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记不清楚,是在什么时候了。大概说来,或许是在十六七年前吧,从一部旧小说上,也许是《镜花缘》,看到关于一个数学题的算法,觉得很巧妙,至今仍没有忘记。那是一个关于鸡兔同笼的问题,题上的数字现在记得已有点儿模糊,假使总共十二个头,三十只脚,要求的便是那笼子里边究竟有几只鸡、几只兔。
那书上的算法很简便,将总共的脚的数目三十折半,得十五,从这十五中减去总共的头的数目十二,剩的是三,这就是那笼子里面的兔的只数;再从总共的头数减去兔的头数三,剩的是九,便是要求的鸡的数目。计算得真是一点儿不差,三只兔和九只鸡,总共恰是十二个头,三十只脚。
仔细想一想,这个算法,不但简便,还很有趣味。把三十折半,无异于将每只兔和每只鸡都顺着它们的脊背分成两半,而每只只留一半在笼里。这么一来,笼里每半只死兔都只有两只脚,而每半只死鸡都只有一只脚了。至于头,鸡也许已被砍去一半,但既是头,无妨就算它是一个。这就变成这么一个情景了,每半只死鸡有一个头、一只脚,每半只死兔有一个头、两只脚,因此脚的总数还是比头的多。之所以多的原因,显而易见,全是从死兔的身上出来的,死鸡一点儿功劳没有。所以从十五中减去十二剩的三就是每半只死兔留下一只脚,还多出来的脚的数目。然而每半只死兔只能多出一只脚来,多了三只脚就证明笼里面有三个死的半只兔。那么原来,就应当有三只活的整兔。十二只里面去掉三只,还剩九只,这既不是兔,当然是鸡了。
这个题目是很常见的,几乎无论哪一本数学教科书只要一讲到四则问题,就会谈到它。但数学教科书上的算法,比起小说上的来,实在笨得多。为了比较,这里也写了出来。头数一十二用二去乘,得二十四,从三十里减去它,得六。因为兔有四只脚,鸡有两只,所以每只兔比每只鸡多出来的脚的数目是四减二,也就是二。用这二去除上面所得的六,恰好商三,这就是兔的只数。有了兔的只数,要求鸡的,那就和小说上的方法没有两样。
这真是个笨方法!我记得,在小学学数学的时候,为了要用二去除六,明明是脚除脚,忽然涵义就变成头,想了三天三夜都不曾想明白!到现在,多吃了一二十年的饭,总算明白了。教科书上的算法,总算懂得了。脚除脚,不过纸上谈兵,并不是真的将一只脚去弄别的一只,所以变成头,变化整个兔或鸡都没关系。正和小说中的方法一样,将每只兔或鸡劈成两半,并非真用刀去劈,不过心里演绎的情景而已,所以劈了过后还活得过来,一点儿不伤畜道!
我一直都觉得,这样的题目总是小说上的解法来得有趣,来得便当。近来,因为一些别的机缘,再将这两种解法比较一看,结果却有些不同了。不但不同,简直是恰好相反了。从这里面还得到一个教训,那就是贪便宜,最终得不到便宜。
所谓便宜,从经济层面上讲,就是劳力小而获利大,所谓一本万利,即如一块钱买张彩票中了头彩,轻轻巧巧地就拿一万元,这是人人都欢喜的。说得高雅些,堂皇些,那就是科学上的所谓法则。向着这条路走,越是可以应用广泛的法则越受人推崇。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非欧几里得派的几何,也都是为了它们能够统领更大的范围,所以价值更高。科学上永远是喊“帝国主义万岁”,弱小民族无法翻身的!说得再明白点儿,那就是人类生来就有些贪心,而又有些懒惰。实际呢?人的精力也有限得可怜,所以常常自己给自己碰钉子。无论看见什么,都想研究它,都想用一种方法对付它,然而却不愿多付出力气。于是,便整天想要找出一些推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则,总想有一天真能达到“纳须弥于芥子”的境界。这就是人类对于一切事物都希望从根本上寻出它们的一个基本的、普遍的法则来的理由。因此学术一天一天地向前进展,人类所能了解的东西也就一天多似一天,但这只是从外形上讲。若就内在而言,那支配这些繁复的事象的法则为人所了解的,却一天一天地简单,换言之,就是日见其抽象。
回到前面所举的数学题目上,我们可以看出那两个法则的不同,随之就可以判别它们的价值,究竟孰高孰低。
