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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这是分开数月之后的第一次见面,1911年5月,一个处处透着压抑气氛的日子。

皇族内阁的成立引发了立宪派不满,近日,湖北地方官员懒政痕迹跃然纸上,革命派从四川发起的保路运动已经烧到了湖北。尽管地方政府奉命镇压,但转向革命派合作的不在少数,对于镇压一事,也必然半推半就的进行。

老百姓自然拿不定主意,只得当个哑巴,落得个看热闹的份。像唐喜平这样思想进步的青年人倒不在少数,但多半也都自成一家,尚未聚成火团。

不过,他爹唐英梅可不这么想了。虽说数月不见儿子,但一听说他要参加共进会,刚从唐喜平手里接过来的茶盏便摔到了地上。

“逆子,你这是要害我啊,我唐英梅一生信服朝廷,到你这辈却丢了纲纪,竟要行那忤逆之事。”车马劳顿的唐英梅面容憔悴,加上发作了几次烟瘾,如今已折磨得不成人样,到了还要忍受这肝肠寸断的疾苦,实在是难为他了。

唐喜平没有说话,把背直起来,后退了两步,道,“如今天下,三分为公,你教我读书,理应知道顺应民意为何,如今大发雷霆,纯属无用之争,大清气数皆非你我所能论及,我不过随流而上,何错之有。”

唐喜平说完这话,退了出去,只留下老泪纵横的唐英梅独自伤怀。漆黑的夜被丝丝的雨湿润着,客栈的门窗也都散发出陈旧的气息,一股发霉的腐木味环绕其左右,让他整个人变得异常的焦躁。

他的手紧紧的扣着座椅,流下了一股疮痍的老泪。一个堂堂的举人,没有把握住自己的政治前途,空有一腔抱负,对朝廷却无一日之功。想想也够可悲的。如今沦落至此,还要受儿子的羞辱,实在惨绝人寰。

但这又似乎是不可阻挡的事,他的精神猥琐成一团,用力的挤压着身体的软肋,唐英梅终于难掩痛苦,从二楼的窗户跳了下去,寻了家烟馆,又不知所云去了。

唐喜平对鹤熙儿所做出的牺牲自然感怀于心,更对她的家境变迁深感难过。不管他支不支持鹤熙儿的做法,这样一个女人,绝不是随处可见的。她能带着唐英梅夫妇前来,足以说明她对唐喜平的真心实意。

可问题是,他就要去干一件随时会付出生命的大事,这个时候你把一份装满诚意的大礼摆在他面前,叫他如何抉择。

两人站在客栈门口的房檐下赏雨,仿佛从那雨声里就能听到对方的心声。

“熙儿,你受苦了,我这人……”

鹤熙儿笑着摇了摇头,“不苦,只要家人团聚,比什么都好。”

唐喜平听到这里,沉默了一会,道:“你呢?可知道,你爹娘此时定是百般焦急,你来找我,他们如何是好?”

鹤熙儿认真点着头,“我早晚都要离开他们的,我一个女人,不像你有家国抱负,只要你不嫌弃,我就留在你身边,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对我来说就是最好归宿了。我爹娘上京城投靠亲友,身上有钱财,自有他们的安排,不是我保持得了的。”

说完这话,就等于把问题抛给唐喜平了,人家姑娘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真心,你该如何抉择?

就算是一块木头也该感化了,是的,唐喜平将鹤熙儿搂进怀里,重重的叹了口气,“你要知道我选择的路随时可能……”

“我不怕,相信我。”

雨丝丝扣扣的淋入人心,虽不见惊雷,但彼此都清楚的是,这场雨过后,大地神州便会迎来一个漫长的寒冬。

而这个时候的唐荀芳在拜访完母亲之后,便拉着阿海出了客栈。两人来到长江边上,江面腾起的薄雾美如画卷,虽已是深夜,但江面渔船的灯光萤火虫般闪烁着,就像龙的眼睛。

唐荀芳已经感到哥哥必走的决心,他执意要参加革命,执意要跟清廷的新军对立。如此一来,必将跟爹娘分离,虽说唐英梅已然腐朽,但不管怎说,也是他亲爹娘,不能说不管就不管。

阿海从小在鹤熙儿身边长大,脾气随和,秉性善良,是个对主子言听计从的人。唐荀芳也是受了鹤熙儿所托,想让他规劝阿海,勿要再追随她身边,让他自寻出路。

唐荀芳特别理解鹤熙儿,这是个懂得心疼下人的主子,就凭这一点,唐荀芳也不能推辞,尽管自己都不知去向,但无碍于成全别人。

他从身上摸出来一袋碎银,在阿海眼前晃了晃,“阿海,给你的。”

阿海把东西接过来,看了一眼就吓得退回去,“荀芳,你这是?”

唐荀芳用羡慕的眼光打量着阿海,说:“我看看你,多好的福气,有这么好的主子,我哥也是,这辈子遇到这么个女人,也不枉此生了。”

阿海脸色一下就沉下去了,“小姐要赶我走?”他太敏感也太了解鹤熙儿了,当然,这也是他最怕的事情。

说实话,十五六岁的年纪,虽说大有作为的机会有的是,但他活这么大,除了伺候鹤家,没干过别的。如今突然让他走,就等于砍了他四肢,你让他怎么活命。

阿海一把推开银子,转过身去,嘟囔着,“我哪里做的不好,可以说嘛,我不走,我就留在小姐身边。”

唐荀芳理解阿海的感受,垫了垫那袋银子,“哎,跟你说,长这么大,我还没摸过这么多银两,你是个有福之人,却不自知。你比我年长,从今天起,我就叫你海哥,你说你没有爹娘,这么多年连个姓都没有,今天,我就给你取个名字,如何?”

