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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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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人体表面所具有特征的部位作为标志,用来选取穴位的方法,是谓体表标志法。这种方法起源甚为古远,由于它是直接以人体表面突出部位作标志,所以最初未定名的腧穴大多依此而选取。此法可分作固定标志法与活动标志法两种。
固定标志法,是依据人体表面固定不移,又有显明特征的部位作为取穴标志的方法。如依据人的五官、毛发、爪甲、乳头、脐窝、二阴以及骨骼突起或凹陷,关节部位周围的突起或凹陷,肌肉的隆起或凹陷的部位,还有骨骼的边缘与肌肉的边缘等,皆可作为选取腧穴的标志。这种方法早在《内经》时代就已大量应用,并被载入。如《素问·气穴论》中载:“中 两旁”“两髀厌分中”“顶中央”;《素问·气府论》载:“两眉头”“入发至项”“项中大筋两旁”“夹脊以下至尻尾”……;《素问·骨空论》载:“腰尻分间”“上夹颐”“楗”“机”……皆是依此法而定灸刺部位的。体表固定标志(依古名)如下。
1.头部 巅、顶、恖、额颅、额角、额骨间、颞颥。
发际:前发际、后(项)发际、耳前发际、锐发、鬓、发角。
目:眉头、眉本、眉间、眉中、眉尾、目内眦(大眦)、目锐(外)眦、匡上、匡下、目下、目本(系)、瞳子(仁)。
鼻:鼻空(孔)、 、鼻旁、方上(鼻翼)、鼻准、印堂、阙上、阙中、下极。
口:人中(水沟)、唇、唇下、吻、颏、龈交、舌、舌本、舌下、舌下两脉、齿、(上下)。
耳:耳前、耳中、耳后、耳上角、耳后完骨、耳间青脉、耳前动脉。
颧、 、鼽骨、颊、曲颊(曲牙、牙车、颊车)、颐、 、项、玉枕、枕骨、项大筋、颊里、唇内、龂基。
2.颈项部 颈:颈前、喉结、舌骨(横骨)、喉中央、咽喉(嗌)、喉咙、项中央、项大筋、大椎、柱骨、人迎脉、缨筋、缺盆。
3.胸胁部 胸:膺、膺乳、巨骨、乳中、乳上、乳根、乳下、两乳间、掖(腋)、渊腋、掖(腋)下、胠、胁肋、季胁(肋)、蔽骨、 、歧骨、曲掖、肋、乳旁。
4.腹部 脘、上脘(管)胃脘(中管)下脘(管)、脐、脐中、脐旁(夹脐)、关元、丹田、曲骨、毛中、毛际、横骨、气街(冲)、 、茎、篡、篡间、屏翳、阴卵、宗筋、阴器。
5.背腰部 背:椎(膲)、脊、膂骨、脊间、肩膊、肩胛、肩胛上角、曲胛、肩胛下角、肩胛冈、歧骨、夹脊(挟背)、腰、腰中、骶、腰髁骨、尾骶骨、橛骨、尻骨、尻骶骨、脊中、脊里(背里)、髂嵴。
6.上肢部 肩、肩解、肩髃(髃骨)、肩上、腋前纹、腋后纹、臑、膊、肘、肘中、肘内大骨、肘外高骨、肘横纹、肘尖、臂、臂骨、前臂、臂内上骨、臂内下骨、臂内两筋间、掌后两骨间、腕、腕横纹、表腕、腕后锐骨(高骨)、手踝骨、鱼际、手鱼、掌中、掌内横纹、本节、指、指间、爪甲角、指端、歧骨、虎口、寸口(气口)、指骨。
7.下肢部 髋(胯)、髋骨、髁骨、髀枢、髀厌、髀关、髀阳、髀外、股、阴股、鱼腹股、髀骨(股骨)、伏兔、臀、臀下横纹、股内大筋、内辅骨、外辅骨、膝、膝膑(髌骨)、胫(胻、 、骭)骨、胫内辅骨、外辅骨(成骨)、犊鼻、腘窝(腘中央)、腘横纹、绝骨、踹(腨、膊肠、腓肠)、跗上、附属、然骨、京骨、跟、跟骨、大筋、踵、内踝、外踝、骸关、连骸、本节、趾(指)、跖、核骨、趾(趾间)、三毛(丛毛)、足心(足下)。
活动标志法,是依人体某局部活动后出现的隆起、凹陷、孔隙、皱纹等作为取穴标志的方法。它是通过肌肉筋腱的伸缩、关节的屈伸旋转及皮肤皱起的纹理等活动后形成的标志。这种方法亦早有记载,如《灵枢·本输》载五输穴的取法中,取中封、冲阳“摇足而得之”;取曲池“屈臂而得之”;取天井“屈肘而得之”;取小海“伸臂而得之”。这些取法,皆以上下肢关节活动后出现的一些标志方可取穴。《素问·骨空论》云:“取膝上外者,使之拜;取足心者,使之跪。”虽所言似为取穴的姿式要求,实际“使之拜”,则腘窝伸直,腘中横纹明露取委中穴;“使之跪”,足心向上明显露出涌泉穴之陷凹标志。《灵枢·邪气脏腑病形》云:“取之三里者,低跗取之;巨虚者,举足取之;委阳者,屈伸而索之;……”。这里所言取三里之低跗是伸直足背后,胫前肌隆起于膝下三寸处取穴;取下巨虚之举足是指足背屈起则胫前肌收缩后,出现肌腹凹陷之标志取穴;取委阳需将膝关节一屈一伸后,从腘横纹之外侧索取之。以上皆属于活动后的有标志者。
《甲乙经》对活动标志取穴法又有所发展,在所列出的349个腧穴的取穴法中,凡需活动后寻取活动标志者,皆载于后。如“上关……开口有孔”“下关……合口有孔”“听会……张口得之”“角孙……开口有孔”,这里虽然包括很多取穴的姿式动作要求,但是每个动作之后也已经指出了标志的所在。后世历代医家遵照此法又有所发展,如肩髃穴需举臂取其肩前凹陷处;养老穴需转腕掌心向胸取掌后高骨凹陷处;取承山要足尖着地看腓肠肌下分肉间,皆为活动标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