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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安静的日子

这世间,所谓的强大,通常是孤独打造出来的金盔银甲。

我是祖母带大的孩子。

我的祖母姓李,大名叫作玉清。生在地主家,排行第十一,是最小的女儿,生母是收房的丫鬟,出身卑微,但模样标致,玉清的长相酷似其母,只是神气上多了一些父亲的俊逸。虽然是庶出,却深得父亲的宠,因此,在家里的吃穿用度、各种待遇都不亚于那些嫡出的兄姐,尤其是在读书这件事上。

那时候的女孩子,通常是没有资格上学的,但是父亲宠她,五岁时,就专门请了私塾先生来家里给她上课,一学就是八个春秋,到了十三四岁,蝇头小楷写得刚劲、挺拔,毫无女生的纤弱,比少爷们还要好。都说字如其人,她也不例外。玉清的毛笔字,小巧、纤细,却透着骨感和气势。

一栋三进的大厝,容纳了玉清的童年和少女时代。雕梁画栋的木结构,连接着厅堂、天井、走廊和厢房,上屋住着男女主人,厢房是奶妈和孩子住,厅堂是会客处,天井里有水井和小株的茉莉花,厝外是一个没有围墙的“大院子”,实际上就是一块空地,栀子花和夹竹桃密集相挨,构成了这块空地的植物围墙,院子的当中有一棵老榕树,两人合抱那么粗,树荫下常有竹榻、木凳和矮几,混杂着奶妈孩子的话语声,嵌在光阴的皱褶里,时而明亮,时而幽暗。

一切都那么舒缓,唯独一件事,给她留下终身的伤痕,那就是缠足。辛亥革命之后,城市里的女学生和新式女子已经不兴缠足,但在乡下,大户人家娶亲,还是讲究女方的脚是不是如三寸金莲般小巧。六岁的时候,一条长长的白布裹住了双足,哀哀哭泣了几天之后,那双稚嫩的脚就渐渐习惯了那紧绷的束缚。没过两年,五四运动爆发,西方文明思潮从城市蔓延到乡村,在父亲的主张下,母亲放开了她的双脚,然而,缠足的白绫松开时,那双小巧的脚已经畸形,长成不伦不类的样子,比三寸金莲大,比正常人小。从那以后,她一辈子都买不到合适的鞋,只能穿定做的小鞋子。

十七岁嫁人,下了八抬大轿,转身便是林家的大少奶奶。

玉清打小就在三妻四妾的大户人家长大,十七岁的她,虽然年轻,却深谙大家庭里的人情世故,因此,上奉公婆,下御奴仆的人际关系处理得非常得体,既不失新人的礼数、也不损大少奶奶的威仪。

十八岁,儿子落地,转身就有奶妈接过去哺育,这个十八岁的母亲,出了月子之后,依然活得风花雪月,她看书、习字、绣花,枕着月色晨曦,沉湎于幻想。有空的时候,偶尔去奶妈那里,看看奶声奶气绫罗满身的儿子。

直到十五年后,第二个儿子诞生,她才真正开始育儿的母亲生涯。

玉清这一生,抚养了两个孩子,一个是他的小儿子,另一个,就是我。

周岁的时候,胖乎乎的我从奶妈怀里转到了祖母玉清手里,那一年,祖母还不满五十岁,模样儿俏丽,长得又后生,一只手抱着我,另一只手拎着菜篮子,去菜场买菜。别人都搞不清她抱的是孙女还是小女儿。

祖母做饭的时候,曾祖母陪我玩。曾祖母叫作雅云,那年六十五岁,祖母和亲戚们都管她叫“二姑娘”。小时候,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爸爸管曾祖母叫“依玛”(福州话奶奶)而祖母却不叫她“妈”?后来才知道,雅云是曾祖父二十大洋从天津买来的姨太太,不是正房,曾祖父死前没有给她扶正,所以,她一辈子的名分都是“姑娘”而不是太太。因为排行老二,所以叫“二姑娘”。

