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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15 年 4 月)

2014 年 1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首次提出了“四个全面”这一新的重大战略思想。2015 年 2 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深刻阐述了“四个全面”的相互关系,并强调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总结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教训、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形成的新时期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布局,是把马克思主义与当前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我们要认真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统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

一、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科学内涵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无论是其中的每一个“全面”,还是战略布局总体,都有其丰富、深刻的科学内涵。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科学内涵。改革开放之初,在谋划和构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蓝图时,邓小平首先提出了“小康社会”目标。在这一战略构想基础上,党的十二大和十三大形成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三步走”战略部署,实现“小康社会”作为“第二步”目标,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2002 年,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 20 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涵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2007 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丰富了“小康社会”的内涵,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范畴,明确提出要确保到 2020 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进一步丰富了小康社会的内涵,形成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布局。经过 30 多年的理论和实践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内涵越来越丰富,也越来越明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所涵盖的领域更加全面。相比于提出小康社会之初主要指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党的十八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做了清晰的勾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五个方面,就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要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全面协调发展。

二是所覆盖的人群更加全面。就是要在 2000 年全国总体达到小康的基础上,使所有人群都实现小康。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无论是经济较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无论是中等收入人群,还是低收入人群;无论是人口较多的民族,还是人口较少的民族,都要共同实现小康。习近平总书记 2012 年 12 月到河北阜平看望慰问困难群众时讲话指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5 年 1 月在昆明会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干部群众代表的座谈会上强调,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这一系列论断,充分体现了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的小康社会的美好愿景和坚定决心。

三是所要达到的水平更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覆盖全部领域和人群,而且要使所有人群在所有领域达到更高水平。在经济发展方面,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 2010 年翻一番,同时,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在扩大人民民主方面,要使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使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在文化建设方面,要使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中华文化走出去迈出更大步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基础更加坚实。在人民生活水平方面,要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就业更加充分;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社会保障实现全民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要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初步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森林覆盖率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内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此后 30 多年里,我国改革从农村向城市,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到党的建设制度,范围不断扩展,层次不断深化。

1987 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要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下决心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党的十六大强调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各方面改革,不仅对多方面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作出部署,而且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党的十七大强调,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并提出要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使“改革”的内容进一步丰富。2012 年,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进一步丰富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论述,使全面深化改革的内涵更加丰富、科学。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内涵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我们党提出过一些领域的改革目标,如党的十四大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没有就各方面改革提出总的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各领域各方面的改革确定了目标取向。

二是改革范围更加全面。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我国改革从经济领域向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逐步扩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五大领域改革以及国防和军队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在每一个领域又涉及各方面改革,形成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全覆盖的改革总体部署。

三是改革层次向纵深推进。30 多年来,我国改革总体上采取了渐进策略,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易到难,循序推进。进入新时期,越来越多的深层次矛盾表现出来,一些领域带有根本性的体制障碍制约着改革发展,而且这些矛盾和障碍相互交织、彼此相连,我国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把各领域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解决这些深层次矛盾,突破体制性障碍和阻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四是统筹推进改革。2014 年 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者,就是要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深水区的改革,各领域各方面相互联系、相互掣肘,单兵突进或各行其是,不仅难以取得成效,而且影响整体改革布局和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着手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开放之后,鉴于“文化大革命”中对法制的践踏破坏给党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的沉痛教训,我们党多次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1997 年,党的十五大不仅把依法治国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还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坚持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2012 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2014 年 10 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法治建设作为中央全会的专门议题,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系统部署。2015年 2 月,习近平总书记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三大战略举措之一,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

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立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总目标,那就是:到 2020 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这是一个以 2020 年为时间点的法治建设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既为我们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方向和性质,又指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制度抓手。

二是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和法治体系的统一。全面依法治国包含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和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三者相辅相成,统一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道路指引、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

三是做出了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布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按照这一工作布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这一宪法确定的治国基本方略,使我们的党依法治国理政,使各级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严格规范立法、执法、司法行为,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同时,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实现全民守法。现阶段,特别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提高他们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历经各种严峻考验而不断发展壮大并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法宝。在革命、建设、改革等各个时期,毛泽东、邓小平等党的领导人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从严治党,作出过许多精辟论述,领导了建党治党的卓越实践。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具体实践。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把从严治党作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党的十四大首次把坚持从严治党载入党章的总纲,进一步肯定了从严治党方针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党的十五大强调:“各级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到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 党的十六大强调:“一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 党的十八大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再次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2014 年 10 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从严治党进一步提出要求,强调要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对全面、科学推进从严治党做出系统论述和重大部署。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内容的全面性。就是要从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加强从严治党,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特别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把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紧密结合起来,在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教育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各方面制度,切实严格执行制度,推进管党治党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对象的全体性。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严格加强管理,从每一名普通党员到每一位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从基层党组织到党的领导机关,没有例外,都要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管到位上、严到份上。特别是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更严格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加强教育和管理。

