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社稷也 【1】 ,而荆以亡 【2】 。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燕襄王以河为境,以蓟为国 【3】 ,袭琢、方城 【4】 ,残齐 【5】 ,平中山 【6】 ,有燕者重,无燕者轻;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魏安釐王攻燕救赵 【7】 ,取地河东,攻尽陶、魏之地 【8】 ;加兵于齐,私平陆之都 【9】 ;攻韩拔管 【10】 ,胜于淇下 【11】 ;睢阳之事 【12】 ,荆军老而走;蔡、召陵之事 【13】 ,荆军破;兵四布于天下,威行于冠带之国;安釐王死而魏以亡。故有荆庄、齐桓公,则荆、齐可以霸;有燕襄、魏安釐,则燕、魏可以强。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
【注释】
【1】银:通“泯”,灭,死。【2】亡:此处实际指衰落。以下各国的情况与此类似。【3】蓟:燕国的都城,在今北京西南。【4】琢:燕国地名,在今河北琢州。方城:燕国地名,在今河北固安西南。【5】残齐:攻破齐国。燕昭王二十八年(前284年),燕国联合秦国、赵国、韩国、魏国等诸侯国攻打齐国,攻占了齐国七十多座城池。【6】平中山:指燕昭王十七年(前295年),燕国帮助赵国消灭中山国一事。【7】魏安釐王攻燕救赵:指魏安釐王五年(前272年)魏国攻打燕国和魏安釐王二十年(前257年)援救赵国一事。【8】陶:定陶,在今山东定陶县北。魏:指卫国。战国后期,卫国的疆域仅仅剩下今河南濮阳一带,和定陶相接壤,卫国长期依附于魏国,后来被魏国消灭。因此此处以“魏”代“卫”。【9】平陆:战囯时期齐国的五个都城之一,在今山东汶上西北。【10】攻韩拔管:指魏公子无忌兴兵攻打韩国管地一事。【11】淇:淇水,卫河的支流,在今河南东北部。【12】睢阳:宋国的地名,在今河南商丘南。【13】蔡:指上蔡,楚国的地名,在今河南上蔡西南。召陵:楚国的地名,在今河南郾城东。
【译文】
一个国家不可能永久强盛,也不可能永久衰弱。奉行法度的君主坚决实行法治,国家就强盛;奉行法度的君主软弱无力,国家就衰弱。楚庄王呑并国家二十六个,开拓疆土三千里,但当楚庄王丢下国家身亡之后,楚国也就衰弱了。齐桓公呑并国家三十个,开辟疆土三千里,但当齐桓公去世之后,齐国也就衰弱了。燕昭襄王把黄河作为国界,把蓟城作为国都,又把涿和方城作为国都外围的屏障,攻破了齐国,平定了中山国,在当时,燕国支持的国家就会受到人们的重视,而没有得到燕国支持的国家就会被人们所看不起;但当燕昭襄王去下自己的国家去世之后,燕国也就衰弱了。魏安釐王攻打燕国,救援赵国,夺取河东地,攻占定陶、卫国的全部土地;对齐国用兵,占领齐国的都城平陆;进攻韩国,拿下管地,一直打到淇水岸边;在睢阳发生的魏、楚两国战事之中,楚国的军队被击溃而逃;上蔡、召陵之战,楚国的军队被魏国摧毁了;当时,魏国的军队遍布天下,威震中原各国;可等到魏安釐王去世之后,魏国随即衰弱。所以有楚庄王、齐桓公在,楚、齐两国就可以称霸;有燕昭襄王、魏安董王在,燕、魏两国就可以强盛。如今这些国家都衰弱了,是因为它们的群臣百官都一心去干那些使国家混乱之事了,而不致力于使国家安穗的事务。这些国家混乱衰弱了,又都丢掉国法去营私舞弊,这就好比是背着干柴去救火,国家混乱、衰弱的程度只会进一步加剧罢了。
【原典】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衡之称者,以听远事,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国乱。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忘主外交,以进其与,则其下所以为上者薄矣。交众、与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故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忠臣之所以危死而不以其罪,则良臣伏矣;奸邪之臣安利不以功,则奸臣进矣;此亡之本也。若是,则群臣废法而行私重,轻公法矣。数至能人之门,不一至主之廷;百虑私家之便,不一图主之国。属数虽多,非所尊君也;百官虽具,非所以任国也。然则主有人主之名,而实托于群臣之家也,故臣曰:亡国之廷无人焉。廷无人者,非朝廷之衰也。家务相益,不务厚国;大臣务相尊,而不务尊君;小臣奉禄养交,不以官为事。此其所以然者,由主之不上断于法,而信下为之也。故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能者不可弊 【1】 ,败者不可饰,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则君臣之间明辩而易治 【2】 ,故主雠法则可也。
【注释】
【1】弊:通“蔽”,引申为埋没。【2】辩:通“辨”。
【译文】
