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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在这群孩子中,除了阿海稍微年长,大都十岁出头,别说唐荀芳不愿意去找份工作,就算他想,也不太好寻到。

就像他所认为的那样,似乎当乞丐成了他目前不二的选择。这在阿海看来是不敢想象的,一个举人的儿子,居然做起了这份营生,简直让人唏嘘。但自己的处境也好不到哪儿去,若不是这群小乞丐献身帮忙,想必现在已成为新军的枪下鬼。只是他心心念念的鹤老爷如今是死是活,就不得而知了。

跟着唐荀芳他们在街上闲逛了几日,虽然靠着这群孩子的破皮耍赖,也能糊弄口吃的。但在他看来,那不是长久之计,因此,他内心始终不愿承认这种身份的转变,也一直没能融入到队伍之中。

但在这人口稠密,天灾连年,且又匪患猖獗的京城中,像他们这样的无业游民自然不在少数。但唐荀芳憎恨,也不屑于追随的一种人生状态是:即便做乞丐,那也不能如同苍蝇一般的追逐在人群背后,纠缠个不休,那跟他从小接受的教育不相符。沿街看到的同行们,无不比他们意志坚定,往往为了一口吃的,能循着人身后,跟上十几里,然后那人实在避之不及了,他们便上去将其团团围住,把他们的断胳膊断脚一一展示给人看,嘴里还不饶人的说:看看,你还不信,我确实只能靠这个活着嘛。

真没想到,时局一变,这中国人类文明的进步中心竟也沦落到如此境地。但不管别人怎么样,唐荀芳认为,他们这几个人是一定要与众不同的。

不过,在这行时间久了,也自然看清了一些事实。夏秋做乞丐时间久,对这个行业比较有发言权。以前他们没有一个大脑中枢,所以不敢也没资格加入到京城的穷教行,说白了就是所谓的乞丐帮派。不为别的,进了这个组织,起码也算有靠山了,走到哪里也都有了身份出处,不至于像孤魂野鬼四处游荡,还处处受欺负。如今不一样了,他们从唐荀芳身上看到了领袖气质,特别是让他们享受完从军爷家拿出来的酒肉之后,便对唐荀芳五体投地了。

因此,找穷教行入伙的事也就落在了唐荀芳身上。不过,唐荀芳拒绝了夏秋的提议,这跟他入行当乞丐时的初心不一致,他当乞丐就是图个自由,一旦归了帮派,那就等于听命于人,那和做奴才有何区别。

双方思想上产生的差异很快导致了矛盾的引发,那天夜里,夏秋叫上宋家兄弟,趁着唐荀芳跟阿海睡着的功夫,偷偷溜了出去。联络人他们早就打听好了,到了地方,负责跟他们见面的只是片区的小管事,入行拜帮的事就由这么个人负责。

三人来到郊外,站在管事面前,头也不敢抬,仿佛那已经是他们的领导了。管事抽着水烟,眯着眼看了他们一眼:“东西都带了?”

“东西?”夏秋心里疑惑,不明白这个“东西”所谓何物,愣在原地不知该如何是好。管事自然是看出情况了,使劲吸了一口烟吐在他几个脸上,“什么东西,啊?老子平时那么忙,若不是有人介绍,老子能来跟你们瞎扯?行有行规,既然你们不懂规矩,自然是进不了门了。真是晦气,你们这觉悟,还想在北京城当乞丐?不知深浅。”

说罢,管事背着手走了,随从的几位小乞丐跟在后面,时不时回头拿眼睛瞪他几个。

夏秋这才回过味来:原来那“东西”,哎……

他不是糊涂,就是不懂规矩嘛。大宋看着夏秋,问:“咱们还回去?”言外之意,大宋是想回到唐荀芳身边的。小宋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夏秋头一次尝试入帮就遭到失败,心中难免有些懊恼,他也看到那管事多么神气了,对老宋说:“你看看,这就是阶级的好处,我要是哪天当上管事,也好好发发虎威。我不回去,要走你们走,回去告诉唐荀芳,欠他的情,我今后会还回去,就说我不仁不义,寻活路去了。”