三是措施的长期性。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还体现为长期性,就是从严治党的各项措施不是雨过地皮湿、活动一阵风,而是要常抓不懈,成为一种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强调,必须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使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不仅是作风建设,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也要不松劲、不懈怠,长期坚持下去。

四是推进的综合性。就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的,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等八个方面,全方位地推进从严治党,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

从改革开放之初把建设小康社会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阶段性目标,到党的十七大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立“一个全面”的战略目标,到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部署,再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部署,直至2014 年 12 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在 2015 年将“四个全面”整合定位为新时期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的内涵不断丰富发展,并成为重大的战略思想。

二、充分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

“四个全面”抓住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顺应了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四个全面”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阶段实际相结合的重大理论成果。“四个全面”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目的,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价值立场,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自觉运用。“四个全面”是立足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立足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提出的,体现了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体现了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统一。“四个全面”是针对决定或影响我国发展大局的改革、法治、党建等领域内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抓住了矛盾也就抓住了事物发展的关键,抓住了辩证法的精髓。“四个全面”以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同时重视改革、法治建设和党的建设,体现了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辩证关系等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自觉运用。“四个全面”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在改革和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注重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和执政党建设理论的生动体现。

“四个全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经验结晶。当今中国,改革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和历史潮流,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从严治党是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般规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表明,我们的发展、我们的改革、我们的依法治国都是在中国共产党引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进行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实践必然能够孕育形成“四个全面”这样的创新理论,必然能够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新内涵。主要表现为:一是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发展改革成果真正全面惠及十几亿人口,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本质。二是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认识。三是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发展战略的认识。发展和建设既要全面,也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而是必须走全面发展和重点发展相结合的路子,“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就是重大战略举措。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将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深化了执政党建设理论。正因为有了创新的理论,才能够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水平;也正是在理论与实践的不断相互推动中,才能最终形成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

(二)“四个全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有完善的、成熟的制度。“四个全面”能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员要守纪律、讲规矩,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和各方面制度建设。总之,“四个全面”的贯彻落实必然促进形成一套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从而能够进一步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增强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四个全面”属于宏观性的顶层设计,更加注重战略目标和战略举措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体现了全面的联动、系统的集成:改革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立法也需适应改革需要;改革提升发展的活力和效率,法治守护发展的公平和正义;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员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总之,作为治国理政的新战略布局,“四个全面”将加快发展、改革创新、完善法治、管党治党几个方面有机整合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开辟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可有效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四个全面”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四个全面”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历史地、辩证地把握社会发展规律,战略性地把握社会发展基本趋势基础之上提出来的,其中的每一个方面都是面向未来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性目标,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只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基础上,才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才能为实现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基础。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一个国家的发展必须注重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协调统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战略举措涉及对我国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中不适应因素的全方位调整,这些调整都是面向未来的,其重要价值不仅在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证,而且也为本世纪中叶实现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重要支撑。适应我国发展新要求和人民新期待,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必须全面深化改革,以此为实现中国梦增添新动力。从世界范围来看,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程度是衡量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其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进一步提高我国社会的文明程度,规范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良好秩序,就必须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此为实现中国梦的新征程保驾护航。一个政党要长期执政,就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这也是执政党建设的一般规律。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是实现中国梦的领导核心,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够契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对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和建设的迫切要求,才能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四)“四个全面”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行动指南。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发展面临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在发展方面,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发展方式粗放、质量和效益不高,收入差距较大、公正程度与人民群众期待有距离,资源环境压力较大、创新能力不足等等。在改革方面,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陈旧的思想观念、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固化的利益藩篱需要破除。在法治方面,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不合理、执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不公等问题比较突出。在党的建设方面,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等“四大考验”,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等“四种危险”。这些问题和挑战如不能很好解决,将阻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四个全面”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对这些挑战作出战略部署,成为新形势下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行动指南。

三、正确把握“四个全面”的逻辑关系

“四个全面”既各有不同内涵和重点,又彼此联系、不可分割。我们要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明晰“四个全面”的内在逻辑,推进这一重大战略布局顺利实施。

(一)“四个全面”的相互关系。2015 年 2 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四个全面”关系的科学定位,提高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工作的能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描绘的国家发展愿景,是我们党在新时期的重大使命。作为战略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整个战略布局的中心,是其他三个“全面”的引领,内含着对三大战略举措的必然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都必须紧紧围绕这一战略目标、服从和服务于这一战略目标。这些战略举措的谋划和实施,必须以是否有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为出发点;这些战略举措成效的衡量,必须以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为标准。如果偏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三大战略举措就会失去方向和意义,也会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因而难以推进下去;三大战略举措如果实施不力,战略目标就难以实现。