因为大太太和“三姑娘”死得早,我父亲记事的时候,只有“二姑娘”还在,所以她是父亲唯一的祖母,叫“依玛”也没什么忌讳。

虽然祖母是儿媳妇,然而明媒正娶的大少奶奶在家里的地位比姨太太高很多,所以,祖母一辈子都叫曾祖母“二姑娘”。

我随父亲称曾祖母为“大依玛”(福州话“曾祖母”)。她出身寒微,性情随意而开朗,是我最好的玩伴,而祖母,不仅负责抚育我,同时还负责管教我。她在我心里,有母亲的亲密感,同时也有母亲的权威感。

解放后,家里的田地被没收,没有了佃租收入,祖母、曾祖母和叔叔的日常开销靠我父亲给的每月十元生活费和微薄的房租收入。为了补贴家用,祖母经常从服装厂或者裁缝那里接些缝边、钉纽扣的零活。她是大家闺秀出身,锦衣玉食的年代,闲着没事做手绣玩,玩出了一手好针线。

每天吃过晚饭,收拾停当,祖母就把一大包的半成品衣服打开来,一件一件手工缝边,钉上纽扣。我小时候跟祖母睡,她不上床,我睡不着,于是祖母就拉了一根竹竿,把灯泡支在床头,借着15瓦白炽灯的微弱光线,穿针引线,缝边、钉扣子;而我,抱着她的大腿,在温暖的被窝里,听着咝咝的针线声,甜甜睡去……

床上的被子和枕套,都是祖母手工缝制的镶拼绣品。从裁缝做衣服剩下来的边角料里,挑出合适的面料,根据颜色和图案把它们剪裁成一样大小的三角形,攒到一定数量,拼接起来,缝成被面和枕套,这种手工拼成的图案,看起来繁花似锦,精致的针脚里缝着温馨的日常之美。

祖母的本事,就是能把一地鸡毛的日子过出缕缕锦绣。

幸福是什么?各有各的答案

我小的时候,父母跟祖母、曾祖母住在一起,一楼的餐厅里,摆着两张餐桌,东面的圆桌是我父母的,西面的方桌是我祖母和曾祖母的。

上小学之前,曾祖母陪我玩,给我讲故事,带我上公园,逛街。祖母则买菜烧饭,洗衣服、搽地板,打扫卫生,我记事起,家里的桌椅、几橱总是一尘不染。连地板和门板,也擦洗到发白,每天黄昏的时候,祖母把饭做上,汤炖上,然后坐在厨房里,拣菜剥豌豆……我爸妈下班回家吃现成的。

父亲是大学毕业,工资比较高,母亲是电工,算技术工种,工资也不低,两人的月薪加在一起有一百多元,当时算高收入。因此,我父母亲的生活水准,在当时称奢华靡艳一点也不为过。母亲的衣柜里堆满了南洋进口的丝袜、大衣,各种高级皮鞋、真丝衬衫、绣花开司米,卧室里的蛋糕、奶糖、蜂蜜、水果几乎从不间断。至于餐厅里的那张小圆桌,偶尔会看不到蔬菜,但绝对不缺荤菜。清炖鸽子,牛肉,番鸭,羊腿……至于海鲜,几乎天天有,生蚝、螃蟹、蛏子等各种海味几乎不间断,在那张老旧的小圆桌上,红烧五花肉算是比较差的肉食了。

可我打记事起就不喜欢吃肉,尤其讨厌肥腻,无论是什么肉,只要带一丁点肥的我都会吐出来,鸭皮不吃,鸡油不碰,至于肥瘦相间的五花肉,红烧之后,酱油色上一层亮晶晶的油,我只要看一眼,心里就生出腻味来。

上小学的时候,午餐,父母都在单位吃,我放学回家,通常有一毛五分钱的午餐费,一个肉包,一碗扁肉(福州人叫小馄饨扁肉),肉包的馅是酱油葱小肉丁,有肥有瘦,我一看那油汪汪的馅,胃里直犯恶心,一天,中饭又是肉包子,我正想把馅挤出来,悄悄丢进泔水桶,被住隔壁的同学仁新看到了:“你不吃肉馅?”我点点头。“那给我吃行吗?”他咽着口水,眼里流露出很馋的神色。我把整个肉包子都递过去,仁新狼吞虎咽,几口就把肉馅吃光了,嘴角冒着油花:“真好吃!”