所以在当今这个时代,能排除私欲而遵守公正法令的国家,百姓就可安宁而社会就会稳定;能够排除图谋私利而推行公正法令的国家,就会兵力强大而使敌人衰弱。所以可以明察得失、推行法律制度的君主,就能够凌驾于群臣之上,君主就不会被臣下狡诈虚伪的手段所欺骗;可以明察得失而又以推行法律制度为准则的君主,在听取、处理远方事情时,就不可能被臣下将天下大事轻重颠倒的手段所欺骗。现在若按声誉选用人才,臣下就会背离君主而在下面相互勾结;若凭朋党关系举用官吏,百姓就会致力于社交而不必再依法办事以求得任用。所以官吏不称职的,国家就会混乱。凭好名声行赏,凭坏名声处罚,那么好赏恶罚的人,就会去掉国家法定的指责,玩弄个人手段,紧密勾结来互相包庇利用;臣下就会拋弃正直的行为而在朝廷外忙于私交,利用机会引进他的党羽,那么这些人中为君主出力的就少了。交情广,党羽多,内外结成死党,那么他们即使犯了大罪,为他掩饰的人却很多。因此忠臣在无罪的情况下,却会遭难而死,奸臣无功却安然得利。忠臣遭难而死,并不是因为有罪,那么贤臣就会隐退不出;奸臣安然得利并不是因为有功,那么奸臣就会得寸进尺。这是国家衰亡的根源。如果是这样的话,群臣就会废弃法治而注重私利、轻视国法了。他们频繁地登门拜访奸佞的权臣,一次也不到君主的朝堂上;他们千方百计考虑私家的利益,一点也不为君主的国家着想。君主的大臣虽然很多,但都不是尊重君主的大臣;各种官员虽然一应俱全,却不能用来担当国事。这样,君主就徒有其虚名,而实际上是依附于群臣的私家。所以我说:衰弱国家的朝廷中没有臣子。朝廷中没有臣子,并非指朝廷中臣子少。私家致力于互谋私利,不致力于富强国家;大臣致力于互相推崇,不致力于尊奉君主;小臣拿俸祿来供养私下结交的党徒,不把自己的官职当回事。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由于君主在上面不能够依法决断政事,而听凭臣下胡作非为。所以贤明的君主选拔人才,不凭借自己的意愿来任用他们;一定会按照法度来考核臣下的功劳,而不凭借自己的感觉随便估量。有才能的人不可能被埋没,有错误的人不可能得到掩饰,徒有虚名的人不能进用,遭受诽谤的人不能被免职,仅受非议的人不可能被斥退,那么君主对臣下就辨得清楚而易于控制了,所以君主依法办事就可以了。
【原典】
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 【1】 ,无有二心。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而上尽制之。为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修头,下以修足;清暖寒热,不得不救;镆铘傅体 【2】 ,不敢弗搏,无私贤哲之臣 【3】 ,无私事能之士。故民不越乡而交,无百里之慼。贵贱不相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今夫轻爵禄,易去亡,以择其主,臣不谓廉。诈说逆法,倍主强谏 【4】 ,臣不谓忠。行惠施利,收下为名,臣不谓仁。离俗隐居,而以诈非上,臣不谓义。外使诸侯,内耗其国,伺其危崄之陂 【5】 ,以恐其主曰“交非我不亲,怨非我不解”,而主乃信之,以国听之,卑主之名以显其身,毁国之厚以利其家,臣不谓智。此数物者,险世之说也,而先王之法所简也。先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从王之指 【6】 ;无或作恶,从王之路。”古者世治之民,奉公法,废私术,专意一行,具以待任 【7】 。
【注释】
【1】委质:初次见面向尊长献礼。质:通“贽”,礼物。一说“质”为身体之意,“委质”即委身于地,即人臣拜见君主时屈膝下跪、五体投地,来表示俯首听命。【2】镆铘:古代宝剑的名称。傅:通“附”,逼近。体:身体。【3】无:通“毋”,不要。【4】倍:通“背”,违背。【5】崄:通“险”。【6】指:通“旨”,旨意。【7】具:通“倶”,完全,全部。
【译文】
德才兼备的人做臣子,向北面朝向君主行礼,效忠君主,没有二心。在朝廷不敢推辞贱事,在军队不敢推辞卑贱的官职;顺从君主的行为,遵从君主的法令,虚心等待命令,而没有个人的是非之见。因此臣子有了嘴巴而不为私家辩说,有了眼睛而不为私家察看,君主控制着他们的一切。做臣子的,就好比是人的双手一样,上用来修饰头,下用来修饰脚;遇到寒冷的侵袭,不能不依靠双手来护卫身体;那锋利的宝剑逼近身体,不能不搏斗。不私心偏袒贤明的臣子,不偏爱有才能而为君主卖力的人士。所以百姓不离开家乡到别的地方去郊游,没有百里以外的亲戚。尊贵的人和贫贱的人不超越各自的名分界限,愚笨的人和聪明的人都依法受赏受罚而相互平等地生活着,这是政治的最高境界啊。现在那些人轻视朝廷的厚官爵禄,随便就离开自己的君主而去另外选择主人,我不认为这是廉。进言欺诈、违背君主的意愿而强行进诛,我不认为这是忠。施行恩惠,收买人心来抬高自己的声望,我不认为这是仁。避世隐居,而用谎言非议君主,我不认为这是义。出使他国,损害自己的国家,趁着自己的国家陷入危境,便恐吓自己的君主说,“和外国结交没有我就不能够靠近,与其他国家结下的仇怨没有我就不能够解除”,而君主也便相信他,把国家托付给他;这样,他便以贬低君主名声的方式来抬高自己,以损害国家利益的方式来便利私家,我不认为是智。这几种行为,是流行于乱世的说法,是古代圣明帝王的法令所怠慢摒弃的。先王法令说:“臣下不要逞威,不要牟利,顺从君主旨意;不要作恶,跟随君主的脚步。”古代太平社会的百姓,奉行公法,废止私术,一心一意地为君主办事,一切等待君主的任用。