是啊,像夏秋这样的人到处都是,为了生计嘛,都要想自己的办法,即便是乞丐,也有理想抱负。显然,吃饱肚子已经满足不了他的要求,还没怎么样,就想着飞黄腾达的事了。

夏秋知道,他身无分文,要想赢得管事的认可,必须想别的办法才行,而且既然决定入伙了,就一定要干出成绩来,绝不能做下等乞丐。

这样的阶级观念让夏秋的思想顷刻间陷入了另一个层面,但同时也让他掉进了看不见的深渊。

第二天他便来到了闹市之中,跟着穷教门的人,混迹在人群中,等待机会发挥余热。

这支穷教门小队由五个人组成,带头的走在中间,左右各两人,他们横在道路中间,见谁都不让,要是遇见了当兵的,才早早的退朝边,你要是个寻常百姓,不从你身上踩过去就不错了。

他们过了几条胡同,来到一家卖日货的商铺外面,带头那位用手里的棍子指了指那牌匾,“看见没,就是这家,昨天我们来了一次,老板没表示,我放下话了,今天还来,上面可交代了,任务完不成,老子要是被开除了,你们也别想好。今天再让我空着手回去,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说着,便棍子一挥,让四人拥了进去。这四人必定是受过严格训练的,进入店门的一刹那,其中两个马上跪倒在地,另两个爬过去抱住老板的腿,怨声载道的叫嚣起来。

“苍天呐,爷爷家让人剪了辫子,老祖宗也让人撵出了北京城,日子还怎么过,今天要不让我们活,我们也不让你好活了。”

更离谱的是跪着那两位,他俩专门跪在店门口,苦唱给路人听,嘴里稀里哗啦说道:“我那可怜的闺女啊,当初你嫁到这我就不同意,现在你死在她家没人管,我年近花甲了还要来为你讨说法,你个不孝女啊。”

老板也知道穷教门的手段,今天使出这伎俩,无非就想让他掏钱。可他要不掏呢,那两位破口乱骂,坏了他家名声不说,就连生意都做不成了。这边,两腿又让人拽着,想出去阻止都动弹不了。幸好老板的二女婿在衙门当差,如今为警察署效力,也该着这帮叫花子倒霉,赶上警署巡逻,救了老板一命。

夏秋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只要今天他能替那五位同行把钱要出来,说不定就有机会进组织了。

等那当女婿的一走,夏秋便闯进了商店,二话不说,强行从柜台抢走了好几百个铜板,还赏给了老板几个拳头。然后一溜烟跑了。

尽管他又找回了遇到唐荀芳之前的那种感觉,也靠着这次表现加入了组织,但就像唐荀芳说的那样,自那之后,他每天都得按时上班,到哪里活动一切听上面安排,所得东西全部交由上面,剩余物质的分配根本就轮不到他这样的小喽喽身上。

不过,他也只能靠着这样的方式混迹下去了。

宋家兄弟算是比较老实本分的一类,真要跟了夏秋那古灵精怪的,指不定要吃多少亏。至少跟着唐荀芳多了份踏实,虽吃不好穿不暖,但也不至饿死。况且,近日他们在唐荀芳的安排下,在王府大街的一家报社寻得了一份卖报的差事,但这份报纸十分隐秘,讲的都是南方国民政府的事,因此,只有在晚上的时候才能出来发放。

唐荀芳之所以要寻求这份工作,也是受到了夏秋的影响,至少他觉得夏秋的一些想法是对的,那就是生活得作出改变,至于朝着什么方向变,那就看自己的造化和觉悟了。

要知道,这样一份涉及政治言论的报纸,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接触的。虽然他们接触不到报纸发行的具体地址,但一旦上面查起来,顺藤摸瓜很容易将这个组织连根拔起。