“那以后,肉包的馅你都帮我吃掉好吗?别告诉我妈。”他点点头,于他而言,天底下没有比这更好的美差了。他家四个男孩,父亲是搬运工,母亲是拉板车的,薪水很低,经常交不起房租,母亲早上上班前做一些菜,留在橱柜里,中午四个男孩抢,仁新最小,常常抢不到菜,只能吃酱油拌饭。有时连白米饭都被三个哥哥吃光了,中午他只能饿着肚子。而他妈妈每天都在外面拉板车挣钱,根本不管他吃饭了没有。

他整天想吃东西,也不知道是饿,还是馋。

而我恰恰相反,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吃饭。祖母一叫我吃饭,我就面露愠色。为了逼我吃饭,祖母通常会拿出一根织毛衣的竹针,放在餐桌上,用竹针敲一敲桌沿,威胁道:“吃不吃?不吃就打,你想吃饭,还是想吃‘麻笋干’(福州方言,吃麻笋干就是挨打的意思)?”

我一边嘴里说着:“吃,吃,吃……”一边趁着她不注意,哧溜一下,钻到床底下去。祖母的大床很低,高度不过30厘米,大人爬不进去,只有我小小的身体能麻利地钻进去,待在里面,祖母就拿我没办法了,只能蹲在床前,拿着毛衣针,一边敲着地板,一边跟我讨价还价:“里面都是灰尘,你赶快爬出来,我不打你。”

“我不想吃肉,上面有肥的。”

“好,你出来吃鱼。”

“你把鱼皮剥掉,我不吃鱼皮。”

“好,不吃鱼皮,我把鱼皮剥了。”

“你把鱼头鱼肚子也去掉,我不想吃鱼肚子和鱼头。”

“好,鱼肚子和鱼头也拿掉。”谈判“协议”达成之后,我就慢吞吞地从床下面爬出来,吃一点米饭,再吃点素菜和鱼背上的白肉。祖母很讲信用,只要我吃了,她就不会打我,实际上,从小到大,她从来没有打过我一下,那织毛衣的竹针只是她的道具,她只是做做样子,恐吓威逼我吃饭而已。

入秋的时候,家里炖了鸡汤,祖母刚刚把鸡汤盛到碗里,我又钻到床底下去了,“鸡汤太油”。我开始提条件。

“我把油撇掉,你爬出来喝一点。”

“我不吃鸡皮。”

“好,依玛把鸡皮剥掉。”等祖母把鸡汤的油撇干净,鸡皮去掉,端到床前,我伸着脑袋看一眼,没有油,也没有鸡皮,清清的汤里,浸着一条皮被扒光的大鸡腿,才放心地爬出来吃饭。

仁新羡慕我,家里顿顿都有好吃的,还能穿着小鹿皮鞋、灯芯绒裤子,冬天有开司米绒帽,夏天有真丝背心、镂空皮凉鞋;而我却羡慕他,中午饭想不吃就可以不吃,一年四季赤着脚,不用穿鞋也不穿袜,趴在地下玩弹珠,把衣服裤子搞得再脏,回家都不会挨骂,反正她妈没空管他,他是弄堂里最自由、挨骂受管束最少的孩子。

他向往的幸福是我的美食、华衣,而我向往的幸福是他的自由和自在。

幸福是什么?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各有各的答案。

高光时刻

十一岁那年,我跟随父母搬离祖母的家。那个忧伤的日子,正好是我的最后一个儿童节,快乐的童年,就此终止。

我妈以为,成为少女之后的我,可以帮忙做家务,可以使唤着派上各种用场,所以,搬家的时候把我带走了。没想到,十一二岁的我,笨手笨脚,烧饭烧煳,切菜切歪,洗衣服洗不干净……无论我做什么,都不称她的心。连我扫地擦桌子,她都看不顺眼。我妈一生气,就骂我比棺材还笨。后来我索性接受了“笨棺材”这个雅号。

