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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审计的概念与基本分类

一、审计的概念

(一)国内外有关审计的概念

审计概念中具有代表性的是1973年美国会计学会(AAA)审计基本概念委员会发表的《审计基本概念的说明》中将审计定义为:“审计是一个系统化过程,即通过客观地获取和评价有关经济活动与经济事项认定的证据,以证实这些认定与既定标准的相符程度,并将结果传达给有关使用者。”这一概念包含下列要点:审计是一个系统化过程,需要精心设计和认真实施;审计对象是经济活动与经济事项的认定;审计的主要工作是获取和评价有关经济活动与经济事项认定与既定标准(如会计准则)是否相符的证据,证实认定与既定标准的相符程度,形成审计结论;审计的目标是将审计结论传达给有关使用者。

在我国三十多年的审计实践中,国内审计界学者纷纷各抒己见,对审计进行定义,都各有可取之处。1989年,中国审计学会对审计定义为:“审计是由专职的机构或人员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经济责任,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宏观控制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这一概念包含下列要点:审计的主体是专职的机构或人员,包括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审计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审计的主要工作是审查和评价;审计的目标是维护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宏观控制;审计的性质是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

本书中我们对审计的概念可以表述为:“审计是资源财产的拥有者或主管者,授权或委托专职机构或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特定时期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审查,与既定标准进行比较后得出结论,向授权人或委托人提出结论报告的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鉴证和评价业务。”这一概念包含下列要点:审计的主体是接受授权或委托专职的机构或人员,包括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审计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特定时期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及经济活动;审计的主要工作是审查、得出结论并向授权人或委托人报告;审计的性质是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鉴证和评价业务。

(二)审计的职能

审计的职能是审计本身所固有的、体现审计本质属性的内在功能,审计职能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审计职能包括经济监督职能、经济鉴证职能和经济评价职能三种职能。

1.经济监督职能

经济监督职能是审计最基本的职能,是指通过审计、监察和督促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规定的范围内,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检查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借以揭露违法违纪、制止损失浪费、查明错误弊端,督促被审计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经济责任,使经济活动更加合法、有效。在审计实践中,国家审计依法进行审计,依法作出审计处理决定并督促处理决定的执行,最能体现审计的监督职能。

2.经济鉴证职能

经济鉴证职能是指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及其他经济资料进行检查,确定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公允性、合法性,并作出书面证明,以提高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信任程度。在审计实践中,经济鉴证职能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职能。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财务报表只有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

3.经济评价职能

经济评价职能是指通过审核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资料及其经济活动,评定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是否合法;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计划、预算、决策、方案是否先进可行;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经济活动是否高效等,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促使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济评价职能因功能的建设性,是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共同要实现的功能,在现代审计中,绩效审计(又称经济效益审计)最能体现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能。

二、审计的基本分类

审计的基本分类如表1-1所示。

表1-1 审计的基本分类

(一)按审计主体分类

审计主体是审计活动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审计按主体不同,可以分为国家审计(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民间审计、社会审计、独立审计)和内部审计三种。综观世界各国的审计监督体系都是由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共同组成。

1.国家审计

国家审计(government audit)又称为政府审计,是由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实施的审计。

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计机关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审计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简称国家审计署),是我国最高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地方审计机关是县级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下设立的审计厅局,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审计法》规定的其他应当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计监督。

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相比,国家审计的主要特征是法定性、强制性和无偿性。法定性是指按《宪法》规定,我国国家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强制性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审计对象进行审计监督时,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挠,国家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诉但必须执行;无偿性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审计后不向被审计单位收取审计费用,国家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2.注册会计师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又称CPA审计、民间审计、社会审计、独立审计,是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不附属任何机构,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注册会计师和其他审计人员。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才能接受客户委托办理业务。

与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相比,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主要特征是独立性、受托性和有偿性。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审计时既独立于审计业务的委托人又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具有双向独立性;受托性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只有收到客户委托并与客户签订书面的业务约定书后才能提供服务,服务的具体目的和具体内容取决于委托人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接受政府审计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有关方面的委托;有偿性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合格的约定服务后,按规定和约定向客户收取审计费用。