【原典】
夫为人主而身察百官,则日不足,力不给。且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先王以三者为不足,故舍已能而因法数,审赏罚。先王之所守要,故法省而不侵。独制四海之内,聪智不得用其诈,险躁不得关其佞,奸邪无所依。远在千里外,不敢易其辞;势在郎中,不敢蔽善饰非;朝廷群下,直凑单微,不敢相逾越。故治不足而日有余,上之任势使然也。
【译文】
做君主的,如果亲自去考察百官,就会时间不够,精力不足。况且君主用眼睛去看,臣子就修饰自己的外在表现;如果君主用耳朵去听,臣子就修饰自己的言语;如果君主用心去思考,臣子就使用繁琐的文辞。先王认为用目、耳、心这三种器官是不够的,因此放弃自己的这些能力而使用法度,严明赏罚。先王掌握着这个关键,所以法令简明而君权不受侵害。君主能独自控制整个天下,聪明多智的人不能使用欺诈手段,阴险浮躁的人不能使用花言巧语,奸邪的人也就失去了他们的依靠。即使远在千里之外,臣子也不敢改变君主的口令;即使处在郎中的位置,也不敢隐藏好事掩饰坏事;朝廷的群臣,集中的或单独的,不敢相互逾越职守。所以政事不多而时间有余,是君主运用权势所得来的。
【原典】
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 【1】 ,东西易面而不自知。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 【2】 。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峻法,所以禁过外私也;严刑,所以遂令惩下也。威不贰错 【3】 ,制不共门。威、制共,则众邪彰矣;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刑不断,则邪不胜矣。故曰:巧匠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上智捷举中事,必以先王之法为比。故绳直而枉木斫,准夷而高科削,权衡县而重益轻 【4】 ,斗石设而多益少。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 【5】 ,绌羡齐非 【6】 ,一民之轨,莫如法。厉官威名,退淫殆 【7】 ,止诈伪,莫如刑。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故先王贵之而传之。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
【注释】
【1】端:头绪,方向。【2】司南:指南,相当于今天所说的指南针。朝夕:早晨与傍晚,借指东面与西面。【3】错:通“措”,置,引申为树立。【4】县:通“悬”。【5】缪:通“谬”,错误。【6】绌:通“黜”,削减。【7】殆:通“怠”,懈怠。
【译文】
臣子侵害他的君主,就像行路时的地形一样,由近及远,地形渐变,使君主失去方向,东方与西方的位置颠倒了,而君主自身却没能觉察到。所以先王设置指南仪器来判断东西方向。所以明智的君主要让他们的大臣不得在法度规定的范围之外动用心思,也不允许在法度规定的范围之内私下施行恩惠去收买民心,举止行为没有不合法的。法度是用来禁止犯罪、排除私欲的,严厉的刑罚是用来贯彻法令、惩办臣下的。威势不能让君主和臣下共同使用,权力不能让君主和臣下共同享用。如果威势、权力君主和臣下共同掌控,那么奸臣就会明目张胆地活动了;法度就无法坚决实行,君主的行为就危险了;刑罚不果断,就无法战胜奸邪之人。所以说:巧妙的工匠目测合乎墨线,但一定先要用圆规和角尺作为标准;智商高的人办事敏捷合乎要求,但一定要以先王的法度作为依据。所以墨线直了,弯曲的木材就要被政削;水准仪放平了,凹凸的部分就可以被削平;用悬挂的秤称量后,就可以减少多的东西而加给少的东西;设置斗石来量多少,那么多的就要减些给少的。所以用法令治国,不过是合法的就推行、不合法的就弃置不做罢了。法令不偏袒权贵,法律的准绳不屈从于邪恶,就如同墨绳不迁就弯曲的木材一样。法令该制裁的,智者不能逃避,勇者不敢抗争。惩罚罪过不回避大臣,奖赏善行不遗漏百姓。所以矫正上面的过失,追究下面的奸邪,治理纷乱,判断谬误,削减多余,糾正错误,统一民众的规范,没有什么方法能够比得上法度的。整治官吏,威慑民众,杜绝过分懈怠的行为,禁止欺诈虚伪,没有什么措施能够比得上刑罚的。刑罚重了,人们就不敢因地位高而轻视地位低的人;法令严明了,君主就尊贵而不会受到侵害。尊贵而不会受到侵害,君主就强劲而掌握要害。所以先王重视法度并传授下来。如果君主抛弃法度而依据自己的意愿办事,君臣之间就没有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