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铺村的形成并非无源之水,其形成过程既受到历史因素的深刻影响,又掺杂着众多偶然因素。在多元要素的影响下,楚铺村的形成不仅是大时代的产物,还带有明显的自身特色,这都集中地反映在村落的姓氏关系上。
“楚铺”这一名称在明朝时期便已经形成。据村内老人口述,这个名称的由来与最早定居于此的楚氏有着莫大的联系,但是楚氏却对村落的形成贡献不大。
元朝末期,黄河区域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水患尤为严重。加之统治阶级对汉人的高压统治,致使红巾军起义。在这一时期,河南受到了战乱和自然灾害的双重影响,导致人口锐减、荒野千里局面的出现。为了扭转这一局面,明朝洪武年间开始从山西移民垦荒,使农业有所恢复。但是,在明惠帝建文元年(1399年)明朝又发生了“靖难之变”,在4年之中河南等地受到了战乱的破坏,经济和社会凋零的现象再次出现。为了恢复社会秩序,复兴社会经济,自洪武六年(1373年)到永乐十五年(1417年)近50年内,明政府先后从山西移民18次,其中洪武年间10次,永乐年间8次。在此阶段,从山西迁出的村民皆集中于大槐树下,因此村民们对于故乡的回忆皆是大槐树。
据村内老人介绍,最先定居于楚铺的楚氏在明朝前期直接由山西迁居至此。当时,楚铺附近较为荒凉,存在大量的荒地,但其靠近官道为开设店铺提供了条件。相传,最早来到这里居住的村民叫楚盘,因此也有不少人称此地为“楚盘”。虽然楚氏是最先来到此地定居的村民,但是在楚氏定居于此时是否有其他村民与其同行并没有明确的说法。与此同时,楚氏迁到此处时到底迁来了多少人也无法找到明确的答案。在调查中,村内老人普遍认可的说法是:楚氏定居于此时只来了1户人,家庭人口规模在4人左右。实际上不仅是楚氏,在该村居住的大多数村民都声称自己的祖先来自大槐树下,只是他们的祖先并没有直接定居于楚铺。在楚氏定居后十数年中楚铺村还没有正式形成。据村内老人介绍,在楚氏到来之前此处也未曾形成过有人居住的村落。因此,可以基本断定楚氏为该村第一批居民,楚氏的到来是楚铺村形成的起点,从楚氏入村算起,楚铺的历史当在600年左右。
在楚氏定居于此之初,楚铺的名称还没有正式出现。他们定居之后,为了生存就在路边开了一家店铺,随着时间的推移,来往路人便以“楚盘”(后改为“楚家店”)称呼此地。在当地,村民们常常采用“姓氏+店/铺/庄”为某一地区命名。不过,“楚家店”名称的出现要早于村落的形成,在楚氏定居后的50—80年间该地才形成了小具规模的村落。“楚家店”的名字一直延续到了清朝中后期,在清朝中后期随着楚家店集市的日益繁荣,村民们便开始称其为“楚铺庄”或者是“楚铺街”。换言之,“楚铺庄”这个名称正式形成于清朝中后期。
相对优渥的自然条件,使得楚铺开始聚居越来越多的村民,也正是居民的不断聚居才为楚铺村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不过,该村的发展也伴随着人口的不断流出。在流入与流出的双重作用下才孕育出了楚铺。
在楚氏定居此地不久,楚铺便开始有其他村民迁入。但是,迁入该地居住的村民并不算多。据村内老人介绍,此阶段迁入该地居住的村民在10—15户之间,迁居者有着不同的姓氏,但基本上都来自山西大槐树下。村民迁入此地后,主要的谋生手段是耕种开荒或者占有原来的土地。明朝初期,河南地区大多数村民都因战乱而家破人亡或者是迁到了较为安全的地区,因此楚铺周边也留下了大量的无主地。据《驻马店通史》记载,洪武初年(1368年)该县仅剩7000余人。不过,当地并非所有的土地都是无主地。在战乱或者灾祸侵袭时,不少村民也会将自己的土地低价变卖给周边富户。因此,一些后迁入的村民也会选择租种地主的土地。此外,在村落还未形成的阶段只有楚氏在经营店铺,其他村民均未通过经商的方式谋生。