“反正我就是一个笨棺材,你还指望我啥?”我这么想着,和母亲的关系进入破罐子破摔的状态。

十四岁那年夏天,考上高中,我选择住读,终于离开了我妈,住读期间,每个周末回家,回祖母家。

周六的黄昏,是祖母一周中的高光时刻。

因为这时候,我高挑单薄的身影会出现在弄堂口,背着书包,朝着家门走来,越来越近,直到迈进门槛。那时候,没有电话,等一个人,就是默默地守候,看着天色变化,来估算她到家的时辰。

一进门,我还没来得及洗手,祖母忙不迭从碗橱里拿出我最爱吃的光饼,然后,不声不响,端着一口大瓷缸出去,没一会儿,一双小脚迈着小碎步,欢快地回来了。揭开瓷缸的盖子,热气腾腾的高汤里漂浮着一个一个皮薄肉红的小馄饨(福州话叫扁肉),她坐在桌旁,慈爱地看着我一口一口把馄饨吃下去,眼里那种满足,那种幸福感,让人想到一句老话:“吃在儿腹,饱在娘心。”

第二年,我转文科,换学校,索性搬回祖母家住。这下子,每天的黄昏,都是她的高光时刻。

祖母不看钟表,她看天色,天气不好的时候,她根据送牛奶的路过时间,以及收泔水工人的来时估算时辰。

小时候,没有冰箱也没有超市,城市里的小孩喝牛奶,靠奶工送。每天下午四点半,离放学时间很近的时候,奶工就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只要有人要买奶,奶工就从自行车架上取下热水瓶,把里面装的牛奶倒在一个标准的杯子里,一杯一角五分钱,买家交了钱,奶工把奶倒在对方的碗里或者杯子里,就骑着车往下一家去了。

我小时候身体弱,不管吃什么都不消化,整天青黄脸色,断奶之后,祖母一直给我买牛奶喝,一直喝到八岁。

不喝牛奶的时候,喝花生汤。每天下午太阳刚偏西,祖母就用陶罐装水炖花生汤,炖两个小时,直到花生酥烂,入口即化,才灭了火,把陶罐温在草编的保温褓里,然后坐在门口,望着弄堂的尽头,守着,直到我背着书包的身影出现。

只看本真,不问是非

城市邻里,没有鸡犬之声相闻,却有羹汤飘香和话语暄声。隔壁邻居有一个依伯,叫水富。早年去了台湾,留下年轻的妻和两个未成年的儿子,后来两岸通航,依伯带着台湾另娶的小太太和小儿子回来探亲。

街坊邻居特别好奇,想看看水富的大小两个太太怎么相处,我也跟着他们,趴在他家厨房的窗户上看热闹。

大太太年纪约莫四十多岁,直发,用两只黑色的发夹别在耳后,穿着蓝布对襟衣服,肤色白净,不施脂粉,左手扶着锅耳,右手握着铲子,灵活地挥动手腕,炒着锅里的菜;小太太三十多岁的模样,烫过的短发,妩媚地卷在腮旁,搽了淡淡的口红,青色的连衣裙,款式很洋气,围着棉布围裙,在洗菜、切菜,两个女人一边干活,一边轻声地说着话:“姐姐,你看我这姜丝切得够不够?”

“行了,炒完蛏子,下面的菜就不用姜丝了,你洗个手,给他们盛饭去吧。”大太太俨然长者的口气,吩咐着小太太。

水富带着两个太太生的三个儿子,在方桌上玩扑克牌。两个大一点的儿子,多年不见父亲,有点拘谨,小儿子活泼,出牌反悔、耍赖、跟爸爸撒娇,桌子上都是他的声音。

“收桌子了,准备吃饭。”小太太把小儿子从牌桌上拉下来,握着他的小手在脸盆里搓洗,两个大儿子主动帮着端菜,拿碗筷。

一家人都端上饭碗之后,大太太还在收拾灶台,小太太显然不好意思坐下就餐,走到灶台前:“姐姐你也去吃饭吧,灶台一会儿我来收拾。”

