曾流传“田到中心,河到底”的俗语,其既是对村民间土地分界方式的形容,也可以是村落间分界的主要依据。楚铺虽有与其他村落约定俗成的边界,但是却没有明显的分界物,边界对于村民也没有太大意义。村落与村落之间的土地可以自由买卖,村民也可以自由往来,完全没有限制。

五、 交通特征

如前所述,该村位于官道之上,因此交通相当便利。除了官道,供村民行走的还有村落内的道路以及田间地头的路。不过无论是哪种道路,都要遵循特定的行走和维护原则,否则不仅不能维持交通秩序,还会影响村民的生产和生活。

(一)大路:官道

图2-1 楚铺村内交通示意图

以往,楚铺村内有官道穿行而过,由寨墙的南门延伸至北门。官道可以通往西平、遂平、漯河、武钢等县市。此外,在村落内还有一条主路从东门伸出,与官道呈垂直状态。此外,在靠近北门的地方还有两条小路,分别为西背街和东背街。楚铺内主路请参见图2-1。上述所列主路又被村民称为“大路”,通常由村落内的地保负责道路的清洁以及道路秩序的维护。除了每天清扫路面,地保对于道路秩序维护的主要内容为保证道路顺畅通行。例如,在逃荒者过多将道路阻塞时,地保要负责清出一条可以通行的通道。以往,大路基本上由政府或者村落共同修造,在道路损坏时由保长组织劳动力修补。修补时,各家各户均要提供至少一个劳动力。

(二)小路

与大路相对,村落内各家各户门前经过的道路被村民称为“小路”。小路主要是各家门前的晒场,村民们走得多了便形成了道路。小路主要为泥路,如果下雨或者是大型牲口踩踏很容易造成路面损坏。如果路面损坏,谁家门口的道路谁就要负责修补,而将道路损坏的村民对此没有任何责任。此外,无论是村落内的大路还是小路,任何村民、牲畜、车均能自由通行,不存在任何限制。但是,村中有一种大车被称为“太平车”,是运粮食的大车,一般宽于小路。同时,太平车在运送粮食时,由于重量过大也容易将路面压坏。所以,佃户和地主在使用太平车时,要事先用秸秆或者稻草铺在小路两侧,以免损坏四邻门前的道路。

(三)田间的路

与村落内的道路不同的是,田间的道路主要为自然形成。以往,村民都会将自己田地的一段留出,供人、牲畜、车辆行走。例如,某一村民在开荒之后会自觉留出一部分空地。此后,紧邻其开荒的村民也会在与其相通的部分预留一块空地,并使得两块空地可以连为一体。依次往复,田地中便形成了一条条道路。田地中的道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骡子、马、驴、耕牛等牲畜也能自由通行。但是,太平车在田间的道路上行驶时必须注意道路的宽度,不能轧到两侧的作物。因此,在使用太平车时,村民必须在道路的两侧垫上稻草、石头等,避免车辆将作物轧坏。田间的道路损坏时由田主负责修理,但这并没有强制要求。如果田主不修理,使用者如遇不便也可以用石头、稻草等垫在道路上,满足暂时的通行需求。此外,道路一旦形成,田主便不能随意改变道路的方位和路面宽度,即使产权转移之后也是如此。 /xgQCOy4Z77YXCUTRZhl2S4dC1SujNfKNmANUxJBaGcl0ZePUyRrw8du0AgHRu5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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