3.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internal audit)是指部门或单位内部设置的专职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实施的审计。我国内部审计可以分为部门内部审计和单位内部审计两类,部门内部审计是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下设的业务主管部门内部设置的审计机构实施的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是指单位专职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实施的审计。内部审计在本部门或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提出审计报告、意见和建议。

由于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归本部门或本单位负责人领导又对本部门或本单位进行审计,相对于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强。

与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相比,内部审计的主要特征是内向性、广泛性和及时性。内向性是指审计服务的内向性,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是根据本部门本单位自身需要而建立的,内部审计人员是本部门本单位的员工,受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为本部门本单位服务;广泛性是指审计范围的广泛性,内部审计作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监督,审计范围广泛,不仅对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还对整个经济活动过程、内部控制等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和评价;及时性是指审计时间上的及时,内部审计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专职审计机构,可以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本部门本单位只要出现问题内部审计机构就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开展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改进。

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内部审计的区别如表1-2所示。

表1-2 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内部审计的区别

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内部审计三种体系之间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在不同领域实施审计。他们各有特点,相互不可替代,不存在主导和从属关系,共同构成审计监督体系。

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内部审计三种审计中,国家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外部审计,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审计结果得到社会公众的承认;内部审计具有相对独立性,审计结果得不到社会公众的承认。

(二)按审计内容和目的分类

按审计内容和目的分,审计分为财务报表审计、经营审计和合规性审计(表1-3)三种。

表1-3 按审计内容和目的分类

(三)按审计所依据的基础和所使用的技术分类

按审计所依据的基础和所使用的技术分类,审计分为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三种。

1.账项基础审计

账项基础审计是以会计凭证和账簿为基础的详细审计,是在被审计单位规模较小、业务较少、账目数量不多以及审计技术和方法不发达的特定审计环境下产生的,在审计发展的早期运用非常普遍。

2.制度基础审计

制度基础审计是以测试内部控制(制度)为基础的抽样审计,是以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为基础,确定审计抽样的重点和规模的方法。审计抽样的重点和规模取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结果,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审计测试范围缩小、抽查样本减少;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无效,审计测试范围扩大、抽查样本增加。

20世纪40年代后,企业财产所有者增加,其对财务信息的依赖程度提高,审计目标从查错防弊发展到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企业规模扩大,经济活动和交易事项的内容不断丰富、复杂,审计工作量增加,使得详细审计难以继续实施;为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产生;审计人员在长期的审计实践中发现内部控制(制度)与财务信息质量具有很大的相关性,如果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财务报表发生错误和舞弊的可能性就小,财务信息质量就好,反之,财务报表发生错误和舞弊的可能性就大,财务信息质量就差。为顺应审计发展的需要,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账项基础审计逐渐发展成制度基础审计,20世纪50年代以后,制度基础审计在西方国家得到广泛应用。

3.风险导向审计

风险导向审计又称风险基础审计,是以审计风险模型为基础的抽样审计,是以对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为基础,以控制审计检查风险水平为导向,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应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与制度基础审计相比,风险导向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将审计资源分配到容易出现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并自觉地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低水平,更好地解决了抽样审计的随意性和审计资源的分配问题。

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社会公众对审计人员的期望越来越高,要求审计人员承担更大的责任。20世纪70年代以后,审计诉讼案件逐步增加,深入研究、防范和降低审计风险成为审计职业界研究的主要问题,审计风险模型的出现为风险导向审计提供了基础。20世纪90年代后,风险导向审计在审计实务中广泛使用,到现在风险导向审计已成为审计的主要方法。

本书主要阐述注册会计师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的财务报表审计。 QhsKnz10k5ET60Ftf+GQv5yBwiITzWveIrRNBnLSw1KrfNE00pvJvH6rafMWFe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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