第一,我们先将题目分析一下,它总共包含四个条件:(一)兔有四只脚;(二)鸡有两只脚;(三)总共十二个头;(四)总共三十只脚。这四个条件,无论其中有一个或几个发生变化,所求得的数就不相同,尽管题目的外形全不变。再进一步,我们还可以将题目的外形也进行改变,但其本质却没有两样。举个例子说:“一百馒头,一百僧,大僧一人吃三个,小僧一个馒头三人分,问你大僧、小僧各几人?”这样的题,一眼看去,大僧、小僧和兔子、鸡风马牛不相及,但若追寻解题的基本原理,放到大算盘上去却别无两样。
为了一劳永逸,我们需要找到一个在骨子里可以支配这类题目、无论它们外形怎样改变的方法。那么,我们现在就要思考,前面的两个方法,一个小说上的,巧妙的;一个教科书上的,呆笨的,是不是都有这般的力量呢?答案却只有否定了。用小说上的方法,此路不通,就得碰壁。至于教科书上的方法,却还可以迎刃而解,虽然笨拙一些。我们再将这个怪题算出来,假定一百个都是大僧,每人吃三个馒头,那就需要三百个(三乘一百)馒头,不是明明差了两百个(三百减去一百)吗?这如何是好呢?只得在小僧的头上去揩油了。若将一个大僧调换成一个小僧,有多少油可揩呢?不多不少恰好三分之八个(大僧每个吃三个,小僧每人吃三分之一,三减去三分之一余三分之八)。若要问,需要揩上多少小僧的油,其余的大僧才可以每人吃到三个馒头?就用三分之八去除二百,得七十五,这便是小僧的数目。从一百里面减去七十五剩二十五,这就是每人有三个馒头吃的大僧的数目了。
将前面的题目的计算方法,和这里的比较,即可看出除了数量上的差异外一点儿差别都没有。由此可知,数学教科书上的法则,含有一般性,可以应用得广泛一些。小说上的法则既然那么巧妙,为什么不能用到这个外形不同的题目上呢?这就因为它缺乏一般性,我们尝试来对它进行一番检查。
这个法则的成立,有三个基本条件:第一,总共的脚数和两种的脚数,都要是可以折半的;第二,两种脚的数目恰好差两只,或者说,折半以后差一只;第三,折半以后,有一种每个只剩一只脚了。这三个条件,第一个是随了第二、三个就可以成立的。至于第二、第三个条件并在一起,无异于,必须一种是两只脚,一种是四只脚。这就判定了这个方法的应用范围,永远只有和兔子、鸡这类题目打交道。
我们另外举一个条件稍作改变的例子,仿照这方法计算,更可以看出它不方便的地方。由此也就可以知道,这方法虽然在特殊情形当中,有着意外的便宜,但它所需条件非常硬性,推广到一般的情形上去,反倒显得笨重。“八方桌和六方桌,总共八张,总共有五十二个桌角,试求每种各有几张。”这个题目具备了前面所举的三个条件中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只缺第三个,所以不能完全用相同的方法计算。先将五十二折半得二十六,八方和六方折半以后,它们的角的数目相差虽只有一,但六方的折半还有三个角,八方的还有四个。所以,在三十六个角里面,必须将每张桌折半以后的角脚数三只三只地减去。总共减去三乘八得出来的二十四个角,所剩的才是每张八方桌比每张六方桌所多出的角数的一半。所以二十六减去二十四剩二,这便是八方桌的数目,八张减去二张剩六张,这就是六方桌的数目。将原来的方法用到这道题上,步骤就复杂了,但依照教科书上的方法,用到那些形式相差甚远的例子上并不繁重,这就可以证明两种方法使用范围的广狭了。
越是普遍的法则,用来对付特殊的事例,往往容易显出不灵巧,但它的效用并不在使人得到小花招,而是要给大家一种可靠的、能够一以当百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发展性比较大,它是建立在一类事象所共有的原理上面的。像上面所举出的小说上所载的方法,它的成立所需的条件比较多,因此就把它可运用的范围划小了。
暂且丢开这些例子,另举一个别的来看。中国很老的数学书,如《周髀算经》上面,就记载过一个关于直角三角形的定理,所谓“勾三股四弦五”。这正和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的定理:“直角三角形的斜边的平方等于它两边的平方的和。”本质上没有区别。但由于表出的方法不同,它们的进展就大相径庭。从时间上看,毕达哥拉斯是纪元前六世纪的人,《周髀算经》出世的时代虽已不能确定,但总不止两千六百年。在这个方面,我们中国人也可以自傲了,这样的定理,我们老早就有的。这似乎比把墨子的木鸢当作飞行机的始祖来得大方些。然而为什么毕达哥拉斯的定理在数学史上有着很大的发展,而“勾三股四弦五”的说法,却没有新的突破呢?