全面深化改革是动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得益于不断深化改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必须依靠全面深化改革带来的动力。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克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和各方面阻力,才能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突破思想观念和体制制度障碍,才能完善法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真正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也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是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稳定。”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有序、安定和谐的环境,从而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保障。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使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使改革成果得到巩固。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我们党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执政,才能治得好国、理得好政,全面从严治党才有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解决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章总纲规定: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党的战斗力,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我们党要保持长期执政,领导全国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从严治党。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领导人民共同奋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有足够的勇气、坚定的决心、强大的能力来领导和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

总之,“四个全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逻辑严密的重大战略布局。

(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统一性。尽管“四个全面”有目标有举措,三大战略举措着力的方面和重点也不同,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整体上具有内在统一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目标与举措的统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战略目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三步走”战略的第二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既是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举措,也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旨在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我们的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战略举措,统一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之中,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之中。“四个全面”就像是“一体三足之鼎”,在“三足鼎立”基础之上支撑起中国未来发展的美好蓝图。

二是突破与规范的统一。全面深化改革,一方面要解放思想,打破旧的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各方面体制机制制度障碍,另一方面要创立新的体制机制制度,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依法治国,一方面要转变人治观念和传统,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法不依等现象,改革不合时宜的立法、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修订或废止过时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建立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用法律引导、推动、规范、保障各主体的权益和行为。全面从严治党,一方面要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背党的宗旨、违背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不良思想、作风和行为,修订或废止不合时宜的制度规定,另一方面要提出新的要求,建立新的制度,严格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三大战略举措都是突破与规范的统一,不同战略举措的侧重点也有突破有规范,它们统一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中。

三是治党与治国的统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同时,在党的建设方面也形成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紧密结合的“五位一体”。这两个“五位一体”之间的内在紧密关系在“四个全面”中得到充分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及国防和军队改革,也包括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党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全面从严治党,目的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从而更好地治国理政;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也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治党与治国高度统一,统一于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之中。

四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理论来源于实践、应用于实践并在实践中得到丰富和发展。“四个全面”是在我们党领导人民推进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基础之上形成的重大理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蕴含着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和思想方法。其中的每一个“全面”都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实相结合的产物。同时,“四个全面”不仅是一种理论创新,更是指导和统领新时期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行动纲领,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实践的战略部署。总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高屋建瓴的指导思想与现实可行的实践战略的统一,体现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超的政治智慧、深厚的理论修养和强烈的实践精神。

四、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基本原则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实施这一重大战略布局,既不能不分轻重缓急、不论主次先后,齐头并进;也不能相互脱节,各行其是。必须科学统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为此需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也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灵魂。无论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首要原则。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深化改革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沿着正确的轨道,突破各种艰难险阻持续推进下去,才能确保改革的成果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才能建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国家现代化进程的阶段性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全国人民朝着这一目标一以贯之地奋斗,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有决心、有能力带领人民实现这一目标。全面从严治党,目的就是要提高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使党始终成为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总之,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真正做到科学统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各个方面,协调推进这一重大战略布局按照正确方向和既定目标顺利实施。

(二)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经验表明,我们从事的一切事业、开展的一切工作,只有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才能成功。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告诉我们,客观存在决定主观意识,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当代中国最大的客观实际,就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无论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不能脱离这个客观实际。只有始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推进“四个全面”的部署和举措才能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现实发展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的意愿,才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惠及全体中国人民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才能如期实现。

(三)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涵十分丰富,涉及众多领域和方面。协调推进不是要求各方面齐头并进,这既不科学也不现实。一方面,要从“四个全面”及每一个“全面”包含的内容相互联系的角度出发,对全局统筹部署、全方位整体推进。另一方面,要区分主次先后,选择那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优先着力推进。如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核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中,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只有把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结合起来,才能使“四个全面”有序、高效推进,使整个战略布局积极稳步实施。

(四)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衔接。“四个全面”是根据现阶段国内外形势和要求,着眼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整个过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做出的战略布局,其中既有近期目标任务,也有长远愿景规划。全面深化改革不仅包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更是着眼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全面依法治国不仅包括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的主要任务,更是着眼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对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所强调的八个要点,也与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目标高度统一,就是要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确定的到 2020 年的奋斗目标,但我们党是把它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阶段性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必须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愿景,使各方面的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很好地衔接起来。

(五)坚持改革与法治相协调。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必须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才能使整个战略布局顺利实施。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使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尽快上升为法律;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选择合适的地方或部门进行试点。既不能随意突破法律红线,也不能以现行法律没有依据为由迟滞改革。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或废止。只有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才能使改革与法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总之,必须把每一个“全面”以及每个“全面”的具体内容都放在“四个全面”的总体布局中来把握,才能正确认识这一重大战略布局的内在逻辑关系,统筹部署实施路径,协调推进各个方面,才能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cnmpKWRr1DiR7/5zjIUE3o4OiQDscnWuk8xtGSxwYix5wQmUehB2w71dgSlX7Y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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