唐荀芳之所以能担此重任,很大一个原因在于他哥唐喜平的关系。武昌起义之后,唐喜平便带着鹤熙儿,投身到民主共和政权的建设中,参加了革命党。近日,鹤熙儿通过他父亲在北京的关系已经将鹤老爷转移回南方,顺便拖北京的熟人找到唐荀芳,给他留了信件。信里谈到了国民党的事,让唐荀芳务必保持和北洋军的距离,不可轻易参与党争。

也就是这个机缘巧合,南方国民党在北京秘密办报的事才跟唐荀芳搭上关系。这对唐荀芳的人生产生了一个质的飞越,他在北京城摸索了这么久,因为年龄和阅历的关系,没有办法看清世界的面貌,但又始终悬浮于济世扶贫的理想状态下。

如今有了这份小小的“事业”,也算是找到了归属。不过,唐荀芳知道这份工作的风险,因此,一开始的时候没让宋家兄弟介入,相比之下,他和阿海要机灵一些,也就胜任了这份工作。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人比较特殊,此人名叫孙茂书,身体多病,常年咳嗽,还带着个九岁的妹妹孙秋雨,从河北保定逃荒至此,也沦为了小乞丐。在他们这个组织里,孙家兄妹算是弱势群体了,故而得到了唐荀芳的更多照顾,也就没让他们参与进来。 xMmwAL5dFGW7OMpqcbEkXkN02e1xeje79VsEub2b3eEn12ujzkWVbbpF0urH8d1R



11

好景不长的是,随着宋教仁遇刺的消息传出及二次革命的爆发,北京城已然陷入紧张状态之下。军阀横行街头,别说老百姓,就算乞丐也不那么好当了。

也因此,这个秘密的报社很快被北洋军发现并革除了,唐荀芳等人为躲避军阀逮捕,不得不藏进远郊,不敢再踏入北京城。

一晃数月过去了,又是一年冬。

北平的雪黏黏糊糊,从冬至到元旦,似有似无,且又潦潦草草的从灰暗的天幕垂撒下来,它们重如千金,竟毫无飘零的感觉。落在行色匆忙的路人肩上,仿佛成了种负担。

唐荀芳等人度过了入京以来最痛苦的一段日子,如今风声不那么紧了,他考虑重新回到城内。这一次回城,他要做一件事,因为夏秋在城里被北洋军打断双腿的事已经成了乞丐群里人人知晓的事。自夏秋断了腿之后,自然被穷教门踢了出去,现在是生是死还不得知。

唐荀芳回去,一来是把夏秋找回来,二来也是要替他出口恶气。

五个人小心翼翼的摸索到城中,除了唐荀芳,其余几个不但饥寒交迫,还有一丝的惧怕,因为上一次逃跑时的场景至今还历历在目。因此,进城的途中,无不畏首畏尾,不敢再大步流星了。

唐荀芳等人来到东四牌楼外的街道口,正好遇见了一群同行,从他们口中打听到了那位打断夏秋双腿的军阀的住处。此人名叫聂堂,跟唐荀芳他爹一样,也是举人出身,清政府下台之后,他随即投了北洋军,应了份督队官的差事,领的是正五品的俸禄。

“奶奶的,今晚就吃他家,不但要吃,吃完还要拿。”唐荀芳拍拍膝盖上的积雪,望着身边四个伙伴,眼里充满笃定,“今晚,吃是一定要吃,打也是一定要打的,当年夏秋带你们混迹,如今他遭了难,到你们出力的时候了。”

他们挨个抬起头,精神有了些焕发,刺棱的头发凶狠的朝着老天的脸,再大的雪也压不倒它们。虽说大家伙对接下来这顿饕餮大餐和暴动已经能做到身临其境,但其中的危险也是不言而喻的。大家嘴上不怕,心里却个个犯怵。

沿着康熙桥,绕过九爷府和怡王府,这支队伍像一根坚硬而柔滑的刺刀,在漫天大雪中摸索着。他们的目标是海军部对面的辛寺胡同,聂督队的宅子就落在此处。本来他们可以沿着大街走的,但怡王府后面有不少胡同巷子,胡同里的风雪没那么刺骨,他们能舒坦一些。

这种鬼天,也只有他们这样的人才会游荡街头,一般都大门紧闭,没有必要事,不会出门的。本来穿过门楼胡同就能看见聂督队家的后院高墙,但就在这个时候,民国大学的侧墙外却传来了一阵凌乱的哭嚎声,那声音尖锐刻骨,钻进唐荀芳的耳朵,比他爹当年辫子被砍时发出的惨叫声还要令人心寒。

唐荀芳顿住脚,将手从破棉袄中掏出来,对小伙伴们说,“看看去?”