坦白讲,这是后人努力与否的缘故。我虽赞同这个理由,但我想即使有同样的努力,它们的发展也不会一样,因为它们所含的一般性已不相等了。所谓“勾三股四弦五”究竟所表示的意义是什么?是说三边有这样的差呢?还是说三边有这样的比呢?固然已经学了这个定理的人,是会知道它真实的意义的。但这个意义没有本质地存在于我们的脑海里,却用几个特殊的数字硬化了,这不能不算是阻碍思想发展的一个大屏障。在思想上,尽管让一大堆特殊的认识不相关联地存在,那么,普遍的法则是无从下手去追寻的。如若不能擒到一些事象的法则,便不能将事象整理得井然有序,因而要想对于它们有更丰富、更广阔、更深邃的认识,也就不可能。
有人说中国之所以没有系统的科学,没有系统的哲学,是因为中国人贪图小利,只顾眼前的实用,还有些别的社会上的原因,我都不否认。不过,我近来却感到,我们思想在前进的道路有些不同,这也是原因之一,也许还是本原的,影响较大的。在中国的老数学书上,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值得我们崇敬的成绩,但它发展得非常缓慢,非常狭窄。这就是因为那些已发现的定理大都是用特殊的几个数阐释,使它的本质不能明晰地显现,不便于扩张、深究的缘故。我们若想从“勾三股四弦五”这一种形式的定理,去研究出钝角三角形或锐角三角形的三边的关系,那就非常困难。所以现在我们还不知道,钝角三角形或锐角三角形的三边究竟有怎样的三个简单的数字关系存在,也许压根儿就没有这回事吧!
至于毕达哥拉斯的定理,无论是在几何上,还是在数论上都有不少的发展。当然不可能在这里详细介绍,喜欢数学的人,很容易了解,现在只大略叙述一点。
在几何上,有三个定理并列着:
(一)直角三角形,斜边的平方等于它两边的平方的和。
(二)钝角三角形,对钝角的一边的平方等于它两边的平方的和,加上这两边中的一边和它一边在它的上面的射影的乘积的二倍。
(三)锐角三角形,对锐角的一边的平方等于它两边的平方的和,减去这两边中的一边和它一边在它的上面的射影的乘积的二倍。
单只这样说,也许不清楚,我们再用图和算式来表明它们。
(1)
(2)
(3)
(1)是直角三角形,角 A 是直角, BC 是斜边,上面的定理用式子来表示是:
(2)是钝角三角形,角 A 是钝角,上面的定理用式子表示是这样:
(3)是锐角三角形,角 A 是锐角,上面的定理可以用下式表示:
三条直线围成一个三角形,从角的形式上说,只有直角、钝角和锐角三种,所以既然有了这三个定理,便已能将三角形三边的长度的关系说得明白。但分成三个定理,记起来未免麻烦,还是有些不适于我们的懒脾气。若能够想一个方法,将这三个定理合并成一个,岂不是奇妙无比吗?