进入明朝中后期,该地居住的村民日渐增多,楚铺村也正式形成。据村内老人介绍,此时楚铺的人口规模仅维持在200—300人之间。村民迁入该村居住,除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机会,更多是为了避免自然灾害的侵扰或是战乱和匪患的影响。在此阶段,由于楚铺具有地理上的优势,经商的村民也变得越来越多。不少没有谋生手段的村民纷纷来到楚铺,富裕的村民想方设法开设店铺,贫穷的村民则在街上推车售卖。村内有老人认为,此时经商的村民并不算多,大约只有5—10户在村内经商,集市也只是初具规模。与此相对,大多数村民仍以耕种自家土地或者是租赁地主土地为生,经营土地仍是村民主要的谋生手段。在村民不断迁入的同时,迁出楚铺的村民也变得越来越多。地理上的优势为村民带来良好的谋生条件,但楚铺也常是土匪侵扰的对象,加之战乱和自然灾害,一些村民在不得已情况下只得再次迁徙。在此阶段村落中已经出现了不少富户,他们中也有人开始定居于此,不再和没有土地的村民一样四处漂泊。
明朝末期,社会再次动乱,楚铺村中又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这次波动直到清朝正式建立才宣告结束。在此之后,楚铺迈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不少富户也因楚铺的发达而选择迁居于此。此阶段,在楚铺居住的姓氏也日益增多,出现了即使是相同姓氏的村民之间也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现象。此外,村落中也开始居住有越来越多的“大地主” 。当时村东边是小高庄,西北角是小贾庄,三村日益合为一体,被当地村民合称为楚铺店。也有老人认为,楚铺店由周边六村合并而来,但是这种说法没有得到村内老人的普遍认可。
民国时,为了加强村落防卫能力,楚铺村构筑起了能够防御匪患的寨墙。寨墙的建设为村落提供了安全保护,因此不少村民在“跑反” 的过程中也通过种种方式定居于楚铺。一些有钱有势的富户更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选择在楚铺买地建房。此后,无产和少产的村民虽仍流动频繁,但大户基本上不再流动。与此类似,一些开设有店铺、拥有少量土地或者是租赁有地主土地的村民生活也日渐安定了下来。虽然他们对于灾祸的抵御能力仍较低,但无论遇到什么灾祸,一旦情况有所好转,他们仍会在第一时间返回楚铺。此时,村内的姓氏达到了72个 。除了汉族,村内还居住有回族等少数民族。
随着村落村民和姓氏结构基本趋于稳定,村落经济也越来越发达,店铺的规模和数量都达到了顶峰。如前所述,清朝中后期该村便出现了“楚铺街”的称呼。在当地,一般的集市并不能被称为“街”,只有较发达的集市才能被周边村民称为“街”。
楚铺村拥有着自己的独特姓氏结构,生活在其中的村民的情况也是千差万别。1949年之前,除了赵、靳、李等大户 ,村内的其他姓氏也存在着各自特殊的情况。姓氏结构以及由此产生的姓氏关系是村落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治理关系存在的基石。
截至1949年9月,在村落居住的姓氏主要包括:刘、张、赵、李、罗、艾、陈、楚、萧、金、潘、靳、米、牛、彭、杨、姚、袁、王、冯等。具体情况请参见表1-1。不过,由于人口流动性极大,在当时楚铺居住的姓氏并不仅仅包括上述姓氏。据村内老人介绍,这些姓氏的村民主要长期居住在村中,也基本上都是在村户数较多的姓氏。还有许多村民,由于在村居住时间并不太长,1949年之前又迁到了其他村落居住,因此村民对其记忆相对有限。至于民国时在村固定居住和临时居住的姓氏具体有多少,现在村内存在多种说法。有老人认为,民国时村内存在的姓氏应在30—40之间,也有老人认为此时村落中存在的姓氏应在50—60之间。对于这两种说法,老人普遍认可的是第一种。同时,老人普遍认为民国末期长期定居于该村的户数约为150—250户,短暂定居该村的户数约为50—100户,该村的人口规模约在800—1200人。不过,由于“跑反”现象的存在,在村落中居住的临时人口有时甚至会超过2000人。