大家饥肠辘辘已经很长时间了,实在没心情管闲事,阿海眯着眼,朝地上吐了口痰,还没等落地就结冰了,他的狗皮毡帽乌漆嘛黑,脸上更是青黑交替,比死人还难看,他瞪了眼唐荀芳,摆摆手道:“这年头,哭天喊地的人多了去了,我爹妈死的时候我都管不过来,依我看,咱们还是先办正事再说。”

几个小伙伴显然是支持阿海的,也都附和着点头应答。唐荀芳哈了口气,那哭叫声越来越大了,实在令人心疼。也不知哪家的姑娘犯了谁。

唐荀芳的先进性在于他读过几年正规书,起码的道德良知还是有的,虽说他即将要去替夏秋行天下之道的苟且之事,但现在又突然想换个身份,做件名正言顺的道德之事来。

“怂包,一个个,猪狗不如,还想偷人,呸……”

唐荀芳也想吐一口痰,但嗓子干了一天,他什么也吐不出来,甩甩袖子,朝着民国大学的方向去了。阿海一看形势,自己显然做不了大家的主,也只能耐头皮跟过去,白白挨了一顿骂。

云芳书苑的老板娘胡三娘最会做生意,只要是她看上的姑娘,但凡人家缺爹少娘,她都会加以留心。这不,眼前这位姑娘就落在了她手上。

胡三娘穿着裘皮大衣,带着新式的洋帽子,手里掐着洋烟,那烟早就让风雪吹灭了,也舍不得丢了架势。旁边五大三粗的汉子正拖拽着姑娘,一个劲的往轿里塞,这边塞进去,那边又挤出来,他只好拿出绳子捆。天又冷,绳子一碰到姑娘细皮嫩肉的手,加上汉子没轻没重,能不疼吗。

唐荀芳站在不远处看着这一幕,就像看到了当年他爹落井的画面,他知道,今天若不救下这个姑娘,恐会成为一生之遗憾。

唐荀芳站在原地,看着胡三娘,整个街道除了他几个,再无别人。风嗖嗖的在胡同里流窜,将地上的雪花卷了起来,瞬间便漫天云雾,冰冷的气氛在姑娘的求救声中慢慢逼近极点。一场避免不了的冲突即将拉开。

胡三娘经常出来捉姑娘,这样的事她不是头一次遇见,早就见怪不怪了。但这十来岁的孩子凶神恶煞的站在面前,还是头一次遇见,她二话不说,朝他几个白了一眼,“走走走,老娘今天心情不好,妨碍了老娘的生意,看我不打断你们腿。”

此时,那姑娘已经没了挣脱的力气,活生生的进了轿子,双手已经被捆绑上,只能迈向绝望的人生。

唐荀芳没回嘴,他知道,这种自带阶级观念的人,自然拿他们不当回事,他们也显然成了阿猫阿狗之类。故懒得跟她动嘴。

他从厚厚的雪层里摸出来一块石头,想都没想,就朝胡三娘的头砸去。不偏不倚,正好落在她头上,若不是头钗和洋帽子救了她,想必已血流成河。

只听哎呀一声,胡三娘摘掉洋帽子,愣在原地,看着对面这孩子,似乎在她观念之中,他们这样的年纪,又是这样的身份,怎敢对她行无礼之事。可唐荀芳传递给她的信号又是如此之坚决:你这样的人又如何?欺凌霸世就是不行。