人,一方面固然懒,然而之所以可以容许懒因为有些人愿意而且能够替懒人想方法的缘故。我们想把这三个定理合并成一个,结果真有人替我们想出方法来了,他对我们这样说:
“你记好两件事:第一件,在图上,从 C 画垂线到 AB ,若这条垂线正好和 CA 相交,那么 D 和 A 也就分不开,两点并成了一点, DA 的长是零。第二件,若从 C 画垂线到 AB ,这垂线是落在三角形的外面,那么, D 点也就在 AB 的外边, DA 的方向由外向里,算是‘正’的;若垂线是落在三角形的里面,那么, D 点就在 AB 之间, DA 在的方向与上面那种情况相反,是从里向外,这就算它是‘负的’。”
记好这两件事,上面的三个定理,就只有一个了,那便是:
三角形一边的平方等于它两边的平方的和,加上这两边中的一边和它一边在它上面的射影的乘积的二倍。
若用式子表示,那就是前面的第二个:
照那个人的吩咐,若 A 是直角, DA 等于零,所以式子右边的第三项没有了;若 A 是钝角, DA 是正的,第三项也是正的,便要加上前面两项的和;若 A 是锐角, DA 是负的,第三项也是负的,便只好减去前面两项的和。
到了这一步,毕达哥拉斯的定理算是很普遍、很清晰了。记起来便当,用起来简单,据此继续往前进展自然容易得多。
上面只是讲到几何方面的进展,下面再来讲数论方面的,这和图没有关系,所以我们先将它用简单的式子写出来,就是:
在这个式子中,可以发现许多有趣味的问题,比如 x , y , z 若是相连的整数,能够符合这个式子条件的,究竟有多少呢?所谓相连的整数就是后一个比前一个只大一的,假如我们设 y 的数值是 n , x 比它小1,就应当是 n 减1, z 比它大1,就应当是 n 加1,因为它们符合这个式子的条件,所以:
将这个方程式解出来,我们知道 n 只能等于0或4,而当 y 等于0, x 是负1, z 是正1,这不是三个连续数。所以 y 只有等于4,此时 x 等于3, z 等于5。真巧妙极了,这便是中国的老数学书上的“勾三股四弦五”的说法!我们的老祖宗真比我们聪明得多!
在另一方面,若 x , y , z 都是整数,也还有许多性质可以研究,而且都是很有趣的,但这里不是编数学讲义,故暂且不谈。
换个方向,不管 x , y , z ,我们来研究它们的指数,若指数不是2而是 n ,那式子就变为:
n 若是比2大的整数, x , y , z 就不能全都是整数而且还没有一个等于零。
这是数学上很有名的费马的最后定理(Le dernier théorème de Femat)。这个定理是在十七世纪就说出来的,可惜他自己没有将它证明。一直到了现在,研究数学的人,既举不出反倒来将它推翻,也找不出一般的证明法。现在只做到了这一步, n 在一百以内,有了一些特殊的证法。
关于数学的话,说起来总是使人看得头痛,不知不觉就写了这一大段,实在很抱歉,就此不再说它,转过话头吧!我的本意只想找点儿例子来说明,我们的思想若只向着特殊的范围去找精明、巧妙的法则,不向普遍的、开阔的方面发展,结果就不会有更好的、更多的收获。前面所举的例子,将我们自己去和别人比较,就可以看出来,由于思想前进的方向不同,我们实在吃亏不小。现在有些人提着嗓子高喊提倡科学,说到提倡科学,当然不是别人有了飞机,我们也有几个人会驾着兜几个小圈子就算完事的,也并不是跟着别人学造牙刷、牙膏就能算数的。真正要提倡科学,不但别人现在已经知道的,我们都应该有人知道,而且还要能够和别人并排向前走,这才没有一点儿惭愧!然而谈何容易!
照我的蠢想法,倒觉得大炮、毒瓦斯那些杀人的武器,我们永世不会造也好,多有些人会造,其结果自然是棺材铺打牙祭,要的是人死。我们不会造,借此也可以少作些孽。像牙膏、牙刷、汽车、电灯这些东西,暂时造不好,反正别人造出来总会争着卖给我们用的,所以也没有什么。请不要误以为我是不顾什么国计民生,甘心替什么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当奴隶!真喜欢当奴隶,会造牙膏、造牙刷,也好去当,也许当起来更便当些!你只要看所谓奴隶、走狗之流总是新人物比旧人物来得多,就可以恍然大悟了!
说到底,西洋人现在闹得声势浩大的所谓文明,所谓科学,也不过二百来年努力的结果。感谢他们的努力,地球总算因为他们而缩小了,兜一个圈子不过一个多月,只要不经过中国的内地。所以他们有点什么花头,也瞒不了我们。可以说一句乐观的话,西洋人毕竟只有那么多,我中国人粗略估计也有四亿 ,从现在就努力,谦虚地说,五十年,不怕不会翻筋斗。然而所谓努力者,从哪里起手呢?提倡科学!提倡科学!这是不容质疑的!所谓提倡科学,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第一要紧的是要培养科学的头脑!