阿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名字?是啊,他是鹤老爷从海边捡回来的,就孤零零的叫了十五年的阿海,如今这位相貌平凡的小兄弟要给自己起名字,简直让他受宠若惊。也来不及想对错是非,只连忙点头应下。

唐荀芳也只是佯装思考一下,便道出“鹤海”二字,阿海是点头称赞,拍手叫好。激动的将唐荀芳抱了起来。

“小兄弟,谢谢。”阿海有些泪目,他用那粗糙的手被擦了擦眼睛,“从今天起我有名字了,我叫鹤海,这个名字我喜欢。”

唐荀芳太懂阿海的心了,给他起个鹤姓,等于将他跟鹤家等同在一起,也就离鹤熙儿近了一步。以后就算离开了,那也是一家人,就算不在一起,也有着非同寻常的感情。

有了这层保护膜,唐荀芳便不再绕弯子,对他说,“鹤海,你要知道,我哥跟你家小姐是要远走天涯的,你在身边陪着算怎么回事,再说,他俩在一起,也不用你鞍前马后了,主要是不方便。你家小姐也算仁义,拿出这么多银两,你也就收下,如此,她也算心里踏实了。你若是执意,恐怕会寒了她的心。最主要的是,你家小姐担心你的安危,他们要做的事,随时可能杀头,你想想,她能连累你吗?不能。”

有了这些话,加上唐荀芳对他的恩德,阿海的嘴再也说不出一个不字。他恼怒的捡起块石头朝江面砸去,竟没溅起半丝水花。

返回的路上,唐荀芳朝阿海借了钱,到当铺帮他哥把虎皮背心赎了回来。又再跑到母亲房中促膝长谈到天亮,母子二人互诉相思,泪眼婆娑。

即便那样,天亮之际仍不见唐英梅归来。

“这个人就当是死了。”唐夫人对唐英梅已经死心,不抱任何的希望。

此时的唐喜平已经联系上武昌城的共进会成员,他和鹤熙儿当晚就要奔长沙去,下次相见不知何年何月了。他唯一担心的便是老无所依的母亲和年幼的弟弟,他甚至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残忍的。

唐荀芳说了,“救同胞于苦难等于救家人于苦难,英雄之路,当斩断情丝,方可作为。”

看着唐喜平离开的背影,唐荀芳的内心有种说不出的恐慌,倒不是因生活的手无寸举,只是依稀有种英雄一去兮不复还的感觉。

那天晚上,唐荀芳带着阿海在武昌城里的烟馆寻起了唐英梅,因为,他马上就要带母亲和阿海北上。

这里的烟馆也分三六九等,有钱人都居在雅间,抽高兴了找个妮子按按腿捶捶背,再唱上两曲,那叫享受。再看那没钱人,三五成群,横七竖八的交织在一起,没钱人犯了瘾往这一钻,趴在地上就开始往鼻子里吸,烟馆的伙计最恨这类人,往往见一个打一个。

唐荀芳带着阿海走进这下九流之地,唐英梅只可能出现在这个等级世界里。两人从横七竖八的人身上跨过去,用手扒拉着,就像翻一根晒蔫的茄子,十分轻松。就这样找了几家烟馆都没见到他爹。

此时的唐英梅确实就在这样一家烟馆待着,他已经一天一夜没回家,身上是分文没有,所以他便到烟馆卖起了学问,愣说自己是广东的举人,还说自己在京城有当官的旧友,总之,说了半天,地下趴着的大爷没一个搭理他的。不仅如此,还被踹了两脚。

烟馆伙计看他在这耍赖不走,便准备收拾收拾他。从后院摸出来一把大剪刀,“你要是举人,我就是状元,今天我让你吹牛,看我剪了你长辫,看你敢不敢到处扬言。”

方才还犯烟瘾的唐英梅一看到大剪刀,一下就清醒了。吓得是直往床榻下钻,边钻边求爷爷饶命。他前脚刚进去,后脚就被拽了出来,就像条泥鳅,怎么也拖不出来,实在没招,几个抽过瘾的烟民爬了起来,加入了战斗。

只听唐英梅如杀猪般的嚎叫着,被四五个人拎着四肢放在了烟馆大院的石磨上,一人按着头,四人按着手脚,那伙计抄起长衫擦了擦刀口,只听咔嚓一声,让唐英梅骄傲了一辈子的五尺辫子就与他身体分开了。

他的眼睛在夜幕中瞪成了白色的球,那是精神阵亡发出的强烈色彩。他内心翻起的呐喊还没来得及发出,就活生生被他嗓子里的急火给灼烧成粉碎了。

他连泪水都流不出来,只张着干巴巴的嘴,面对苍天白夜。

辫子落地的一刹那,人群便一哄而散,伙计拎起辫子就要走,唐英梅从石磨上活了过来,追上去抱着伙计的腿,“给我留个全尸吧,求求你,我死了,辫子要一起埋掉的。”

那伙计也算有点仁义,给他扔了过去,唐英梅扑过去刚要接,被赶来的唐荀芳抢先夺了去,转身便扔进院子中央熊熊燃烧的柴火堆,瞬间化作了灰烬。

唐英梅留在世间的唯一念想也不复存在了。 KGtGCMHcdDdpts2ANqcCzIguHkBtWW7Uf1S5OMWH+B09wc0oriedapfpgmT7qon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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