表1-1 民国末期楚铺村主要姓氏(部分)
说明:数据由艾宝玉、刘万斤、靳逢安、李邦存等多位老人共同回忆而来。受流动性等原因所限,老人仅能回忆出来部分姓氏。还有部分姓氏老人无法说清是否是1949年之前便定居楚铺,因此写作中不予采纳。
最早居住在村落中的楚氏并没有发展为村中的主姓,民国时期在村内仅存3户。楚氏在村居住期间并没有发财致富,因此不少楚姓村民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机会便搬迁到了其他村落。民国时,在村户数较多的姓氏为刘、张、赵、李四大姓,但是每个姓氏内部也并不都是带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例如,村内地主赵文国与地主赵九儒之间就不存在亲属关系。
1. 大地主
民国时期,楚铺已演变为以地主为中心的村落。1949年之前,该村在村地主主要有:赵国兴、赵氏(“七老婆” )、赵文圆、赵九儒、赵国柱、赵国费、赵开元、李子峰、李子振、刘开基、萧景云、靳仲楹。其中,赵国兴是汝南县城以西最大的地主。当地村民曾传说,赵国兴拥有的土地面积达到了2万亩。但实地调查中,老人普遍认为其拥有的土地面积应在4000亩以内。赵国兴与“七老婆”、赵文圆本为一家,后分为三门,赵氏三门拥有的土地面积约在5000亩。赵国兴拥有的土地除了集中在楚铺村,还遍布在楚铺四周的村落中,周边每一村都有赵国兴的佃户。赵氏三门的土地主要继承自祖上,但是他们土地具体的来源目前已经无从知晓。历史上赵家从未担任过任何官职,只与袁世凯有亲属关系。因此,村内老人认为其土地来自灾荒和战乱之后的土地兼并。在当地,灾年买地是地主积累土地的主要途径。村内赵氏地主普遍都较为富有,但他们之间并不存在血缘关系(除赵氏三门),他们与村中其他赵氏也没有血缘关系。赵氏地主都没有权力背景,因此被当地地主称为“土鳖地主”或者是“鳖地主”。与赵氏情况类似的还有刘开基和萧景云,他们的土地多是靠自身的努力积累而来。
2. 有权有枪者
上述地主虽然较有经济实力,但是在村中的地位并不算非常高(除赵国兴之外)。在楚铺,地位最高的是担任有官职的地主。地主靳仲楹祖上由安徽搬迁而来,祖父曾在清朝末年中过进士,在民国时靳在县城中担任兵役局长一职。其在村的土地主要由本人购买而来(1945年之后购买),不在村的70亩地则是通过扩地的方式从县政府那里得来。靳仲楹本人常年不在村居住,平日里只有其妻子和儿子住在村中。不过,由于他在政府中担任有官职,所以其在村中地位最高。在靳之下,地位最高的是李子峰,其本为楚铺所在镇的镇长,手上还管辖有3支预备队。
3. 村落其他姓氏
除了赵、李、靳等有钱或是有势的村民,其他村民普遍地位不高,他们拥有土地的数量也相对较少。条件较好的村民会以租赁地主的土地为生,部分村民还因大规模租赁地主的土地而变得越来越富有;条件一般的村民会通过开设店铺的方式赚钱;条件再差一点的村民会通过流动摊贩的方式或者是通过从事工匠等职业来谋生;条件最差的村民则只能以出卖劳力的方式谋生。各家具体情况请参见表1-2。
表1-2 民国末期楚铺村各姓氏家庭基本结构(部分)
续表
* “楚马虎”为该村民的俗名,该村民的正名已经无人知晓。
** 靳仲楹另(扩)有70亩土地在其他乡镇。
说明:数据由艾、陈、李、靳等多位老人共同回忆而来,受村庄流动性限制,老人仅回忆出部分在村村民的基本情况。其中数据存有争议,在此仅选取老人们大致认可的部分。“儿子”一栏空白表示家庭为核心家庭且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