胡三娘本想冲过去,一看唐荀芳临危不惧,坚挺的立在风雪中,被他的气场给镇住了。

“狗东西,今儿个聂督队要个新鲜姑娘,老娘顺街找了一天才遇到这么一个,你敢坏了聂督队好事,让你尝尝枪子的味道。你还敢动手,赶紧滚。”

虽然不敢过来,但胡三娘还是放出了态度,说什么也不能让几个小孩坏了好事,传出去她还怎么混。

“放了那姑娘,今天就让你走,否则,明天我就一把火烧了你的云芳书苑。”

既然管闲事,就要管个彻底。此话一出,阿海往前一步,拉了拉唐荀芳的长衫,低声道:“荀芳,真动起手来,咱们哪行啊,我看还是算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对面四五个轿夫,真要冲过来,你我占不了便宜。”

阿海的话不无道理,唐荀芳看了看身边这几个弱势群体,只觉心有不甘,他想看眼轿子里的人,却什么也看不见。

既然人是聂督队要的,那这个闲事就算管对了。他在心中盘算着,要怎么才能让姑娘脱离苦海呢?

突然,他灵机一动,有了个主意,对阿海说,“看来只能调虎离山了”,阿海知道劝不住,只能点头默许了。

唐荀芳转身对孙家兄妹说,“你俩腿脚慢,先走,想办法到聂督队的府外等我们,我们办完事就去与你们会合。”

转而对宋家兄弟说,“你俩和阿海负责引开轿夫,我来收拾这老女人。”

几个人达成共识,等孙家兄妹走远之后,唐荀芳一个箭步冲过去,抢走了胡三娘身上的包,顺便一把将她推倒在地。阿海带着宋家兄弟直奔轿夫,一人手里捏了几块石头,噼里啪啦砸过去,等那边做出回击的反应,这边拔腿就跑。

胡三娘简直气炸了,从雪地里爬起来,嘴里骂道,“老娘今儿个非扒了你们皮。”说着便招呼轿夫前去拿人。

这下了雪的地可不好走,别看他们个个人高马大,不比几个孩子利索。很快,就被他们引进了错综复杂的胡同里,竟一时间迷失了方向。

等胡三娘回味过来的时候,一拍大腿,“哎呀,中计了。”

而此时的唐荀芳已经将人带走,离开了大雪纷飞的胡同。 xMmwAL5dFGW7OMpqcbEkXkN02e1xeje79VsEub2b3eEn12ujzkWVbbpF0urH8d1R



12

当一个人因为饥饿,寒冷而导致肌体营养的缺乏,那很可能他会在道德层面也随之营养匮乏。

林家世代在北京城生活,到林潇寒他爹这代的时候,已经有了些起色。在京城当个不大不小的文官,也还算清闲,但近些年战事连连,文官的日子也不好过。

袁世凯入京后,革了她爹的职,新军又三番两次到府上搜查革命党,说他爹是窝藏革命人士的共犯。无奈之下,双方发生火拼。林潇寒便是在暴乱中和父母走散的,这一走就没了相聚的时候。一个人在北京城晃晃悠悠,家里亲戚一听他爹跟北洋军有过节,都纷纷避之不及,她也自此没了去处。

只是这天涯沦落人甚是可怜,为了谋生,身上首饰钱财都用完了。正好在这冰天雪地的胡同巷子里让胡三娘给捡了一漏。说什么也要将她请回云芳书苑当陪酒,若不是遇见唐荀芳,不敢想象她那万劫不复的生活会让她走向何种境地。

唐荀芳破衣喽嗖,站在林潇寒面前,才到她肩膀高。一问才知,她都十六了,足足比唐荀芳大了四岁。不过,她看这位小兄弟,却是出了奇的喜欢,主要是他一身装扮实在是滑稽得很。

两人站在一家茶楼大堂,若不是看林潇寒装束规矩,早就将二人打发出去了。

她指着唐荀芳衣服说,“你衣服都这样了,还怎么穿。不如你跟我去个地方,我给你拿一些取暖吧。”

唐荀芳只见林潇寒看他的眼神充满笑意,这个年芳十六的女子生了一副美人胚子的皮囊,说话间谈吐得当,不急不躁,一看就是大家闺秀。她那白里透着红的脸蛋像是用笔刀雕刻过一般,一棱一角都恰如其分,显得十分得体。

唐荀芳从来没这么看过女孩子,他看了看自己的行头,从容回道:“哎呀你看我这衣服,穿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一遇见生人就不好意思,成了这般模样。实在窘迫得很。”

林潇寒又笑,“你何时穿的它出门,你这个小兄弟说话怪怪的,难不成衣服破了是我的原因?”