“我不急,你们先吃。”大太太头也不抬,边忙活边说。

小太太这才解下围裙,走到小儿子身边,坐了下来,端起碗。她和男人之间的座位空着,那是给大太太留的。

本来想看热闹的邻居们,发现水富伯的两个太太在一起,相处得平平淡淡,没有想象中的剑拔弩张和刀光剑影,觉得无趣,自然就散去了。

比隔壁水富家更有戏剧性的三角关系,是斜对面的邻居美珠家。

美珠中等个子,脸盘、身材都长得跟她名字一样,珠圆玉润。她有两个男人,大男人约莫五十岁的光景,是个瘦瘦的高个子,一脸络腮胡子,面色憔悴而焦黄,小男人看上去只有三十出头,帅而且结实,是个码头搬运工。美珠先是跟大男人结婚,生了三个儿子,日子过得不温不火。后来,不知道什么机缘,遇到了小男人。小男人家在乡下,有结发妻子,据说离了婚,来福州做工,在码头上干点搬运东西等力气活。他人长得高大、帅气,五官棱角分明,身材匀称,手臂上肌肉结实。

一场烈火干柴的姐弟恋之后,美珠把这个小伙子直接领回家,还跟他生了一个小儿子。

一家七口人,都住在一起。

大男人的三个儿子管小男人叫“舅舅”,小男人的儿子管大男人叫“伯伯”。四个孩子在一起弹珠子、赌香烟壳子、捉迷藏、抢东西吃,有时候好,有时候吵,和其他人家的兄弟姐妹也没什么两样。

我问祖母:“美珠她丈夫怎么允许她找个小爷,而且还住一起?”

祖母说:“她的丈夫身体不好,头几年就干不了事了,美珠心肠软,说是二十年夫妻,不忍心分手,所以没有离婚,只是又找了男人,现在一家子都靠这个年轻的小男人挣钱养着。”

“那,一妻二夫,岂不是违反了婚姻法,居委会不管么?”我还是好奇。

“怎么管?谁要拆散他们,谁拿钱养他们一家老小。”美珠是个泼辣女人,居委会干部,谁要是劝她句什么,比如说“你们这样影响不好”,她就笑嘻嘻:“依姐,你说的道理都对,赶明儿我领着三个孩子住你家去,你管我们饭,我就当个贞妇。这样好不好呢?”对方一听了,立马撤退。

邻里吵架的时候,美珠没少被人骂作“破鞋”。遇到这种场合,她能毫无愧色地把对方怼回去:“哈,你贞洁啊,你是没人要吧,看我家男人多,你心里头又馋又酸……”美珠那张嘴,骂起人来不吐脏字,可句句挖心。

祖母在邻里人缘特别好,她不仅有文化、有见识,而且从来不管闲事。无论多么复杂的关系到了她那里,都只剩下最简单的本真。她从不轻易用道德的大棒来评判他人的情感和关系。

不仅对邻居如此,对自己家的事也是如此。

父母搬走之后,祖母家常来的一个客人叫桂英。名义上,是祖母的“干女儿”,实际上,是我父亲的初恋情人。在时代的政治潮流中,她身不由己,嫁给了南下干部,但心心念念不忘初恋。桂英每次来福州,都带点礼物来祖母家,住一两天,跟我处得很熟。她知道我喜欢醋酸却不爱吃果酸,每次带来的水果都是甜而不腻的,荔枝、龙眼、杧果、西瓜……

有一天,她带了一串玛瑙项链来,问我喜不喜欢,我摇摇头。

“你喜欢什么?”她以为我会说红宝石、蓝宝石或者琥珀珍珠之类的。

“荔枝冻。”我想都没想,就吐出这三个字。

她瞪大眼睛,诧异地盯着我的脸,看半天,然后垂下眼帘,像是自言自语:“我怎么觉得你就像是一块荔枝冻。”