什么是科学的头脑?呀!要回答吗?一两句话固然说不完,一千句话也未必能说完,若只就我所及来回答,第一步就是思想的进展的抽象的能力。有了这抽象的能力,在百千纷纭繁杂的事象中,自然可以找出它们的普遍的法则来支配它们,叫它们想逃也逃不了。但我们是多么缺乏这样的能力啊!
有人说,中国人的抽象能力,实在够充足了。所以十二三岁的小学毕业生,就会想到人生观、宇宙观,那些大问题上面去,而且不用一两年,就会产生颓废、消极、悲观……这个事实,本是很明显地摆在人们眼前的,我一点儿没有忘了它。不过这样的抽象,假如算抽象的话,那么我这里所说的抽象,字面上虽没有两样,本质却有些不同。怎样地不同,大概应略加以说明了吧!
这里所说的抽象,是依据了许多特殊的事例去发现它们的共同点。比如,先有了一个鸡兔同笼那样的题目,我们居然找出了一个方法来计算它。我们固然很高兴、很满足了,却不可到此止步,我们应当找一些和它相类似的题目来把我们所找出的方法推究一番。我们用了那八方桌和六方桌的例子检验出我们从小说上得来的方法,需要加些条件进去,才能解决我们的新问题。最初一折半后,一减就可得到答数,后来,却没有这么简单。这是为什么呢?那就是因为最初碰到的一个例子,具有特殊条件局限性,我们就是将计算的步骤忽略了一段也没有什么关系,所以原来的可以简单。对于一般的例子来说,只好算是偶然的。偶然的机会,在特殊的事象中,都包含在内,所以要除掉它,只有多收集一些特殊事例来比较。有一个鸡兔同笼的题目,有一个八方桌和六方桌的题目,又有一个一百个和尚吃馒头的题目,若再去寻,比如还有一个题目是:十元钞票和五元钞票混在一只袋里,总共是十张,值八十块钱,求每种几张。将这四个题目并在一起,我们再去研究解题的通法,一定可以得出一个较普遍的法则来。这不过是用来做例,我们所要求的方法,并不是只要能对付一类的题目就可以满足的。有了这种方法以后,我们还得将题目改变一下,弄复杂些,进一步再求出更普遍的法则。说到这里,关于鸡兔同笼这一类的题目,数学教科书上四则问题中所给我们的也不是真正的普遍解法,假如在笼子里的不只兔子和鸡,还有别的三只脚、五只脚的东西,它一样不够用,于是我们又研究出了混合比例的法则。老实说,这一类的题目,混合比例的说明才是普遍的、根本的。
平常我们很喜欢研究大题目,同时又不愿注意一个一个的特殊的事例,其结果只是让我们闭着眼睛去摸索,去妄下结论。大家既丢开了事实不提,又可以说出一些无法对证的道理来。然而,真是无法对证吗?决不是这样。遇到了脚踏实地的人,就逃不过他的手。倘使我们整天只把自己关在屋子里,那么你说地球是方的也好,你说它是圆的也好,就算你说它是三角的、五角的,也没有什么不好。但若是有一天你居然走出了大门,而且走得还很远,竟走到了前面就是汪洋大海的地方,你又看到有些船开到远处去,有些船从远处开来,你就会觉得说地球是三角的、五角的、方的都不对,你不得不承认它是圆的。这,就接近真相了。走出大门和关在屋子里极大的不同之处,就是接触的事象一个很复杂,一个却很简单。
真正的抽象是要以事实为根据的,根据的事实越多,所去掉的特殊性也随之更多,那么留存下来的共通性自然越是普遍了。所谓科学精神就是耐心去搜寻材料,静下心来去发现它们的普遍法则。所谓科学的头脑,就是充满精神的头脑!可惜我们很缺乏它!
指南针是中国人发明的,不错,中国人很早就知道了它的用场!但若要问:它为什么老是指向南方?我们有什么理由可以相信它决不会和我们开玩笑,来骗我们一两回?又有几个人能回答得出来?
中国的瓷器呱呱叫,这也不错,中国的瓷器成色不错,而且历史也很悠久!但若要问,瓷器的釉是哪几种原素?“原素”这个名字,就已足够新鲜了,还要说出有多少种?