唐荀芳挠挠头道,“两年前我就穿出来了,你看,如今我这身行头,只能出门要饭了。”

“你这兄弟伶牙俐齿,没想到身世可怜,你我同命相怜,今日受你搭救,不论你我大小,我就叫你声恩人吧。日后我若长了本事,定会报答于你。”

唐荀芳一听要报答他,突然不高兴了,他甩着袖子说道,“这北京城受苦受难之人多了去了,我天生爱管闲事,都要如你这样报答我,恐怕我家院子都塞不下了。报答的事就不说了,还是说说你的打算吧。”

林潇寒从兜里掏出最后几个子,招呼伙计上了壶热茶,让唐荀芳坐下说话。这是唐荀芳这么大以来头一次喝一个女孩子请的茶,坐下来的一刹那,也就浑身起了不自在。

林潇寒边倒茶水边说,“我还没想好,家父或许带着母亲回河北老家了,我打算回一趟老家碰碰运气,实在不行,再另做打算。”

唐荀芳一听,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再看看自己,也没有能力挽留人家。自己一介草夫,又混为了乞丐,再怎么也不能让人家跟他一起去要饭为生啊。不管怎么说,人家还有回家的希望,只是这一路上变数太大,说不准再碰见什么坏人,到时候身边没个照应的人,再搭了性命就不值当了。

正想到这里,唐荀芳突然想到个人,伸手拍了下桌子,把林潇寒吓得大叫一声,“呀。”

“你看我,怎么没早点想到,我那兄弟孙茂书正是你们河北人,我让他送你回河北,等你安全到达他再回来,如何?”

林潇寒有些惊讶的看着他,按理说,初次相识的人哪会有那么多帮衬的事,救她一命就算是莫大的恩情了。如今又要亲自派人将她送回去,实在让她有些受宠若惊,故连连摆手道:“不敢麻烦恩人了,我自幼识字,见多识广,我上火车很快就能到,你有你的事,不敢再打扰了。”

唐荀芳也摆摆手,“我能有什么事,一个臭要饭的,只要你不嫌弃,咱俩喝完这碗茶,跟我去见孙茂书就是。”

见唐荀芳如此盛情,林潇寒也觉得浑身不自在,拒绝一个熟人容易,拒绝陌生人的热情,可是需要点勇气的。想来想去,也是怕再有不测,也就应了下来。

等两人喝完茶,又聊了些家常,才从茶馆退了出来。这个时候,聂督队府门外的几个人已经冻成了冰棍。

按照唐荀芳之前的交代,说好办完事就在这相聚的,可一个时辰过去了,还不见唐荀芳来。要知道他跟美人热喝茶去了,照阿海的脾气,非得揍他一顿不可。

因此,当他带着林潇寒来到几个跟前的时候,他并没让他们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只说两人迷了路,到现在才找到地方。

这是阿海第一次看见林潇寒,他比她年长一岁,人姑娘一露脸,他那眼睛就转不动了,就连唐荀芳跟他撒谎他都听不出来了。

林潇寒感觉到了那丝尴尬,把脸稍微低了下去,朝唐荀芳身后挪了挪。唐荀芳一眼就看出阿海的心思,提高嗓音道:“干什么,眼睛往哪看呢,跟你们说,她爹可是这京城的大官,你们哪只眼睛再不老实,小心被挖去钓鱼。”

