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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

共识民主模式

多数主义对民主的基本定义所作的阐释是:它意味着“由人民中的多数进行统治”。它宣称多数人的统治天经地义,少数人充当反对派也是理所当然。这种观点受到了共识模式民主的挑战。正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瑟·刘易斯(Arthur Lewis 1965,64—65)爵士极力指出的那样,多数决原则及其包含的政府—反对派的政治模式可能因为它们遵循排他性原则而被解释为非民主的。刘易斯认为,民主的首要涵义是“所有受到某一项决策影响的人都应有机会直接参与该项决策,或者通过选出的代表参与决策”。多数主义认为民主的第二层涵义是“多数人的意志应当占上风”。刘易斯指出,如果这意味着获胜的政党可以垄断政府的全部决策,失败的政党只能提出批评而不能参与统治的话,那么上述两层涵义是相互抵触的:“把失败的集团排除在外使之无法参与决策,显然与民主的首要涵义背道而驰。”

多数主义者给出的答案是合乎情理的:如能具备两个前提,刘易斯指出的互不相容问题即可得到解决。首先,如果政府中的多数派和少数派彼此轮替,也就是说,今天的少数派在下次大选中成为多数派而不是注定要永久当反对派,那么对少数派的排斥就减轻了。这正是英国、新西兰和巴巴多斯的两党制通常的运作方式,不过也曾出现过两大党中的某一个党在很长时间里被排除在政权之外的情况:如1951—1964年的13年间、1979—1997年的18年间的英国工党,1997—2010年的13年间的英国保守党,1935—1949年的14年间的新西兰国家党,1960—1972年的12年间的新西兰工党,以及1994—2008年的14年间的巴巴多斯民主工党。

即便某一个政党被长期排斥在政权之外,但只需具备第二个前提,仍可令人信服地证明民主与多数决原则并不冲突:上述3个国家都是同质性相当强的社会,各国的主要政党都有向政治中间地带靠拢的倾向,其政策主张往往差别不大。如果用“民治政府”的标准来衡量,某一个政党被排斥在政权之外可能是不民主的;但是,如果执政的另一个政党制定的政策同样能够很好地满足该党选民的利益和偏好,这个制度就接近于按照“民享政府”来定义的民主了。

在同质性较弱的社会中,上述两个前提都不具备。主要政党所倡导的政策差别很大,选民的党派忠诚往往也更加稳定,从而减少了主要政党轮流执掌政权的机会。尤其是在多元社会中,社会按照宗教、意识形态、语言、文化、民族或种族的分界线高度分裂,形成了拥有各自的政党、利益集团和传播媒介的实际上彼此分离的次级社会,导致了多数民主模式所必需的弹性的缺失。在这种情况下,多数决原则不仅是不民主的,而且是危险的,其原因是长期被摒弃在政权之外的少数派感到遭排斥、受歧视,因而失去了对体制的忠诚。例如,北爱尔兰的多元社会分化为新教多数派和天主教少数派,采用多数决原则的结果是代表新教多数派利益的统一党(the Unionist party)在1921年到1972年期间的所有选举中获胜,垄断了组织政府的权力。20世纪60年代末,天主教徒的大规模抗议活动演变成了新教徒与天主教徒的内战,英国进行了军事干预并把北爱尔兰置于伦敦的直接统治之下才控制住了局势。

在北爱尔兰那样的高度分裂的社会中,多数决原则的结果不是民主,而是多数专政和国内纷争。这类社会所需要的是这样一种民主制度:它强调共识而非对抗,主张包容而非排斥,力求使处于统治地位的多数的规模最大化而不满足于微弱多数,这种制度就是共识民主。尽管英国自身实行多数民主制度,但历届英国内阁都认识到了在北爱尔兰采用共识民主的必要性:强调北爱尔兰的所有选举(英国议会下院议员选举除外)都采取比例代表制;把建立广泛的新教徒与天主教徒分享权力的联合政府作为恢复北爱尔兰政治自治的一个前提条件。在1998年最终达成的关于北爱尔兰政治前途的《北爱尔兰和平协议》(The Good Friday Agreement)中,比例代表制和分享权力也是至关重要的原则。刘易斯(Lewis 1965,51—55,65—84)还强烈主张在西非国家的多元社会中采取比例代表制、联邦制,建立具有包容性的联合政府。共识模式显然也适用于社会分裂程度不像上述国家那样高的异质性国家,甚至在同质性较高的国家中也不失为威斯敏斯特模式的合理而有效的替代性选择。

我用来阐释共识模式的例子是瑞士、比利时和欧盟——都是多民族的统一体。瑞士是最佳范例:它采用近乎纯粹的共识模式,只有一点例外。比利时也是很好的样板,尤其是在1993年它正式成为联邦制国家之后更是如此;因此我特别关注近年来比利时的政治模式。欧盟(EU)不仅是一个国际组织,而且是一个超国家组织,但迄今为止它还不是一个主权国家。正是由于欧盟的这种中间地位,研究者们在欧盟究竟是一个国际组织还是联邦制国家雏形的问题上还存在着分歧,但后一种说法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Hix 1994,2005)。我也持这种观点:如果把欧盟看作一个联邦制国家,那么它的制度与共识民主模式相当接近。我首先把瑞士和比利时的例子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然后再探讨欧盟的情形。 6Hbs1RNzYVa1Rc8SygXObBR2g5vJldaHEZZYZ9kaHfRN5uQH2EUj6O1+TXcoBY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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