“荔枝冻”是寿山石里的极品。

世人都爱把女孩比作花,牡丹富贵、玫瑰鲜艳、茉莉清香,而她,却把我比作石头,千年不衰万年不变的石头。仿佛早就知道我不喜欢春天绽放,夏天枯萎,秋天成泥的鲜花艳草。

从小到大,母亲一直贬低我的容貌,说我长得丑,讨人嫌。祖母虽然没有刻意贬低,但她发自内心觉得我长相堪忧,这比刻意贬低还要糟糕。父亲虽然知道我的好,但从来不夸赞。

唯有桂英,说出“荔枝冻”这三个字,刹那间我觉得世上最懂我价值的人是她。

一天,我俩坐在桌前剥栗子,猛然听到我妈的声音。只见我妈从前门进来,她倏地一下站起来,从后门溜出去了。我妈走进厨房的时候问我刚才跟谁在说话,我眼都不抬,回了她一句:“同学。”我是一个不撒谎的孩子,这时候,为了保护桂英,居然对我妈撒谎。我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向着桂英。

在祖母眼里,家庭、婚姻的和谐,与是否“一夫一妻”没有什么必然关系。一纸婚书,只能证明婚姻的合法,并不保障家庭的幸福。人和人的亲密关系,在深处,面对的都是人性,在情感问题上,不是所有的人性都合法,也不是所有合法的关系都美好。

“只看本真,不问是非”是祖母对人际关系的根本态度,简单而且深刻。

生的情分不如养的情分

有一天下午,我放学之后在楼上写作业,蓦然听见楼下有争吵的声音,开始以为是邻居吵架,没理会,后来声音越来越响,我听出是我妈的声音,她在跟祖母吵架……

咕咚咕咚一阵响,我快步奔到楼下,看见我妈站在餐桌前,扬起手臂,正想打我祖母的耳光。我一个箭步冲过去,左手拽住她的手腕,右手还拿着写作业的钢笔……身子挡在瘦小羸弱的祖母前面,目光冒着火花,一字一句地对我妈说:“今天你要是敢动我依玛(福州话奶奶的意思)一根手指头,别怪我对你不客气。”那一年,我十五岁,身高一米六五,站着,跟我妈一般高。

一瞬间,婆媳吵架变成了母女对抗。

我妈盯着我几秒钟,凶狠的神情慢慢变成了悲哀,手也软了下来:“依秋,你不分青红皂白,只听她挑拨我们母女关系……”

“依玛从来没有挑拨过谁,况且,你我之间,有什么关系值得挑拨?”我依然一字一顿,清清楚楚。

我妈她不明白:在孩子的心目中,没有青红皂白,只有亲疏远近。谁陪伴、抚育她成长,她心里至高无上的神龛上就坐着谁,这是血缘、金钱和其他东西所无法改变的。一个人生命的成长过程,如同喀斯特地貌的形成,每一道沟痕、每一个景观都是时间的作品,生的情分绝对不如养的情分,你在孩子身上投入多少时间和精力,你在她的情感世界就有什么样的地位。

“好啊,我算白养了你这个女儿。”我妈一边气呼呼地说着,一边退出去,到了门口,骑上自行车,往弄堂里一拐弯,走了。

我转过身,抱住祖母那小小的肩膀,安慰小声抽泣的她:“别怕,有我在,谁也不敢欺负你。”

将来嫁给谁去?

房间里的灯不亮了,祖母想叫隔壁的叔叔过来帮忙,没等他喊人,我已经一脚踏上木凳子,站得高高的,伸出两条长手臂,把灯泡换了,看看还是不亮,发现是电线烂了,接口出了问题。就跟祖母说:“你看住开关,别让人动。”然后我拿来胶布和老虎钳,三下五除二把电线重新接上,祖母提心吊胆地仰视着我那长胳膊长腿,干着男孩干的电工活儿,脸不变色心不跳,长叹了口气:“你长得这么高大,个性还这么野,将来嫁给谁去?”