宋家兄弟老实本分,看见林潇寒这样的美人也无动于衷,就像两根木头,全然不懂儿女情长之事。但阿海就不一样了,这么个岁数也到了思前想后的时候了。看见美人一时失态也属正常。

但他那点心思还没等发作就让唐荀芳给按住了,他把孙茂书从阿海身后拽出来,对林潇寒说,“我这兄弟最会照顾人,从小到大什么也不会,就只会照顾妹妹了,这一路上你就放心吧,保准让你安全到家。”

这之后,才告诉孙茂书要出趟远门。阿海一听不愿意了,急忙跳出来争取机会,“荀芳,你不够意思啊,你看,我来分析分析,小孙呢,还有妹妹要照顾呢,我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的,再说了,论伺候人,我什么出身你不是不知道,还能差的了事?让我去吧。”

唐荀芳对阿海确实有些不放心,他这个人生存能力强,可就是情商低脑子笨,做事欠思考,空有一身蛮力,就怕用错了地方,再把人林姑娘给耽误了。

索性打消了他积极性,拍了拍孙茂书肩膀,“好了,你去就你去,你自跑出来就没回过河北,要是顺道啊,你也回去瞅一眼。”

“他爹娘都没了,还瞅什么,依我看……”阿海还不甘心,又跳出来插画,唐荀芳握起拳头比划两下,“你要有力没处使,翻进去干点事?”唐荀芳看了眼聂督队家的围墙,示意阿海该干正事了。

事已至此,阿海也不再纠结,只是心中所想成了泡影,多少有些遗憾。不管那林姑娘如何让他不能自已,生活的实际问题还是要解决,更何况,收拾聂督队的另一个目的还是为了给夏秋出气。

林潇寒头一次见别人翻墙偷盗,虽然只是个旁观者,但整个过程就好比自己做贼一样,既害怕又紧张。孙秋雨对这种事已经习惯了,每次她的作用就是放风,说白了,就是个闲置。但长期处在这个位置,也是经历过诸多心理历程的。从害怕到熟悉,再到麻木。

她拉着林潇寒的手,那是双丝滑柔嫩的手,相比之下,自己的手简直就是块红薯,常年也不洗,早就变得不堪入目了。

“别害怕,他们都厉害着呢,一个比一个能耐。”

林潇寒一听这话,被逗笑了,她头一次感到,做乞丐也有开心的时候,他们这个年纪,就是三五成群嬉笑打闹的年纪,偶尔跟生活开个玩笑,也能暂时忘却掉生活的苦难。反倒成了有趣的事。

唐荀芳他们翻进去的时候,府里的人已经睡熟了,阿海先跑到厨房端了一盘碎肉给院子里那狗吃上,然后顺势将其捉住,找了根绳子把它嘴巴捆上,哥几个才开始“光明正大”的搞事情。

他们非但把厨房掀了个底朝天,还从储藏室顺走了几个值钱的玩意。但打开大门准备溜之大吉的时候,却被聂堂发现了,他大喊一声,“大胆贼子,给我站住,报上名来。”

唐荀芳咧嘴一笑,让大家快撤,他一回身,大骂一句:“狗官,爷爷叫唐荀芳,就偷你怎么了。”

聂堂拿起枪便朝这边射了过来,唐荀芳兔子般一跳,躲到马路,众人拿着战利品,消失在夜色中。

那天晚上他们连夜将偷出来的东西换成银元,一部分交给孙茂书和林潇寒,作为前去河北的路费,剩下的钱分成两份,其中一份换成了土鸡蛋,给露宿街头的同行发放,剩下的一人换了身行头。

唐荀芳说,从今以后,他们就要和乞丐说再见了,从今以后,他们要自立根生,靠双手养活自己。因为从过去两年的乞丐生涯来看,这个行业非但给不了他细心读书的条件,还让他滋生了不少毛病。尽管他有意克制,可一旦形成了某种生活常态,就会被这种常态吞噬和捕获,总有一天会全盘归尽于它。 xMmwAL5dFGW7OMpqcbEkXkN02e1xeje79VsEub2b3eEn12ujzkWVbbpF0urH8d1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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