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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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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比量法,是用手指某局部之长度代表身体各局部之长度而选取穴位的方法。通常称“指寸法”或“同身寸法”。由于生长相关律的缘故,人类机体的各个局部间是相互关联而生长发育的,因此人的手指与身体的其他部位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在大小、长度上有相对的比例。这样选定同一人体的某手指一部分用来作长度单位,量取本身其他部位的长度是合理的,也是可行的。故这种方法叫“同身寸法”。《图翼》云:“同身寸者,谓同于人身之尺寸也。人之长短、肥瘦各不相同,而穴之横直尺寸亦不能一,如今以中指同身寸法一概混用,则人瘦而指长,人肥而指短,岂不谬误,故必因其形而取之,方得其当。”又说:“所谓中指同身寸法,虽不可混用,而亦有当用之处。”可是,在针灸临床实践中,大多是医生用自身的手指去量取病人的腧穴。这就要求医生一定要客观地参照病人身材之高矮、肥瘦来与自身的中指(或他指)进行长度比较后,再在病人身上量取方为妥当。由于选取的手指不同,节段亦不同,本法分作以下几类。
此法源于唐代,孙思邈所著《千金方》,“中指上第一节为同身寸”,是将中指之末节(远端)的长度定为一寸。王焘的《外台》亦宗此法。可见唐代医家为寻找比较简便的取穴方法而创立了本法,并且较为通用。至宋代,《圣惠》提出“手中指第二节,内度两横纹相去一寸”,这便是后人所常用的“中指同身寸”,或简称“中指寸”。明代徐凤著的《大全》又进一步加以说明:“大指与中指相屈如环,取中指中节横纹,上下相去长短为一寸。”其具体取法是:将拇指与中指屈曲,以中指指端抵在拇指指腹,形成一环状,将食指伸直,显露出中指的挠侧面,取其中节上下两横纹头之间的长度,即为同身之一寸。这种方法较适用于四肢及脊背横量取穴(图3-5)。
图3-5 中指同身寸
拇指同身寸法亦源于《千金方》,“中指上第一节为一寸,亦有长短不定者,即取于大拇指第一节横度为一寸”。其具体取法是:将拇指伸直,横置于所取部位之上下,依拇指关节外形的横向长度为一寸,用来量取穴位。(图3-6)
横指同身寸法又称“一夫法”。夫,即扶的意思。《礼记》注:“铺四指曰夫。”创立此法以量取穴位亦源于《肘后方》,“凡量一夫之法,覆手并舒四指,对度四指上中节上横过为一夫”。其具体取法是:将食、中、无名、小指相并拢,手掌心向下,以此四指横向之中的中指第二节横纹处为准,量取四横指之横度,定为3寸。此法常用于腹、背及下肢部位的取穴(图3-7)。
图3-6 拇指同身寸
图3-7 横指同身寸
手指比量法,是比较粗略不甚精确的量取腧穴位置的方法,但十分简便易行,不需任何工具。在临床治疗取穴中常用此法。然而,在运用此法量取穴位时必须在骨度分寸法的基础上,按骨度分寸之长度作标准,才比较适宜。因此手指比量法只能被看作是骨度分寸法的补充,不适宜在全身各个局部均采用此法,否则在不同人体身上及不同部位上量取腧穴时,会造成失度而不准,影响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