说起来,这些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大概批评得很对。但是,我们需要小心了!凡事都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那所知的也就很不可靠!即或居然可以措置裕如,也只好算是托天之福!要想使它进步、发展,都不是靠知其然就行的。
有一次,我生了点儿小毛病,去找了一个西医看,他跟我说,没有什么要紧,叫我去买点儿大黄吃。我买了大黄回到家里,碰巧一位儒医朋友来家中做客。他和我很要好,见我拿着大黄回去,他便问我为什么要吃大黄,又问我是找什么人看的。我一一告诉了他,他听后还我的一副脸孔,我至今还记得清楚,无异于向我说:“西医也用中国药!”他一面好像感到骄傲,一面表现出轻视西医。然而我总有这样的偏见,就是中国药,儒医叫我吃,我十之八九不敢去试。我很懂得中国医生用的药,有些对于病是具有特殊的效力的。然而它为什么有那样的效力?和它治的病有什么关系?吃到肚里为什么能将病治好?这总没有人能够规规矩矩地说明白。我哪里肯用我的性命去尝试呢?
人家也常常这样说,中国医生是靠经验,几代祖传儒医之所以可靠,就是因为他不但有自己的经验,还继承了祖宗的。所谓经验,不过是一些特殊事实的积累。无论它堆得怎样高大,总没有什么一贯的联系,要将它普遍运用,哪儿能不危险呢?倘使中国的儒医具有一种抽象的能力,对于它们所使用的灵方,能够找出它的所以然来,不但对于治病真有把握,而且随时可以得到新的发展!
像数学那样缺少一般的所谓实用价值的东西,像指南针、瓷器那样的最切实际的东西,又像那医药人命攸关的东西,无论哪一样,我们中国几千年来,凭借的只是祖传和各自的零碎的经验,老实说,真有些费力不讨好了!这些哪一件不是科学研究很好的对象?自然,我们尽管叫喊着提倡科学,提倡科学,科学最终没有提倡起来,这不得不说是我们的脑子有一点儿什么缺陷吧!
话说得有点儿语病了,也许要得罪人了,必须解释几句。所谓“脑子有一点儿什么缺陷”,不是说中国人的脑子先天就不如人,而是指,后天的使用法上的差距。换句话,就是思想前进的方向有些两样。假如大家能够掉转方向,那么,我们的局面也就会大大不同了!
我们缺乏抽象力所导致的,不仅是系统的科学、系统的哲学不能产生,就在日常生活中,也使我们吃尽苦头!最显而易见的,就是我们很少能从生活中的事实中得到教训,让我们有一两条直路走。别的姑且不谈,单看我们这十几年来过的日子,和我们在这日子中的态度。甲军阀当道,我们焦头烂额地怨恨,天天盼望他倒下来。趁这机会,乙军阀就取而代之,我们先是高兴,但不到几天乙就变成甲的老样子。我们不免又焦头烂额地怨恨他,天天盼望他倒下来。趁这机会,丙军阀又取而代之,老把戏换几个角色又来一套。这样一套又一套,只管重演,我们得到了什么出路了吗?
多么有趣味的把戏呀!啊!多么有趣味的把戏呀!乙军阀、丙军阀,难道他们真的那么蠢,全不知道之前的军阀之所以会倒的原因吗?我们为什么又这样愚笨,靠甲不行,想靠乙,靠乙不行,又想靠丙呢?原来乙、丙是这样想的,他不行,我和他不一样,所以他会倒我总不会倒。我们对于乙、丙,也是这样想的,甲不行,乙、丙总比他好一点儿。行!好一点儿!从哪儿得来的结论?为什么我们不想一想,军阀有一个共通性格,这性格对于他们自身是叫他们没有长久的寿命,对于我们就叫我们焦头烂额!无论什么人只要戴上军阀的帽子,那共通性就像紧箍咒一般套在他的头上,就会叫人焦头烂额,叫自己倒下来。
我们没有充分的抽象能力,不能将一些事实聚在一块,发现它们真正的因果关系。因而我们也找不出一条真正趋利避害的路!于是我们只好踉踉跄跄地彷徨!我们只好吃苦头,并且一直吃下去!
苦头若是已经吃够了,那么,好,我们就应当找出之所以吃苦头的真实的、根本的原因。然而要发现这个,全要凭借我们的思想当中的抽象力!这是多么不幸!偏偏我们很缺少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