“将来嫁给谁去?”简直就是我整个少女时代的哲学命题。也许正因为被“长得丑,嫁不出去”这种情绪所左右,我十九岁就开始愁嫁。直到二十一岁那年,有一个高高大大的北方小伙子问:“你愿意嫁给我吗?”

“当然愿意。”我毫不迟疑,差不多五秒之内就接受了Offer,生怕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从小到大,我一直认为,婚姻是契约,也是枷锁。一个男人愿意娶一个女人为妻,差不多是自愿带上枷锁,外加镣铐,并把钥匙交给了对方。

在我眼里,愿意为一段感情付出一生的自由,这是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重和信任。

爱,有时候如烟如雾,说散就散。婚姻,可是实打实的铜镣铁铐,不是想挣脱就能随意挣脱得了。

领着我的山东男友回家的时候,祖母忧心忡忡:“你什么人不好找,找个山东人,都说山东男人打媳妇的。”

“依玛你安心,他只是个子大,胆子可小呢,真要干起仗来,我不打他就不错了。”我一边说着,一边把荔枝剥开,塞进她嘴里。

祖母扑哧,连荔枝带核一起笑喷出来,“有你这么野的俊娘子么!”不过,她百分之一百相信,这胆大包天的孙女即便打不赢天下,打赢婆家是没有问题的。

祖母一直想不通的是,山东是个儒家文化盛行的地界,在家庭生活中大男子主义天经地义,怎么会娶我这么个无拘无束、肆无忌惮的女子做媳妇儿?

生活中那些不合常理的感情,通常都是一个有病,一个有药。当事人彼此之间的互相需要旁人看不懂而已。

祖母打了一个韭菜叶片形状的金戒指,当作结婚礼物送给我。从小不喜欢首饰的我,看着那枚没用的金戒指,感到很郁闷,心想还不如送台洗衣机实用呢。可是祖母坚定地认为,女孩出嫁,一定得穿金戴银才吉祥。

那枚戒指很快就被我弄丢了,但是祖母对“穿金戴银”的执念我一直记得。我想,等她入土那一天,我一定得让她穿金戴银,富贵华丽地走。

有一种爱,如同甜蜜的黑暗

祖母走的时候八十四岁,她是油枯灯尽,无疾而终。

叔叔请了八个和尚,做了三天道场。十来桌豆腐饭摆满整个弄堂,挽联铺天盖地,送行的街坊邻里有一百多人,她一生只有一个角色——家庭主妇,因此,告别仪式上没有悼词,只有追思,还有和尚虔诚的诵经声。

去火葬场的车队,浩浩荡荡十几辆,全部装满了人,个个黑纱绕臂。祖母虽然没有穿金戴银,但的确走得富贵华丽。

她这一走,我内心的娘家就没了,通往故乡的路也就此荒芜。

这么多年来,每一次梦回童年,都是祖母的老屋,都是在和她说话。她是我童年的归宿,也是内心的家园。

父亲的爱,如同一束光,带着殷殷的期待,在那样的光芒里,我只能是一个所向披靡的战士,永远坚强,永远独立。

比起这种让人不敢懈怠、不敢喘气的光芒,我更喜欢黑暗。模糊、温暖、安全感满满的黑暗,土壤一般厚实、包容一切。祖母的爱如同这种黑暗,在里面,我可以变身成一只软弱的蚯蚓,以自己喜欢的姿势安睡或者打盹,可以随意释放自己灵魂中所有的暗黑,不必担心受到指责,可以容忍自己的疲惫和慵懒,冬眠一样等待生命的春天。也可以像种子一样,吸足了养分,慢慢张开胸膛,发出新芽,冒出地面来,变成枝叶、变成花朵、变成参天的大树……没有了这种黑暗的土壤,我就只能变得强大。

这世间,所谓的强大,通常是孤独打造出来的金盔银甲。

没有人生来强大,那些看起来无比强大的人,多半都是因为没有退路。

我也是。 TY+Edbt4uv1D36B1RbZdDsIitBPA8HehyRfCSecI+op/o+bOBMJ6HaeiYZdogh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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