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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个民主国家的政党体制

表5.2展示了36个民主国家在1945年到2010年年中的历次大选中有效政党数目的平均值,其依据是两院制议会的下院和最重要的一院,或者一院制议会中仅有的一院中的党派构成。 各国按照有效政党数目呈降序排列。这些国家有效政党数目的差别很大:最多的瑞士有5.20个有效政党,最少的博茨瓦纳只有1.38个有效政党。36个民主国家有效政党数目的平均值为3.19个,中位数值为2.99个。

表5.2 根据36个民主国家在1945—2010年期间的选举结果计算出有效议会政党数目的平均值、最低值和最高值,以及计算平均值时所依据的大选次数

注:根据36个民主国家在1945—2010年期间的选举结果计算出。

资料来源:数据基于以下文献:Mackie and Rose 1991; Bale and Caramani 2010 and earlier volumes of the “Political Data Yearbook”; Nohlen 2005; Nohlen,Grotz,and Hartmann 2001; Nohlen,Krennerich,and Thibaut 1999; Nohlen and Stöver 2010;各国官方选举网站;罗伊斯·卡罗尔(Royce Carroll)、马克·P.琼斯(Mark P.Jones)、迪特尔·诺伦(Dieter Nohlen)、拉尔夫·普伦达斯(Ralph Premdas)和纳达拉詹·西瓦拉曼(Nadarajen Sivaramen)也为本文提供了资料。

我们曾用作多数民主模式范例的英国、新西兰和巴巴多斯都位于表5.2的底端,这在意料之中。英国议会下院中有效政党数目的平均值为2.16个,这表明英国的政党体制虽然本质上是两党制,但也存在着许多小党。新西兰的有效政党数目的平均值相对较高,达到了2.28个,原因是1996年采用比例代表制后导致了政党数目的增加。在1996年以来的5次比例代表制选举中,该国有效政党数目的平均值为3.35个,较之此前的17次相对多数制选举中1.96个的平均值要高得多,那时的选举中很少出现第三党,获胜的政党所占议席份额也更大。巴巴多斯也是如此,其有效政党数目的平均值低于2.00个。在表5.2的上部,瑞士几乎处在最顶端。比利时的有效政党数目在我们考察的整个时段中只排在第7位。不过,1978年比利时所有的主要政党都由于语言问题而发生了分裂,此后的10次大选中有效政党数目的平均值上升为6.05个,在1993年采用联邦制后的5次选举中又增加到了6.36个。这两个数值都超过了瑞士5.20个的有效政党数目平均值。

表5.2还列举了36个民主国家的历届大选(大选次数在表格的最后一栏中列出)中有效政党数目的最低值和最高值,从而展示了各国有效政党数目的变化幅度。马耳他实行纯粹的两党制,议会中只有两个力量高度平衡的政党,因而其有效政党数目的变化幅度最小:在10次大选中,有效政党数目的最低值为1.97个,最高值为2.00个。有效政党数目变化幅度最大的,是表格顶端的极端多党制国家。以色列的有效政党数目最高值与最低值之差最大,达到了5.56个,其后依次是比利时、印度、意大利、日本和丹麦。4个国家在多党制的道路上有了很大进展:上文中提到的比利时、新西兰,以及印度和以色列。葡萄牙是唯一的清晰呈现出政党数目减少趋势的国家。在绝大多数国家,有效政党数目要么几乎不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要么反复波动而没有表现出明显的长期变化趋势。但是,总的趋势是指向更显著的多党制的:在我们考察的36个国家中,有28个国家产生政党数目最高值的选举发生在产生政党数目最低值的选举之后。 QtA/p2ejvEcxXK7IN9/EQ/ZAXKK1CCZSvxOHB/X1nLVkyM6dscGZMrsIdXOK7TJ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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